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丽丝觉得有理:“这样也行,毕竟我们都不懂怎么养孩子。”
又问依莎:“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依莎微微一笑:“搞事业喽。”
菲丽丝:“??”
依莎遥指着南方,意气风发地说道:“我是神女,与鲁比她们这种只纠结于小情小爱的仙女不同,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身为神女,就要当得起神女这个称号,我决定了,我要去普渡众生!”这是她在这个世界新设立的目标,很新鲜,很有趣,很有挑战性呢。
菲丽丝啪啪鼓掌:“好,我跟你一起呀。”不论依莎走到哪里,她都要跟着她混!
依莎意有所指地深深望了她一眼:“你放心,我会好好磨练你,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神女的。”
然后菲丽丝就开始了一边闯荡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豪爽逍遥、自在快活,一边痛苦煎熬、苦不堪言、无边无际、磨难重重的魔鬼训练,真是冰火两重天,痛并快乐着啊。
就在依莎在南方部落渐渐闯出了名气,被誉为爱和美的神女时,亨利国王越来越烦恼,越来越惊恐了。
短短半年时间,他就发现自己老了许多!
他原本光洁的额头有了抬头纹,他原本明亮有神的大眼睛尾部有了细细的鱼尾纹,他原本紧致的皮肤有松弛的迹象,他原本充沛的精力渐渐地有些不济。
惊慌不已的亨利国王叫来了整个王宫的医生,让他们一起为他诊治。
然而所有的医生的回答都是一句话:“陛下,您没有病。”您只是年纪大了。
只是后面的半句话,谁也不敢说出口。他们也都觉得很诧异,明明亨利国王还不到二十五岁的年纪,怎么他的身体状态却好像已年过三十?
亨利国王打发了医生们,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愤怒地咆哮:“是诅咒,是诅咒!依莎这个恶毒的女人,她怎么能如此狠心无情!”
外头传来了敲门声:“陛下,是我,安贝尔。”然后毫不避嫌地推门走了进来。
亨利国王像找到救命良药一样用力地握着安贝尔的手:“鲁比是个没用的,到现在伤还没好。安贝尔,我能指望的就只有你了,你帮帮我,再这样下去我会死的!”
这半年来,同样是恋爱脑的安贝尔趁着鲁比被菲丽丝打成重伤只能卧床静养,就找准了时机趁虚而入,很快就取代了她在亨利国王身边的位置。
“陛下您放心,您不会有事的。”安贝尔说道,“我用法术查看过了,您是长寿之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能活到一百岁。而您如今的身体状况,也就三十一岁,您还有差不多七十年的寿命呢。”
亨利国王瘫倒在椅子上:“我已经三十一岁了?不,我明明才二十四岁啊。短短半年的时间,我就老了足足七岁?这怎么可能!”
安贝尔想起了依莎对亨利国王的诅咒,每做一件坏事,就会减少十天的寿命,默默算了算,咬了咬唇。
她不从亨利国王身上找原因,而是开始怀疑依莎对坏事的定义是不是太广了点。
七年,那就是两百五十五个十天,难道亨利国王在短短半年时间之内,就已经做了两百五十五件坏事,日行一恶还不止?这显然不对嘛。
亨利国王焦急地说道:“要是我每半年就会老七岁,那我就算还剩下七十年的寿命,实际上也不过只能再活五年!安贝尔,再过五年,我就要死了!怎么办?”
安贝尔安慰他:“陛下,您别怕。只要您小心一点,不再做出格的事,依莎的诅咒就不会对你有用的。”
亨利国王仿佛受了天大的冤枉:“我不是,我没有,我问心无愧!我也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已经很小心了。安贝尔,我拜托你,你快帮我想想办法。
我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其实我也一样,最近我终于想明白了,我最离不开的其实是你啊,只有你才是值得我最信任、最在乎的人。”
安贝尔两颊浮上了桃花:“真……真的吗?那王后呢?还有鲁比呢?”
亨利国王说道:“自从安娜在我和奥罗拉之间选择了奥罗拉,我就对她彻底失望了。安娜根本就不在乎我,自从有了奥罗拉,她就满心满眼只看得到她!要不是安娜是安德鲁亲王的女儿,我暂时动不得她,我早就找教皇跟她离婚了!”
“鲁比,我很感动她对我的心意,但是她办事的能力实在太糟糕了,才惹怒了依莎和菲丽丝,造成了现在这样的局面。
安贝尔,我无数次地在想,如果我当初带上的是你,以你的聪明伶俐巧言善辩,是不是早就说服了依莎她们帮我,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相向。只可惜,我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
安贝尔结巴道:“我……我……我没那么厉害。我哪有那么好啊?”
亨利国王深情款款地看着她,温柔地说道:“不,你在我心中是最好最美的存在。永不动摇。”
用感情哄得女人对他死心塌地地做事,这事他太熟了。也就在依莎那里失败过,其他的哪个不是手到擒来?呵,女人,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所以,他必须保持住他这身完美的皮相!否则以后还怎么哄女人?
在亨利国王的甜言蜜语中,安贝尔很快就沦陷了,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最亲爱的安贝尔,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与你共享。”亨利国王的话语如同温柔的陷阱,“你呢,你愿意吗?”
安贝尔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当然愿意呀。”
亨利国王却是放开了她的手,神情十分沮丧:“可是我只有不到七十年的寿命了,再加上依莎的诅咒,这七十年也不知道能撑多久。唉,要是我能跟你们花海的仙女们一样,也拥有长达三百年的生命,那我就能与你相伴到老了。”
“安贝尔,我好想好想,一直以我最美好的样子与你在一起。”
安贝尔握住了他的手,笑道:“会的,您会的。”为了她爱的男人做出一点牺牲,没关系的,她愿意的!
不就少了七年吗?给他补上不就行了。
她今年三十岁,离三百岁的终点还有足足两百七十年呢,少个七年也无妨。
于是安贝尔施起了法,把自己的七年加到了亨利国王身上。
亨利国王就这么恢复了二十四岁的模样,精神抖擞,俊美非凡!
只是,他的二十四岁又能保持多久呢?
安贝尔又能帮他几回呢?
第77章 睡美人9
依莎成为神女之后,她的身体发生了很大改变,如系统所说,“百毒不侵,刀枪不入,能上天能入地能潜海,寿数可长达一千年”。
只是这个上天入地潜海的方式,实在是让人有些无语。
依莎想起了菲丽丝曾经问过她的话,“成为神女之后,你会长出翅膀,会飞吗?你会有鱼尾,能潜入深海吗?”两眼亮晶晶,满是憧憬。
依莎当时只觉得可笑,要是长出翅膀和鱼尾,那得是什么样的怪物啊。
然而童话世界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依莎无语地看着自己飞翔时两臂变成的双翅,再无语地看着自己入海时双腿变成的鱼尾,瀑布汗。
好像在童话世界里,会飞的都得是鸟人,会游的都得是人鱼才行啊,呵呵。
说到人鱼,依莎想起了自己在人鱼公主那个世界的经历,还专程潜入深海仔细寻找了一番海底宫殿,结果如她所预料的那样,无功而返。看来各个小世界之间果然是相互独立的,根本不相通呢。
既是如此,依莎就干脆利落地放下了过往,努力地在这个世界搞事业。这回,她的目标是做一个普渡众生的神女!
依莎经历的第一个世界,是《灰姑娘》童话世界,她是伯爵夫人,做大生意赚大钱养孩子,日子过得逍遥自在,美滋滋。
依莎经历的第二个世界,是《人鱼公主》童话世界,她是邻国公主,做王储的时候就说服父王大力发展科技,富民强国。
做了女王之后还与拥有神仙颜值的人鱼王子兼未来的海神涅普图努斯来了一段纯真得不能再纯真的感情。也很美好。
依莎经历的第三个世界,是《白雪公主》童话世界,她是美得不像话的王后。
她原本想躺平做一个安静的大美人,没想到被各方推动着登上了女王之位,几十年都卸不了任,功绩显赫,最终被誉为依莎大帝。虽然不同于她的预期,但是似乎也不错?
而这个《睡美人》世界,已经是依莎穿越的第四个世界了。
依莎觉得,每个世界都要来点不一样的嘛,否则得多没劲。
恰好她在这里不是普通的人类,而是神女。既然担了神女的名号,那就让它名副其实起来呗。
依莎就是带着这样的念头,与菲丽丝踏上了去南方部落的征程。
然后没走多远,依莎就在路上捡到了一个小漂亮。
这个小漂亮真的是非常非常漂亮,他那张脸与人鱼王子涅普图努斯有得一拼!
跟这个小漂亮比起来,亨利国王简直就是个庸脂俗粉,不知道被甩到哪儿去了。
依莎甚至在想,要是鲁比和安贝尔看到这个小漂亮,会不会从对亨利国王的百般爱恋中清醒过来,移情别恋到这个美得不像话的少年身上呢?
所谓的一见钟情,所谓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所谓的恋爱脑上头没有缘由,在某种层面上都是见色起意吧。对方要是长得不好看,她们会喜欢?
只可惜这个小漂亮好像生了重病,瞧着十分虚弱,但是这完全不影响他的美貌,反而可怜兮兮得看着更美了。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有点优待的。依莎看在他的脸的份上,打算救他。
只是依莎还没有出手,菲丽丝就挡住了她:“依莎,别啊,美人是毒药,长得越好看的人就越不是好东西,你不能被他的美貌给迷惑了呀。”
这话依莎就不同意了:“谁说美人是毒药了?谁说长得好看的人就不是好东西了?你看看我,再看看你自己,我们不美吗?我们不好吗?”
“我们是美貌和善良并存,是要去普渡众生的神女!”
菲丽丝连忙改口:“不,依莎,我的意思是,呃,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就像亨利国王那样,面貌英俊,实际上是个渣男中的战斗机。
依莎笑道:“没事,他还小,还只是个男孩子呢。而且,你不觉得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吗?你忍心让这么漂亮的孩子就这么死在这里吗?”
菲丽丝眼底闪过一丝不忍,想了想,勉强改口道:“行,那就先把他救了吧。养个几年,等他长成男人了,我们再把他弄回现在这副样子,丢回这个地方。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的命了。这样他还白赚了几年活头,不亏。”
依莎说道:“菲丽丝,其实这世上还是有很多好男人的,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亨利国王那副德性。”她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啊。
菲丽丝坚定地说道:“管他们好不好,都与我无关。反正我这辈子都不想再接近任何男人,也不想被任何男人接近了。我一想到我曾经迷恋过亨利国王那个混蛋,我就恶心得想吐。”
依莎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想开点,都过去了。我们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得咬回去吗?”
比起菲丽丝,她更惨好不好?原身依莎卡拉波斯给给她留了个渣男的孩子呢。唉,她这是喜当娘?找谁说理去啊。
罢了罢了,先不想那些。见菲丽丝不再反对,依莎就施展法术救了漂亮得不像话的美少年,温柔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美少年张了口,然后依莎她们就发现他是个话唠,面色焦急地说了非常长的一番话:“我的名字叫亚历山大,是你们救了我吗?谢谢你,我由衷地感激你们。请问你们是用的什么药救的我,能不能告诉我?
还有,你们懂医术是不是?我们部落有很多人得了怪病,我想拜托你们帮帮我们。为表达我们的谢意,我愿意把我们部落储存的所有粮食的一半都贡献给你们。”
依莎:“……”亚历山大你话太多了,我只是问了你叫什么名字而已。
而感情丰富的菲丽丝已经热泪盈眶了:“啊,亚力山大,原来你是一个这么好心肠的人啊,你是这么关心你们族人的性命,我好感动。你的善良打动了我们,所以你不需要给我们粮食,我们会帮你的。你快带我们去部落吧,只要还有救,我们自然会想办法。”
似乎半刻钟前说着要把亚历山大养个几年就丢掉的不是她。唉,这就是个嘴硬心软的丫头啊。
不过依莎敏感地从亚历山大的话里察觉到他的身份不一般。
想想也是,依莎是穿越女主嘛,穿越文老套路了,主角捡到的人能是寻常人吗?不是王子公主就是公爷侯爷,再不济也得是个富家子弟。
“亚历山大,把你们部落储存的所有粮食的一半都贡献给我们,这么大的事情你能做得了主?”依莎好奇地问道。
亚历山大说道:“对不起,刚才我忘了介绍自己的具体身份。我是我们南方部落酋长的儿子,父亲指定我将来继承他酋长的位置。”
哦,原来这不是王子公主,也不是公子侯爷,更不是富家子弟,而是一个小酋长啊。
酋长这个称呼,相当古老了。也难怪,南方部落由许多零散分布的小部落组成,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呢。
生活、生产、文化、医药等等,各方各面都比北方的几个国家要落后许多、原始许多,许多人在这样的条件下过得十分辛苦。这也是依莎选择去南方部落普渡众生的原因。
依莎跟着亚历山大到了南方部落后,很快就确认了他们得的是疟疾。
南方部落不懂医药,对此完全没有办法。亚历山大就是为了寻找解决的办法,才赶那么远的路去寻求其他国家的帮助的。
没想到吃尽了闭门羹不说,长途奔波之下还染上了严重的风寒,差点就挂了。
依莎问道:“亚历山大,你之前去了哪个国家求助?”
亚历山大说道:“是亨利国王的北国。但是亨利国王大概是太忙了,我等了好几天,他都没空见我。我本来还打算去西国求助,可惜身体不争气,病倒在了路上,还好你们救了我。谢谢你,好心的依莎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