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在知道这两个一直在帮朝廷的生意人是女人的时候,他是惊讶过。
但惊讶之后就是感激。
他不是那些锦衣玉食不知道人间疾苦的皇家子弟,他也是尝过人间疾苦,一点点打下来的江山。
所以皇帝最恨这些,拿百姓的钱去挥霍的官员。
其实皇帝自然也是知道,权利的中心,怎么可能完全是干净的,但区区的知府,就胆敢这般放肆,还强迫良家女子与他结亲,简直是不可理喻!
他抬起手,眼中不怒自威。
“将这人押解下当地大牢,即刻去吴家,朕要亲自问审!”
吴冕双腿一软,“陛下不要,陛下,我是冤枉,我——啊!”
话还没说完,就被盛林一脚踢到了背部,整张脸就砸在了地面上,血和尘土混合,年与归微微偏开了脸,盛林就立刻挡住了年与归的视线。
像是怕她看到血腥场面不舒服似的,二话没说就把吴冕给提溜了出去。
皇帝很快将卢笛也召了过来。
比起原剧情中,皇帝钦点卢笛为皇商,把宫中所有用的香料全部都换成了卢笛制造的香料还有三年的时间。
年与归整整把这段剧情缩短了三年的时间。
所以说,钱的力量不可小看。
虽然年与归和卢笛只是两个小小的商人。
但是变卖别的家产换来的粮食再交给前线的士兵,就能保证士兵们吃得饱穿得暖,就能让他们更加努力的战斗。
当然,和原剧情中不一样的是——盛林和他的父亲在原剧情中并没有那么的勇猛。
也不知道为什么,盛林在现在的剧情里强的离谱。
气运和卢笛的丈夫,也就是真正的气运子相比较,都已经差不了多少了。
年与归觉得很奇怪,小随便觉得很不爽。
而且盛林脸上明晃晃写着对年与归的爱慕。
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那一种。
还好。
年与归是个瞎子(微笑.jpg),突然就很庆幸是怎么回事?
吴家很快就被抄了家。
家产也尽数归还给了年与归和卢笛。
而两人也迎来了第一笔大单子——皇家香料。
其实皇帝想要让年与归单独做,但年与归志不在此,皇帝是个很好说话的皇帝,很多时候年与归常常会忘记他皇帝的身份,因为他实在像个普通的长辈,特别的接地气,一点也没有那种皇家子弟端着的感觉。
但要威严的时候,又比谁都要威严。
这就是年与归心中皇帝的样子。
皇帝还笑着说:“你竟然敢违抗皇命,胆子极大。”
年与归笑呵呵地说:“陛下是明君,是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好皇帝,所以民女才敢反驳,民女和卢笛一向是好姐妹,其实还有一个叫秦雨的,她胆子小不敢来见您,我们三个一直都在一起合作,少了谁都不行,陛下,做人要讲诚信,对不对?”
她明明看着年纪小,讲道理倒是一套一套的。
直到晚上回了客栈。
他还在想那句‘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当然,年与归不会告诉他,这是伟大的毛主席说的。
皇帝只觉得简单的一句话,其实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个道理,但她说的要更加的实际,只有真的了解百姓想要什么,一个国家才能强大。
他披着披风,仰头长叹了一口气。
“盛爱卿,你是不是心悦那位董姑娘?”
一旁的盛林一愣,赶紧跪在地上,“回陛下,臣现在一心只想辅佐陛下,只想——”
“打住。”皇帝抬起手,轻笑说:“朕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吗?朕就是问问,你父亲和朕是兄弟,你自然就是朕的侄儿,不用整天跪来跪去的,你看那董姑娘见到朕都能笑呵呵的。”
盛林站起身,挠了挠头,听见董姑娘三个字的时候明显眉眼柔和了很多,“她就是...就是很厉害。”
“所以你就是喜欢她咯?”
盛林微微点头,有些不好意思恩了一声。
皇帝又长叹一声,“诶,本来朕还想着,把朕的女儿许配给你,但是现在想想算了,朕不能干这种缺德事儿,你喜欢董姑娘,那朕给你们赐婚,可好?”
那一瞬间,巨大的喜悦冲上了盛林的脑子。
但很快他就平静了下来。
想起那双漂亮的,平淡的双眸,他忽然就冷静了下来。
盛林摇了摇头,“陛下,不能赐婚。”
皇帝立刻就板着一张脸,“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难道不喜欢董姑娘?朕不信,你今天眼珠子就差没扣下来黏在董姑娘身上了。”
盛林:“......”
他苦恼地耷拉下眉眼。
一双一直明亮的双眸在那瞬间暗了下去。
紧接着,声音也好像被悲伤吞噬,从太阳变成了月亮。
“陛下,董姑娘不喜欢我,我觉得,我们也不能做强人所难的事情对不对?能看着她就够了。”
第141章 家道中落的千金小姐(完)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盛林仍然被皇帝思想教育了一晚上。
比如,你这种少年英雄,京城有多少女子喜欢你想要嫁给你?
有多少高门大户的小姐想要和你在一起?
你长得又英俊,个子又高,又专一,只要你专一对董姑娘好,她总会感动的。
把盛林说的很是心动。
但他忘记了。
皇帝说的都是普通女子。
但年与归,她压根就不是个普通女子,她是个脑袋缺根弦并且一心只想搞钱的女子。
谈恋爱这种事情,她唯恐避之不及,不要影响她做任务,不要影响她搞钱。
小随便本来对年与归脑子缺根筋恨铁不成钢,忽然就释怀了,并且开始庆幸这人脑子缺根筋并且倔的像头驴。
吴冕和吴冕的父亲被关进了大牢。
贪污受贿本就是死罪,更不用说搜刮民脂民膏。
吴冕嘚瑟了一年多的时间。
终于被下令——斩首。
斩首昂天,年与归和秦雨也一起去当场看了。
他们一家人被推在斩首台上,下面乌泱泱围着百姓们。
有人认出了年与归,但她食指放在了嘴唇上,百姓们便什么也不说了。
现在的年与归卢笛和秦雨在小镇上声望很大,百姓们都是真心的感激他们,和崔家村的村民不同,年与归能感受到他们的真诚。
刘翠兰站在一旁哼了一声,“这吴冕活该!”
年与归默默点了点头,崔妈妈没来,她见不得这种血腥的场面。
吴冕一行人跪在那,看着可怜的不行。
尤其是吴冕的父亲,已经四十多岁,似乎是一夜之间头发就白了,肩膀也垮了下去。
而吴冕的奶奶也在,上了年纪的老人哭泣着,瞧着真的可怜的不行。
但,没有一个人同情他们。
他们也不值得被同情。
刀高高的举起。
吴冕的双眼茫然惊恐地在人群中扫视。
忽然,和年与归四目相对。
他头皮发麻,那双平时永远带着慈爱的双眼,此刻盛满了黑色的杀意。
疯狂的杀意就像是潮水一般把他包裹住,他张了张嘴,甚至要尖叫出来。
可没用了。
血喷溅而出。
头颅滚落在地面。
刘翠兰一手一个,捂住了年与归和秦雨的眼睛。
比起年与归,秦雨其实更恨吴冕,她的贞洁交给了吴冕,是全身心相信过这个人的。
但这个人辜负了她的身体和她的贞洁还有她的真心。
吴冕死的那一瞬间,她有点想哭。
年与归很快就抓住了她的手,在她耳边开口道:“今天去庆祝一下,你想吃什么?”
“噗。”秦雨忽然就破涕为笑,“难道你还想给我做啊?就你那厨艺。”
年与归脸一僵,“那你给我做。”
秦雨说:“不行。”
“行嘛行嘛,好小雨。”年与归撒起娇来带着一股憨厚的气质,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腻,只给她淡漠的气质增添了慢慢的可爱。
这下秦雨真的笑了出来。
她说:“好。”
又在心里补充,谢谢你啊董姐姐,一开始就没怪我,还带我赚钱,还开导我。
以后我也不仗剑走天涯了,我们就一起好好赚钱,我给你和随便,还有我爹,还有崔妈妈,还有卢笛姐姐,给你们做一辈子的饭!!
-
和原剧情中一样,卢笛的丈夫参加了科举,并且成为了新科状元,她跟着丈夫一家去了京城。
年与归没去。
她记得原主的愿望,从来都不在那种繁华的地方。
原主父亲的宅子皇帝重新赐给了她,她花了笔钱重新修缮了一下,崔妈妈在见到熟悉的宅院时候差点哭到昏厥。
物是人非,白驹过隙。
在光与暗交替的时光中,一切早就变了样。
而思念故人的地方,又往往在故地最能勾起这一份相思之情。
年与归也落了几滴泪,她其实不太能感受,毕竟她可能永远都体会不到和父母生死相隔的那种感觉。
但作为原主,看见熟悉的回廊,总会想起被父亲抱起来的样子,想起母亲温柔的笑。
那些以为忘却的事情会再次被想起。
原主的归宿就在这。
年与归知道,她哪都不想去,哪都不会去。
于是她留在了小镇上。
生意越做越大,秦雨就成了她的代理人,还有小赵,以及小赵的女儿,年与归看着小赵的女儿从一个有些腼腆羞涩,皮肤黝黑的小姑娘,成长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不输男儿的姑娘。
日子过得很快。
在上个位面年与归就感受到了。
凡人寿命短短几十载。
但好像成年之后,那些日子就从走,变成了跑,风一吹,就到了自己的身后,转过头发现。
啊,几十年就这么过去了。
什么时候跑到身后的,谁也不知道。
一切都和原剧情一样,卢笛到了京城顺风顺水,自己的店也越做越大,和笛声坊平分秋色。
不一样的,是原主没有惨死,崔妈妈活到了九十岁,在这个年代算是高寿了。
还有不一样的,是她身边一直有一个人等她。
等到了两人都头发花白。
等到年与归六十多岁,自己的生命似乎走到尽头。
原主毕竟小时候身体不好,她除非动用灵气或者是法宝改造,不然光凭内力和锻炼,活到六十多已经是正常的了。
她坐在太阳下。
那是一个冬天,院子里铺满了雪。
秦雨早就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整天腻歪,老了也腻歪在一起。
她甚至能听见正厅,小赵和自己女儿说话的声音。
耳边,盛林还在说话。
他说着说着,忽然觉得不对劲。
年与归冲他费劲招了招手。
盛林把耳朵凑了过去,其实他不敢听。
“盛林,下辈子也别等我了,咱们....咱们只可能做朋友。”
她说一句话都有些费劲了,又费劲补充了一句,“你是我的好兄弟,一辈子的。”
说完这话,眼睛就闭了起来。
脸上的皮肤布满了褶皱,满脸都写着苍老两个字。
年与归叹了口气。
她是不可能喜欢盛林的,所以,还是不要给她希望比较好。
小随便早就回到了空间中。
毕竟他在现实世界只是一只狗狗,活太久会引人怀疑。
在传送到下一个世界之前,小随便点开了这个世界的数据。
然后找到了盛林的资料,上面详细写了盛林会轮回去哪些世界。
竟然有好几个世界还会和主人重合???
他冷着眼,将那几个世界,盛林的资料全部转移。
再碰到第二次?
绝无可能。
第142章 盛林番外
“盛将军,你可有婚配对象啊?”
“没有,但我有心上人了,多谢李大人的青睐。”
“你这小子就是倔!还喜欢那个皇商董姑娘呢?”
“恩,只有她。”
开国十五年。
盛林成为了最年轻的一品带刀侍卫,身兼将军一职。
他的父亲被封为王爷,和陛下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一个年少有为,未曾婚配,一个沉稳有度,只有一原配已经去世,两个钻石王老五,每天想要结亲的那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
偏偏盛家这两个,全部都是痴情种。
盛林的父亲一生只爱自己的母亲,别说是另外娶妻了,就有人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进来做妾,他都不愿意。
深受父亲熏陶的盛林自然也是痴情的要命。
所有人都知道,盛林喜欢那个皇商。
不是那个新科状元的妻子,而是那个远在小镇上的董姑娘。
很多人都想知道董姑娘到底是谁,还有女子专门去卢笛那里打听,但得到的答案都是——她是个完美的人。
盛林夸她,卢笛也夸她,就连盛林的父亲,甚至是陛下,都对这个董姑娘赞誉有加。
她哪里都好,就是不爱他。
其实盛林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喜欢她。
也许真是的惊鸿一瞥,也许是知道了她的遭遇,然后被她身上的坚毅所吸引。
反正不管是哪一点,喜欢都已经存在,且永远都没办法更改。
盛林的童年其实很完整,和董逸云一样,他的父母都很宠爱他,即便当时国家动乱,自己的父亲东征西战,但他仍然活得很开心。
直到母亲离世。
父亲一夜之间白了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