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次他想掉头就走,过会儿再来。可那股子肉香,刺激得他根本挪不动步。
余潜:脚它自己有想法,是它不想走,不是他不愿走。
而且他现在彻底改变初衷,只想狠狠吃肉,一解嘴馋。
终于,门内“嘎吱”一声,紧闭的大门被缓缓打开。
余潜望着来开门的许唐棠和阿淘,眼含热泪,声音发哽,里头满是想念:“我可想死了你们了!”
许唐棠、阿淘:“?”
作者有话说:
本章2分发红包
注:糟猪蹄爪做法参考《宋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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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来啦】
【
-完-
第26章 、二十六道菜
糟猪蹄爪
琥珀色的酒糟,颜色清澈透亮,在暖黄灯光下,闪着莹莹如灿星的光芒,里面浸泡的猪蹄爪色泽淡粉微白,光泽如玉,与酒槽呈一深一浅的色彩对比,明明暗暗,有种淡妆浓抹总相宜的恰当感。
酒香浓郁醇久,那种历经漫长时间,经过捶打、研磨、酿制等多个环节的沉淀感,在飘散的酒香中缓缓在眼前展开,仿佛看得到雨露阳光下的麦田、工人们赤膊上阵锤锤打打、挥汗如雨的场景。
在这股绵久的香味中,特属于猪蹄的醇香浓厚分外不同,穿过种种味道,一秒便能分辨出这种特殊的肉香。即使酒香融在其中,亦不会有种喧宾夺主的感觉。
余潜万万没想到,引得他一早上抓心挠肺的食物会是猪蹄爪。
嗐,作为一个合格又挑嘴的富二代,极贵绝佳的料理吃过无数,像这种寻常甚至带着点脏感的位置,他一般碰是不会碰的。
毕竟猪蹄换算过来就是猪的脚,光是想想脚在泥里水里还有米田共里,不知蹦腾过多少回,哪怕处理得再干净,心里的那种膈应感,并不会随之消失,反而会不受控制地在脑中放大、重复。
然而,这次是个例外。
在得知食物是猪蹄的时候,天人交战足足有十多分钟,最后他选择向叫嚣的腹胃低下头颅。
试试,或许不是逝世?
他不得不承认,这道糟猪蹄爪给他的第一眼是惊艳。
环绕其间的灵气如看不见的空气,丝丝缠绕着猪蹄。那种纯粹、浓香的肉感,让他觉着眼前的这些并非来自普通农场的肥猪,而是走在云端,会在细雨清风中漫步的飞猪,有着不接地气的高贵。
他筷子碰下了猪蹄,肉质弹糯,莹润似玉般透明的胶质轻轻晃动,微弹中带着点小小的俏皮。筷子头一动,外面的猪皮带着满满的胶原蛋白,与内里的胶质、软肉一触即分。
入口,嗯……嗯?!
余潜蓦地瞪大眼睛,眼底闪烁着惊讶的波光。
他看一眼猪蹄,又瞄一眼在厨房内忙碌的许唐棠,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无法道尽他心底的诧异。
我草我草我草,这是神仙味道吧?!
太、太、太绝了!
在被这道菜颜值折服的时候,他就已猜到味道或许不同于以往见过的那些猪蹄,直到入口后,他彻底被它的口感与味道惊艳。
猪蹄的软糯微弹的外皮,入口即化,浓郁的肉香盈满唇齿之间,内里的胶质层带着点耐嚼的韧劲,与软肉咸糯细腻相得益彰。
按理说这样吃,一口尚可,第二口有点腻,第三口便是腻味得吃不下。
这里酒糟的作用便彻底彰显:
在漫长的浸泡与冷藏的过程中,浓郁甘洌的酒糟已完全浸透肉质,从里到外肉香的醇厚与酒糟的清爽已融为一体,后者的爽口清香彻底剔除那份肥腻感,完美地实现口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