施月哭笑不得,长时间用力让她的咽喉有种干涩刺耳的疼痛,她不敢再试,去洗漱间把头发吹干,然后上床睡觉。
施月在学校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和李淼淼在一起。
她性格开朗,而且不在意施月总是温吞的性格。
每次看见好看的小哥哥,都会激动地拉着施月一起看。
不过自从她知道施月和江肆认识之后,每次看见帅哥,她都会在后面加一个短评——美则美已,但不如你的邻居小哥。
江肆很少会出现在学校里,除了要来找施月的时候。
李淼淼和施月坐在图书馆里看书,施月喜欢外国文学,最近在看俄国文学三巨头屠格涅夫的《初恋》。
李淼淼爱看青春伤痛文学,动不动就把自己看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在这个年代,学生流行在手臂上刻字。
有无厘头的音符,有字母,也有名字。
他们说名字刻得越深,流血越多,爱意越真。
李淼淼也赶上了这个“潮流”,但她怕痛。
用了两节课时间,用红笔在左手手臂上画了一道鲜艳夺目又不失逼真的伤疤。
她们旁边的过道连续路过了好几批人,每个人看见李淼淼手臂上的伤口的时候,都不由得高呼一声牛逼。
对她的称呼也从李淼淼,变成了淼淼姐。
享受了众多人崇拜的李淼淼,在纸上翻来覆去看了大半本言情小说之后,终于提出心里想了许久的请求。
“月月,能把你的手给我用一下不?”
施月抬头,双手习惯性地压了一下书缘。
“就是,我觉得我画的有一点点奇怪,能用你练一下手不?”她殷切地看着施月。
一般来说,她提出的请求,施月好像从来都没拒绝过。
但是,这个会把衣服弄脏吧……
而且她很讨厌被笔渍染到皮肤或者衣服上的滋味,施月有些为难。
李淼淼知道她担心什么,立马举双手双脚保证:“月月放心,看完书我立马陪你去把印子洗掉,绝对不把你的衣服弄脏,弄脏了我把我的校服赔给你!
“……”
“你就答应我嘛,行不行?”
李淼淼抱着她的胳膊摇晃。
施月拧不过她,把校服袖管卷了起来,露出干净白皙的手臂,故作凶狠地抹了下脖子。
意思是,要是捉弄我,你就完了。
小奶兔偶尔跳脱,成了小野猫。
李淼淼笑嘻嘻地抱着她的胳膊,保证:“放心啦,我就只练练手!”
施月伸着一只手伸到李淼淼面前,另一只手压着书缘,缓慢翻页。
书里的爱意直白又热烈,一句我爱你说得轻松又自然。
若是相爱,路边随手采来的野花也能拿来表白。
没有仪式,就是最浪漫的仪式。
翻完最后一页,施月揉了揉后脑勺,长时间的埋头让她的脖颈有些吃不消。
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李淼淼终于大功告成。
她收了手,把颜料盖子合上,拧了好几圈,确定不会漏出来,这才往书包里放。
“怎么样?”她往她的大作上吹了口气,凑近看:“真是以假乱真呢!”
颜料本身的凹凸感和周围细腻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加上上面似黑似深红的印子,就像是鲜血干涸之后。
施月收回手臂的时候,看见上面的涂鸦,都不自觉肉痛了一下。
“是不是贼吓人?”李淼淼献宝似的看着她。
施月沉重地点点头,予以她最高的肯定。
她开始担心李淼淼会不会让她洗掉了,毕竟李淼淼画了接近两个小时呢,而且还这么……完美。
李淼淼看着伤痕傻乐:“不愧是我!”
确实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