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点?”舅妈提议。
钟霄离嘴角抽搐,怎么所有人都问她这句话。
“你上次送我的那箱1664,我还没喝呢!”舅妈起身,去酒柜里翻找:“你喝什么味道的?”
“玫瑰的吧。”
舅妈拿过来两瓶:“少喝点没事的,我不跟你妈说。”
“哈哈!”舅妈真是过分地可爱了。
淡淡的玫瑰香气,入口顺滑,回味里有着若有似无的柑橘回香。
柑橘香。
又让她想起陆丞浩。
人要是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和心向,该多好啊。
舅舅还没回家,钟霄离便与舅妈和孩子们一起吃饭,孩子的精力永远用不完,一会儿狼吞虎咽一会儿嘻嘻哈哈扔着饭粒打闹。
所谓好的童年治愈一生,不好的童年则需要一生去治愈。
钟霄离羡慕地看着弟弟们,为他们庆幸。
饭后钟霄离道别,回了自己的家。晚饭没有喝尽兴,自己又在家里喝了两瓶1664。
1664的芫荽和丁香组合起来甚是奇妙,清淡优雅。
钟霄离喝完,盯着手机,直到快半夜了,也没收到陆丞浩的信息。
她百无聊赖又心灰意冷,想睡觉却睡不着,翻来覆去地被脑中的陆丞浩折磨着,愁肠百转地揣摩着他的心思。
终于在凌晨四点半的时候,昏昏睡去。
酒入愁肠,永远都会更愁,这么浅显的道理,钟霄离却用了很长时间才学会。
第10章 白水
我真的觉得我要跟这个钟霄离收费了,每次都跟我叨叨这么多。不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嘛,谁的爱情故事不drama呢?
女人真是麻烦。
秉持着这个观念,我在大学里明里暗里拒绝了不少女生的示爱。我只是觉得这红尘没劲,绝不是因为怕浪费钱。
钟霄离喝完今日的三杯,翩然离去。这多好,不用我给“收尸”。
不过听完了她的故事,我突然觉得她和我的师父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处。
一样的优秀自诩不凡、一样的正派不屈、一样的理想化。
这种人活在这世上是很痛苦的。
因为师父回来了,加上今晚客人不多,老板早早地回家休息了,我除了打下手,就是听钟霄离讲故事,这一晚竟是一晃就过去了。
“这姑娘挺有意思。”师父收拾着杯子,跟我说道。
“是挺自来熟的。”我哈哈大笑。
“有时候,讲话说给陌生人,才是最安全的。也是最容易疏解郁结的。”
师父的高谈阔论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在当今的社会,没有几个人希望身边的朋友比自己过得更好。这是人类的劣根性,是无法根除的。
“她也挺可怜的,以后她讲你就听,她的遭遇或许会对你未来的人生有所启发。”师父放好最后一个杯子,走到更衣室。
“好的。”我嘴上答应着,内心嫌弃着:“我这种人间清醒这么会有情感上的问题,智者不入爱河啊,智者不入爱河啊!”
看着师父下班,我也打算下班了,我刚要去更衣室,就听门口的风铃响起。
我抬头一看,是位眼熟的小帅哥,我露出职业微笑:“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我们打烊了。”
那小帅哥却张口理直气壮道:“上次让你联系我,你怎么不联系?”气鼓鼓的样子使我十分地莫名其妙。
“你竟然想不起我来了?”男孩依旧气鼓鼓。
“不好意思先生,每天客流量太大,我想不起来了。”我反思思考了一番,郑重其事地摇头,只要我不欠人家的钱或者有人问我借钱,一切都不是什么大事。
“你你你......”男孩子好看的脸发了急,扭成一团。
“我就是那个在经常来喝酒,在结算小票背面写微信和电话号的那个帅哥啊!”他不依不饶。
电光火石之间,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那个奇怪的客人。那天我收拾店里的时候,随手将那张小票扔掉了。
这人最近都没出现,难道突然来店里就是为了这件事?我哭笑不得:“先生,不好意思啊,最近忙忘记了。您怎么这么长时间都没过来啊?”我抓紧转移话题。
“我去出差啦!刚回来,就来找你质问了!”他叉着腰,凶巴巴的。
我师父正好更衣出来,看到这幅戏码,竟是“噗嗤”地笑了出来。他叼着一支烟,中长发散乱着,更显颓废,他瓮声瓮气的:“快加人家,这么帅的,看人家委屈的。”
临走的时候还一副好人脸:“吃饭了没?没吃饭的话让他给你煮碗馄饨。”
“没吃!被他气饱了!”这小哥依旧气鼓鼓。
我简直是无语凝噎,我招惹谁了呢!
他直接把手机放到我面前,上面是他的微信二维码,直截了当:“加我!我要你当面加我!”
“哇,好霸气啊!”我那败类师父竟然还没出门,添油加醋地煽风点火。
我甚是无奈,只能加他,他的微信名叫Creese,头像是个可爱的樱桃小丸子。
我的内心登时对他充满了鄙视,好好的一个大男人,竟然用樱桃小丸子的头像。不像我啊不像我,我就是用“本人”—吴彦祖的头像。
我被迫加了这只Creese,加完后,无语地看着他。他却是很开心,摇了摇手机:“不许删我啊,我要回去加班了,晚点给你发微信。”
“这都哪跟哪啊!”我抓耳挠腮,简直帅哥摸不到头脑。
我抓紧收拾好店里,锁门骑着我的共享单车,飒爽地朝学校飞驰而去。
回到了宿舍,本以为还是步入醉生梦死的游戏乐园,没想到群魔正在看书。 此时已经是夜里一点了。
我嘴里叼着的便利店鸡腿登时不香了。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考试前一周。
“不会吧!”我哀嚎道。
本来我就是因为走了狗屎运进了这所名校,人品爆棚地捡了个漏。整体上我的智商与情商都属于中下游,不用说染指奖学金了,我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不要挂科就行。
多么朴素又真实的愿望。
而且那么多课对我来说都是属于天书的范围,什么线性代数、微积分、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等,全是它们认识我而我不认识它们。
每个人都有能力的天花板,我过早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于是从大二初始,便开始了兼职调酒师的生涯。我总觉得,时代变了,没钱没背景的我,完完全全想凭借学历去闯得一番天地的概率甚小。从小看着父母总艳羡着电工、木工、瓦工等,我被灌输了一种思想,学得一门手艺和技能,永远不怕饿死。
哪怕过得不那么好,也能活下去。
“活下去”看起来简单,殊不知是多少人拼了命才能实现的目标。
魏子良看着正在看《雪山飞狐》,贼眉鼠眼地撇了我一眼:“哎呀,酒神,抓紧复习啦,老师划章了,群里有。”
宿舍四个人中,我的成绩很稳定,一般都是排名宿舍的倒数第二,也就是稳坐第三把交椅。
而魏子良则是永远的那个神,他不仅是我们宿舍的倒数第一,还是班级里的倒数第一。
他经常对分数嗤之以鼻,并大放厥词:“放心啦,我哪怕倒数第一,也是能毕业的。而且我以后是要走文学道路的,不用依靠任何人、任何平台,就可以成为金庸那样的作家。”
我们一致点头,都觉得他可以成为“坐家”。实际情况就是,他已经写了两年小说,写了百万字了,没有赚到一分钱。
用他的话来说,大家的成名路总是艰辛的,连曹雪芹的红楼梦也是他死后才火的。
贼眉鼠眼的人连道理都这么的犄角旮旯。
成绩最好的是胡文,哪怕他抨击教育,哪怕他天天沉迷于打游戏,但是考前的一周突击就够他名列前茅随便拿个国奖玩玩。
这种人天生就是“天才”般的存在,羡慕不来。
而臧哲凭借着跟胡文是互穿内裤的好基友关系,每次考试的时候都会发挥魏子良的贼眉鼠眼,常年打游戏竟然没有损伤他的视力,以至于他每次都临摹、借鉴得很好。
而我呢?不用说,没有智商也没有努力,只能捡胡文臧哲的剩儿,加上自身辛苦地做小抄,勉勉强强能到达及格线。
所为天道酬勤,跟魏子良相比,我身体力行地践行了这个道理。
胡文甩给我一本他的笔记,准确的说是题库,里面有他总结的题型和答案。只要能背下来,大题套套模版就可以。
臧哲则是一手按着课本,一手在纸上写出比蚂蚁还小的字。
我从后面抱住臧哲,在他脸上“啪唧”亲了一口:“好兄弟,这样我直接复印就行啦!”
胡文猝不及防地踹了我一脚:“滚远点,别碰我媳妇!”
我哈哈大笑,笑得花枝乱颤。转身一看魏子良,也在贼眉鼠眼地笑着。
大学的室友感情真的很纯粹,就是哥们之间的情谊。我知道步入社会后,一切都会变味儿。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所以我十分地珍惜现在的室友感情。
我坐在书桌前,像个弱智一样一点点地记忆着这些鬼画符。
手机蓦地亮了起来。“这么晚了谁找我啊!”我打开微信,看见Creese给我发了一条很长的微信:“对不起小哥哥,以这种方式认识你。我真的觉得你很好看,想跟你做朋友多了解下彼此,给我个机会好吗?”
我虽然觉得怪怪的,但是也没有多想,爽快地回了句:“好的。”
Creese回复得很快:“那等我忙完这个project,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虽然我也很忙,但是我也是有时间吃饭的,尤其是免费的饭,于是我又爽快地回复:“好的。”
那边迅速地回复了一个“亲亲”的表情,我表示没眼看,就没有再回。
年轻人血气方刚,有使不完的劲儿,我又照葫芦画瓢淦了三个小时,四点才睡去。
睡前又看了眼手机,又是Creese发来的:“晚安,小哥哥。”附着一个爱心的表情。
哎,我这无处安放的该死魅力啊,我暗自感叹。
翌日七点,闹钟准时响起,宿舍里又是一阵哀嚎。今非昔比,考试前一周,再怎么不想起,也得起了。
平时我下班回来睡觉晚,一般早上的听不懂的课能逃就逃了。也就大于等于几乎一半的课吧,且越来越不懂。
我用我钢铁般的意志,终于与床难舍地分离。我去洗手间洗漱,看着自己帅气的脸,想想哪怕我脑子空些,也是瑕不掩瑜。
臧哲扭扭捏捏地下了床,打着哈欠靠在柜子上闭着眼睛。
胡文看到,逗他:“哎哟,媳妇,站着还能睡着呢!我媳妇厉害啊!”
臧哲毫不要脸:“老公抱抱,好困困。”
“好嘞!老婆我来啦!”胡文直接扑了上去,被臧哲灵巧地躲开。
二人嬉笑打闹着,扰得魏子良大叫:“救命啊!哪位大侠出手收了这对儿奸夫□□啊!”
一大早上,鸡飞狗跳的,我和臧哲、胡文风驰电掣地奔向食堂,又狼吞虎咽地吃了早餐,连滚带爬地跑到教室。
上午连上两节线性代数,我看着那些鬼画符,听着老师唐僧般地念经,一时之间甚觉悲哀。
在父母亲戚眼中,我是整个家族的骄傲。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的斤两,在这人才济济的学校,在这龙飞凤舞的大千世界,我简直是低到尘埃了。
我太困了,困得看黑板都出现了重影。我试图玩会儿手机精神下,寻思着大早上也没谁会找我。
没想到那位执着的Creese又给我发了信息:“小哥哥,早上好呀!”附着一个小太阳的表情。
啧啧,真是一个执着的人啊,我开始对他产生了点兴趣。
第11章 濑祭
上海这座城市与我老家不一样,我老家的人们一年到头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不知道现磨咖啡,也不懂滋味万千的洋酒。
活得简单又真实。生在这里即是无限的追求,粗茶淡饭充盈着本源的生命张力。
而在上海这座海派摩登的国际都市里,充斥着无数急功近利面朝金银背靠指数的海派一代。
人情在这里被环境疏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公允又冰冷。小资是这座都市的脉搏,白日人手一杯各色现磨咖啡为的是工作的清醒,晚上小酌的一杯也是为了生活的麻醉。
那只一直烦我的creese就是典型的海派一代。
在他孜孜不倦喋喋不休的骚扰下,我终于屈尊降贵地答应同他共进晚餐。
我这个人要财不要命,有些事情吃饭之前就要说清楚:“我可是穷学生啊,吃不起大餐哇!”
Creese发了一个油腻腻的飞吻表情:“肯定是我请你呀,你放心了啦。”
我忍住了内心的鸡皮疙瘩:“你一直这么粘糊糊地说话吗?”
“粘糊糊是神马呀?”creese 又发了萌萌哒的表情。
我无语凝噎,一时后悔答应了同他吃饭。
“你要吃什么?我来预定。”
“我什么都吃,能吃饱就行。”
相信这只creese的结果就是我在日料店里吃完后想把他撕了放进铁锅炖一炖。
日料这个东西,除了“旋”各种盖饭,对于我这种饭桶来说,很难吃饱。
吃人的嘴短,我吃了一份鳗鱼饭和几份难得的熟食后,就不再碰刺身了,我一时十分想念食堂卖的大包子。
便宜又踏实,十分符合我乡村吴彦祖的气质。
铁锅鹅同学很尴尬,挠着头像个傻子:“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不喜欢吃刺身。”
这人是不是傻?他请我吃饭还跟我说对不起,陆家嘴精英都这么憨厚的吗?
铁锅鹅在一家证券公司当分析师,日常的工作就是去往各个上市公司,做些调研、写写研报、吹吹水,方便上市公司割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