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星河路》作者:欢喜少年郎
文案:
她就像那株生长在太阳无法照射到的黑暗角落里的小草,而他就像夏日里的阳光,他的出现,让她感到刺眼却又温暖,她努力地生长枝叶想去拥抱这抹温暖,刺眼也没关系,因为这是她的救命稻草,没有他的出现,她早已彻底沦陷在永无天日的黑暗之中。
PS:一个简单的故事,我也简单的写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漫;周星河 ┃ 配角:余嘉杰;刘爽;向妍等小可爱们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立意:希望大家都能遇到一个让自己变得积极向上的人。
第一章
十一月,山城一片灰蒙。
五天前余漫去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复查,今天是来医院取结果的日子。
医院里人头攒动,余漫心头一紧,揣在衣兜里的双手不禁捏成了拳头,余漫心想,她明明错开了人流高峰期,怎么人还这么多?
跑去大西北工作了三年,早已与这个社会脱节的余漫望着医院里的人山人海,缓缓吐出一口气,然后迈开腿走了进去。
好不容易取到CT胶片和CT报告,余漫又跑去门诊室问诊。在门口等了近两个小时后,余漫终于听见护士叫到了她的门诊号。长时间的坐等,腰部有些僵硬,余漫边起身,边揉了揉自己的左后腰。
当前一位问诊的病患出来后,余漫轻敲了三下房门,接着便听里面传来一声清晰悦耳的声音。
“请进。”
声音有点耳熟。
没来由的,余漫有些紧张起来。
推开门,余漫看见了一位许多年未见的故人。
镜头慢了下来。
只见那人抬起白皙的面庞,看到来人后,有一瞬间的停顿,接着眉眼间绽放出一抹笑来。
“好久不见。”
“余漫。”
历经沧桑,认为自己早已无坚不摧的余漫,在此刻丢盔弃甲。
曾无数次想象她和他再次见面的场景,那时的她一定会表现的从容不迫、处之泰然。
可在现实当中,她的表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优秀。
心跳在一瞬间的停止后,逐渐猖狂起来。
眼前的一切太过突然,余漫用尽全力露出一抹笑来。
好看亦或是不好看,已经不重要了,毕竟眼前人是她大难不死后遇到的故人,一位对她来说意义非凡的故人。
“好久不见。”
“周星河。”
当‘周星河’这三个字脱口而出的瞬间,过往的一切如排山倒海般向她袭来。
余漫的父母在年轻时为了生计,去了离家很远的姑苏城,换了许多工作,也搬了许多次家,中途因为在山城老家的姑姑实在见不得余家姐弟俩跟着大人受罪,于是便提议把余漫和余嘉杰两姐弟送回老家由她照料。
但其实那是姑姑想弟弟余嘉杰了,两姐弟回到山城后,姑姑只收留了弟弟,把姐姐送去了余大伯家里,这样做仅仅只是因为姐姐过于调皮,姑姑不喜欢调皮的孩子。
其实全世界的人都不喜欢调皮的孩子,除了孩子的父母。
直到余父寻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才把交给姑姑暂为看管的余漫和余嘉杰姐弟俩接回了身边。
那年余漫六岁,因为不是姑苏本籍人,入学困难,最后在余父不懈地奔波努力下,终于有学校肯接收余漫。
那时在家庭并不富裕的情况下,余父一咬牙让他们姐弟俩都上了学,从那时起余父在余漫心里的份量便犹如岿然不动的高山、海纳百川的大海和根深叶茂的参天大树。
也许是因为孩子们都在自己的身边,余父工作热情高涨,干劲冲天,很快便得到了老板的赏识,那几年,对余漫姐弟俩是要什么就给什么,宠的不像话。
并且不久后,在老板决定转行的时候,将一家离家不远的工厂转让给了余父。
至此,余父从打工人一跃成为了一个小老板,家里的日子随之越变越好。
可这般无忧无虑的幸福日子,在余漫十一岁那年戛然而止。
那一年余父从友人那里得知不在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孩子,不能小升初,于是十一岁的余漫第一次一个人出行,坐上了从姑苏前往山城的大巴车,往后不论过去多少年,余漫都始终记得凌晨三点的汽车站的模样。
黑暗、寂静、了无人烟,唯有天上那一轮明月和零星几颗星星作陪。
等了近半个小时,人生第一次懂得了何为寂静的余漫终于等来了接应她的人。
前来接应的人是余母的姐姐,也就是余漫的姨妈。
姨妈在汽车站开了家面馆,勉强算是位女强人,脾气硬,不服输,因此常和老公吵架。
余漫有幸见过一次。
夫妻两吵架脏话连篇,吵得凶了,甚至会动起手来。
余漫的表弟早就习以为常,见此情况不上前拦着,反而还添砖加瓦。
余漫见不得姨妈被欺负,于是上前阻拦,被火气上头的姨父扇了一巴掌,一场三天两头便会出现的场景瞬间被瓦解,空气冷凝片刻,接着一群人朝余漫围了上来。
那是余漫第一次被扇耳光,她哭了,心里很是屈辱,但因着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一方,并且因为这一巴掌,让姨妈赢得了战争,所以在时间的冲刷下,余漫渐渐忘记了这一巴掌带给她的屈辱感。
后来据说因为这一巴掌,让本就不喜欢姨妈一家人的余父更是厌恶。
离开父母,回到山城后,余漫住进了姑姑家里,并在姑姑的帮助下,就读了县城里最好的小学。
学校是好的,可里面的人不好。
在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独自远行后,余漫又经历了一场长达一年的校园霸凌。
余漫长的不丑,但也算不上漂亮,是那种走在人群里就消失不见的女孩子,正常肤色,正常体重,只是脸上有小雀斑,就因为这一点,余漫获得了一个外号——“余麻子”。
这是霸凌的开始。
后来言语攻击逐渐加重,甚至有些男生会对余漫动手动脚,比如伸腿故意绊倒余漫或者是在排队的时候推搡余漫。
余漫不敢跟姑姑说,因为知道姑姑不喜欢自己,也知道自己是寄人篱下,更因为余漫早已不是过去那个活泼开朗,甚至称得上是调皮捣蛋的余漫了。
现在的余漫胆子很小,内向、自卑。
余漫的同桌是班上唯一没有针对过她的人,当余漫遇到不会做的题,他都会主动给她讲解,并且在余漫周末偷懒,作业没写完时,还会把自己的作业拿给余漫抄,虽然同桌的成绩在班上是个吊车尾。
六年级下半学期开学,班上要根据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安排座位,班里许多同学都换了新座位,余漫也换了。
这次的同桌是个女生,成绩在班上排名靠前,成绩中下游的余漫因为个子矮跟对方成了同桌。
余漫记得有次她们两上课讲话被逮住,语文老师只训斥了她一个人,而且还用戒尺打了她的手心,因为对老师心怀敬畏,以及内心自卑,余漫没敢开口质问对方为什么明明是两个人犯错,却只有她一个人受罚,从那以后,余漫最不喜欢的科目从数学变成了语文,整个人也变得更为阴暗。
因为这件事,让余漫更加觉得前同桌是个好人,但又不好意思向对方表达心里的感谢,于是便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心里话,等着在合适的时候将其递给对方,可还没送出去,就被同桌发现,并一把夺过去,大声读了出来,读出来也就算了,还曲解余漫的意思,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声称余漫喜欢她的前同桌。
从此,余漫失去了唯一的朋友,也失去了最后一抹阳光。
艰难的日子因为毕业终于结束了,在暑假的日子里,余漫一边默默祈祷上了初中千万不要和小学同学同班,一边暗自期待新的生活,希望新同学好相处一点,也希望自己能勇敢一点。
余漫想以全新的面貌重新开始。
抱着这样的期望,余漫等来了余母和弟弟余嘉杰回山城的消息。
第二章
余母带着余嘉杰回来,一是为了买房,二是为了余嘉杰能小升初。
因为母亲和弟弟的到来,余漫的心情变得阳光起来。
很快,余漫就离开了姑姑家,与母亲,还有弟弟一家三口住进了一间租金一个月一千多的房子。
那时小县城的教育教学还不够成熟,小升初不看成绩,看运气,升学方式跟摇号差不多,摇到哪所学校就就读哪所学校,余漫虽然因为被霸凌而成绩糟糕,但很幸运的被摇到了县城最好的中学,后来的余漫不止一次的想,也许往后的日子会那么糟糕,可能就是在这里花光了她所有的好运。
拉榜分班的那天,人山人海,一眼望去全是人头,心里很是紧张和担忧的余漫,因着周围热闹喜气的氛围,心里也多了丝激动。
榜单很长,母女两人找了许久都没有看到余漫的名字。
八月的太阳毒辣,母女俩本就是爱出汗的人,此时早已汗流浃背。
这时,余漫听见有人在呼喊她的名字。
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余漫在一个离她不到三百米的高台上看见了一抹熟悉的身影,那抹身影的主人正在向她挥手。
余漫忙挥手回应。
那人名叫向妍,是余漫回山城后认识的好朋友。
向妍家里是开杂货铺的,店铺就开在余漫姨妈家面馆的隔壁。
向妍在一个单亲家庭里长大,有一个哥哥和妹妹,哥哥是个混的,从认识以来余漫就没见过他人,据说是犯错进了少管所。向妍的妹妹叫向婷,是个小太妹,成绩不好,人也没有上进心,这可能是和她的身世有关。
向婷不是向姨的孩子,是捡来的。
十几年前,向婷的亲生父母将才几个月大的她放在了向姨家门口,向姨是个心善的人,没过多纠结便决定收养了她,这件事周围的人都知道,包括向婷自己。
也许正因为有这样的家庭,向妍很独立,性格也比较强势,浑身充斥着一股不服输的冲劲。
如果小学余漫和向妍就读于同一所学校,那么也许余漫就不会遭受霸凌,或者也许不会在遭受霸凌的时候没有勇气反抗。
“余漫!不用找了,我看到你的名字了,你和我在一个班!”
不知道是因为周围太过吵闹,还是因为阳光太过毒辣,她好像幻听了:“什么?”
向妍笑着跳下高台,冲破人群来到余漫的身前,激动道:“我说,你和我在一个班,不用找了。”
余漫不可思议道:“真的!?”
“那还有假!”话落,向妍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我们俩竟然被分在了同一个班,真是太巧了!”
余漫紧皱的眉头缓缓松开,露出一抹激动地笑容:“是啊,真巧!”这样就算和小学同学同班,她也不用再害怕了。
想到这里,余漫擦了擦额角的汗水。
余母虽然不认识向妍,但见此,心里也很高兴,开口问余漫:“这是你小学同学?”
余漫摇了摇头,向余母介绍道:“妈,不是的,她是我朋友,叫向妍,和姨妈是邻居。”
向妍不好意思的和余母打了声招呼:“阿姨好!”
“你好你好!”话落,余母对余漫说:“和朋友在一个班好啊!要和别人好好相处,知道吗?”
余漫点头:“知道了。”
向妍也附和着点了点头,说道:“阿姨,我们会好好相处的,您放心吧。”
一年没陪伴在女儿身边,余母对余漫过去一年的生活很是关心,问起来的时候,虽然余漫都说很好、不错,但余母还是有些不放心,知道余漫有个好朋友,并且马上又是同班同学后,心里慰籍了不少。
时光转瞬即逝,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日子。
“向妍,快点!要来不及了!”
很早之前余漫和向妍两个人就约好开学这天在校门口汇合一起进班级。
向妍气喘吁吁的解释道:“对不起!对不起!路上堵车来迟了。”
“没事,我们快点进去吧。”话落,余漫拉起向妍的手冲进了校园。
抵达教学楼后,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很狼狈,余漫和向妍两人不约而同的停下脚步,平复了一下急促的鼻息后才抬脚踏进了教室。
余漫所在的班级是初一八班,班主任是个看着很是儒雅的中年男教师,姓孔。班里总共有五十六个人,很幸运在除了她自己和向妍两个人外的五十四个人里,没有一个是她的小学同学。
新生活在向她招手,余漫如是想着。
小县城教育水平不高,那是十一岁的余漫都能感觉到的事实,小升初后,这种感觉更甚。
姑苏城是个很重视教育的城市,从英语这门学科就可以看出。
进入初中,没有了校园霸凌,以及英语这门学科成了主科后,余漫犹如如鱼得水,依仗着曾经学过的知识,一时间在班里混的风生水起,不仅英语老师任命她担任英语课代表,而且与此同时还得到了班主任的重视。
余漫享受着众心捧月的虚荣感,忽视了许许多多的小细节,比如那些埋头苦干、努力学习的同学,比如同学英语课本上那满当当的笔记,再比如每次都特别认真对待老师布置的作业的同学……这样的细节有太多太多,以至于在不久后的某一天,余漫不再是唯一,而此刻正陪着余母相看家具的余漫对此毫无察觉。
“漫漫,这个颜色你喜欢吗?”
正翻看着自己手里的窗帘样板册的余漫听见后,凑过身去看了看,接着摇了摇头:“不喜欢,颜色有点深了。”
早已过了青春少女期的余母是个务实的女人:“颜色深才挡得住阳光。”
一同逛街的还有余嘉杰,此刻他早已不耐烦了:“就是。姐,你听妈的,就选这个吧,这都逛多久了,你不嫌累,我和妈还嫌累呢!”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余漫就是不喜欢这个颜色。
看着自家女儿满脸的拒绝,余母既无奈又生气:“那行,去下一家吧。”话落,又道:“这次可一定要有看中的啊,这可是最后一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