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既不夸夸其谈, 也不沉默如金,总是恰到好处的一两句话, 就像拨开云雾的那只手,令人心悦臣服,渐渐的, 他身边围拢的人越来越多, 大多数都是名噪一时的有为青年,权贵圈中新一代佼佼者,大家交谈甚欢, 欢愉的情绪传得很远,老一辈的便含笑看着这边,并没有阻止的意思。
真正在皇宫中混得一席之地的聪明人,绝不会被出身囿住眼光,外国也有英雄不问出处的观念, 何况约翰本也是乡绅出身, 并不低微。
“那就是伦敦这一季的社交宠儿么?他看上去像奥林匹斯山上偷偷下凡的宙斯,给凡间的宫殿添光增彩,的确有讨人喜欢的资本!”
角落里,一名棱角冷硬身材健壮的年轻男士, 看到约翰这边的盛况,对着同伴不以为意地道,他并没有恶意,只是随口品评了一句,但他或许就像约翰天生清冷高贵一样,他同样有一种天生的特质,就好像随时随地都在冷眼旁观,嘴角挂着惯常嘲讽的笑意,即便只是随口之言,听在别人耳中,也仿佛是讥讽一般。
好在他的同伴早就习惯了他的作风,并没有误会他,只是调侃地笑道,“哦,爱德华,我终于等到你看走眼的一天啦!里佛斯伯爵可不是你说的那种人,有时候,我们甚至觉得他是清教徒,毫无世俗的欲望。你看,他和陛下毫无暧昧,据说他还是陛下情人的私人经济顾问,他也从未做过任何讨人喜欢的事情,甚至很少在伦敦社交场合露面,每次露面,都有正事。只是,你不得不服气,就像你天生不讨喜一样,这世上也有人天生讨喜,哪怕他从不讨好任何人——他可不是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我们——绅士和淑女们难得一致同意,他该是冥府的哈里斯!”
被叫爱德华的年轻人很有些意外,他没想到自己这内心高傲的朋友对这位新贵里佛斯伯爵评价这么高,他也被勾起了兴趣,“哦?那么这位里佛斯伯爵很难结识?”
“那倒不是,他确实不太喜欢社交,但他和伯纳德家的查尔斯就是很好的朋友,他仿佛并不拒绝朋友,只要你能打动他。我们可以请查尔斯引荐,查尔斯一直很想让更多的人认识他这位神奇的朋友!”
“那还等什么?亲爱的朋友。就麻烦你做一回引路人吧!”
约翰看着被查尔斯引荐到他面前的年轻人,微微一愣,说是年轻人,大约比他大七八岁,看上去却很有些威严气派,和时下男士风流温脉的作风迥异,倒更像是他在海上航行时同行的那些凶狠悍然的水手伙伴!
而且,他姓罗切斯特?
约翰目光闪了闪,和他们聊了起来,他敏锐地察觉到,笼罩在这位年轻先生身上的悲剧或许已经发生,这位先生才华洋溢,见识广博,原本应该是个风趣幽默的人,但现在满身心都有股破罐子破摔的愤世嫉俗味儿。
约翰慢慢地,边将话题引到了医药上,他本身就打算涉足这个行业,又具备几世积累的深厚功力,说起这个话题毫不突兀,不知不觉说到了遗传病,基因病,血友病等等,罗切斯特果然怔怔地听住了。
约翰很想知道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选择。
约翰参加了这场皇宫舞会后,便向女王提出了告辞,他已经在伦敦站稳了脚跟,自然不会再把自己陷入过深,毕竟他只是新贵,及时抽身才能更茁壮成长。
女王当然不是因为约翰希腊神祗般的俊美或者豪奢的身家而青睐他,这位年轻的女王,虽然童年时期过得像是象牙塔上的金发公主,但也许是刻在骨子里的强权基因,她一直雄心勃勃,立誓要让大英帝国在她手上成为世界头号强国。
工业的急速发展让她看到了希望,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而远东舰队的征程,更让她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澎湃的未来。
这位异军突起的新贵里佛斯伯爵,靠着远东舰队司令的亲笔推荐信以及满口夸赞的海军奇才身份,入了高傲的女王之眼。
女王很愿意和博学多识的里佛斯伯爵交谈,听闻了伦敦流传的关于里佛斯伯爵的种种逸闻,甚至自己也添砖加瓦了,女王并没有生气,她自有她心爱的恋人,甚至还背负有婚约,凛冽深沉的约翰里佛斯也不是她心仪的类型,但她对约翰的心仪标准十分好奇,便问了出来。
约翰特别坦然,“我曾经的信念是成为一名传教士,作为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然而等我去了远东后,才发现很多问题都是我一厢情愿罢了。站在不同的国家和立场上,我固然怀揣着拯救苦难的信念,而对方却视我为敌,并认为我的布施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羞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所坚持的是我自己的正义和信念,并不曾惠及他人,自我救赎,才是真正摆脱苦难的途径!
我希望能够走遍世界,印证我现在对生命的体会,人一生错一次不可怕,不能永远都走在错误的路上。”
“那并不耽误你找一位淑女结婚不是吗?”
“没有灵魂的共鸣,结婚有什么意思呢?这不也是您一直以来追求的心灵自由吗?”
曾经的约翰,充满冷峻禁欲的高贵美感,他的品行性格,从他的眉宇之间一览无余,如今看上去随和多了,实际却更有距离感,谁也捉摸不透他的内心。
除此之外,女王对约翰的经历也十分好奇,听他描述远东和美洲的繁华和混乱,兼听则明,一方面,她对政治有着天然的敏锐,另一方面,毕竟年轻,还有一颗向往外面世界的心。
她生得非常丰腴美丽,看起来纯粹而热情,是一朵最古典雍容的英伦玫瑰,也没有什么女王架子,也许是登基的时间不长,她身上还保留着贵族少女的烂漫特质,但约翰也无法忘记这位女王对远东毫不迟疑地采取的鸦片侵袭战略,无论是华国,还是印度,都饱受其害。
他不想成为侵略他国制造战争罪孽的人!
别以为神就能为所欲为,他上面还有天道还有大道呢?宇宙洪荒,无数世界,无论发展得是快是慢,终究还是人道兴盛的天下!
他并不打算成为女王面前的红人,卷入两个党派的争权夺利中,得到一个伯爵头衔,能护佑整个里佛斯家,就差不多了。
在出手为女王解决了几件来自对立党派的发难之后,约翰利利索索地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而数次对财政大臣的提点,使财政大臣摆脱了几次窘境,开掘了新的财富之路且收益颇丰,他迅速博得了财政大臣忠实的友谊。
他位于伦敦最富贵街道的府邸,开始进入了贵族大臣们的交际圈,成为圈中最顶级的充满各种机遇的沙龙,约翰里佛斯,真正炙手可热起来。
过犹不及,约翰知道,到了他应该退身隐匿的时候了。
老里佛斯先生还住在自己的弟弟家,一个风光秀丽的乡村庄园,每天带着猎犬溜溜达达地去旁边的树林打猎,也不在乎打猎成绩,只是排遣寂寞罢了。
住在乡村,舒服是舒服,对于外界消息的接收就不是那么灵通了,何况老里佛斯先生本人也不是一个对政治热衷的绅士,他唯一关心的就只有打猎和种植,但两项也都不算出众。
他对于儿子在伦敦上流社会掀起的风云丝毫不知,对于家族已经改换门庭更是稀里糊涂,只是儿子每旬给派人给他捎来的英镑,让他的日子过得更舒心了,舒心了,就更不想动弹了,他还悄悄分出两份,给两个女儿分别送了过去,虽然和三个孩子天各一方,但他也不算是那种撒手不管的父亲啦!
戴安娜和玛丽其实是有些不安的,她们从去年开始,就每月都收到兄长派人送给她们的不菲的零用钱,和各式各样一匣子一匣子的珠宝首饰,她们惶恐了很久,一度以为她们的兄长是不是去做强盗了,否则怎么会在短短的几个月离就获得了这么巨大的财富?
直到兄长来信安慰了她们,并告知沼泽居正在改装修建,等完全建好,就接她们回家过圣诞节,她们才将信将疑地高兴起来——就像伯纳德小姐永远不会拒绝哥哥一样,里佛斯家的两个姑娘既感性又务实,比起获得的大笔的首饰英镑,来自兄长的贴心关怀,更加让人有安全感。
约翰在离开伦敦前,去了一趟盖茨海德庄园,接回了一个瘦弱矮小相貌普通唯有一双晶亮亮倔强大眼睛漂亮的小姑娘——不是他自以为救世主,而是这寄人篱下的小姑娘,的的确确是他血缘上的亲人,因为具备这个时代少有的反抗精神,就遭到了来自亲人的虐待,难道他明知对方的命运悲惨曲折,还能冷眼旁观?这不是他的作风。
简的舅母就像甩掉烫手山芋一样,并没有提出多么苛刻的要求,她只是不想养简罢了,在她眼中,简就是一个拖油瓶,穷亲戚,个极其不逊的刺头,完全没有女孩的柔顺,品行也不好,难缠到完全没有寄人篱下的自觉。
抛开了简,舅母只觉得呼吸都轻松了,但当她回忆起自己曾经密起来的一封信,黑暗中,她突然打了个寒战,明明她已经竭力阻止了,但是命运似乎都在眷顾这个可恶的崽子,失去了一个有钱的叔叔,又冒出来一个有钱的表哥,难道,她真的做错了?
戴安娜和玛丽喜欢极了,得知兄长已经赚够了足够的英镑,完全有能力教养这个小妹妹之后,她们愉快地接纳了她,并将她当成了心爱的洋娃娃,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
简在突然冒出来的表哥和表姐身上,感受到了在她短短的人生中从未得到过的温暖,她偷偷哭了。
约翰的药妆公司,悄无声息地铺开了,等上了轨道,约翰随身携带大萝莉两枚小萝莉一枚,兄妹四人坐上了奢华的轮船,下一站,法国。
等罗切斯特先生匆匆来拜访约翰时,他们已经踏进了浮华迷离的巴黎!
第117章 沼泽庄园 第六章
约翰可不知道和那位罗切斯特先生失之交臂, 他来到巴黎,一直就忙个不停,虽然所有琐事都由管家和长随跑腿, 但作为一个主缆的人, 比如买那里的住宅, 他总要出面去比较敲定, 装修的材料要把关, 药妆制作分公司的地址要选定, 等等等等,这样琐碎至极从头开始的忙碌, 约翰几乎没有经历过,当年扩张海上势力,靠的是武力居多, 而现在再开拓市场, 靠的更多的却是脑力,也很新鲜。
除此之外,他还要满足几个从未出过英国的妹妹们对巴黎的好奇心, 作为兄长,至少要在开始的时候陪伴她们逛几趟,给她们壮胆的同时,也是告知他人,这是里佛斯伯爵家里的姐妹, 且都得到了里佛斯伯爵的重视, 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简对约翰始终抱着谨慎的心思,不知道为什么,看向约翰的眼神总透着一股不信任和畏惧,但她特别喜欢戴安娜和玛丽, 就像一根小小的尾巴,跟着戴安娜和玛丽进进出出,依赖感十分明显。
约翰在巴黎购置的雪宫一样的府邸,上下足有几十间卧房,自然也少不了小姑娘的,可她就很愿意和戴安娜挤在一起入睡,她并不是没有主见的小孩,但她一直很乐意听从戴安娜的安排,像个轻盈的受过伤害的小鹿,依然愿意去相信人间的真善美。
是个挺好的小孩。
她在原本的时间线上,已经开始了悲惨的寄宿生活,而在这里,约翰也在考虑要不要送她去学校,还是请家庭教师,不论是谁,学习都是必然要面对的人生,戴安娜姐妹这么大的时候也已经去学校寄宿了。
巴黎和伦敦还是不太一样,虽然上流社会的男盗女娼一样不少,总体来说,巴黎更光明正大,习以为常,而伦敦要稍微隐蔽一些,多少有点不光彩的掩饰意味。
虽然两个国家并不和睦,但上层社会总是盘根错节,两国的皇家和贵族一代代联姻,甚至有些都具有对方国家贵族的继承权,所以对于各自的贵族,接受度还是相当高的。
这时候的约翰,已经无需查尔斯这样的引路人,自然而然便融入了巴黎的上层,巴黎人不会刻意端着老牌贵族的架子对新贵进行“考察”,光凭约翰受过英国女王数次的召见,以及他身上背负的顶级风流绯闻,就足够让巴黎的权贵们轻而易举地接纳了他,当然,他在巴黎大手笔购置的庄园房产,他的仪表,谈吐,风度,爵位,也都是一个个光芒闪闪的加分项!
巴黎顶级贵族资助的寄宿学校,也是向他敞开了大门,这些寄宿学校里的女学生家庭几乎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的,不一定都是贵族,也有乡绅或商人出身,因为种种原因被送去寄宿学校学习,送去这样的寄宿学校,约翰不担心简会受到欺负虐待,但如今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们,几乎都是请家庭教师,似乎这样才能更加证明自己高贵的身份。
这些方面约翰接触极少,还需要多方打听搞清楚才行。
戴安娜和玛丽是经过了系统的寄宿学校学习的,她们所在的寄宿学校和原本时间线上简所在的寄宿学校当然不同,戴安娜姐妹待的是真正的学校,不说多奢华舒适,但她们都是有家庭出学费的学生,并不会轻易被他人剥去尊严,而简待的与其说是寄宿学校,不如说是孤儿院,内部环境当然天差地别。
因此,戴安娜和玛丽对此最有发言权。
“并不是所有的寄宿学校都不好,那里有很多性格不同的姑娘,如果处得来,可以让我们交到纯粹的朋友,那是一生受益的收获。但是简太小了,她还什么都不懂,这时候把她送去寄宿学校,她会不会以为我们抛弃了她?哥哥,如果你有这个意向,还请再过两三年吧,至少让简掌握了一些基础的才艺,性格更独立一点,这样的话去学校学习也能让人放心。”
“我,我不喜欢寄宿学校。”玛丽只说了这一句,就低头不说了,但她的意思也表达得很清楚了。
约翰想了想,把简也喊来了,是安排人家的未来,自然也要听听她的意见。
简睁大了眼睛,她没想到,这个看上去严肃得可怕的表兄,居然想着让她读书!
她内心对约翰表兄充满了感激和敬畏,总觉得一个眼神扫过来的表兄,比总是凶神恶煞打她的舅妈可怕多了,尽管内心清楚约翰表兄是好人,她也不敢靠近他。
但她对表姐就不一样了,她其实很羡慕两个浑身书卷气的姐姐,那种让她折服的气质和谈吐,令她下意识地想要去模仿和靠拢,她想成为她们那样的人,但她绝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读书是非常费钱的事,她知道,表兄愿意收留她,把她从舅妈的手中解救出来,她已经很感激了,人必须要学会感恩和知足。
她虽然性格敏感多思,且格外自尊,但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戴安娜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简明白,如果约翰表兄不喜欢她,那根本就不会去盖茨海德庄园把她认回来,她是个一无所有的孤儿,认回她对约翰表兄有什么好处?既然认回她,不嫌弃她,就更不会现在后悔要把她送走,约翰表兄一看就不是这种人。
约翰很轻易便看透了小姑娘的为难,他温和地道,“每一个人,在每一个人生阶段都有必须要做的事,比如你这么小的孩子,就应该去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好充实自我,这个学习过程,是无可避免的。我个人以为,你们应该学习的是知识,而不是生存的技艺,我不会给你第三种选择,你可以选择念寄宿学校,或者请家庭教师,不要考虑其他,顺着你的心就好,但除此之外,你不能拒绝学习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