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对不起!”
“你幸福吗?”
“幸福,特别幸福!”我抱住她,“妈,我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从遇到他以后的每一天,即使乱成一锅粥,我还是觉得幸福。”
“他除了岁数小,我真的挑不出毛病。我怕你受委屈,一个唐哲凡,一个十五年,都够了。”
我松开妈妈,“人生是没有几个十五年,可我用五年光阴证明了他的坚定不移,的确小朋友的五年转瞬即逝,可只有等过的人才知道,五年了无音讯的等待多难熬。他既然等了我五年,那我愿意和他赌一生。”
妈妈没有开口,我继续说,“爱情,婚姻,原本就都是一场豪赌,我愿意和他赌一次,赌他至死方休。”
“不会让你输的。”他在我身后说道。
我回头看向他,那样明媚阳光的一张脸,即使不是在舞台上,也闪闪发光。
他做到我身旁,“妈,你就把米乐交给我,我会对她很好。我不能承诺永远,因为我兄弟告诉我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我活着,我就会尽我最大的能力保护她,让她幸福。”他握住我的手,“她不是用十五年等了唐哲凡,她是用十五年来等我来找她,那十五年的一切等待,我都会用我余生的爱填满的。”
作者有话要说:
米乐和刘文轩的故事接近尾声,其他人的故事我会在其他书里细细讲来。忆文化会成为一个系列,把这四对男女的故事都告诉你们。一起期待下本书吧!看谁和谁的故事先开启。
第47章 第四十六话:他的秘密
你们见过带私生去领证的吗?你可能见过。
但是你们见过证婚人都是娱乐圈顶流,父母双方见面见成粉丝见面会的吗?你一定没见过。
我们的伴郎伴娘定了临湘和星悦,证婚人是马佳佳和丁橙,张天艺和宋羽卓以好友的身份来祝贺我们,令我意外的是,贺星野竟然也来了。
我光想想贺星野来了,就觉得有点阴间,但是他真的来了。
我们到达民政局的时候,贺星野正在对着所有的记者朋友们道歉,解释当年他为何假死欺骗大众,声泪俱下。
“你哥疯了?”我不由感慨,星悦回答道,“为了给你分散火力,你信吗?”
我回头去看更为震惊的张天艺,要知道在大众眼里,她可是没名分的给贺星野守寡,如今知道自己守活寡,她的是什么心情。
她脸上的惊讶之停留了一分钟,就笑了,然后变成正常的样子。
“天艺之前就知道了?”
“应该不知道!”星悦小声说,“每年的祭拜一样不少。”
“可是怎么能这么淡定?”
“一个优雅女人的自我修养,真的是绝了。”星悦不由感慨。
果然,我结婚的消息被星野死而复生的消息给顶下去了,一个死了十几年的偶像回来了,谁能想到引来这么多关注。
今天其实还有一个新闻,我把刘霞请来了。
我妈看到时都惊讶了。她曾经就和我讨论过这个问题,“乐乐,你不觉得文文和哪个女明星很像吗?我还说不上来。”
这把刘霞和文轩站在一起,她就彻底悟了,“我说怎么会这么像!”
是呀!不说破只是像,一旦说破,他们母子的关系都不需要证明,他们的脸就是复制粘贴。
很快,第二个新闻顶上热门,“刘文轩刘霞”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还真有几个是我贡献的版本。
这不是我自作主张,而是我为刘霞设定的翻红剧本,一位为爱疯狂的母亲,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都可以让古偶太后刘霞开启转型。
我妈很高兴,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姑娘竟然能嫁给自己最喜欢的女明星的儿子。
刘霞却对我没有一点放松,“我儿子现在年轻力壮,精力旺盛,貌美如花,你对他自然是千好万好。可有一天他不再年轻了,你的这些手段会不会用在他身上。”
“他不再年轻,我应该早就年华逝去,应该担心我吧!”
“不,我更担心他,你的手段保护他就是利刃,伤害他何尝不是。”刘霞作为母亲还是担心孩子的,虽然我觉得没有必要。
“我倒是觉得人生没有更多时间了,我和他差十三岁,十三年后他也不过我这个年岁,我和他应该未来的日子都会在期待他长大,和担心自己变老中度过,没有心思不爱他爱上别人。”我笑着说,“至于他不要我,我给你承诺我会放他走。你懂我,我有了他送我的最好的礼物。”
“漂亮奶奶!”阳阳跑过来,“漂亮奶奶,姥姥说你是我奶奶。”
刘霞抱起阳阳,“是呀!”这句话回答了我和阳阳。
我们出了民政局我就发了结婚证的照片,可是这几天都要急死了的文轩却一直在睡觉,他那样子让我多次确认,刚刚和我领证的人是不是他。
回了家,网上那么多人朋友都送了祝福,他却只是带着阳阳去洗澡,这天是热了点,那也不着急洗澡吧!
“刘文轩,你是不是后悔了?!”我站在浴室门口,也不敢太大声问,“明天要去给阳阳办户口,你有想过给他取什么名字吗?”
里面没有回应,我只能小声嘟囔着,“你要是不要我了,我就叫你儿子刘阳河。”
“我儿子叫什么我决定。”他光着上半身拎着阳阳出来,我赶紧给阳阳找衣服裹上,“那也是我儿子。”
我一直等到晚上,他都在玩游戏,我越想越生气,也就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写书去了,还故意在小说里把以他为原型的小少爷毒打了一顿。
晚上,我已经不抱希望了,觉得这小子就是把我娶到手了,就没有那些小情趣了。
我却在准备负气回屋睡觉的时候先破防了,最后刷一次微博,看到热搜第一是“刘文轩长文”。打开长文,我读下去记忆涌来,再回首已经泪流满面,原来我也是一个人的念念不忘。
事情要追溯到十五年前,那时候我二十一岁,我和星野受邀参与大型探险类主题公园□□的测试。星野同时收到一个广告邀约,由于我工作室房租要交不上了,我们只能分头行动,他去拍广告我去□□。
上岛后,大家都有同伴,而我只能随机分配给一个妈妈爽约的小男孩儿,他那时候八岁,长得就像个糯米团子,又白又软奶福福的。
“大姐姐,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是呀!”
“也是被抛下的吗?”
“不是,因为姐姐的小伙伴是个大明星,去给姐姐赚钱了。”
“姐姐,那我来保护你。”
“好呀!”我看了看他的胸牌——文文。
文文再怎么假装勇敢,他也是个小孩子,踏上旅途之前他自信满满的和我说,“看,姐姐你看!”他撩起头帘给我看,“这是乔治,他会保护我们的!”他头上竟然贴了一直猪,我愣在那!小猪佩奇?!
“他手里有剑,我们会保护你的。”
那时候我觉得他好可爱,弱弱的可爱。
做任务,但凡是明亮的地方他的确很勇敢,但只要黑的地方,我俩就只能尖叫,两个夜盲症凑到一起,一点用都没有。
后面我好不容易适应了,这孩子还受着惊吓死死拉着我,我弯下腰抱着他说,“文文,你可以永远相信姐姐,姐姐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姐姐我怕!”
“没事的,姐姐在。”我把他抱在我怀里,用身体保护他,不让任何一个NPC碰到他。
从鬼屋那段出来,他抱着我好久都不松手,我们就那样静静地相互安慰。最后我们还是完成了任务,毕竟我们的智商下掉一半也够用。
结束一天的奔波,晚上我们约着在酒店房顶看星星,想想还有点可笑,一个二十一岁的少女大晚上约一个八岁少年看星星。
但那晚,天空很清,星星都出来了,他那晚还拍了一张全星图的照片。
第48章 第四十七话:我们的相遇
八岁的文轩其实是那种小团子的感觉,那时候他不喜欢舞台不喜欢唱歌不喜欢演戏,他喜欢天文。
“姐姐,你看那个!”他指着天上的一处,“我想努力买下的星星就是那颗!”
“买它做什么?”我问他。
“送给我最爱的人!”
“年纪那么小,知道什么是爱吗?”
“爱就是想把最好的都给她,让她可以永远和我在一起。”
“永远?”我站起来,笑着说,“小朋友才相信永远,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么可能有无限的爱。”
“……”他沉默了,他不懂。
“比如我二十岁遇到我爱的人,花了五年才能与他相爱,我们的寿命是八十岁,我们也就只能相守五十五年。”我弯腰看着他的眼睛笑着说,“更何况,我们不一定幸运的二十五岁就可以遇到自己爱的人,更很难活到八十岁。”
“我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是永恒……”他自信满满的说,“我会给她永远。”
“她还真是个幸运的姑娘!”我向来喜欢剥开现实,可那一次面对他我没有。
我们的第二次相遇,那时候我二十五岁,他十二岁,那时候他已经知道我们之间跨不过去的是十三年的鸿沟。但也是那一次相遇,他决定让我做那个幸运的女孩儿。
那时候我刚刚在北京发展,一无所有却也豁的出去,在一个一个酒会上,碰到一个投资商。
“小姑娘,你老板米忆乐让你来这就是为了拿下这个合作,你呢?能做到什么地步。”
“我也不是吓你,更不是让你陪我们,我们还怕你老板乱写呢!”
“这有一瓶白酒,喝了我们就签。”
我被人灌酒,喝酒的整个过程文轩都看到了。他看着我趁着还清醒,拿着合同往外走。
在他的长文里,我知道了我断片以后发生的事。
十二岁的他和我差不多高,我一出来他就扶住了我,“姐姐……”
我对他很排斥,推开他再次往前走,可是他还是跟着我,最后我还是摔倒了。
他用全力把我带到了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姐姐,这样值得吗?”
“米乐有一天会成为可以决定规则的人!”我非常认真的说,“终有一天,我喝果汁,那一桌人都没人敢喝酒。”
他在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突然就觉得我很有骨气,能屈能伸。他不是喜欢,只是第一次想,他想帮我成为决定规则的人。
那么喜欢呢?他说是十五岁时碰到了二十八岁的我,那时候他已经开始拍电视剧,写歌。
我那次带着公司里的艺人出席私人酒会,他远远的看到了我,费姐和他说,“你看到了吗?那群人,就是忆文化的艺人。”
“那个小丫头……”他指着我。
“那是个助理吧!好像忆文化很多项目都是她跟进的。”
那时候文轩还没有把我和米乐对上,可是他的眼神已经离不开我了。那天他看到我主动去找丁橙,他就决定,一定要成为和丁橙一样的人,让我看到他。
我并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也不明白下面评论的那些人说他的暴风成长是什么,我只知道我见到他的时候他闪闪发光。
我终于明白他说的,他对我不是一时兴起,更不是书迷对作者的幻想是什么意思了。
我想去找他,我打开我们房间的门,他不在。
床头我们照片下有一张纸条,“来小公寓!”
我好久没有坐在副驾驶位置了,可是正如菲菲所说,我现在不冷静,不适合开车。
当年买下小公寓送给他,我就走了,我安排好他两年的生活,没想到五年才回来,我真的很难想象那时候他该多茫然。可我回来他从未说过,也没有责怪我。
换个角度如果是我,他要是不告而别我一定不会放过他,非得折磨他一段时间,怎么会那么快就原谅,还答应结婚。
在小公寓的电梯里,我的记忆都是当初我来看公寓,买下公寓时的场景。那个中介问我,“是买给谁的?”
“弟弟……”那时候我没有勇气说,是自己的男朋友。
“要考中戏?”他笑着说,“您对你弟弟真好,这个一梯一户的房子,出了电梯就相当于进门了。”
“是呀!这样以后他就方便了。”
可是装修的时候,我非不装走廊,非要装个大门,我觉得那样安全。
可现在,我站在公寓大门前,不知道怎么面对他。过去,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因为一场意外相遇,我对于他是场艳遇,后来顶多是个书粉作者的关系,我从未想过我们竟然会是这样的关系,我是他的初恋,他的青春,他的成长动力,这样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
菲菲按门铃,大门打开,他一身黑色西装站在那,手里是一大捧的蓝色妖姬。
“我的女王,您的骑士在此迎接你。”他单膝跪地向我伸出手,“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是求婚,他欠我的求婚,他还上了我的求婚。
我曾经想过,未来有一个男人要娶我,他如果这样求婚我一定会觉得他很土,很无趣。可这个男人是文轩,只会让我觉得很幸福。
我哭了,不争气的哭了。即使我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即使我三十六岁了,可我依旧喜极而泣。
“怎么哭了?!”他还没有站起来。
菲菲提醒我,“你快答应他,让他站起来呀!”
我伸出手,以为他会给我带上钻戒,没想到他却从裤兜里取出了一根红绳,应该说是半串珠子。
“这叫转世珠,我盘了五年,现在将我的一半转世珠送给你,许你一个来世。”他给我带上,“姐姐,你说你不相信永远,那我就给你一个又一个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