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酒。
一般人喝酒都会把自己鼓捣迷糊,他不一样,他喝了酒,整个人清醒得不得了,功夫好记性也好,自己回家轻轻松松。
虽说他不喜欢喝酒,总是带着自信,觉得不靠酒也可以找到回家的路,但还是很听话的,随身携带了酒葫芦,只要出什么事情,喝个一口酒,就会化解的。
所以即便是老四爱失踪,总是乱丢,父兄们也没有太过担心。
楚念晚是被爹爹和哥哥们送回去的,身上几乎没有沾上一点雨水,回到房间时,还带回来了半包龙须酥,半包糖炒栗子,一个扎满糖葫芦的稻草人,还有一束小黄花。
小黄花被插进了花瓶里,糖炒栗子和龙须酥被岁安和平平吃光光,还有糖葫芦,她也没有放过。
楚念晚留了一根。
趁着雨水小一点时,亲自送到了秦煜的房间里去。
推开门时,秦小煜已经换好了干干净净的里衣,都要睡觉觉了,看到她是眼睛瞬间就亮了,开开心心的蹭过去。
“晚宝!”
楚念晚把糖葫芦递给他。
秦小煜是见过糖葫芦的,在路边见到的,他也看到过别人吃,自己却没有吃过。
他拿着下面的小签子,先是凑过去用鼻子闻了闻,闻到和糖果一样香香甜甜的气息,照着最上面的一个山楂,嗷呜咬了一大口。
唔,好甜。
秦小煜呆呆傻傻的含在嘴里,腮帮子又鼓出来一个小球球。
楚念晚戳了戳。
自打秦煜开始认字之后,她便让下人把这个房间恢复原样了,有了书桌,还有笔墨纸砚。
楚念晚问:“今天有没有练字啊?”
秦小煜含着山楂点头,轻轻扯住楚念晚的衣袖,把她带到书桌前,给他看自己的“战利品”。
好多张纸,都密密麻麻的写着字。
只不过上面还是只写了秦煜和楚念晚的名字。
楚念晚哭笑不得。
勉勉强强的夸了他几句:“不错不错,写的越来越好了,可是秦煜,我昨天明明有教你三字经的,你怎么没有写?”
秦小煜歪了歪头。
从书桌下面捡起来一张带着鞋印的纸,歪歪扭扭的写着昨天楚念晚教的三字经。
只写了“人之初,性本善”六个字。
可能是他觉得没有写晚宝名字开心,就不写了。
楚念晚默了默:“……”
索性离睡觉还有一些时间,她就哄了哄秦煜:“吃完糖葫芦,我陪你一些写好不好?”
秦煜不喜欢写字。
但是有楚念晚陪着,再不喜欢的事情,他都能变成超级超级喜欢。
很痛快的点点头。
然后举着糖葫芦,递给楚念晚。
“晚宝吃。”
在来之前,楚念晚已经吃了三串了……
而且她刚刚洗漱好,本来是打算拒绝的。
结果看到他亮晶晶的眼眸,鬼使神差的拿过糖葫芦,咬了一口。
剩下的那串糖葫芦,是秦小煜和楚念晚一人一个,交替着吃完的。
吃完后,楚念晚喝了好几杯茶,把嘴里那股甜味冲刷掉,心里想着自己接下来一整年,都不想再吃糖葫芦了。
有楚念晚在时,秦小煜乖乖巧巧的,格外认真,就连写字的姿势都正经了好多。
楚念晚说是陪他一起,但房间里的书桌没有书房那个大,两个人用有些拥挤,她就没有动笔。
好在只要她陪着,秦小煜就超级满足超级乖。
把三字经的前面一小段都抄了几遍,还可以每个字每个字的读出来。
楚念晚撑头看着他认真的侧脸。
读起课文来,声音略显青涩笨拙,漂亮的喉结上下浮动,样子还怪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