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军辛辛苦苦戍守边疆抵挡蛮族,可是却连军需都拿不到的话,难保不会心生怨怼。若真是如此,那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是……”无情的心中已经开始想着要如何彻查此事,将那个所谓的绣花大盗抓到手了。
看到他们说话暂时告一段落了,沈叶这下方才插口,“为什么要叫做绣花大盗啊?这名字一点都不……江湖呢……”她顿了顿,找了个合适的词。
虽然说盗贼并不是什么好人,可这种人有武功,也自认为是江湖人。
既然是江湖人出来混江湖,总是要有一个响亮的叫得出来的名号,什么草上飞什么过江龙之类?这个绣花大盗,就真的很不江湖。
诸葛正我笑道:“这倒不是那个绣花大盗自己叫出口的,而是别人称呼他的。那是一个身穿红色嫁衣的大胡子,他在抢走黄金之前,就堵在振远镖局的必经之路上绣花。所以,他们称呼他为绣花大盗。”
“哦,这样啊。”沈叶点点头。她也有所了解,虽然现在的嫁衣大多为红绿配,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是红色的。“他穿嫁衣居然不剃胡子,一定很丑。”
不是说穿女装就是女装大佬了好吗?连最基本打理自己都没有做到,那人一定很丑。他还抢走了黄金,就是又坏又丑,哼╭(╯^╰)╮!
“啊?”诸葛正我一时之间不明白,怎么就说到这里了?
一旁的无情唇角上扬,他见过阿暖的胡子哥,所以自然明白她为何这般说。
诸葛正我看了看沈叶,又看了看无情。好吧,他也不纠结了,这八成是这涉及到了他们两人的小秘密吧。啧啧啧,现在的小年轻哦,一点也不顾及一下老人家。
“振远镖局不算近,冬日寒冷路难走,让铁手和追命两人去振远镖局问话。至于无情,你就在京中支援吧。”倒不是说诸葛正我开始心疼自己这个徒弟了,他是心疼小叶。
这新婚次日就遇上了这件事情,连一个婚假都没有。要知道就算是官家,那大婚都能够休息的。所以,哪怕是无情没空,那也不能够就这样离开汴京了。
无情笑笑,“知道了,世叔。”这份好意,他收下了。
双脚刚刚迈进了大厅的铁手和追命?怎么,难道他们就不怕路难走吗?为什么只心疼大师兄啊?
冷血往后退了一步,离这两个人远了些。他们恐怕没有意识到一件事情,世叔不是心疼大师兄,而是心疼师嫂。
他们几个人在世叔心中的位置早就往后排了,只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而已。
事情紧急,铁手和追命简单收拾了一下包裹就出门去了,他们要快些赶到振远镖局才是。
而无情,则是在寻找这个绣花大盗的来历了。别管他是不是刚出现在江湖上的,这世间总是要有他留下的痕迹才是。
即便是隐居山林的人,那也要有采买生活用品的迹象。那种纯粹靠自己的人,也不可能会抢夺黄金。
此人武功不差,却跑去抢夺黄金,绝对不是为了出名。更大的可能是因为爱财,既然爱财,就不可能靠着自己的双手隐居。只要不是真正的隐居,就会留下痕迹,就一定会让他抓到把柄的。
这一日大约真的是事情太多了,铁手追命二人刚离开神侯府,无情刚开始着手追查绣花大盗的来历,便有人上门来报案了。
他自称是方侯爷府中的下人,今日午后,方侯爷被人刺杀。
虽说是将来人打退了,但手腕也被划伤了。这下人前来报案,说是侯爷交代,他在京中最相信的就是神侯府了,相信他们一定可以抓到犯人。并且还希望能够请府上的沈神医前去方侯爷的府中为他治伤。
无情看着那个下人,沉冷着一张脸,直到他的额头开始渗出了汗水,方才移开了目光。
“冷血,小侯爷被刺杀一事就交给你来追查了。你现在就去小侯爷那里,免得他等急了。对了,既然小侯爷的府中并无大夫,你去回春堂请一位大夫跟着前去,为小侯爷包扎一番。”
“是,大师兄。”冷血点点头,而后看着那个下人,示意他一起走。
下人没有想到无情竟然会这么说,他着急了,说道:“可是我家侯爷想要请的沈神医,这不能……”
“神侯府中并无神医。”无情看着他的目光越发得冰冷起来,“小侯爷若是有不治之症,再来着急也不成。”
他的阿暖可不是叫这些人随叫随到的,更何况方应看居心不良,他是不会让她前往的。
自上次诸葛正我说了方应看对于沈叶似乎特别关注的事情以后,无情就对方应看上了心。
他原本是不在意他的,毕竟不过是方巨侠的养子才得到的侯爷之名,没有什么实权。而且他还带着几分稚气,也无甚好关注的。
可是当无情特别关注起方应看以后,却发现此人并非善类。
虽然不知道他的面具之下隐藏了什么,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但无情是绝对不会让沈叶靠近他的。他的背后似乎还有人,在他查清楚之前,这人还需要戒备。
下人僵住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害怕没有完成侯爷的命令,自己就这样回去会遭到惩罚。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无情,整个人像是被冰冻住了一般。
无情嗤笑了一声,“冷血,这位兄台怕是方才赶过来的时候太着急了,现下是走不动了。既然如此,你先行一步。小侯爷受伤了,非同小可,你赶紧带着大夫过府去吧。”
冷血点点头,而后脚下踩着轻功就离开了。
下人一见,只好对着无情行礼,而后也赶回去了。他要是没有赶在冷血之前向侯爷解释清楚的话,说不定会得来更严重的惩罚的。冷血要去请大夫,也许自己会在他之前赶到?
那是不可能的,哪怕冷血的轻功没有追命的快,却也是个中翘楚。
他很快就到了回春堂,赶巧的是,他请的那位大夫是个中年大夫,不像是老大夫一般不经造。于是,他是用了轻功带着大夫赶去的侯爷府。
方应看见到来人是冷血,眼神阴沉了一瞬。不过他很快就掩饰了过去,看上去依旧天真无邪的样子。“冷血捕头怎么有空来我府中做客?”
冷血说道:“来查案,也来为你包扎。”
他看了一眼方应看的手,分明就已经包扎好了。他看着大夫,“麻烦了。”
大夫点点头,上前给方应看行了礼,就要为他查看伤势。
就冷血的两句话,方应看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因由。他笑着伸出了左手,任由大夫检查,“府中的大夫虽然也会医术,帮我包扎了伤势。但毕竟是自己的手,涉及到武功,我很是担心,就去请了沈神医来为我医治。可惜了,我好像不配啊。”
他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看起来似乎十分失望一般。
不过冷血不是爱说话的人,也不认为此时需要说话,就拿着剑站在那里,闭口不言。就好像他根本没有听见方应看在说什么一样。
方应看的右手捏紧了一瞬,而后带着惆怅说道:“看来,我是不受神侯府的欢迎啊。也是,我这般的人,被讨厌是正常的。”
冷血有了动静,他看着方应看,认真地说道:“神侯府只会讨厌犯人。”
方应看:“……”他还能怎么说,难道说自己是犯人,所以神侯府才会讨厌他?
这个冷血,看着寡言寡语的,没有想到其实也挺能说会道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买了一双类似唐老鸭屁股的可爱毛拖鞋,天天踩着在家里嘚瑟。我爸说我幼稚,哼,谁还不是个几百个月的宝宝了︿( ̄︶ ̄)︿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九十八章 不用了
方应看平生最是贪婪,他什么都想要,也会用一切手段去攫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但凡是他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手,只要是妨碍他的,都会被他踢走。
不管那个人是谁,不管那个人有多关爱他,只要有需要,方应看都会杀了那个人。
就像是他的义父方巨侠,他养育了他,教授他武功,对他可谓是无微不至。但是方应看依旧可以利用义母的行踪来劫杀方巨侠,成就自己。
对于杀死自己义父这件事情,方应看没有半点愧疚,也不会有。
他杀了义父,其实也是成就了义父。如此,巨侠之名永不陨落,岂不是很好?
这一次,方应看对于那个名满整个江湖的沈叶有了兴趣。他对她的医术有兴趣,也曾经在街上见过一面,那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虽说有些愚蠢,不过无妨,漂亮就足够了。
只是可惜了,神侯府的人将人看得很紧,尤其是那个无情,他连想要将人给骗出来见一面都不行。
方应看觉得无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也算是监守自盗,若不然,那沈叶能够落在他的手中?
结果他倒是守得紧,自己见一面都不得。啧……
他看着为自己包扎的大夫,余光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冷血。
方应看想着,既然骗不过来,那就用老办法,只要把神侯府的人全都杀光了,那么沈叶就是他的了。
他以前也是这样做的,得不到的女人,那就杀了她的全家再把人抢过来。若是觉得无趣了,那女人也可以杀了。
唉,就是有点可惜,不管是诸葛神侯还是无情四人,都有些难杀。
不过无妨,再是厉害的人也会有弱点,武功再高的人也会疏漏,他总能够得逞的。反正他原本就是想要夺取天下的,这神侯府就是一个阻碍。
是阻碍,就要除掉,得到沈叶也不过是顺便罢了。方应看笑了,笑容纯真且可爱,和他心中的那些肮脏盘算全然不符。
冷血虽然不爱说话,但是他的感觉敏锐。他感觉到这个方应看有些不对劲,总给他一种阴险冰冷的感觉。看来,回去以后要和大师兄说一声。
包扎好了伤势,那就要开始追查那个刺杀方小侯爷的刺客了。
冷血很快就追踪到了那个刺客,可是他已经死了,就死在了离侯爷府不远处的一条巷子里。冬日寒冷,他的身体开始僵了。
“侯爷的武功高强,此人没有逃出侯爷府多久就死了。”冷血的脸上无波无澜的,“刺客一事解决,先行告辞。”说完他就离开了。
方应看看着冷血离开的背影,又笑了。只是这一次,似乎少了他笑容之中一直带着的纯真,反而多了几分阴狠。
冷血回到了神侯府,将此事告诉了无情。
在无情身旁的沈叶问道:“也就是说,那个什么小侯爷有古怪咯?”
冷血点点头。
“小侯爷绝非善类。”无情在听到冷血提到方应看似乎特别关注沈叶的时候,表情顿时就冷了下来。“阿暖,你要离那人远一点。”
“放心吧,我肯定离他远远的,我也肯定牢牢地跟在小余哥身边,要不就是在神侯府待着,绝不乱跑。”沈叶郑重其事地点头,就差发誓了。
她的话,无情自然是相信的。要知道沈叶可是能够在神侯府里面待上几个月都没有出门半步的人。“我知道,阿暖是做得到的。”
沈叶得意地晃着脑袋,“那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可是说到做到的人。”
无情见她如此,不由得被逗笑了。
就连冷血,也带上了点点笑意。大师兄有了师嫂以后,爱笑多了。
虽然好像又有坏人惦记上自己了,想要对自己不利,但是沈叶却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惶恐了。
她非常安心且放心,她知道,只要自己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反正不管是小余哥还是大家,都会保护她的。
再者说了,她的医疗技能升级以后,毒师的技能也跟着升级了。哼,只要那人敢来,她就一个千红一枯出去,让那人完犊子。
所以,心大的沈叶完全没有收到任何影响,用晚饭的时候完全不受影响,吃得很投入,和往常一般无二。她这样,也让旁观的人跟着放下了心。
诸葛正我再一次感慨,还是女孩儿好啊,女孩儿贴心。他当初怎么就没有收一个女徒弟,反倒收了四个男徒弟,给自己气得够呛呢?想到这里,他就觉得以前的自己太不明智了。
无情时时刻刻关注沈叶,不时地替她盛汤夹菜,完全没有注意到诸葛正我的神色。而冷血呢,他低头垂眼的,认真吃饭,也没有注意到。
诸葛正我:……更生气了,男孩儿有什么用?就会气人!
夜晚,因为无情还有一些文书需要处理,所以沈叶就先行回屋洗漱去了。
她拆下了头上的首饰,又摘下了耳朵上的坠子。她戴着的耳坠子是那副碧玉耳坠,所以摘下来的时候小心地放在了妆匣里面。她洗好了又换了亵衣,爬上了床躺着。
因为有橘子贴心地用汤婆子暖过了,这被窝暖烘烘的,很是舒服。
沈叶躺在被子里面,舒服地翻了个身。哎呀,这样冷的天,果然还是被窝里面待得最是舒适了。
无情踏进了房门,绕过屏风的时候就看见了放下幔帐的床。他笑了,自去洗漱。
“小余哥……”沈叶本来都昏昏欲睡了,这屋里有动静,她就彻底清醒了。
不过她没有马上掀开幔帐往外看,因为她听见了无情的脚步声朝着侧门走过去了。
这屋子是改造过的,一边是书房,是不通的。另一边是盥洗屋,修了一个侧门,可以走过去的。
沈叶卷着被子坐了起来,竖起了小耳朵仔细地听着,听到脚步声又出来以后,就先起来幔帐喊了一声。
巧的是,此时无情正要换亵衣,他脱了衣裳,只着一条裤子。他听见声音,转过了身。
沈叶没有想到自己入眼的就是一片好风景,她眨巴眨巴眼睛,而后对上了无情的双眼。
她笑了笑,而后说道:“小余哥你的身材真好,有腹肌的!”
她记得云姐姐说过的,这男人嘛,首要条件是要好看,其次就是要有腹肌。
至于其他的,都要稍微往后挪一挪。毕竟大多数男人都挺没用的,要是连外貌和身材都没有了,那就更没有用了。云姐姐选男朋友的首要条件就是好看,各种风格的好看。
以前沈叶不太明白为什么云姐姐要这么说,但是这一刻她明白了。
果然男人的身材是很重要的,这多赏心悦目啊,尤其是小余哥的!
她家小余哥生得好身材好,人品武功都好,样样都好,她就只喜欢小余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