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白侧身夹菜的时候,看到涂苏苏偷偷摸摸对他竖起了大拇指,示意他刚才的反应干得漂亮。
他还学着电视节目里选秀练习生们的模样,眨眼做了个wink,表示自己已经收到。
他们两人的小动作被沈从云尽收眼底,他想起那天在花房里涂苏苏说的话,心中的阴郁忍了又忍。
嗯,忍不住了。
他伸出手,把涂苏苏刚竖起来的大拇指又给压了回去。
向白嘟囔一声,不满地道:“老大小气鬼,居然管苏苏管得这么严。”
说话间,他的筷子伸向桌上的那盘猪肘子。
结果看上的那一块正好被沈从云夹走了。
沈从云把那块向白挑了好久的,肥而不腻的肘子肉放进涂苏苏的碗里,余光瞥着向白,轻飘飘地道:“找唐晚管你啊。”
向白:“……”
为什么老大要像谈论「今天天气不错」一样,提起他的伤心事!
明明知道他已经分手了的!
果然,沈从云杀人诛心,一直很有一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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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屋外狂风怒吼,听起来像是有谁在嚎叫。
涂苏苏和沈从云一个房间,沈从云洗澡去了,她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飘窗的窗台上发呆。
今夜的雪也很大,不用月光,也能看到窗外层层的白霜。
六边形的雪落在玻璃窗上,砸成一朵晶莹剔透的雪花。
如果是平时,涂苏苏是顶喜欢这样的时刻的。
宁静的冬夜,温一壶热酒赏雪。
窝在沙发里,或者沈从云怀里,随意点开一部老电影看着,多么舒适惬意。
可她现在心情沉重,提不起半分兴致。
以往用来调节气氛的酒,现在却是为了消愁。
愁的是,杀害石竟的人,究竟是谁。
沈从云裹着浴巾出来,看她仍在怔怔地发呆。
他轻手轻脚地走到涂苏苏身后,从后面抱住她,手掌滑进她衣服里,习惯性地覆上她胸前柔软。
“苏苏,不要想了,凶手很快就能找到的。”
他也不想的,但这手像是会自动导航一样,一碰到她,就想贴上去。
涂苏苏娇躯一软,顺势躺进他怀里。
她仰头看他,男人裸着上身,刚吹完的头发丝儿上还有些湿润,软而蓬松地盖住沈从云的额头,竟是给他增添了几分少年感。
恍惚间,她才注意到,原来自己和沈从云已经认识这么多年了。
而他也早已从一开始的清冷少年,变成了自己的知心爱人。
涂苏苏点点头,苦涩地笑,“我知道,但我控制不住自己。”
她到现在都不敢相信石竟已经死了,只希望那封邮件不过是他定时发送的,他现在说不定,还在匪徒手里好好活着呢。
沈从云强硬地把她放到床上,耐心地开导她:“先睡觉,明天就去那个道观上看看,也不急着这一个晚上。”
他难得地主动将语气放轻松,同她开玩笑,“总不能现在开着手电筒去吧。”
谁知涂苏苏却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当下就想穿着出门。
沈从云:“……”
他一把将乱动的女人摁回床上,不得已使出杀手锏,“再乱动,明天当面亲你。”
沈从云知道,涂苏苏脸皮薄,最害怕这样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涂苏苏面上一红,随后乖巧地自己缩进被子里,“嗯,你说得对。”
她刚才确实太着急了。
沈从云贴心地帮她把被角掖好,唇角勾起,“哦?你也想我明天当面亲你吗?”
他当然知道涂苏苏不是这个意思。
不过就是想逗逗她,希望她的心情能轻松点儿。
涂苏苏:“你这个人!”
她扯过被子盖住头,“跟你说不清楚!”
柔软的被子被她三两下裹成了一团,把她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
沈从云眉眼含笑,宠溺地拍拍被子外隆起的部分,“好好好,我不逗你了。”
他试着扯了扯被子,嗯,扯不动。
正当沈从云准备连人带被子一起卷过来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他眼神一沉,这么晚了,还有谁会过来?
男人迈着长腿走过来,转动门锁,“你沈从霜?你怎么过来了?”
他视线往后看了看,龙七也在。
这小两口大半夜的不睡觉,是来找他讨论情侣生活的吗?
他可没这方面的兴趣。
这样的念头刚浮现,沈从云就哑然失笑,跟涂苏苏在一起久了,连他的脑洞都变大了。
沈从霜神情凝重,不像之前一样让沈从云叫自己阿姐了。
她举着手机晃了晃,“龙四刚才来电话说——”
“外婆不见了。”
龙四,是沈从霜姐弟俩派在Z市,专门负责保护沈婆婆安全的人。
本来这次沈从霜结婚,也打算将她接过来的,但因为婚期推迟,沈婆婆飞莫斯科的航班也就取消了。
什么?!
被子中的涂苏苏闻言,一下掀开被子,连鞋也顾不上穿,光着脚就「噔噔噔」地就跑到了门边。
“怎么回事?”涂苏苏焦急地问道。
她和沈婆婆的关系很好,和沈从云分开的那几年,也经常去看她。所以现在自然是很担心。
沈从云目光落到她光溜溜的脚背上,蹲下身将自己的拖鞋给她穿上,随后看了一眼四周情况,对沈从霜说道:“你进来说。”
第147章
上太一山(一)
沈从霜冷着一张俏脸,手握成拳捏得紧紧的,眸中更是杀意涌动,“据龙四传回来的消息,他当时被一个可疑的人引了出去,再回来时,外婆已经被人掳走了。”
她想都不用想,掳走外婆的人肯定是沈君山。
“一定是沈君山,这个疯子!”
除了他,沈从霜想不到还有谁会这么无聊,闲着没事儿跑去Z市的郊区绑架一个老人家。
他当年杀了母亲还不够,现在连外婆也不放过吗?!
沈从云的脸色,看上去要比沈从霜的平静许多。
但黑暗正在一点点地蚕食着他,试图吞噬他。
如果外婆出事,他哪怕把整个H市翻个底儿朝天,也要把沈君山找出来!
怒气未消之时,一只柔软的手无声牵住了他的,侧过头,只见涂苏苏的眼神平和而安定。
她本来就还在因为师父的离世而难过,却比沈从云更早地抑制住情绪,只为了能给予他力量。
如果说沈从云是欲高飞的鸟,那涂苏苏就是深深扎根于地底的大树,是他无论飞多远,都能一眼看到,并且飞回来的地方。
涂苏苏说:“我们一起,找到凶手,然后把外婆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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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天气有所回暖。
纷纷扬扬的雪终于不再下了,许是为了迎合过年气氛,天空中甚至还破天荒地出了个太阳。
阳光刺破厚厚的云层,参差地洒在大地上,虽说照射不了雪融化,但好歹给雪地中行走的人们,送来了难得的暖意。
迎着冬日的暖阳,涂苏苏等一行人全副武装,按照余之洲父亲的指示,准备前往太一山。
为了安全起见,余之洲还是在黑土庄里给他们找了一个向导。
那是在黑土庄生活了几十年的老猎人,经常在太一山上打猎,对山里的情况了如指掌。
用夸张一点儿的话来说就是,哪棵树上有多少道划痕,他都能给你说出来。
向导也姓余,大家都叫他余叔。
余叔满头白发,却体格健硕,一看就是经常锻炼的人。
他牵着两只德牧,都养得很好,浑身肌肉紧实,是他最忠诚的伙伴。
向白给余叔递上一支烟,看向狗的眼神里止不住的赞叹,“余叔,你这狗,是做警犬的好苗子。”
照他看,他们特警队里那几条警犬,说不定都跑不过余叔的狗。
余叔嘿嘿一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咱这狗,好多人想买,俺都不卖的。”
涂苏苏看着两条神采奕奕,威风凛凛的德牧,想上手摸,却又不敢。
沈从云低声问她,“你喜欢狗吗?以后我们也可以养一只。”
若是能每天饭后和涂苏苏一起牵着狗散步,生活平淡且浪漫。
虽然他不怎么喜欢宠物,尤其是会脱毛的宠物,但只要涂苏苏喜欢,他都可以接受。
涂苏苏果断地摇了摇头,“不养狗……”
不是她不喜欢狗,而是懒得打理家里脱落的毛发。
她看有些新闻报道说,有些狗一年四季掉的毛,都足够织成一条围巾了。
第148章
上太一山(二)
上太一山没有大道,只有一条蜿蜒的小路。
小路两旁,尽是光秃秃的大树。
北方就是这样,一到秋冬,树叶便全部凋落,待到来年春日,又重新焕发生机。
道路因化掉的雪水而变得泥泞,好在余叔有事先提醒他们换上方便行走的雨靴,所以行进的速度也没有很慢。
小路的弯弯绕绕过多,他们光是跟着余叔走过的脚印走,都觉得记不住路。
还是沈从云心细,在山下时就提前准备好了红沙,沿着路撒下,作为记号。
这是他在孤岛上时,所学到的经验,山林中作好记号认路,总不会有错。
这样才可以应对一切突发的情况。
涂苏苏也学着他的模样,捡了一颗尖锐的石子,在沿途的树上都刻下了记号。
良久后——
涂苏苏走得热了起来,黑色冲锋衣的拉链被她拉开散热,额头上浮现出了细腻的汗珠。
沈从云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纸巾递给她。
涂苏苏接过纸巾,故意问道:“我出汗了你有纸巾,那我要是累了呢?”
沈从云一笑,全然不顾涂苏苏的讶异,又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小块黑巧克力,“喏,吃吧。”
涂苏苏好奇地望向他的口袋,“你这是哆啦A梦的百宝袋吗?”
怎么她要什么都有?
沈从云:“对。”
说罢他俯身靠近她,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只为你一个人准备的百宝袋。”
不经意被他撩了一下的涂苏苏轻拍自己发红的脸颊,撕开纸巾擦汗,“不错不错,值得表扬。”
两人亲密的一幕,恰好被向白瞅见,他斜着眼睛,瞧不起似的调侃道:“哟,苏苏,你体力不行啊。”
实际上,涂苏苏的体力已经比大部分人都要好了,奈何这次和她同行的人,谁都不是省油的灯。
她才不怕向白的调侃,一针见血地怼回去,“我走累了有人背我,你有吗?”
臭小子,居然敢跟她耍贫嘴。
向白:“……”
了不起了不起,他们俩怼人夫妻档,他可惹不起。
向白不再搭理涂苏苏,侧身跟身旁的三叔搭话,“三叔,您听听,这谈了恋爱的人,都惹不得。”
他话是跟三叔说,嗓音却大得,刚好涂苏苏和沈从云都能听到。
在向白眼里,这里独行的人就他和龙三,以为龙三会和自己站在统一的战线。
熟悉龙三性格的涂苏苏捂嘴偷笑,时不时侧耳听龙三的回答。
只听龙三沉默了几秒钟后,用令向白惊讶的平淡语气说道:“别这么说,我女朋友脾气挺温柔的。”
他回想起前段时间还罚自己跪遥控器的张静,违心地说了句谎话。
向白一副吃了鳖的表情,“好的,你当我什么也没说过。”
为什么连龙三一个大叔都有了甜蜜的恋爱,他的爱情之神却半路眷顾了别人。
而且,连余叔的狗,都是成双成对的……
“唔……”
涂苏苏为了表示自己对他的同情,很努力地不让自己笑出声。
实际上她低着头,憋笑憋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第149章
上太一山(三)
直到身边之人轻轻扶住了她的腰,略带严肃地提醒她,“苏苏,小心看路。”
涂苏苏这才抬起头来,浓密的眼睫毛上还带着泪珠,乖巧地点了点头。
沈从云目光悠远地看着某处,用低哑的嗓音道:“很快就到了。”
涂苏苏顺着沈从云的目光抬头望去,远远地便看到了道观的一角旧房檐。
房檐的红漆早已在风雨的侵蚀中褪去,唯余沧桑的木灰色,在冷冽的风中,散发出古朴苍老的味道。
檐上还雕得有骑凤的仙人、龙、凤、狮子等瑞兽,依稀能窥见道观兴盛时的面貌。
余叔一人两狗走在前面,头微向后看了一眼,说道:“最多十分钟,我们就走到道观了。”
他说完,只见身后的这群年轻人个个脸不红气不喘,还有说有笑的,余叔不得不惊讶于他们的耐力和体力。
要知道,就算是从小在黑土庄长大的庄稼小伙,也未必能有这么好的体力。
一群从城里过来玩儿的娃娃,怎么可能?
不过,余叔也没兴趣去打听他们一行人的来历,他只负责带路收钱,其他的,一概不问,一律不管。
又过去了十分钟。
余叔牵着的德牧汪汪叫了两声,示意大家终点到了。
道观大致的墙体还在,大门却已是破败不堪,从幽深的天井望去,只见到一尊泥塑的雕像,长长的胡须,应该是道家的老君雕像,隐隐能见其仙风道骨。
这番破财的场景,让人不禁开始怀疑起了余之洲父亲所言的真实性。
余叔的任务已经完成,从龙三那儿拿了报酬,提醒他们在天黑之前下山后,便带着狗返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