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反派大佬不好撩——梅花十七
时间:2022-03-08 08:28:58

  “沈子清——”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清朗的喊声。
  涂苏苏挽着沈从云出现在了门外。
  吵闹中的两个小不点儿瞬间停下,“爸爸!”
  “苏苏!”
  沈子清迈着小短腿,兴高采烈地朝门外的两人奔了过去。
  观观也开心地想跑过去,跑之前,还特意整理了一下自己裙子上的褶皱。
  已成为人父的沈从云,脸上的冷硬少了,更多是一家之主的沉稳。
  他推开抱在自己大腿上的小不点儿,“你叫什么?”
  他刚才可是清楚地听到了,这小兔崽子叫苏苏?
  沈子清原模原样地把刚才的理由又说了一遍,本以为会得到爸爸的赞赏。
  沈从云却让他立正站好,义正言辞地否决道:“你不可以这么叫。”
  沈子清:?
  “为什么?”
  小小的脑袋里大大的疑惑,五岁的沈子清想不明白,为什么爸爸可以,而自己不行。
  只听沈从云认真地解释道:“因为,我叫苏苏,是在叫我的老婆。想叫昵称,以后自己叫你老婆去。”
  沈子清:好像有点儿道理。
  于是乎,他郑重地点着小脑袋,对着涂苏苏道:“知道了……”
  以后还是继续叫妈妈吧。
  涂苏苏宠溺地摸了摸沈子清的头,把在瑞士给他买的滑雪板递给了他,“喏,礼物。”
  随后又把观观抱起来,鼻尖碰了碰她的鼻尖,“观观也有的喔,妈妈来之前放在家里了。”
  观观乖巧地点头,顺势在涂苏苏脸上亲了一口,“谢谢妈妈。”
  接完孩子后,一家人甜甜蜜蜜地就回去了。
  夕阳下,两大两小的背影被拉得很长,温馨又和谐。
  沈从霜抚摸着肚子里正在孕育的小生命,眼神柔和。
  她不羡慕,因为,她的幸福,也已在了身边。
 
 
第173章 
  番外三
  沈从霜还记得第一次见龙七的时候,她四岁,正是诸事不知的年纪。
  爸爸领着一堆穿着黑衣服的哥哥站到她面前,问她,“小霜,挑一个人保护你,你喜欢哪一个?”
  那时的她还小,尚不懂得保护二字的意思,懵懂的以为,保护就等于陪伴。
  于是乎,她认真地挑了一个最好看的哥哥。
  也是话最少的。
  他说:“大小姐,我是龙七,以后就是小姐的贴身保镖。”
  沈从霜抓着自己手里的洋娃娃,看着又疑惑了,贴身,有多贴身?
  像自己晚上和洋娃娃一起睡的时候,那样贴身吗?
  四岁的沈从霜还没有被送到杀手营训练,遇见龙七的第一天晚上,就坐在床上热情地邀请他,“哥哥,你不上来我们一起睡吗?”
  沈从霜记得,那时妈妈还取笑她,女儿家家的,不知羞。
  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她在世时,沈从霜是被温柔宠爱萦绕着的小公主。
  后来,妈妈去世了。
  那一年,沈从霜十岁,弟弟沈从云还小。
  爸爸要在他们姐弟两人中,挑一人成为暗处的顶尖杀手。
  沈从霜觉得,她是姐姐,要好好保护弟弟的。
  于是毅然决然地站了出来,去了杀手营。
  出发前夜,沈从霜站在窗前看着皎洁明月,月华洒落在她身上,也洒在她身后之人的身上。
  她还是有些害怕的,害怕未知的一切。
  不过,只要一想到回头时龙七都在,好像又没有那么害怕了。
  她问他,“龙七哥哥,你会永远陪在我身边吗?”
  龙七没有回她,沉默就是最好的应答。
  是从什么时候不再怯怯懦懦地叫他哥哥的呢?
  大抵是因为那次任务。
  沈从霜在杀手营只经历了半年训练,沈君山便派她出去杀俄罗斯的另一位军火头目。
  沈从霜打听到那人下榻的酒店,借助身量小的优势,排气管道里爬到了房间里躲着,没有任何人发现她。
  原本一切都很顺利,结果她在开枪时犹豫了,饶了那人一命。
  谁知那人刚离开房间,便命所有手下对沈从霜围追堵截。
  她受了重伤,差点丧命。
  是龙七,将她背在身上,孤身一人杀出重围。
  “大小姐,属下一定会带你出去的。”
  而他脸上,也因此留下了那道触目惊心的疤痕。
  沈从霜捧着龙七脸上的疤,哭了一天一夜,而他只是亲亲地用手擦去她脸颊的泪珠上。
  那是龙七唯一一次,主动对沈从霜越界。
  这个他从小就保护着的小姑娘,还是笑起来更好看。
  沈君山注意到龙七生了不该有的情愫,把他叫了过去,一根被齐根切下来的手指滚落在龙七眼前。
  他认得出手指上的戒指,那是龙七患了重病的父亲。
  而他当初卖身给沈君山做保镖,就是为了给父亲治病。
  沈君山说:“这只是一个警告,肖想我的女儿,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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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那以后,沈从霜不再叫龙七哥哥,也一改往日训练的懒散,每一次营内测试,她都是第一。
  龙七保护她,她也要保护龙七。
  这才是陪伴的意义。
  十七岁那年,沈从霜完成在西伯利亚的任务,回去的途中,被敌人追击受了枪伤。
  她被迫,和龙七躲进了森林深处的木屋里。
  木屋是以前进山打猎的猎人留下的,屋内还留有不少的柴火。
  龙七生好火,捧了些雪水烧开,试图替她清理伤口。
  他的手刚伸过来,杀人如杀鸡般不眨眼的沈大小姐慌了,连忙护住胸前,“我不要……”
  她的胸下,浸着一滩暗红色的血迹。沈从霜受伤的部位,好死不死就在这里,若要清理,必须得把衣服尽数撕开才行。
  龙七却恍若未闻,垂下眼眸,嗓音平平淡淡,“大小姐放心,属下并不会有其他多余的意思。”
  这下沈从霜更慌了,她怕龙七有想法,更怕他没有想法。
  她咬着牙,瞪了他的头一眼,方才点头,“没事,你来吧。”
  没有麻药,她必须得活生生地忍着龙七的触碰带来的疼痛。
  “嘶——”
  热水刺激所带来的疼痛,在西伯利亚寒冷的夜里,额外地难以忍受。
  “啊,轻,轻点儿……”
  沈从霜压抑至极致的声音,在酥胸半露的情形下,多少带了点儿旖旎味道。
  龙三动作顿了一下,心中翻涌,眼神更是定了定,丝毫不敢往禁区飘。
  包扎好她的伤口以后,龙七连忙收回略带薄茧的手,眼睛盯着火堆目不转睛。
  可是,要如何才能不去看呢。
  他再强大的控制力,也抵不过内心的本能。
  沈从霜何其眼尖,龙七稍有动作,她便注意到了。
  女儿家的羞怯只存在了一刹,她便双手搭上了龙七的脖颈,伤口被她扯着疼,她也生生忍下了。
  “龙七,我的心意,你真的不知道?”
  沈从霜不懂,为什么十岁前龙七对她还算温柔,十岁后却永远是公事公办的语气。
  明明她已经很强了,强到不再会拖龙七的后腿,强到不会再让他为自己受伤。
  龙七身子后退了一下,“属下不知道。”
  沈从霜也是倔,直接欺身上去,强势地吻住了他,含糊不清地问道:“现在呢?”
  龙七的大脑宕机了一瞬,下意识地想回应这个吻,却在片刻后反应过来,冷漠推开了她,不带一丝感情地,“大小姐,请自重。”
  沈从霜眸子里尽是深不见底的悲伤,她捂着伤口离开龙七的身旁,“好……”
  十七岁的沈从霜,情窦初开,便被龙七身上的刺扎了个彻底。
  再后来,沈从霜就开始了她军火女帝跌宕起伏的人生。
  也不忘对龙七步步紧逼,而他依旧一再退让。
  直到涂苏苏给她出了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妙计,她才彻底让龙七这颗闷葫芦开了窍。
  “这个,就是我们全部的故事。”
  沈从霜靠在柔软的天鹅绒枕头上,说完话,拍拍怀里虎头虎脑,还流着口水的奶娃娃,“好了,故事听完了,睿儿睡觉吧——”
  小睿儿刚学会说话,懵懵懂懂地一小拳锤在旁边躺着之人的胸膛上,“爸爸,爸爸坏坏,不准欺,欺负妈妈……”
  龙七眼里尽是柔情,“睿儿说得对,爸爸错了。”
  “爸爸以后,一定尽全力弥补妈妈。”
  那天在病房里,他真的以为沈从霜要永远离自己而去了。
  伤心难过之下,多年的情意全部说了出来。
  为何沈君山倒了以后仍然不敢接受她,只因为早就习惯了只做她身后的影子。
  龙七甚至打算举枪自杀,陪她而去。
  所幸,假睡的她醒来夺走了枪。
  所幸,一切都还来得及。
 
 
第174章 
  番外四
  生如夏花
  在孤岛的那些日子里,沈君山常常坐在水晶棺前发呆,一坐便是一天。
  仿佛只要他固执地相信,棺中的人儿便能够再次睁开眼睛。
  发呆时,他就免不了会想起和她的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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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的S大,向日葵开得正盛。
  唯有葵花向日倾,这种蓬勃而热烈地生存的花,是沈云苏的最爱。
  她自小先天不足,体弱多病,也想像葵花一样,追逐着太阳而活。
  沈云苏抱着下堂课要用的教材,驻足在花坛前,遗憾今日为何没带画板出来。
  若是能把它们画下来,永久地留存于世,便最好了。
  不过,遗憾的心情仅在她脑海里维持了一瞬便烟消云散。
  它美得那么自由,留不留存,又有什么关系呢。
  向日葵并不在意。
  沈云苏莞尔一笑,身上水蓝色的旗袍裙摆随清风舞动,说不出的温柔婉约。
  她看花看得痴了,抬手看了一眼手表,暗道一声糟糕——
  要迟到了……
  这一年,沈云苏在莫斯科的S大念大二,为了凑足学分,选了一门中文课。
  本来,中国的学生是不允许选这门课程的,但沈云苏央求了导师许久,又装作在外多年,半点儿不会中文的样子,导师便就同意了。
  所以,第一堂课,她可万万不能迟到。
  阳光倾洒在长长的走廊上,沈云苏一步步踩着阳光,气喘吁吁地推开了教室的门。
  “报,报告。”
  少女嗓音清脆而急促,如流得急促的溪流。
  她弯着腰,胸口上下起伏地喘气,只见到讲台上站着个人,还未看清什么模样,便慌张地喊了报告。
  ?
  没有人回应。
  沈云苏心存疑惑地抬头,台上的人也刚好扭头过来看着她。
  这一刻,在国内国外见惯了帅哥的沈云苏都呼吸一滞。
  眼前的男人身体颀长,五官立体是刀刻,深邃的眼神因上扬的眼尾而变得妖异,中俄结合的长相,直令人移不开眼睛。
  不是吧?
  那个在邮件里一板一眼的中文导师,居然是个妖孽美男子?
  饶是沈云苏平日里再如何镇定自若,此刻也被惊讶填满了眼睛。
  见老师一直没有回复她,而教室里的人都齐刷刷地看着自己,沈云苏俏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又小声地道歉,“老师对不起,我迟到了。”
  她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一道无奈的声音,“同学,我不怪你迟到,先进教室吧。”
  诶?
  沈云苏连忙侧过身子让路,只见一个高大的中年俄罗斯男人抱着教材,大步流星地跨上了讲台,用俄文对先前台上的男人道:“维克托同学,你可以先回位置上了。”
  妖孽般貌美的男人颔首一笑,目光扫过低着头不自在的沈云苏一眼,继而随意地找了个空位坐下。
  沈云苏做了几个深呼吸,也想找个空位安放仍在尴尬的自己。
  谁知,整间教室,只有维克托身旁空着位置。
  她咬了咬牙,提起裙摆坐到了他旁边,红着脸小声地打了招呼,“你好……”
  男人没有回应沈云苏,但她婉约羞怯的模样,却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便是两人的初见,日光正好,她清丽的气质,像株含苞待放的芙蓉花。
  身上还隐约带有淡淡的夏日葵花香气。
  那香气,沈君山直至死前,都记得清清楚楚。
  再后来,他们相恋,如胶似漆。
  他和她在摩尔曼斯克唯美的极光之下深情亲吻。
  在宛如一弯新月的伏尔加河碧波旁浪漫共舞。
  在白墙金顶的金戒指教堂之内庄严起誓。
  点点滴滴,交织成两人之间紧密缠绵的爱意。
  她说,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这是她追求的一世安稳,是以她叫云苏。
  于是维克托便用了她的沈姓,取名君山,谦谦君子,沉稳如山。
  他也曾经以为,自己真的能给沈云苏一个安稳的家。
  可是世间事,大多都是不如意。
  家族遗传病的精神病发作,他控制不住暴怒的自己,生生掐死了自己最爱的女人。
  而她死前,却还是用尽全力拥抱了他。
  一如情最深时的温暖笑容。
  “我……不怪……你……”
  沈君山坐在棺前掩面痛哭,下巴上的胡茬扎到他的手心,也仿若扎进他早已枯萎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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