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说了用不着来这儿……”孙乔和韩国恩韩国恩结婚,所以总觉得被他如此照顾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我哪有这么娇贵啊!”
“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陈蓉玩笑里带着三分羡慕,“你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气,还在这里说便宜话!”
“你这热就应该长舌头……”孙乔笑骂道,“除了会挖苦人还会说什么?”
陈荣晃了晃脑袋,一副「气死你」的表情,掏出了兜里震动的手机,看了一眼,笑道:“我家宝宝想我了,我得走了!”
林千树进门后一直没找到机会说郭易的事,见陈蓉拿起了包,再不说就要被陈蓉开门撞见,忙道:“郭易来了!”
陈蓉、孙乔、韩国恩将这一句话听得清清楚楚,但谁也没明白这四个字的意思,面面相觑的看着林千树。
“在……门口……”林千树向门口一指。
陈蓉当即火冒三丈,怒气冲冲的就要往门口冲:“这个王八蛋还敢来?他来抢孩子吗?”
林千树和韩国恩忙拉住了她。
“他说只想来看看你和孩子……”林千树看了一眼孙乔,又看了一眼韩国恩,“不是来闹事的!”
“这种人的话还能相信?”陈蓉仍旧是怒火不减的大吼着,“他凭什么来看孩子啊?因为他,这孩子差点就没了!他要是有良心,就不应该来,免得给人添堵!”
“让他进来吧!”孙乔很冷静的说。
孙乔的话一瞬间让陈蓉安静下来,但安静也是短暂的,没过几秒钟陈蓉就瞪着一对欧式大双的眼睛看着孙乔说:“你没事吧?要不要我帮你控控脑子里的水啊?你还见他干什么?韩大老板对你这么好,你不会还想着他呢吧?”
“你说什么呢?”孙乔听她越说越不对劲儿,皱了皱眉,“他怎么说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早晚要见的。”
“你呢?你也这么认为吗?”陈蓉看着韩国恩说,“你要让那个王八蛋来见你女朋友吗?”
“听孙乔的吧!”韩国恩点了点头,“他毕竟是孩子的生父。”
“疯子!”陈蓉沉着脸说,“你们都疯了!”
她走到门前,打开门,看见郭易眼神含怯的站在那里,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韩国恩站在门边,将门口让开,说道:“进来吧!”
就算郭易不是孙乔的前任丈夫,韩国恩对他也没什么好感,但就向林千树说的那样,韩国恩是个讲理的人,他不会阻止郭易来看自己的女儿。
孙乔什么都没有对郭易说。郭易倒是想和她说句话,可孙乔可以避开的目光让他知道,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的做法。
看孩子的过程只有五分钟,他见到孩子那一瞬间,心里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很想伸手去抱一抱自己的女儿,可韩国恩和林千树一边一个「监视」着他,让他没敢那么做。
从月子中心出来的时候,林千树递给了郭易一根烟,两个人站在中心的雨篷下看着雨抽着烟,各怀心事。
林千树心想,如果蓝珊知道我和郭易在这里抽烟,大概会骂死我吧!
“谢谢你!”郭易说着抽了一口烟,看着吐出的眼圈消散在雨中,“没想到他们会让我见孩子。”
“孙乔是很善良的人,你不知道吗?”林千树嘴角笑了笑。
“我知道,当然知道。”郭易说,“只是我伤她伤的太深了,我没脸见她和孩子,所以自然的以为她不愿见到我。”
那蓝珊是不是真的不愿意见到我呢?林千树心里想,她是不是也在某个地方等我呢?
“我不知道要怎样做才能赎掉自己的罪。”郭易又说,“想想也觉得自己活该,孙乔一次又一次的原谅我,可我却变本加厉的伤害她,妻离子散,就是报应吧!”
林千树听到「报应」两个字,想起自己这大半年来的思念和苦苦寻找,也觉得是报应,只不过不知道还要多久老天爷才会结束对他的惩罚。
他曾经很看不上郭易的所作所为,一个男人连自己的裤子都管不好,还算什么男人啊,可现如今他觉得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无非都是「渣男」而已。
林千树那天和郭易说了很多话,也许是因为「同病相怜」的缘故,两个人又都是一身的「罪孽」,所以交谈起来才能理解彼此心中的悔过和痛苦。
爱情其实是一件很奇怪的东西,每个人都会有,可每个人又都不同。
爱情能否永远是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谜题,秦观写词“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相爱的人就是希望朝朝暮暮,朝朝暮暮才是久长。
可这世上真的有什么会长久的存在下去吗?
爱一个人时,可以为之生为之死,可一旦不爱了,就会反目成仇,转眼陌路。
人这一辈子,大概没有谁一生只爱过一个人吧!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会喜欢上另外一个人,只不过有的人会把那种喜欢深深的隐藏在心底。
而有的人就会像郭易一样,被欲望冲昏了头脑,伤害了那个爱他的人。
林千树最大的错误是在爱情里摇摆。有人会说,一个人不知道天要打雷下雨还说得过去,不知道自己爱谁那不是开玩笑吗?
可爱情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新欢旧爱之间就是怎么也看不清自己的心。
直到失去,一个人只有失去另一个人的时候,才知道那个人对自己有多重要,才知道自己爱的有多深。
没有人不经历过失去就能够成长,但是成长如果以失去最爱的人为代价,值得吗?
第143章
千树 我心里好受多了
那天以后,好像所有事都在向好的方向上发展,唯独林千树的感情在日渐枯萎。
他开始没事就找韩国恩和白里川喝酒,然后一遍又一遍的向二人诉说对蓝珊的想念。
那天,三人喝着酒,林千树一如既往地说着对蓝珊的想念。
韩国恩突然打断他说:“千树,你快点找到蓝珊吧,算我求你了,要不然你就雇一万个私家侦探去找她,我出钱都没问题。
你不能因为你的感情,影响我的感情啊?你可知道我已经独守空房好多年了,你忍心让我再独守空房下去吗?”
“怪了,我现在才是独守空房,你们俩都抱得美人归,说什么独守空房?”林千树奇道。
“孙乔说了,蓝珊不回来,她是不会和我结婚的。要结婚,蓝珊必须参加。”韩国恩喝了一口酒,满脸的愁容。
“陈蓉也是这么说的。千树哥,你可怜可怜兄弟,我从小就没有家,就盼着有一天有个自己的家,现在什么都有了,就差一个证,一场婚礼,我就有家了,可现在就卡在你这了。”白里川也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哥哥我虽然有家,但家里没有老婆。”韩国恩又说,“你也可怜可怜我,让我赶快把孙乔娶回家。”
林千树突然笑了,说道:“你们早说啊,本来我一直难过,听你们这么说,我心里好受多了。”
韩国恩和白里川听他这么说,将他按在桌子上狠狠的打了几下。
林千树大叫饶命,待他们停了手,他抓起桌子上的一杯威士忌一口干了,说道:“你们以为我不想有个家吗?我都想疯了。如果不是我做了混蛋事,说不定闺女都抱上了。”
他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你们说,她一个女人,心怎么就这么狠,这么冷啊?人家王宝钏等了薛平贵十八年啊,她一年都没等我。”
“千树,你这话说的太渣了。如果是她回到了初恋男朋友身边,你怎么办?”韩国恩用自己的酒杯撞了一下林千树的酒杯。
林千树恶狠狠地说:“我会杀了那个人。”
其实他对蓝珊没有任何怨念,只不过千辛万苦的跑了大半个中国,连个影子都没找到,心里的焦急和烦躁才让他如此的抱怨。
“这不就结了。”韩国恩说,“蓝珊有这样的心胸,我还真没有想到。”
“她有什么心胸?她有心胸为什么不原谅我,我满世界的找她,她却躲着不见我,让我生不如死。”
林千树明知道自己说的是气话,他只不过恨自己当初做了对不起蓝珊的事,无处发泄而已。
“千树哥,蓝珊姐真的很了不起啊。”白里川说,“如果是我做了和你一样的事,陈蓉一定会气疯的,她会至少抽我一千个耳光,然后绑着炸弹和我同归于尽。”
林千树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想起在美康医院的事,自己当时情不自禁亲了她,却被她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此时想起当时的心情和那个耳光也是如此的甜蜜和满足,现在想再挨一个也成了一种奢望。
“兄弟,对于你的爱情,我很同情你。”林千树拿着酒杯晃来晃去的说,“陈蓉是一团火,可蓝珊是一块冰,还是千年寒冰,要不是我林千树皮厚,早就被她冻死了。”
“这么说来,还是孙乔最好啊,一半是火,一半是冰,温柔善良,落落大方……”
韩国恩笑的十分得意,他一时想不出更多的好听的词汇来赞美孙乔,不禁沉思起来。
白里川急了,说道:“我就喜欢她像火一样,别的我还不喜欢呢!”
“是是是,你就像个没断奶的孩子,是不是还要她喂你奶喝啊?”林千树不怀好意的笑着说。
“难道你们不喝吗?”白里川笑道。
三个人哈哈大笑。
林千树突然哭丧着脸说:“我上哪喝去?你们少在我面前说这种事,来,喝酒。”
第二天一早,林千树睡醒以后看,突然想起上午十点还有一个去湖南的团,匆忙洗了脸来到公司。
一进公司,发现有几个女员工正围在一起说着什么,他起先并没有在意,和她们打了招呼就要进办公室。
一个策划部的职员突然说:“树哥,你看看这本杂志。”
“我没时间,马上就要出发了,回来再看吧。”林千树不明所以的说。
那个女职员说:“那你带路上看吧,里面有一篇游记,写的特别好,写的是四川色达,咱们可以考虑做个团。”
林千树没等她说完,就已经将杂志抢在了手里。
女职员吓了一跳,她甚至没看清林千树如何来到自己面前,又如何抢走了杂志。
林千树对「游记」特别敏感,他知道蓝珊要写游记,碰到书店就进去逛一逛,看看新出的游记,但没有一本是蓝珊写的。
他来不及看杂志的名字就乱翻起来,问道:“游记在多少页。”
女职员不知道林千树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反常,忙帮她翻到了那一页。
林千树眼前闪过一片红色,他看了一眼文章的名字——《一不小心就来到了色达》。
再去看作者,署名「木兰山」。他不禁愕然,这个名字不男不女,很是稀奇古怪。
他开始从头看了起来,只看了个开头,就浑身巨震。
直觉告诉他,这篇游记就是蓝珊写的。他临时安排了一个人代替他出团,自己躲在办公室里仔仔细细的将那篇游记看完。
看完了游记,林千树更加确信这就是蓝珊的手笔,他合上杂志就让助理给他订机票飞四川。
助理小姑娘知道他的心事,把杂志拿过来一看,见发行日期已经过去了三天,笑道:“老大,你看看这个上市日期,过去三四天了,再加上编辑排版印刷,就算不压稿,那么距离作者写稿,至少也过去了半个月了,不知道你要找的人还在不在那里。”
可林千树全都不管了,无论她在不在色达,他都要去一趟,哪怕希望只有千万分之一,他也不能放过。
林千树坚持要订机票,助理小姑娘坚持说蓝珊已经不在色达了。
两人正争执不下,林千树突然又发现这本杂志的封面风格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
他因此暴跳如雷,气的把桌子上的东西统统扔到了地上。
助理原本已经离开了他的办公室,听见一阵哗啦声就又走了进来。
看见了林千树张牙舞爪的样子,助理小姑娘吓了一跳,她从来没有见过林千树如此的失态。
“老大,出什么事了?”助理小姑娘怯生生的问道。
林千树抓着头发,说道:“这本杂志我好像在哪见过,但是就是想不起来了。你见过没有?”
小姑娘拿过来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说道:“我没见过。这种杂志很多报刊亭都有卖啊,你说不定在那看见的吧!”
“我这辈子就没去过报刊亭这种地方!”林千树狠狠的抓了两把头发,表情痛苦不堪。
“您想想最近都去过什么地方,说不定就想起来了!”小姑娘已经明白他是怎么回事了,笑嘻嘻的说道。
第144章
千树 神探福尔摩树
林千树心一动,这的确是个好办法。虽然这个办法只要有点智商就能想到。
他开始思索自己最近经常去的地方,除了带团以外,去的最多的就是酒吧和饭店了,再有就是和韩国恩、白里川三人喝了酒之后去洗澡汗蒸,这些地方不可能有这种杂志的。
他越想脑子越乱,但那个熟悉的场景就好像藏在一堆乱麻之中。
突然他灵光一闪,脑子里的乱麻瞬间全部解开。他每周必去的一个地方还有一个,那就是陈蓉的花店。
不错,就是陈蓉的花店,好多次他都不经意的看见这本杂志就放在花店玻璃窗前的方桌上,那是陈蓉自己用来休息的地方。
林千树欢喜的抓耳挠腮,就好像已经找到了蓝珊。
好几次在花店里看见那本杂志,怎么就没拿起来翻两页呢?
他拿着杂志飞奔着跑到陈蓉的花店,跑到桌子边,果然见到一本一模一样的杂志。
他回过头,这才看见陈蓉一手抓着一枝玫瑰,一手握着剪刀,惊恐的看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