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薄荷情诗。”
迟宁到美国的时候,最开始是和木沁一起住的。从小到大,她们基本没有一起生活的时间,彼此都特别生疏。
但迟宁能看得出来,木沁有在努力迁就她的生活习惯。关于她的三婚继父,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有钱、聪明、风趣,对她的病一直都表示理解,没给她强烈的压迫感。
迟宁还挺庆幸的,这破生活没有她想得那么糟糕。
她没有立刻去MIT报道,几番僵持下,木沁安排她去住院。
精神病院不是什么好玩儿的地方,迟宁把那称之为监狱式管理,你吃多少药,做什么事,全都有专人专项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
她试过藏药自杀,可是他们会要求张嘴检查口腔;用餐具,但他们换掉刀叉,用勺子吃饭……来来回回的,她也放弃这么折腾了。
又或者说,她的病症有在转好。
可能这得感谢那没完没了的电击治疗吧。
经历大半年的折腾,迟宁终于能出院了。
拿到手机的那瞬间,她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开机。
其实很多事情,在他们结束的那瞬间就结束了。
迟宁想,他以后会遇到一个他更喜欢、更好的人,不会在每天晚上折磨着他的理智,也不会日日都要他留守在家里做不成任何事情。
像她之前设想的那般,能陪他躲过夏季没完没了的雷雨天,也能去看冬日连绵的皑皑白雪。
什么都好。
不是她就好。
迟宁最终没有打开手机,她取下手机卡,换上木沁给她准备好的美国号码。
阿宁,新的人生开始了。
向着光,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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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宁在MIT读的还是计算机和数学双修的专业,虽然历经波折,确实还是自己辛辛苦苦考上去的。
她感觉她这就叫做晚来的“高考”。
在MIT就读第二年的时候,迟宁在校门口遇见了薄幸。
这人头发变成闪得人发光的金色,站在MIT的校门口,边上还有辆超跑。少年还是以前的模样,张扬又紧张地往里面看。
迟宁看见他的时候并不意外,眼底甚至没什么波澜出现。
倒是薄幸,惊讶地说不出话,他一直盯着她的手臂看。
迟宁才想起来自己的手臂,外国文化开放点,她也没必要有什么维持人设的必要,来了之后从来都不加遮掩。
她淡淡地啊了声:“一直都有的,习惯一下。”
“……你让我缓缓,他妈的……你这个人设转变跨度是不是有点儿太大了?”
这天薄幸又小嘴叭叭地问了她很多事情。
迟宁说自己有病。
薄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按照薄幸自己的说法,他的高四虽然不差,还是没能考上清华北大,他爸妈也不对他报什么期待,直接扔到国外来历练读书了。
同一个国家,学校没迟宁的好,但也不差。
从这天起,薄幸隔三差五就会来学校找她。迟宁基本都是拒绝的,原因无他,能在MIT生存下来的,都是变|态。
哪怕是像迟宁这样的,都是在拼了命的学。
不过也有迟宁自己不愿意闲下来的意思,她说闲下来,脑子很疼。
读大学这几年,迟宁一直在实习、比赛,她的名声比起以前只高不低。
像迟宁这样的女孩子,又甜又酷,氛围自成一派,找都找不出代餐的。比起以前在国内她还套着高不可攀的学神光环,现在这优质的环境,追她的人简直数不胜数,光是薄幸都看到好几次富家少爷几千万的超跑,成群结队,就堵在迟宁的必经之路。
那场面在校园都津津乐道了好几日。
富家少爷操着口磕磕绊绊地中文:“饿……饿喜欢腻。”
只是这瞬间,迟宁脑海里才会冒出那妖孽似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