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染怕被投诉扰民,摸了摸十一的脑袋,“十一乖,我们不叫了,回家。”
十一这才收了声,转身踏着小碎步,跟着林染快步往小区里面走。
程煜拎着早点,从他面前经过时,扫他一眼,眼神里多少有些幸灾乐祸。
沈烁攥了下拳头,怀里的玫瑰花被他抓紧,包装纸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低头一看,才记起自己过来的目的。
他迈开腿,跟着他们大步往里面走,可没走几步,又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
他站在原地,望着两人一狗消失在转角,薄唇紧抿成线,泄气地将怀里的玫瑰花扔给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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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林染带着狗和程煜回了爸妈家。
往常的每个周末都是这样,只要不出意外,她都会带上程煜一起回爸妈家吃饭。毕竟她工作日经常到他那蹭饭吃,这样也算礼尚往来,不至于欠他太多人情。
人一闲下来就容易变懒,林染吃了午饭就想到房间睡午觉。
程煜说他还约了人谈事情,便带上车钥匙开车走了。
二十分钟后,程煜驱车来到一家清吧。
周末的清吧人还挺多的,大多是年轻人,或情侣或朋友,约着过来喝一杯。
他进去后环顾了一圈,找到了靠窗而坐的沈烁。
沈烁手里捏着一杯酒,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眼睛望着窗外,留给门口这边一张立体的侧颜。
程煜踱步上前,在他对面坐下。
沈烁眼皮轻抬,转头瞥了他一眼,端起桌上酒杯啜了一口,“想说什么?”
他浑身戾气,似没有耐心陪他坐下去。
服务生殷勤主动地走过来,程煜一会儿还要开车,而且也没打算跟沈烁坐多久,摇了下头,示意自己不要。
服务生识趣地走开,程煜收回视线,落在沈烁身上。
两个人都省去了那些弯弯绕绕,他开门见山道:“你跟她,都已经分手了,过去了,你又何必回来,抓着她不放?”
沈烁抬了下眸,眼眸微眯地盯着他,冷笑了声,“你喜欢她?”
程煜稍稍一愣,后有些被戳破的慌张,别开了头。
只听到沈烁又是一声冷笑,蹙着眉,讽刺地问他,“所以你今天约我出来,就是想要我放手,好给你腾位置,成全你,是吗?”
程煜放在膝上的手,紧紧攥着车钥匙。
几秒过后,他的手又缓缓松开,反正话已至此,他也不再隐瞒了。
“我比你更早遇到她。”他对上沈烁的眼睛,目光坚毅,“也比你更早喜欢她!”
对于这一点,沈烁丝毫不感到意外。
准确地说,他早有察觉。
他和林染谈恋爱那会儿,他就察觉到了。
此时此刻,听到程煜亲口承认这一点,沈烁仍是不免嗤笑了声,用力捏着手里的酒杯,骨节因为过分用力而泛白,手背青筋暴起,杯子随时都有被他捏碎的危险。
他盯着程煜,眉眼轻挑了一下,语气嚣张,“但是,我比你更早追她!”
“哦。”程煜心平气和到有些面无表情,“现在还不是沦为了前任?”
沈烁:“……”
第11章 你别乱来。
诚如程煜所说,他和沈烁两个人,确实是他先认识的林染。
那会儿在南大的时候,他和沈烁都是金融专业的学生,一个在2班一个在3班,但是住在同一个宿舍里,沈烁是因为他的关系,才遇见了林染。
那是新生入学不久,军训结束,开始正式课程的学习,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没课的时候,林染喜欢泡图书馆。
有天,她在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就在她伸手想要去拿的时候,另一个人也伸出了手。
两个人的手碰到了一起,动作皆是一顿,转头互相看向彼此。
男生比她高出个头,具有身高优势,比她先一步碰到那本书。
林染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很快就收回了手。心想,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