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唐宝珠和朝廷农业方面人才的努力,如今老百姓不说别的,吃饱是没有问题,哪怕遇到什么天灾,也不至于再如前些年般饿殍遍野。
马车一路来到上河村,从进入上河村后,唐家人就下了马车,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上河村的变化不算大,不过也能从那些好奇的人身上看出如今上河村的生活不错。
有认出唐石头和王春花的村人,一时间看他们穿着富贵,不敢搭腔,还是王春花笑着打招呼,“王婶,您这是晒太阳呢。”“哎,你,你是春花?”王婶有些不敢相信的道。“是啊,不是我是谁。”王春花笑眯眯的道,她也直到自己和几年前的变化有些大,大家一时不敢认是正常的。
在唐家人回到上河村,和村子里的人热闹之时,宣德帝正在头疼,他旁边太后眼眶都红了,“我又没说别的,不就是提了提程家姑娘,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狠心。”说着又有流泪的趋势。
一旁皇后眼观鼻鼻观心,宣德帝无奈,给太后奉上茶,“您既然知道弟弟的心思,何必说这些惹他不高兴。”眼看太后又要车轱辘话来回说,宣德帝认真的道,“早些年弟弟身体不好,那时你觉得他只要活着就好,如今他身体都已经好了,又是因为唐姑娘的原因,您又何必为难自己,也为难他呢。
况且弟弟当年身体是怎么毁的,您也清楚,说句不客气的话,咱们都该感谢唐姑娘,若是没有遇到唐姑娘,您想想如今会是什么样子。”
太后的手顿了一顿,她不敢想,有些事她哪怕只是隐隐知道一些,也清楚有多严重,只要想到若非遇到唐宝珠,可能现在这个儿子已经不在了,她就心凉,“算了,你们都长大了,我以后不管了。”太后喃喃道。
听到太后松口,宣德帝松了口气,这次安乐王离京,他自然是知道的,且如今弟弟的身体已经好了,若是有心人故意在两人之间使坏,哪怕他们两个感情再好,时日久了也会发生矛盾。依依向物华定定住天涯
所以在离开的时候,弟弟是将手中的兵权和势力都交出来了的,他明白对方的意思,也愿意做一个好哥哥,不管何时安乐王都是他最亲的弟弟,这一点不会因为别的而改变。
史记,宣德帝在位期间,是整个国家发展最为昌盛之时,不仅粮食产量增加,还发现了数种药物,攻克了天花,鼠疫等疾病,其中一些治疗瘟疫的方子,更是在之后救了无数人命,除此之外,宣德帝还增添了水师,发展海运,改进了制盐法等。
七年后,昌平县的码头,随着一条条海船靠岸,码头立刻热闹起来,船上船下到处都是喊声,哭笑声。唐明珠脸色有些憔悴,她身旁是脸色苍白的霍池。
唐明珠的目光在人群中梭巡,很快就见到了一对璧人,与此同时唐宝珠夫妻也看到唐明珠两人,四人很快汇合,唐宝珠拉着姐姐的手仔细检查,确定并没有大碍才放心。
目光落在一旁的霍池身上,眉头皱起,不用妹妹问,唐明珠就苦笑道,“也是不巧,路上遇到了海匪,你姐夫他不小心被伤到了,也是多亏有你送的药。”
自从几年前海运开始,唐明珠就坐不住了,虽然随着长大,她脑海中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但总还有那么一些,比起其他人,她更清楚脑海中那些东西的价值,也是因此她对出海有更深的渴望。
这些年凭借着唐霍两家的能量,几次出海还算平安,也找回了不少有用的东西,其中一种在她记忆中被称为橡胶的树,经过妹妹和朝廷的研究,更是有极大的用途,皇上为此给了她不少的封赏。
可以说只要唐霍两家不谋反,唐家两姐妹积攒下来的功劳可保两家百年富贵。
唐宝珠虽早就想到海上不会安全,还是有些难受,“这些年你也跑了不少地方,以后就别再出海了,若是真想找什么东西,就让下面的人去。”
唐明珠点头,洒脱一笑,“嗯,我和你姐夫商量过了,以后就不出海了,也该陪陪芙儿他们了。”“是啊,再不见见孩子们,他们都不认得你们这对爹娘了。”阳光下姐妹相视而笑。
◎最新评论:
-完-
第144章 、番外
◎这是她的女儿,真好◎
王春花虽说早就知道自己爹娘不是什么好东西,更是重男轻女,也还是气的半死,卖女儿也就算了,好歹当时是饿的吃不上饭,如今竟然还想把大姐家的姐儿卖到镇上给人当丫鬟,她就没见过这种爹娘。
若是说的是好人家也就算了,结果她一打听,那户人家家里是有些钱,可那家公子就是个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混账,说是当丫鬟,实际上却是给那公子当通房的,还有人说那公子染了脏病,要不也不会花大价钱买丫鬟。
她说了之后,一家人没一个领情的,大姐和她家那丫头除了哭就是哭,爹娘一说银子到手分一些给大姐,就不吭声了,她反倒里外不是人,没落一个好,气的在家里大吵了一番,就直接走了。
回去的时候因为不想遇到村里人,就走了小路,说是小路其实就是山路,等那股气消得差不多的时候,王春花也感觉到了累,就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会。
等缓过劲来,怔愣了一下,这里她还真的认识,甚至说得上熟悉,按照记忆里的地方,往一个方向走了半个多时辰,这里已经算是进入山里了。
最后停在一处破败的庙宇旁,大概是多年没人来,这里越发破败,头顶的树木郁郁葱葱,遮住了太阳,即使是中午烈日当头,也丝毫感觉不到热。
凭着一股莫名的底气跑过来,等走到这的时候,王春花已经有些打怵了,这里可不算是山底,若是有野猪,狼出现也不算稀奇。
按照王春花的性格是该走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离开,半晌后默默的走过去,将前面简单的清出一条路来,走到最里面,是一座小小的山神庙。
王春花将周围清理了一番,脑海中想起太爷爷说过的话,王家对不起山神,活该穷一辈子。不过这话都被大家当成老爷子对儿女不孝顺的咒骂,没放在心上。
王家重男轻女,王春花小时候的日子不好过,有几次实在没办法,就躲到太爷爷那里了,太爷爷脾气坏,又上了年纪,和家里人的关系都不好,身体却很硬朗。
王春花记得那时太爷爷多大了,是七十多,还是八十多记不清了,印象中就是太爷爷动不动就爱骂人。
所以那些孩子都不喜欢也不敢靠近太爷爷,只有她被欺负的狠时,没办法会跑到太爷爷那里,太爷爷虽然不给她好脸色,却不会打她,更不会饿着她。
所以说起来她算是和太爷爷关系最好的,可惜在她十岁的时候,太爷爷就没了,她知道这个山神庙,还是曾经跟着太爷爷来过几次,太爷爷曾说王家是该守着山神庙的,是他管不住儿子,对不住山神大人。
这些事情没人知道真假,只听说过爷爷那一辈兄弟两个是富裕过的,可惜大爷爷挣到了钱没来得及花就出事了,二爷爷从小身体就弱,算是半入赘,只有王春花他爷爷好好的,可惜从小就爱偷鸡摸狗,当然这些都是从太爷爷的骂声中总结出来的,具体的王春花也不知道。
毕竟不会有长辈告诉她这些事情,在太爷爷没了之后,王春花偶尔也会躲到这里来,后来和家里人闹得越来越僵,加之后面嫁人,就没再来过,若非今天想到,她都快要把这里给忘了。
清理完后,王春花的心情好了一些,想了想她将手中的馒头拿出来,这本来是带回家的,之前离开的时候太生气,就把东西带回来了,这会刚好能用到,山神所在的地方有放贡品的地方,刚刚也被清理过。
将馒头放上去两个,又到周围摘了一些野果子放在哪,王春花就打算离开。
不经意的看向山神大人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刚才有一道光从山神身上飞出来,仔细再看,似乎是错觉,眼前的山神像端庄秀丽。
王春花以为自己看粗了,也就没放在心上,更没发现,这不过是短短的时间,之前还好好的,没有一丝斑驳的山神像,在她转身之后没多久,好像暗淡了不少,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裂纹,有脱落的痕迹。
一阵风吹过,一道常人看不见的身影出现在山神庙前,若是细看,那山神像和女子有三分相似,她闭上眼睛片刻,就对这里发生的事情了然于胸,也明白刚才为什么会心有感应。
“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一处没有彻底毁坏,也是那妇人的造化。”女子轻声道,她转身欲走,想起画面中的女人,又犹豫了一下。
女子是这大青山的山神,从她有意识以来就一直生活在大青山,最初她香火鼎盛之时,日日有人祭拜,后来慢慢祭拜的人少了,一些山神庙甚至被毁掉了,不过那对女子没什么影响,甚至她是松了口气的,若是承了凡人的香火,就要有所回报,而那些人所求大多是她没办法办到的,她不可能让女婴变成男婴,也不可能让一家子懒汉突然发财,更不可能因为某个人就让另外一个人死掉。
如果她真的那么做了,对另外一些人不公平,所以山神庙慢慢败落她反而松了口气,若是真因此哪一天她消散了,她也不会觉得难过。
只是她没想到这里的山神像常年下来竟然有了一丝灵性,现在那丝灵韵进入女子的体内,想来不久女子就会发现自己有孕,有了这丝灵韵也算是女子的造化,最起码这个出生的孩子只要这家人不做大恶就可保他们一家平安。
等这个孩子一生过完,那丝灵韵就会重回自己体内,也算是带来了一段为人的经历,女子突然停住离开的脚步,是因为在那么一瞬间,她想自己亲自尝试一下为人的感觉。
下一刻女子身影消失,远处小道上,王春花心情好了不少,突然就放开了对家人的那点子说不上来的感情。两个月后,王春花莫名其妙的晕倒,等醒来之时,就被告知她有了身孕。
几个月后,王春花生产这天,天气格外好,就连天空都比平时要蓝,经过一番痛苦,王春花终于看到了刚出生的孩子,明明和普通的孩子没什么两样,王春花却觉得这孩子真好看。
此时外面传来自家男人的询问声,王春花提着一股劲,高兴的道,“女娃,当家的,是个女娃,咱终于生了个闺女。”
真好,她在心中小声嘟囔,这是她的女儿,真好。是她和自家男人千盼万盼盼来的,这个孩子会健健康康,开开心心的长大,这也是她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