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什么,以结婚为前提的正常交往的话,你当然要知道这些,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她想他可能没有在开玩笑,也认真起来,“我不想骗你,我心里曾经有喜欢的人,可能现在还是喜欢的,虽然我在努力向前走,但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在完全没有剔除过去的情况发展新的感情,对你是不公平的。”
“傻,你没听过那句老掉牙的话,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是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公不公平由我来判断,我们这个年纪有过去是很正常,我还有初恋,二恋还有三恋呢,那照你这样说,对你岂不是更不公平。过去是不能完全被剔除的,我要的是你的未来。” 他一改之前的插科打诨,目光是她之前不曾见过的郑重。
“但是不一样的,你虽然有过很多恋爱,但都是结束式的,你的心里是已经从过去走了出来,对吧。而我可能还在进行中,我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个人还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如果要开始一段感情的话,我希望我的心是完完全全属于对方的,而对方的眼里也完完全全只有我,这是最起码的尊重。我不想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再稀里糊涂的开始,那对两个人都是一种伤害。”她不擅长刨白自己,也不擅长和人谈论感情的话题,她可能又给搞砸了,施岐真的是个很好的人,也应该是个不错的发展对象。
“方小姐教训的是,那我可不可以先拿一个号码牌,作为你的候选男朋友的第一位。”施岐又恢复了之前的嘻嘻哈哈。
方婷也跟着笑了笑,她像是想到什么,又有些不好意思,压低声音,“你们男人,如果女朋友给你们带了绿帽子,你们会怎么样?还会像朋友一样处吗?”
施岐假装被吓到飞起,“怎么,还没当上男朋友呢,就想着给我带绿帽子,你这个想法太危险。” 方婷也觉得自己都是问得什么乱七八糟得问题,她脸上发热,连忙摆摆手,“当我没问。“
“如果我女朋友让我头上长草原,我当然是这辈子都老死不相往来,然后诅咒那一对渣男贱女吃方便面没有调料,这是血仇,是个男人都不能忍。“
周安肯定是个男人,这点她可以肯定。那唯一的解释是,他可能喜欢被绿?
第 4 章
两个人吃完差不多九点,施岐看时间还不算太晚,提议要不要叫上周灵找个地儿二轮一下。
她摇摇头,“我十点之前要到家的,家里有门禁。”
“什么玩意儿?”施岐像是受到了冲击,这是什么古老的词汇,她怕不是个高中生吧。
她也曾经抗议过,她已经二十四岁,谁家的孩子这么大,还有门禁时间,还是十点,十点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好不好。
姑姑听到这话后一脸的向往,我也想过夜生活,婷婷你也带我去。周安说要是你觉得这个点不好的话,九点也不是不可以,姑父在旁边附和的点点头。她还能怎么办,一对三,她被绝杀。
外边已经没有了白天的燥热,施岐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陪着她在路口等车,语气有些埋怨,“你说你真的是一点儿表现的机会都不给我,我一踩油门,二十分钟就能把你送到家。何苦来哉的要在这儿吹热风。”
“我打个车也很快,而且你家在河西,送完我你再回去都要几点了。”方婷认真解释。
施岐发现她做什么都透着一股认真,喝酒是,拒绝他是,可能喜欢一个人也是。
司机的电话来了,“我的车到了,你赶快回吧,明天还有好多病人等着施大医生呢,早点回去休息,加油上班拯救世界。”方婷冲他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然后毫不留恋的上了车。
啧,真是绝情,施岐诽腹。
师傅很健谈,从天气谈到了国家大事,又从堵车谈到了他家孙子,方婷心不在焉的接上一两句。刚才她上车前,一辆车从她身边开过,车牌号是她熟悉的,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副驾驶上坐着的是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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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枚秋这一阵郁郁寡欢,大概是因为周安的事情,方婷为了让她开心,周六的时候带着她出来逛街,顺便吃饭。母女两个好久没有逛了,起了兴有点停不下来,中途她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的电话。
“James?怎么现在跟我打电话。”方婷有些惊讶,James是她在留学的时候认识的一个服装品牌的设计总监,德国那边现在应该是凌晨。
“方,你在中国对吗?我需要你的帮助。”James专有的蹩脚的汉语发音,语气有些急切。
其实她的专业是数学,跟时尚这块儿半点边都不搭。
她那时刚到国外不久,周末的时候去亚洲超市大采购,被谷歌地图给绕晕了,站在大街上失去人生方向。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站在她面前,递给她一张名片,自称是一家时尚品牌的设计总监,觉得她的气质跟他们的衣服很搭,问她可不可以帮他们拍一组照片。
她以为是骗子,本来不想理,但回去还是鬼使神差的查了一下,毕竟人家都说她的气质了。她都不知道她身上还能看出气质这个词,她想骗子的可能没这么好的眼光。结果查到是欧洲很小众的一个品牌,衣服的风格她倒是很喜欢,设计简单剪裁利落,细节中透着精致。
她现在都觉得自己当时真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第二天就给人打了电话,然后是面试,是那个大胡子James面的,他说他们很看重中国的市场,一直想找东方面孔的模特,但没有合适的,当时看到她站在街上,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种不知所措的茫然,让他很心动。
她想我确实很茫然,我迷路了,还有他们外国人都这样直白的么。总之她最后接下了那个活,虽然开始她连镜头在哪儿怎么摆姿势都不知道,但毕竟钱多。她心里不想再花家里的钱,毕竟这个国是她执意要出的。为了钱,她拿出了当时学篮球的劲头。看来追男人和挣钱是可以划等号的。
James说她很有灵气,身体知道怎么去表达内心的情感,每一个照片好像都在诉说着一个故事。她可太喜欢James,除了方枚秋,James是夸她最多的一个人,她已经把他列为她的人生知己。
那次结束之后,本以为大家就一拍两散了,可后来James又找到她,说她是他的缪斯,给了他很多灵感,他设计的衣服一定要她穿着去展示。她喜欢他的表达,一定要她,非她不可,好像她就是独一无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