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的经过,周隐在路上就已经想通了,他也没有责怪宋海峰的意思,他只是很紧要那个信封,“你们拿键盘的时候,动别的东西了么。”
“没有,”宋海峰赶忙摇头,“这点规矩我还是懂的,信封在箱子的夹层里。”
周隐闻言,气息稳了几分,略一点头,抬腿进了玻璃屋。
此时此刻,那个香槟粉色的箱子就安安静静地放在他办公桌上,被上午的日光余晖映射出质地极好的色泽。
明明是和昨晚看到的是同一样东西,心境却截然不同。
宋海峰没有骗他,那枚信封确实放在夹层里,露出一个浅粉色的角,只是昨晚光线太暗,周隐没有看清是这么不符合林宝念的颜色。
他抬手,第一时间将那枚少女气息十足的信封拿出来,视线转瞬定格在手写的“LBN”三个字母上,瞬息恍然。
屏息凝神了几秒,周隐喉结微滚,拆开信封,拿出那张写满手写字的信纸。
淡粉色的信纸上,夹带着一缕清浅的甜香,打开的第一眼,就能看到少女娟秀却略显慌张的字迹——
“周隐,展信佳。
看到这里,你应该很意外吧,别说是你,就连我自己在这一刻坐在书桌上写这样的信,也很意外。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我还是选择用这样老土的方式跟你说“生日快乐”,并不是我当着你的面说不出来那四个字,而是我想说的,远远不止那四个字。
其实就算我不说,你也应该早就看出来,你那么聪明,又有什么事能逃出你的眼睛呢。
不过就算你看不出来也没关系。
你看不出来,我就亲口告诉你,那就是……周隐,我喜欢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
或许你早就忘了我们相遇的那一刻,但我始终记得,记得你第一次看向我时寡淡清冷的眼神,记得我第一次抱住你时,那种温热又坚韧的触感。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如果那天,你没有在“好运来”门口等我,我们的故事发展会不会变得不一样,也许我不会这么轻易地喜欢上你。
是的,你没感觉错,喜欢你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件很让我烦恼的事,它让我变得时而欢喜时而忧愁,变得执迷不悟,也变得不像我自己。
你也许不知道,为了等你的信息,我患得患失了快一个月。
那天在体育场拦住你,也几乎花光了我这小半辈子所有的勇气,你走的那一刻,我的腿都是软的。
而后我参加什么鬼扯的跆拳道社,也不是因为热爱运动,而是我知道你在那个社团,我去参加,也只想找机会靠近你。
我真的觉得我很幸运,也很庆幸我有画画和p图这样的技能,能让你看到我,选中我去你的工作室。
你说需要我的那天晚上,我激动到根本没法睡觉。
不过有一点我骗了你,我其实并不穷,也不缺钱,我只是为了找借口接近你,才撒谎我和家里闹矛盾。
你不会生气吧?
就算你生气也没用,我已经骗了你,大不了我以后多弥补你好了,但前提是……你要接受我的喜欢。
虽然我可能并不是你理想中女朋友的样子,但我也有很多优点,比如骨架很小,肉很软,抱起来应该很舒服;我的眼睛很大,这样你在人群中很容易就能找到我(?;还有我当女朋友很乖的,没有不良嗜好,也不会乱花钱,最主要的是,如果我成你的女朋友,一定会帮你出更多好看的设计稿,还能帮你照顾妹妹和奶奶,是不是很实惠?
好吧,我承认我自卑了。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这么匆忙地和你告白,因为我看到你和那个客户站在一起,真的好般配。
哪怕夸情敌不好,但我也还是想真诚地说,她真的好漂亮好优雅,看起来又很聪慧,是我长到28岁似乎也无法成为的样子。
也许这就是配得上你的样子吧。
我也想过主动问你,你们两个是不是已经在发展了,或者说,你对她是不是也有感觉。
但我实在太怂了。
因为喜欢你,我也才发现这十八年来,自以为无所不能的陆北柠,实际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软蛋。
我甚至连一句喜欢你,都不敢当面说。
我怕你说不。
我就会忍不住我没出息的眼泪。
也怕那样的我,会给你增加很多没必要的负担,让我们之间本该清晰明了的一切,变得冥冥不清。
喜欢是一件自由且幸福的事,无法强求,也无法奢望。
如果你愿意喜欢我,那真是我活了这么久,最开心幸福的一件事了,但如果你不喜欢,我也不会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