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就要一巴掌打下来。
王铁柱呵斥了一声,“你与其在这里打我,倒不如想想儿子的伤口该怎么办!大夫说了,要是不及时喝药身上的伤口化脓了,说不定都熬不过这个冬天!”
这句话才把王小妹的理智给拉了回来。
她双手慢慢捂住了自己的面容,“都怪董逸云,都怪那个老女人,为什么受伤的是我儿子?我一定要想个办法,我一定要让她们两个付出代价!”
“别想这些了,儿子怎么办?!”王铁柱是真的有点烦了,都到这个份上,王小妹还在想着怎么和人家对着干。
“你别管了,我去娘家要点钱,反正也指望不上你了,你就在这趴着吧。”
她看了眼王铁柱,满脸的愤恨。
这仇,她一定要报!
第106章 家道中落的千金小姐(17)
“主人,王小妹去她娘家告状去了。”深夜里,少年的嗓音显得尤为明显。
年与归原本昏昏欲睡的头脑瞬间就清醒了起来,“哦?原剧情里面没说这王小妹的娘家,你现在特地和我说一声,难道她娘家很厉害?”
小随便窝在她的脚边。
快到冬天了,虽然年与归每天都有锻炼身体,但为了不恢复的太快,她并没有锻炼太过,双脚双手时常都是冷的,小随便窝在她的脚边才能让她暖和一点。
黑夜中,杜宾犬的眼眸盯着床上的人,它用头去蹭了蹭年与归的脚,换了个姿势,懒懒地恩了一声。
他一直盯着王小妹那边的情况,就为了防止他们有可能的动作。
顺手查了一下对方的资料。
不查不知道,一查,发现王小妹这么嚣张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年与归嘿了一声,“说来我听听,我就不信,她还能和天王老子扯上关系。”
小随便伸出爪子,轻轻一按,就把人给按了下去,轻声道:“别乱动,受了寒。”
想要听八卦,哦不是,想要听敌方信息的年与归很是乖巧。
她双手扒拉着被子,只露出一颗头,满眼都写着,“你倒是快说啊!”
小随便有点想笑,组织了一下语言慢慢道:“王小妹的父亲曾经是山匪,原主所在的朝廷才建朝没十年,而她的父亲投诚的山匪,曾经也是打过仗的,朝廷建立之后,他就被封了白户,是个实打实的正六品官员。”
“那王小妹为什么嫁给王铁柱?崔家村这么穷。”年与归皱着眉,单纯抛开王小妹是仇人这层关系,年与归不太能理解把自己的女儿嫁到这么偏僻地方来。
“因为美色。”小随便的声音忽然变得很有磁性,他盯着年与归,一字一句说出这四个字。
年与归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和小随便四目相对,然后——踢了小随便一脚。
“好好讲话。”
小随便:“......哦。”
“其实就是王小妹看上了王铁柱那张脸,王铁柱在十里八乡也是有名的美男子,长得很俊秀,于是求着自己的父亲下嫁给了王铁柱,但她父亲也说以后就当没这个女儿,为此王铁柱和她儿子还埋怨过她,毕竟若是没有断绝关系,他们早就不用在崔家村以种田为生了,就算是看在王小妹父亲的面子上,在镇上也是好找活做的。”
年与归想笑,“别人都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村花,这王铁柱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村草?”
小姑娘嘴角带着笑,眼眸里闪着狡黠的光。
其实你现在就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村花。
但这话小随便没说,他可能又会被踢一脚。
起初年与归也在猜测王小妹可能有些背景,否则王鹏和她也不敢在村子里这么嚣张,以及今天下午的时候那两个帮她的女人,眼睛里很明显是带着讨好的意味在的,现在知道了她的背景,一切就都能说得通了。
但是那两个女人是不是有点太单纯了?
就王小妹那种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女人,巴结她只会让她更膨胀,只会让自己成为她使唤的‘仆人’,想从她的身上捞到一点的好处,绝对不可能。
年与归乐呵呵地说我知道了,听她这语气,小随便就轻笑着问,“有计划了?”
“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吧?”年与归看着他半晌,又猛地坐起来,一把将他抱起来,杜宾犬身上的毛比较硬,但他身上的毛发很顺滑,又热乎的很,她把双手放在他的肚子下面,小随便也就这么随她折腾。
年与归凑到他身上闻了闻,“你身上咋没狗味儿?”
“......我又不是真的狗,而且我吃灵草。”
他身上一股子大自然淡淡的青草味道,年与归又抱了好一会,小随便忽然意识到不对,“你背着我有别的狗了?!”
回答他的又是清浅的呼吸声。
得,又睡着了。
小随便叹了口气,拱了拱身子。
前爪驮着她的身体,慢慢的将她的枕头给挪到了一边,将自己的尾巴变得蓬松了一些,给她枕着,自己趴在她身边,也进入了梦乡中。
第二天一早,年与归就带着小随便上了山,她之前去山上挖药材的时候,记得找到了好几朵花,都挺香的,还有树木的味道,做成香薰给男人用也能挣钱。
虽然男人不用香薰用燃香或者是香包,但香味都不持久,且男人用的燃香几乎都是麝香那种极为浓烈的味道。
老实说,年与归觉得那种香味太浓了熏得人难受。
她以前看画本子的时候,常常描写男主身上带着麝香,那是一种极具男性荷尔蒙的味道。
年与归觉得这是扯淡,如果有个人浑身麝香,她隔着十米都要飞速逃离。
相反,她觉得自家亲爹身上的竹子香味,以及弟弟身上的松柏香味就很好闻。
尤其是小随便身上的味道,他虽然是只狐狸,还是只漂亮的十尾狐狸,但他身上的味道是年与归最喜欢的木香,那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香味,每次她心情烦躁的时候,小随便在旁边,闻到那种味道她就会凝神。
她亲妈都打趣,说小随便才是自己的亲妈。
看看能说出这话的,这还是亲妈吗?
山林间,一人一狗在草木里穿梭。
即便年与归已经将自己神魂的威压收地干干净净,但这座山灵气很足,动物也相对比外面的动物要更聪明,它们在看见年与归的时候基本上都不太敢靠近。
所以年与归一路畅通无阻。
收集了好几株花的花籽后,她顺着松柏的香气继续往山上走,一条小溪缓缓的顺着崎岖的山路流了下来。
小溪说宽不宽,说窄不窄。
年与归在小溪旁边比划了两下,“小随便,我要是这样跳,你说我能不能跳过去?”
看着眼前起码七八米宽的小溪,小随便顿了顿,“这......恐怕不行。”
“......行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正好旁边有片竹林。
年与归一脚踹过去,竹子就‘啪’地一声应声而断。
她掏出上秋三下五除二将竹子上的叶子处理干净,然后踩着竹子站在了小溪上,小随便也跟着跳了上去。
一旁,树林间一个少年目瞪口呆。
第107章 家道中落的千金小姐(18)
树林中的光影本就绰约朦胧,几束从天上逃下来的光钻进了树叶的缝隙中。
那几束光落在少女的身上,从少年的角度看,他看不见水面上的竹子,女孩好像浮在水面上的仙人,淡然宁静,下一刻好似能立刻飞身到天上去。
忽然,少女的脸转了过来,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发现了他。
年与归眉头一皱,那双冷冽的双眼让少年心悸。
他赶紧跑了出来,在小溪的那一头,看着少女越来越近。
这里的溪水并不算很急,走近了看才发现她是踩着一根竹子。
少年身形高大,正是之前救过原主的盛林。
他身上的肌肤呈现健康的小麦色。
剑眉星目,身上穿着单薄的衣裳,袖子卷到了肘部,露出了精壮有力的小臂肌肉。
他背后背着一张弓,手上还拎着两只兔子,血淋淋的,见着姑娘的眼神落在他的兔子上,盛林下意识的将兔子藏到了身后,因为实在是有些血腥,他觉得一般女子应该看不得这些东西吧?
盛林对董逸云其实没什么印象,他也听说了崔家村来了个曾经的千金小姐,但他和父亲一直在山上居住,以打猎为生,好男儿志在四方,他也并不打算在崔家村一辈子生活,他还准备参军呢。
只是此刻,眼前的女孩淡定的轻轻一跃,从水面上就稳稳站在了草地上。
她身边那只极为漂亮的犬也纵身一跃。
盛林忽然想起来,前段时间好像救过她,可是当时的她看着好像比现在要柔弱很多。
年与归冲盛林行了个礼,“盛公子,前段时间承蒙您搭救,这边有些药草,你的你父亲打猎应该也会遇到一些危险,这就当是我的谢礼了。”
她从自己的小背篓里面拿出一株药草,盛林有些看不清。
逆着光,他甚至不敢去看眼前的女孩。
盛林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上次救她的时候,秉承着男女授受不亲的底线,盛林全程都是把自己的衣服裹在原主的身上,将人给背回去的。
别说是看脸了,他只知道自己救下来的是个姑娘。
现在看清了这张脸,盛林忽然明白了自己和父亲去镇子上卖野味,那些有钱人家的少爷老爷尝尝在镇子上最大的酒馆里说那些没边际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勾魂摄魄,什么叫做撩人心弦。
盛林在此刻全部都明白了。
只知道直愣愣站着,什么话都不知道说,也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动作。
小随便:呵呵,男人。
他很不爽地冲盛林叫了好几声,带着警告意味的犬吠终于把盛林给拉回神了。
“那个...其实不用了,上次救你就是举手之劳,我——”
“拿着吧,人不能不知道知恩图报。”年与归又冲他走进了一小步,然后被小随便拦住了。
他纵身跳了起来,将年与归手上的药草给一口咬住,然后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盛林的身边,又故技重施,前爪一把掀开了盛林腰间的小背篓。
药草就这么被轻松放了进去。
那是一株极为名贵的三七,盛林认得。
他更是过意不去了,“我....我不能要。”
年与归轻轻笑了笑,“上次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你...你要去干嘛?”
小随便更不屑了,“这人是个结巴,算了,别管他。”
他咬着年与归的裙摆就要往森林更深处走,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姑娘身边这只猎犬看他不爽,但偏偏盛林他不是个明眼人,他看不出来。
于是乎,年与归转身离开的时候,盛林跟了上去。
高大的身躯将小半的阳光给挡住,少年的声音带着意气风发,以及明晃晃的害羞,“你要去山林里面?里面猛兽多,你可能会受伤。”
其实年与归是真的不太想和盛林扯上什么关系。
如果她只是年与归,她很乐意交这个朋友,很乐意和盛林讨论一下怎么打猎,怎么射箭。
但原主是个大家闺秀,大家闺秀是不会和不太熟的男子同行的,这有损清誉。
于是年与归后退了两步。
就是这两步,成功让小随便没张嘴一口咬掉盛林的腿。
“盛公子,我真的很谢谢您上次救了我,我一个人去山林中没事的,他会保护我。”少女指了指她身边的猎犬。
确实,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只猎犬有多么的聪明和勇猛。
盛林养了一只狼,但他却觉得这只猎犬丝毫不输他的狼。
树林间落下来的点点光斑像是被树林嚼碎了的星星。
星星落在她的脸上,白皙的面容噙着淡淡的,又疏离的笑容,“盛公子,男女授受不亲,谢谢你的好意,改天我会和我的娘亲登门道谢的。”
这次,盛林没有再跟上去。
他就算再傻逼也听出来年与归话里面的意思了。
也是,早就听说董逸云是大家闺秀,礼节最是看中,是他唐突了。
盛林站在原地,只是目光看着那道清丽的身影,直到浓密的森林把她的身影遮盖,再也瞧不见,少年才转身,原路返回。
小随便皮笑肉不笑,“主人,真有魅力。”
年与归还真以为小随便是在夸她,四下无人,她没再维持人设,极为自恋的将长发一撩,“那可不,我是谁?!我没有魅力谁有魅力?!”
小随便咬牙切齿地说:“我没在夸你。”
“我不管,你就在夸我。”
“?”他无话可说。
一人一犬慢慢往山林深处走。
这树叶提取出来的香味制作的香薰最是迷人且自然,但很多人若是负担不起这笔开支呢?
所以年与归准备弄点复杂的弄点简单的。
贵的自己卖,便宜的就带着村子里的人一起卖。
不要误会,她并不是想要带着那群间接杀死原主的凶手发家致富。
便宜的香薰自然是能赚到钱,但赚的并不多,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子,而且,只要年与归把配方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等他们尝到了甜头之后,再一把火将作坊和配方全烧了——
从天堂到地狱,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受得了啊。
第108章 家道中落的千金小姐(19)
从天亮到天黑,年与归算是把这一片山林的地形全部都给摸的透透的,一天的时间下来,这一双腿都快走废了。
要不说大家闺秀关键时刻总是掉链子,实在是这身体太弱柳扶风,忽然能理解为什么现代要增设体育课了,这不锻炼锻炼,说不定她还得靠小随便把自己给驮回去,那多丢人?
山林中宝贝还不少,年与归找到了适合大户人家和读书人使用的清香,例如竹香,松柏的香气。
自然也有适合女子的香气,未出阁的女子适合雏菊这种淡淡的香味,成了婚的适合微微悠然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