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十一岁的时候第一次见到唐哲凡,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短袖一条蓝色牛仔裤,一双简简单单的布鞋,那一身没有一件是名牌,但是却是我未来小说里经常出现的男主打扮。
我承认,如今即使我三十一岁,见过无数帅哥,可我依旧觉得我见过最干净最爱慕的依旧是十一岁的唐哲凡。
唐哲凡的父亲是我们当地电视台的主持人,母亲是报社的编辑,而他是个书痴,痴到什么地步?!据说整个卧室里都是书,午休枕的都是书。所以从我发现我喜欢上他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在努力修养我的文化素养,努力去追赶他们这一家文青。
可当有一天,我也成为文青,我就发现了我与他永远不能突破的鸿沟。
首先,对于一个文青而言,他们都会莫名其妙的有种英雄主义。
是不是很意外?文青一个个文文弱弱的怎么可能有英雄主义,可你有没有想过,贾宝玉喜欢林黛玉何尝不是英雄主义。而我是薛宝钗,不需要英雄搭救。
十几岁的我原生家庭和睦,父母都是公职人员,身体健康,又性格开朗,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地方需要人拯救和救赎。
就在这样的时候,韩采薇出现了,一个为救世主准备的女孩儿。
她不是我朋友,也不是我能入眼的人,如果不是初二我转角碰到他们拥吻,我可能二十年后都不会记住她的名字。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感受过,喜欢一样东西,喜欢的正在兴头上,恨不得每天都去橱窗上看一眼,正攒钱准备买下来,可一转头却被别人买走了,而且还是免费拿走了。
我曾说我不会因为文轩的过激而生气,是因为我也是从那个年纪走过来的,我知道当发现有人碰了我喜欢的东西,或者喜欢的人,我是多么的难过,最后很容易就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了。
十四岁能懂什么,我只知道我喜欢,视为珍宝不舍触碰的东西被人夺走了。我能做的是什么,除了声嘶力竭什么也做不了,的确我爱哭,十几岁时的我曾经哭。
我永远也忘不了,从十四岁到十七岁,那三年间我流了多少眼泪,在深夜里哭醒,动不动可能就把自己曾经喜欢的书给撕了,我真的难过了很久很久。那段时间,我想唐哲凡也不好过。
我并不是好人,这是满二十五岁以后我才对自己的正确认识,因为我不顺心我也从未让别人顺心过。
那时候我是数学课代表,我真的没少找他们麻烦。由于我的存在,智商不高的韩采薇整个初中都被我给支配了,所以她最讨厌的也是我。
韩采薇一直不知道我为什么针对她,她也只能在班级里传些流言蜚语挖苦我,这一切都终止于初三时我的一本日记本的遗失。
我永远忘不了,韩采薇站在桌子上念我的日记,而他就在下面看着,一句话也不说。我贱,十几岁的我很贱,不懂得恨一个人,即使是那样,我依旧觉得坏的人是韩采薇,而不是不作为的他。
初三到高三,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唐哲凡,我身边的人,他身边的人,我却与他无关。
他曾说过,“我和采薇分手,是因为我们不合适,不是因为什么米忆乐。她?!过去不是,现在不是,未来也不会是。”这就是我们,永远都只是两个字“不是”,即使是三个字也不过是“不可能”。
高中他选了理,我也跟着选了理,但我们不是一个班,我们之间很少见面,可他却摧残着我的世界。
喜欢有罪,爱更罪无可赦,这是我很长一段时间里认为的,我有罪,深爱着一个人,所以一切都是我的错。
三十一岁的我依旧不争气,只是想到这些我已经泣不成声,我在哭什么,明明我都不爱他了。
最后,我还是收留了他,让他住进了我家,我庆幸这几天文轩不会来,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
想和文轩解释的,不是收留他,而是……我该如何让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明白,曾经那么爱一个人,未来可以一点不爱还有点厌烦。反正,十八岁的我不会相信,我以为我会爱一个人爱一辈子,无论他用多恶毒的话来对待我,我都无法回头了,那不才是真的爱过吗?可三十一岁的我,不这么认为。
第12章 第十一话:有个姑娘叫可夏
我万万没想到,梦莱竟然还在做最后的挣扎,而且是把我拉下水的那种挣扎。
唐哲凡住进我家的那个晚上,我就莫名其妙的喜当妈了。当然不是我和他当晚发生了什么,而是我又被他以及他背后的人算计了。我不用看具体内容,就知道孩子指的是谁,就是唐哲凡那个闺女。
“怎么会说成这样?”
“因为我的确从未站在大众面前,而且八年前我也的确意外的停更了一年多。”我满不在乎,“我有孩子怎么了?我一个写书的,又不是明星。”
我挺淡定的,可我忘了一个人,大半夜我接到了文轩的电话,“姐姐,我知道你为什么拒绝我了,我可以看看她吗?”
“谁?”
“……”他停顿了好一会儿说,“闺女……”
我笑了笑,“你什么时候回来?”
“五天吧!”
“那太久了”我这话是实话,“大概两天这件事就会解决,你要是明天回来,或许能看到这个孩子。”
“她平时不住在你那吗?”
“你不该好奇她父亲是谁吗?”我故意逗他。
“……”他又陷入了沉默,好一会儿才说,“我之前查过,你是未婚。”还真不是傻子,还知道查我。
“所以呢?”
“我希望她喜欢我”
“她挺喜欢你的”这是实话,唐哲凡那个闺女的确喜欢文轩,“她叫可夏,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儿。”
他又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了些心不在焉的话,我没有解释,只是听着。挂了电话,我躺在床上又想起了可夏的身世,说来不过是这段孽缘的最后一击。
我考到上海去以后,我觉得我和唐哲凡的故事终于结束了,也非常幸运的在上海度过了我表面平静的大学四年。在那接触到了我的恩师,并且完成了我《一诺倾情》第一版的书写,也开始了我在上海圈里的侵略性生长。
一切的顺畅,结束在大四那年的一个雨夜。那一天我真的有点理解为何写小说的时候都要把重大转折写在雨夜,因为一般这样的事真的发生在雨夜。
我三年多来基本没有联系的唐哲凡和韩采薇竟然出现在我宿舍楼下,两个人打着伞,求我帮忙一件事。
韩采薇怀孕了,我理所当然的觉得孩子的父亲是唐哲凡的,已经七个月了,却没有一个医生愿意迎接这个孩子的到来。
其实,其中原因我很清楚,最开始我也是不理解的。韩采薇有非常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平时连剧烈运动都要小心翼翼,别说生孩子了。
“唐哲凡,你是禽兽吗?”那时候我虽然没谈过恋爱,可也二十二了,男女那些事我还是懂的,当时也没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唐哲凡骂了一顿。
韩采薇拦着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反复和我说,“一定要保下这个孩子,一定要。”
我联系了我在上海认识的医生朋友,唐哲凡和韩采薇领了证,唐哲凡签了一系列的知情同意书,最后我见证了可夏的来临。
韩采薇也保住了,并且我也为她们送上了祝福,一切都应该到此为止,我一直这么认为。可我毕业前没多久,在我想我的工作室开在哪儿的时候,唐哲凡和我求助。
“乐乐,你能帮帮我吗?帮我照顾一下可夏,采薇她……”他吞吞吐吐了很久才说,大概意思就是采薇扔下孩子和别人跑了。
你们能够想到我当时多么震惊吗?我知道唐哲凡低下头求我的时候,他就是什么办法都没有了。他父母一开始就不同意他和韩采薇的婚事,即使是有可夏,他们也接受不了。
我怎么办?我也在关键时刻,可我还是为了我的爱情奋不顾身。
我去了北京,在北京从零开始筹备我的工作室,一边照顾可夏,一边工作,可想而知我有多累。明明他的妻子是韩采薇,可事实上,可夏是我和他带大的,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临湘。
临湘知道唐哲凡就是这么知道的,也是后来他到了新加坡,我们畅聊了一次,他才知道唐哲凡不是我的丈夫,我更不是他的情人。最开始临湘还以为唐哲凡是因为他的原因,才不帮我的,他真是想多了。
只有我知道,是韩采薇重病回来,他需要钱给韩采薇治病,所以才出卖了我。可夏那时候被我送回老家唐哲凡爸妈那,也就这样好多年都只是视频往来,没有再面对面见过了。
韩采薇去世的时候,我去参加了追悼会,告诉了唐哲凡我在北京别墅的地址,可他一直没有找我。
我为了他奔赴北京,我为了他一年多没有更文。而他呢?他是为了韩采薇才成了单亲父亲,为了她才进了这行,如今何尝不是为了她来求我。
他从来最不想求得就是我,可他为了韩采薇一次又一次破坏他的“最不想”,那才是爱情吧!
我见过一个男孩儿喜欢一个女孩儿的全部模样,也看过一个男孩儿不喜欢一个女孩儿的全部模样,所以我才能写出那么多小说。是的,我的男主都有他的影子,可女主却从不是我,我从未写出过一个我作为他的女主角。
我又不争气了,眼泪一直在往下流,闭上眼睛也阻止不了。有人说,人会说着说着就流眼泪,或者想着想着就流眼泪,不一定是真的伤心难过,可能只是因为过去压抑了太多委屈。这话我信,因为我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对唐哲凡早就死心了,也可以对过去的事侃侃而谈,我也不会心痛,可我还是会流眼泪。
第二天,菲菲把可夏也接了过来,我推开门,第时间这个小丫头就飞奔过来抱住我,“娘亲……”带她的时候我正在写《宫阙恋九幽》,所以就让她这么叫我。
“你可能要在娘亲这住两天,菲菲姐是不是已经和老师说好了?”
“说好了!”她抬头看着我,“娘亲,我家那个大叔也在你这吗?”
“在呀!”我摸了摸她的头,“你还不叫他爸爸?”可夏自从发现我不是她妈,再从唐爸唐妈那听说了我们的故事以后,就不叫他爸爸了。
“大叔就是至死都是少年,不配当爸。”可夏拉着我往屋里走,“我以后可以多打扰你吗?”
“可以”我真的挺喜欢可夏的,她不像韩采薇,似乎也不太像唐哲凡,“对了,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什么?”
“他来了你就知道了。”
第13章 第十二话:迷妹女儿
可能唐哲凡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何可夏不愿意叫他父亲,就如同他无法理解,我帮他至此,怎么这一次就不行了。
可夏看到临湘的时候,她拽着我的手握紧了拳头,“娘亲,还是因为他吗?”
我蹲下来看着可夏,“我和唐哲凡之间从来隔着的就不是人,等你长大了就懂了,可我更愿你长大了也不懂。”
梦莱真的在不断触碰我的底线,所以……
我顺理成章的报警了,以米乐和临湘的身份联合报警,告梦莱诽谤。
警察们行动很快,下午就来家里给可夏和我提了样本,并且录了口供。
警察走了没多久,我接到了费姐的电话,“挺厉害呀!臭小子推了两场酒会,现在应该已经在飞机上了,你拿什么补偿我?”
“我要筹拍《宫阙恋九幽》了,两位男主都定给你。”
“这还差不多”费姐想挂电话,又补了一句,“他这两天挺累的,你轻点折腾,明天早上十一点的飞机给我送回来。”
“说的我像是十分饥渴一样……”
“不多说了,别欺负小朋友就行。”
“挂啦!”
今天我下厨,难得做顿饭,菲菲和可夏都担心今天我们吃不上饭,对此我表示她们小瞧了我。而唐哲凡和临湘都说,“不做和不会做是两回事。”
我还在做的时候,密码门响了。
他风尘仆仆的进来,捂得严严实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那么难甩,我跑了一公里才回来……”然后就楞在那了。
要是我一进家门看到这个阵仗,我也一定会震惊的,这屋里大大小小一屋子人,还真是……理不清关系。
“怎么都在……”文轩站在那,都忘了摘口罩帽子。
“菲菲,给文文的帽子口罩摘了。”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叫他,因为可夏这么叫他。我刚说完可夏就跳起来,“娘亲?!是文文?!啊……”这尖叫声震耳欲聋。
文轩更蒙了,一定是没想到可夏会是这个反正,我们可夏也还算争气,叫完了非常正式的去解释自己,“你好!我叫唐可夏,很高兴认识你。”
有时候我会觉得,可夏的社交牛逼症一定是遗传自她妈,那个到死都在追求自由的女人。
“先别说了,带你文文哥哥去洗手,然后吃饭。”
我觉得文轩可能吃完饭也没有反应过来,他看着一桌子人发呆的时间比吃的时间多多了,可夏就一直给他夹菜,让他面前堆起一个小山。
“等我长大了,我就亲自做饭给你吃……”可夏想了好半天,挤出一句,“孝敬你!”
这三个字一出,唐哲凡筷子都掉地上了,我看着他安慰道,“她还不懂什么是孝顺,再说文轩也小,不用她孝顺。”
“我用,我让她孝顺我。”文轩竟然第一句开口就是这句,吓我一跳。
“瞎说啥呢?!”我拍了一下他的大腿,这孩子怕是傻了。
吃完饭后不久,我们顺利的看到了警察的回执,还有我和可夏的DNA检测报告。我和临湘分别将这些东西发布在网上,再次锤了梦莱造谣,并且请大众审判她。
“我们有权起诉,希望你们不要挑衅。”菲菲字正腔圆的和梦莱方表明态度,我们的计划因为她的愚蠢取得了第一步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