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瑶初次见她,就颇有好感,觉得她知书达礼,是个有教养的孩子,相处下来,更觉得她喜人,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孩。
她如此判断,不是因为林洛诗对她的态度,而是因为林洛诗知道在外人面前,要给颜萧留面子。
颜萧这边充满敌意地看着王瑶,当她是颜宪派来的奸细,但没想到的是,王瑶只是莞尔一笑,“祝你们恋爱愉快。”
她是第一个祝福他们的人,这让颜萧十分意外,心里的戒备减了几分,但嘴上还是硬的,“不用你说我们也会很愉快。”
萧大佬嘴上毒,心里却是美美哒,只是不想让别人看出来罢了。
说完,他炫耀般地拉住林洛诗的手,像小朋友买了新玩具,巴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林洛诗垂着脑袋,颜萧这样怼秘书姐姐,害的她都不敢看人家了,心好累呀。
王瑶心理素质称得上是钢筋铁骨,要不怎么能在短短四年就从销售部的小职员,一步步逆袭成为总裁特助呢。
她脸上的笑未消半分,语气依旧如午后的咖啡,提神醒脑,“你们一会儿要去参加潘晓的生日宴吗?”
颜萧对这个厚脸皮赖着不走的女人烦的要死,他懒得回答,低头玩丸子的手指。林洛诗是救场小能手,立马就位,“四点去,我一会儿要先回妈妈店里。”
王瑶抬手扫了眼手表,镶了一圈水钻的表盘耀眼夺目,牌子是OMEGA,她去香港玩时买给自己的,“快三点了,要不我送你去店里?”
王瑶车就在楼下,公司给配的奔驰GLC。
林洛诗没了主意,转头看颜萧,“你怎么去?”
颜萧抬头,“你不用回店里,咱们打车去。”
“可是,我要拿蛋糕过去呀。”她解释。
“你提前告诉你妈,把蛋糕给去接你的司机不就成了。”萧大佬脑子转的快,立马给出了解决方案。
林洛诗还在犹豫,王瑶突然插话道:“你们穿什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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玺悦酒店是本市五星级酒店之一,由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师Edith设计,最出名的当数酒店顶层的露天观景台,设计师的灵感来源于自然,在顶层设计了一座半圆形的大型温室,步入其中,仿若走进热带雨林一般,粗壮的乔木,缠绕的藤蔓,错落的溪水……
正因为独特,所以倍受追捧,名人商贾常常在此举行Party和婚礼。有钱人都喜欢用金钱买品味,潘晓也跟风,请求父亲将生日宴改在了这里。
宴会的主角,此时正坐在豪华的酒店套房里,她端坐在梳妆镜前,身旁的衣架上挂着一条浅粉色的小礼裙,裙子的每条褶皱上,都用银丝线绣着五瓣花。高级定制,每针每线都是纯手工,耗时三个月,价格自是不菲,在六位数。
潘毅之前也没想要如此大手笔,但前几日美国的考察团来本市招商,他听说其中的董事长Aaron带着女儿一同来华,便想借此邀请他们,好有机会进一步接触。
这会儿,化妆师在给潘晓描眉,嘴上夸着,“你的眉型都不用修,人长得好看,化起来真容易。”
潘晓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她从小听着赞美长大,如今被人简单夸夸都没什么感觉了,她摸摸脸,“等会儿腮红给我用Armani 500吧。”
她妈妈许芳是个大美人,平日里就爱涂涂抹抹,潘晓耳濡目染,对化妆和时尚很敏感。平时上学,她其实都耍小心机,涂长睫毛,在眼尾打阴影,扫上自然的粉色腮红。因为技术好,同学一直都以为她是素颜。
化妆师拿着腮红刷,粘上粉在手腕磕了磕,侧身帮她上腮红,她皮肤很光滑,粉一抹上去就融合了,“这个泡泡糖粉很适合你,看来你还挺懂化妆嘛。”
潘晓淡淡“嗯”了声,显得挺高冷。500号POP色是她最常用的,每次用了这款腮红走在学校里,回头率都会高很多。
她今天就是要用所有最好的东西,将林洛诗狠狠比下去。
化完妆,她叫来了胖妹赵欢,赵欢一进门,看到她换上了小礼裙,捂住嘴巴惊叹道:“潘晓,你简直太漂亮了,就跟仙德瑞拉一样美,这裙子是仙女给你变出来的吧。”
潘晓捏着裙角转了圈,“这裙子是高定,当然好看了。”
赵欢家是暴发户,没那么高大上,自然不懂什么是高定,只好嘿嘿一笑。
潘晓抬头看看她,皱起眉头,“你怎么穿的这么土。”
赵欢搓搓手,这裙子可是她妈妈带她去美国玩时买的,好像还是个大牌子,她只记得开头字母是个C,“我觉得还挺好看的。”
潘晓耸耸肩,走过来拽了拽她的黑色腰带,“这都好几年前的款了。”
“是嘛,我去年夏天才买的。”
潘晓抱着手臂坐到沙发上,“我爸说今天有很多有头有脸的人来参加我生日,你穿成这样会丢人的。”
赵欢挠挠头,她就是来凑热闹的,哪知道会有这么多讲究,“那怎么办?”
潘晓指尖有节奏地点着胳膊,“楼下有家精品店,去买一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