拽着情敌去穿越——水墨不倾城
时间:2022-03-06 07:20:55

  燕向西知道遇到硬茬儿了,倒也不惧,手里的长剑如一条灵活的赤链蛇,缠住了那男子。
  他那两个侍卫,才终于缓过来气来,大口大口喘息了一小会儿,再想加入战团,已经分不清楚哪个是他家王爷,彻底没有可能了。
  几个人却又哪里肯甘心,只能拿着长剑站在外围,伺机寻找下手机会。
  那个黑衣蒙面人,刀法高超娴熟,刀刀直奔燕向西的要害。
  燕向西很快发现了,这个人防守很少,只是一味进攻,仿佛铁了心要伤了燕向西。
  看着他的厚背砍山大刀,燕向西心里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他顿时明白了,这个男人如此拼命,如此想伤了自己,好让他的刀沾上自己的血。为此,宁可付出生命的代价。
  能让人如此舍身的打法,或者说能逼迫人如此不顾性命的打法,背后那主使之人,必定相当狠辣。
  这人完不成任务,付出的代价应该是让他很难承受的。一旦完成了,想必他的家人一辈子的生活也就无忧了。
  这也就不难猜出来是谁了。
  想明白了,燕向西也开始一招比一招狠,想尽快将他斩杀。两个人如两条搅在一起的蛟龙,斗得翻翻乱滚。
  斗了半柱香的功夫,燕向西的长剑突然穿透了这个人左肩。但同时,这个人的厚背砍山刀也砍伤了燕向西的胳膊。
  见燕向西受伤,这人连剧痛都忘记了,脸上现出狂喜,没有继续进攻,他右臂用力抡圆了,手上沾了燕向西血液的厚背砍山大刀一下子被扔了出去。
  这时,一个人影快如流星,从旁边的的矮墙后射出来,一把接住了蒙面男子的厚背砍山大刀,然后展开轻功,几个起落,便逃出很远。
  燕向西明白了,原来今天伏击自己的还不止一人,还真是势在必得啊!
  燕向西头脑非常清醒,他不能让这个男人逃,但更不能让自己手臂上的血淌下来,否则一旦附近还有他们的人,自己还是危险。
  燕向西长剑一挥,把长袍的下摆割下来一块,飞快地紧紧缠住流血的胳膊,这才展开身形,向着那人逃跑的方向追去。
  追了两条街,眼见那人到了宫墙外,就要跳进去了,燕向西真急了,手上突然用力,长剑也脱手而出。
  那人刚跳上宫墙,长剑就把他穿了个透心凉。那人「扑通」一声,摔在了宫墙外面。
  燕向西快如流星,奔过来拾起那沾着自己血的厚背砍山刀,刚要在地上死人身体上擦,突然想起了什么,苦笑着在自己的衣服上擦拭干净了,然后把大刀一扔,转身回去。
  等到了原地,发现那个黑衣蒙面男子已经用随着带着的毒药丸儿服毒自尽,尸体躺在冰冷的大街上。脸上的面巾已经被他的侍卫挑开,他脸上竟然带着欣慰的笑容。
  他的笑,是因为被挟持的家人的解脱吗?春风冰冷,白云悠悠,没有人能替他回答这个问题。
  燕向西骑着他的追风马,带着剩下的三个活着的侍卫和两个死去侍卫的尸体回王府了。
  那三个侍卫一路上脸色都非常难看,本来他们是燕向西的侍卫,不能保护他们的王爷不算。
  如果王爷不出手,他们的性命竟然早就丢了,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做侍卫的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燕向西回到王府里,宣了太医来疗伤。
  太医很快背着药箱就来了,先是用大镊子夹着药布,把他伤口周围的血迹清洗干净,然后又用清水反复地清洗了胳膊上的伤口,上了外伤药。
  燕向西突然感觉到哪里不对,太医为什么不直接用清水清洗伤口,要先擦拭血迹后再清洗?擦拭后的药布呢?
  燕向西看了几眼身边的小几,那上面有几块儿药布。他又看着太医,太医的眼神儿闪烁了一下,脑门竟然铺上了一层细密的冷汗珠儿。
  燕向西顿时明白了。
  “太医,把药箱打开给我看看!燕向西声音平静,但声音里已经带上了笃定的语调。
  太医额头的冷汗更多,勉强笑着道:“宣王殿下,药箱里都是药物,有什么好看?”
  燕向西冷哼一声:“怕不止都是药物吧,说不定还有别的东西。”说完,突然伸手掀开了药箱盖子,果然发现了一块带着他血液的药布。
  太医愣了愣,突然老泪纵横:“宣王殿下,我也是不得已啊!我不知道诸葛明兰贵妃为什么一定要带着你血迹的药布,为了我家人能不被迫害,我只能答应了。”
  老太医说完,口吐鲜血,竟然和那个黑衣蒙面杀手一样,也服毒药丸儿自尽了。
  燕向西倒吸一口凉气,命人把尸体送去太医院,同时打听一下这个太医姓什么,又命楚十七把带着他血迹的药布拿出去焚毁。
  做完这一切,燕向西换了衣服,又喝了一盏热茶,他心里明白,诸葛明兰为了她的儿子,已经像个饿狼一样,迫不及待了。
  他看着胳膊上的伤,暗暗告诫自己,以后必须加倍小心才是,不光要小心,还要给诸葛明兰点颜色看看。
  已经到了午时,这个时候,是一天里阳光最足的时候。诸葛明兰坐在靠窗的美人榻上,晒着太阳,却面沉似水。
  今天派出的两路人马都失败了,这让她大为恼火。
  先是下令,把那个黑衣蒙面杀手和那个接住了刀却没有完成任务的男子,把他们的家人全部杀掉,一个不留,让他们去那边儿团聚去。
  至于服毒的太医,诸葛明兰相信,他不会把自己让他做的事情说出去半个字。
  因为太医的儿子也在太医院,为了儿子能活下去,他一定会守住这个秘密。
  况且,就算太医说出去了,也没有人肯相信,她堂堂一个贵妃,会要擦拭燕向西伤口的带血的药布?这听上去要多荒唐就有多荒唐。
  贴身侍女梅雨悄悄走进来:“回禀贵妃娘娘,宏王殿下来了。”
  诸葛明兰看了梅雨一眼:“让宏王进来。”
  一会的功夫儿,燕向天大步走了进来。梅雨聪明伶俐,知道他们母子一定有很多话说,急忙退了下去,随手关了殿门,她站在殿门口守着,免得被人偷听了去。
  “母亲……”宏王一脸的焦躁:“今天派出去的两拨人都失败了?这些人也真是废物,花着我的真金白银,却一点事儿都办不成。”
  “都失败了。第一波人失败,大约在我的预料之中。但我没想到太医也能失败,估计是他太紧张,引起了燕向西的警觉,否则这是多妙的一招棋。”
  诸葛明兰虽然懊恼,却没像宏王那样气急败坏,她比较能沉得住气。
  燕向天看着诸葛明兰:“母亲,既然这个燕向西这么难搞定,我们直接把皇帝搞定了得了。”
  “大胆!”诸葛明兰抬手给了宏王一个耳光:“你知不知道你刚才说的是什么话?这样的话以后再敢说一句,我定然不饶过你。”
  宏王看着诸葛明兰:“母亲,父皇虽然对你很好,但是他那么多妃嫔,说不定哪一天,他对你就不好了。就像当年对燕向西的母后一样,嫌弃得半年都不去皇后宫里一次,这样的一个人,你有什么舍不得的?”
  诸葛明兰震惊地看着她的儿子:“你以为我是舍不得你父皇吗?我告诉你,这后宫里,对你父皇用了真心的女子几乎没有,就算有,也是寥寥几个,这寥寥几个人,最后的结果注定一个比一个惨。”
  “我哪里是舍不得他,而是真送走了他,我们又当如何?”诸葛明兰看着宏王:“真到了那时候,必定大乱,而燕向西没有了皇帝这层阻碍,作为嫡亲皇子,他就可以直接登基了,尤其支持他的朝臣比支持你的朝臣多的情况下,我们铁定失败,一点儿胜算都没有。”
  “难道我们就不能伪造一份圣旨、指定由我登基吗?”
  诸葛明兰摇了摇头:“这个太难了,成功的几率太小,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用这招。”
  燕向天的情绪更焦躁了:“父皇不能动,燕向西又动不了,我们只能这么耗着?”
  诸葛明兰面上全是冷笑:“常言说得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第144章 夫人被抓
  诸葛明兰脸上全是冷笑:“常言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本宫还真就不信了,他燕向西又不是神仙,能每次都防住暗袭?真要那样的话,本宫还就和他较上劲儿了。”
  说完,叫了一声:“来人!”
  梅雨急忙进来,躬身行礼:“娘娘……”
  “派我们的人去庞德府里悄悄传话,命她们从现在起就好好准备着,这次务必要万无一失。”
  “是。”梅雨答应着,后退了几步,转身出去了。
  诸葛明兰看着一脸郁闷的宏王:“你要沉住气,这样的大事儿,岂能随随便便就成功?真要那样容易的话,这帝王之位说不定早就被人坐上了。”
  “在这一点上,你就不如燕向西,他失去了他母后这个得力帮助,依然不服输。得了,这会子我也乏了,你出宫去吧。”
  燕向天这才从他母亲的宫殿里走出来,垂头丧气地走到皇宫大门口,带上等在那里的手下人,准备回府。
  和他的二皇兄燕向西一样,在回王府的路上,燕向天也遇到了一点事儿,一个人,不过他遇到的可不是杀手,也不是男人,而是个女人。
  那女人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身淡绿罗裙,披着斗篷,头上几朵素色小珠花,白色珍珠耳坠,小小的脸,肌肤如雪,一双眼睛不算大,看人时总带着那么一抹风情,像琴弦,随时都可能拨动人的心。
  她正是被大秦国珠宝巨商朱百万视为极品珍宝的胡彩蝶。
  正月里,朱百万利用窦兰芝在宣王府做下人的便利条件,让窦兰芝在正月十四骗出了绿萝,打晕后趁机绑架了她。
  再用绿萝换回了胡彩蝶和伍逸。
  可以说,为了这个胡彩蝶,朱百万是冒了极大风险的,因为一旦惹怒宣王。
  即便人换回去了,也有再被捉回去的风险,而且被捉回去的人里,还可能包括他。
  所以他最开始出现在绿萝面前时,是蒙着面的,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不想让绿萝看到他本来的样子。
  要给宣王写信、提出赎人时,朱百万突然发现了一个被他忽略了的细节:如果只用窦兰芝父亲的名义写信,似乎赎人也只能赎伍逸更合理,没有理由添加上胡彩蝶。
  想了想,他也是豁出去了,直接把自己的名字就写在了信里。
  等宣王让楚十七把人送到指定的地方后,朱百万急忙放了绿萝,并送上了不少黄金。
  胡彩蝶得以自由后,朱百万也做了防范,先是躲到了事先准备好的地方,然后丢下一大家子人,只带着胡彩蝶躲到了其他的城。
  一直确定宣王真没有和他们一般见识,没有再找找他们的麻烦,才敢带着胡彩蝶回家。
  从那之后,朱百万把胡彩蝶很好地保护起来了,别说上街,就是在朱府,都很少走出她住的听风阁。吃的用的,都有丫鬟拿到听风阁里去。
  朱府里其他的妾室嫉妒得眼睛冒火,却没有一点办法,谁让她们处处不如这个野路子女人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调养,胡彩蝶的身体恢复了,被绿萝打过的鞭伤,虽然留了印迹,但终究伤好不疼了。尤其幸运的是,当时没有抽在脸上,她的美丽没有打折扣。
  这天是胡彩蝶回到朱府后,第一次上街,是她撒娇求了好久,朱百万才同意的,结果被宏王燕向天给遇到了。
  燕向天生在帝王之家,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就是他自己的宏王府里,也是美女成群,比胡彩蝶漂亮的都多了去了。
  但是要论起这风情二字,这些女人没有一个是胡彩蝶的对手,这也是胡彩蝶吸引朱百万和燕向天的地方。
  胡彩蝶这次带着一个丫鬟和一个保镖才敢出来,换季节了,她那么爱美的女人,怎么可能不添置衣物?她才不相信别人的眼光,所以自己上街了。
  刚下马车,胡彩蝶就发现了,路边骑在马上的一个年轻男子在看自己。
  胡彩蝶虽然年纪轻轻,却是情场老手了。她从这个男人的目光中,读懂了他的心,那就是对她感兴趣。
  胡彩蝶忍不住大亮了男子几眼。
  男子衣着上品,气度雍容华贵,骑在骏马上,风度翩翩。最主要的,是他真年轻啊,身材像修竹,又挺又直,透着荷尔蒙的味道。
  这对时常陪在老男人朱百万身边的胡彩蝶来说,也有着致命的诱惑。
  朱百万是个商人,商人重利,虽然他视胡彩蝶未珍宝,从不轻别离。
  但毕竟年纪大了,很多事情都力不从心,尤其闺房之乐,朱百万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胡彩蝶了。
  尤其那青蛙一样鼓的肚子和松懈的肌肤,浑浊的眼珠儿,核桃大小的发髻,都那样让胡彩蝶讨厌。
  她每次和朱百万在一起,都勉强抑制着心里想呕吐的感觉。她也时常悲哀,时常后悔,如果当时不陷害绿萝,怎么会到这个地步?
  胡彩蝶未穿越之前,是酒吧里的常客,她身边围绕的男人,各个生活富足,各个年轻有活力,否则也没有精力和体力每夜泡吧。
  此刻,见有年轻的富家公子注视自己,胡彩蝶对着燕向天笑了笑,雪白的小手举起,像在现在社会见到熟人一样,手指动了动,轻轻打了一句招呼:“嗨!”
  见那年轻男子仿佛痴了过去,她咯咯笑起来,带着丫鬟幽月,转身要走。
  燕向天何尝见过这样风情的女子,当时便心花怒放。立刻跳下马来,把缰绳甩给了手下的侍卫,疾步过来:“这位姑娘,刚才是跟本王打招呼吗?”
  胡彩蝶的念头转得非常快,她忍不住想:这个年轻男人自称本王,难道他是皇帝的儿子吗?攀上他,是不是等于攀上了更高级别的富贵荣华?
  是不是更有可能找到回家的办法?毕竟他有权有势,是只有钱的朱百万不能比的。
  胡彩蝶笑着,娇嗔地回答:“对呀!陌生朋友间打招呼不是很正常吗?”
  “朋友?”
  燕向天对这样的称呼非常感兴趣:“男人和女人也能成为朋友?”
  胡彩蝶咯咯地笑,伸出一根葱白手指:“你看,蓝天那么高,白云那么飘,它们还能成朋友呢,男人和女人都是人,互相介绍一下自己,就认识了,彼此合眼缘,就能成为朋友,难道不是这样吗?”
  “哦?这种说法本王倒是闻所未闻,也喜欢听,那我先来介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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