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说给薛姨听的同时,也牢牢地铭刻在叶夏的信念中。
这也是她重生回来的意义。
薛姨满含热泪,深感欣慰,“好孩子,你这样想很好,你母亲也会很开心的。”
对,母亲也会很开心的,毕竟母亲是真的很爱季伯伯,爱到连母亲最看重的名分都没要,脸上每天都洋溢着笑容,过得是真的很幸福,反观上一世的叶夏自己,处处都要求个名分,拼命地想要挤进上流圈子,最终获得的下场是被负心人害死。
“薛姨,我好看嘛?黑眼圈重不重?”叶夏换好运动服,走到薛姨面前转了一圈。
薛姨看着眼前的女孩儿,亭亭玉立,娇俏动人,直点头,“嗯。”
叶夏却忽然捂住嘴巴,“哦,对了,还没洗漱呢。”
噌噌地又跑去卫生间一通捣鼓,没一会儿,叶夏看着眼前水水嫩嫩的人儿,忍不住发出赞叹:“哇,年轻就是好,随便洗洗就这么水嫩。”
“咚!”
一楼的大摆钟响了,应该是六点了,不行,她要赶紧下楼。
“薛姨,我去晨跑了,待会儿来吃早餐。”叶夏边跑边说,一溜烟就消失在楼道口。
说时迟,那时快。
等叶夏赶到楼下时,刚好望见季宗跑出去的影子。
身材魁梧,健步如飞,俨然是个运动健将。
比对一下,她此时的细胳膊细腿,这要追上三哥,根本不可能,还不如她先慢跑着,一来热热身,毕竟她十五岁的体质是真的差,先缓冲一下;二来嘛,三哥向来体力好的不得了,一般都是要跑五大圈的,刚好她跑慢点可以让他追上她。
计划打定,叶夏就开始慢跑起来。
季家大别墅坐落在一片独特的老城区,这里的老城区但并不是那种密集老小区,而是经过战火年代留存下来的权贵名流家族的居住区域,这里住着的人大多非富即贵,称得上真正的富人区。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不断发展,不断开发新城区,城区土地越来越值钱,建筑也趋向高密化,而独特老城区里却是环境优美,绿化程度堪比森林的状态。
这里的豪宅基本都是独栋别墅,环湖面山,风景秀丽,去各家聚会必须开车才行,因为距离都是以公里计算的,高质量公路,路上的车也少,偶尔有也都是住在附近的人家。
十年前,附近的一座山被规划成了森林生态园,移植了大量的杉树,挖掘了人工湖泊,非常适合居住,那时这里的房价就已是天价了。
十年后,城中越来越嘈杂,生态污染也越重,便使得这一片老城区更加受人向往,此时这里的房价更是贵不可言。
季宗通常都是沿着车辆稀少的街道往公园跑去,单圈大概是十公里,五圈下来就是五十公里。在上一世,季宗就经常领着叶夏晨跑,从最开始跑下十公里都很艰难,一直到最后能平稳呼吸的跑完五十公里,把她的体质也提升了很多,整个人都健康精神了起来。
跑的这条线路,叶夏已经很清楚了,果不其然,就在她跑完半圈时,季宗跟了上来。
季宗本是和往常一样,边跑边思考,不时地还会看看风景,可今天,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窈窕纤细的身影,一头长发飘逸,跑起来的姿势动人。
不知为何,他觉得身影有点眼熟,果不其然,当他追上去的时候,看见的正是小脸通红的叶夏。
“叶夏?”他叫住她,“你也来晨跑?”
叶夏看到他,假装惊讶地停了下来,轻柔地叫了声“季宗哥”。
紧接着又气喘吁吁地说:“我觉得自己体质太差,会影响学习,所以想多跑跑步,让我变得聪明点。”
季宗问:“那你跑这么慢,有用吗?”
是呀,都怪她真是体质太差了,慢跑起来都这么费劲,更别提想快一点了,她本以为在三分之二圈才会遇到三哥,没想到才半圈就碰上了,而且她还喘气都喘不匀。
反观季宗,他身上连汗都未出。
不等叶夏回答,季宗已经明白,小丫头怕是累的不轻,他也没想到,昨天才到季家,今天就开始努力向上,这股劲儿倒是难能可贵。
季宗问:“怎么不在健身房跑?”
叶夏喘着气:“吹着空调跑完跑步机,估计没跑完,我就晕了。一边欣赏风景一边跑步更舒服。”
季宗想起她刚刚左看看右看看的样子,格外的滑稽。
又抬头看看天,夏天里白昼越来越长,这会儿天还算亮。
“你跟着我跑吧。”他说完,就径直跑了出去。
“啊?”
难道?
叶夏有些惊讶,但还是慢慢跟上去。
只见季宗一边跑一边给叶夏说道:“你刚来,对这里还不熟,我带着你跑,你也不会那么累,明天你还想晨跑,我们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