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便宜师父不知道什么凑了过来,莫名其妙地在她杯中加了些苦艾酒。贱兮兮道: “谈恋爱,不就是为了吃苦么。”
钟霄离露出两个好看的梨涡,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陆丞浩从不抽烟,却在深夜的家楼下,抽了一包烟给钟霄离打电话。
若说他没有半分动心,我是不信的。
只是这份动心,抵不过过往纠缠的光阴,抵不过那个依旧在他心中还有分量的人,抵不过滥情的自由和不负责任的洒脱。
不出我所料,钟霄离终于发现了陆丞浩的秘密。
就在陆丞浩在下次来找他的时候,彻底地败露。从云端到谷底,钟霄离如堕冰窖。
心绞痛突如其来,二十七年的生活身体力行地告诉她心痛不是个形容词,而是个切实的动词。
那夜,她吃了许多速效救心丸,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似在云端迷雾中,动摇了信仰。
这种痛楚,在数次午夜梦回中,彻底将她淹没。
眼前的钟霄离,让我想起一副画。德加画的苦艾酒馆(L’Absinthe)和她一样令人心动,画中妇人神情忧愁落寞,面前摆放着一杯苦艾酒,让人记忆深刻。
苦艾酒入口时,浓烈的苦涩味会让味蕾受到强烈的冲击,但是喝下去渐渐回甘,先苦后甜,五味俱全,就像人生。
我猛然间明白了便宜师父的用意,他在告诉她,这一切不过是场幻觉。
酒知道如何用奇迹般的奢华,装饰人类复杂的内心小屋。流出的眼泪,各色的瞳孔,使得千种懊悔得以遗忘。
第13章 山呼海啸
这天胡月生日,我早早下班后,便去往韩国街跟他们吃宵夜。
胡月换了金丝眼镜,斯文败类的模样恍惚间让我想起呆头鹅。
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我这是怎么回事?”
猥琐的魏子良依旧贼眉鼠眼,捏着嗓子:“小城城,你来了,让奴家亲自为您烤肉。”
我登时不冷颤了,改为全身冒出此起彼伏的鸡皮疙瘩。
“好好说话 ,小心老子削你。” 藏哲朝着魏子良扔了一颗爆米花。
魏子良侧身躲开,嗔怒道:“粗暴。”
胡月的表情有点微妙,也不知道我是太累了还是店里的灯光有点昏暗,我总觉得臧哲刚才与魏子良的那一微妙的亲密让胡月有些不开心。
这也不是亲亲抱抱的,有什么醋好酸的,我一定是太过于敏感了。
“累了吧,你多吃点肉,这个黑猪五花烤好了。”胡月用夹子给我夹肉。
我真的饿了,晚上忘记吃花生米,现在已经前胸贴后背了。
我大快朵颐着:“黑猪白猪有什么区别?都是被吃的命罢了。”
臧哲哈哈大笑:“按照你这个逻辑,男人女人有什么不同,都是人罢了。”
臧哲拿起筷子:“咱就说筷子身材的女人和前凸后翘的女人有什么不同?”
魏子良一脸猥琐的兴奋:“还是肥瘦相间最香啊!”
胡月举起酒杯,一脸不耐烦:“吃酒不开车,开车不吃酒。给我闭嘴吧都!”
在普通大学男生宿舍的谈资中,游戏和女生是司空见惯的主题。但是在我们寝室却是走了样儿。
胡月比较□□,具有法西斯气质的书生最可怕,他会引经据典三纸无驴地净化你的思想。
从上下五千年到抗日战争,反正就像我们讨论女生是玷污了中国历史一样。
明明是风马牛不相关的事情。
而且他总是允许舟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经常喊臧哲“媳妇”,伤风败俗的也不觉得玷污历史,我们讨论下漂亮女生就佛头加秽了。
每每此时,魏子良都会鬼鬼祟祟地一会儿看看胡文、一会儿再看看臧哲,兀自再猥琐鬼笑一会儿。
大城市的人懂的多,套路深,我并不想理得太清。
我的心中,其实永远是那么一亩三分地。
赚钱、毕业、有份赚钱多的工作,供弟弟上学,成家。
我盘算过,我本科毕业那年,弟弟参加高考,也就是两年后,我要肩负起整个家庭的重担了。我没有退路,只能前进。
我不管黑猪白猪,只要有人吃我,能卖上好的价格,就可以。
“祝我老公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臧哲端起酒杯,扭捏嬉笑道。
“谢谢亲爱的老婆!”
胡月笑得很灿烂、臧哲笑得很阳光、魏子良笑得猥琐、我笑得很机械,我们四个来自天南海北、家境囧异完全不同的个体,因着因缘际遇,相遇相知,成为好哥们,想来皆是命运的奇妙使然。
那一瞬,我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定格的感觉,我匆忙掏出手机,按下快门。
这张照片,成了我们当下状态的写照,却没想到在冥冥中,成为了我们日后人生的缩影。
浮光掠影,不过只在经年一瞥。
韩国清酒下肚,不好喝也不难喝,跟我家村里大桶卖的小烧差不多。
“老公,一会儿老婆带你去夜店嗨下啊!”臧哲勾着胡月的脖子,贴着他。
胡月是那种一喝酒,就浑身发红的人,此刻他挺着一张猴屁股般的脸,怔怔地看着臧哲,那种具有穿透力的眼神,像是要把臧哲印在眼底。
那种眼神,我只看了一眼,就再也没有忘记过。
生命的本能和少年意气、磅礴的占有欲全都汇集在那深情一眼。
19岁的时候春风得意马蹄急、不信人间有别离。
我太饿了,狼吞虎咽地吃了几盘肉,一边咀嚼着肉一边品味着胡文的眼神。我突然反应过来,那个眼神与一个衣冠禽兽磨刀霍霍地看着自己盘子里的肉无甚区别。
魏子良嬉笑着给我夹了一块泡菜饼:“小池池,奴家寂寞啊。”
我也笑嘻嘻:“怎么着哥,最近创作遇到瓶颈了啊?”
打蛇七寸,我有的时候很坏。
一提到他的创作,魏子良便苦大仇深:“怀才不遇啊,哥哥我怀才不遇啊。哥的创作前卫度和思想深度,起码吊打很多榜单上的所谓大神。可是就是数据不好,你说我能怎么着?我的满腹才华就这么堵在胸腔,哥哥我憋屈啊。”
魏子良揉了揉他的鼠眼,显得悲情了些:“悲哀,真是悲哀。”
我心想我也挺悲哀的,跟你这个不知所云的二货一起当着明亮的电灯泡。
我对人类所有的情感都持有开放的态度,这点远远超出我自己的预料。我生在山村长在山村,却有着超俗不限制的感情观,在这点上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把这一切归功于我小时候反复读的红楼梦。有道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反正最后的结果都是尘归尘、土归土,喜欢男女甚至是猫狗又有什么关系。
胡文今晚也不知怎么了,酒越喝越凶,甚至是喝起了“海啸酒”。
把装有白酒的酒盅放进啤酒杯,白酒量以酒盅不沉入啤酒杯底为准,然后用铁筷子敲啤酒杯,待啤酒沫涌上来,并且酒盅下沉即大功告成。这一幕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海啸,所以就叫作“海啸酒”。
人喝混酒容易醉,我总觉得今晚胡文是一心求醉。
因为酒壮怂人胆。
我很有眼力见地陪着酒,看着胡文一杯接一杯地灌着臧哲,臧哲无酒不欢,开心地胡吃海喝。
韩国街的店关门有点早,基本到位后,我便提议换个地方。
胡文和臧哲甚是兴奋,直嚷嚷要去唱k。
我打了车,等车的时候,魏子良懒人屎尿多地去了洗手间。
胡文和臧哲黏在一起,胡文从背后抱着臧哲。
上海的午夜,在一些角落,亮如白日。
我站在马路边,状若无事般地等着车来。
而在我的斜身后,我的余光处。
我看到了胡文将臧哲的头掰了过去,印上了一个凶狠的吻。
我心下一阵,预料中的叛经离道,却依旧有着山呼海啸般的震动。
我在那一夜,见证了19岁的热烈。
那一刻美妙又永恒,放佛人间岁月再无别离。
第14章 干马天尼
钟霄离曾经认为爱神不会青睐她 ,她高中的时候很胖,胖到人神共愤,上了大学后,她只用了半年的时间便成功地减重五十斤。
从一百五十斤到一百斤,她用行动告诉了那些取笑过她的人,她不会屈服,她面团一样憨憨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猎豹般的心。
她一向是个当机立断的狠人,说一不二。唯有在对待陆丞浩上,系统程序出了差错。
又是在一场“暗无天日”的断联后,钟霄离自诩聪明的脑子终于迟来地意识到一个词:“冷暴力。”
像是中了毒,被下了蛊一般,越是得不到,就越想要过河,哪怕淹死。
她已经把陆丞浩的微信删了,以为自己会忘怀。却在想主动联系陆丞浩的刹那,意识到自己早就输得体无完肤了。
“你究竟想怎么样?”
陆丞浩没有回。
再发一条。
“我放弃你了。”
很久之后,陆丞浩回复了短信:“明天去看你。”
钟霄离苦笑,笑自己真像个乞丐,不顾自尊地趴在地上乞求他爱她。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古人依旧稳定发挥诚不我欺。
翌日,陆丞浩临近中午还没到,而钟霄离则是起了一个大早,化了一个精致的妆,仔细洗了车厘子、草莓等水果放在果盘中。
等待的时间总是显得无比的漫长。
“怎么还没到?”
“今天五一啊,票都买不到,出站排了很久的队,又打不到车。”
钟霄离只能静静地等,她这几天郁闷散步的时候,无意中买了几个手工立体拼图。
她买了芭比的公寓系列,一共三层,昨晚心烦意乱间已经照着说明书拼完了,她小心翼翼地将成品放在电视柜上,如摆放着童年梦境。
等待间隙,她拿起川味小吃店的碎片,尽力静下心来安装。
待她安装完最后一个碎片,陆丞浩终于姗姗来迟。
与前几次不同,这次陆丞浩上楼了。
“哟,屋里挺大啊。”
“还行,一百多平。”
二人之间不免有些尴尬,陆丞浩说:“早上还没吃饭,中午我们吃面去吧。”
钟霄离点了点头:“嗯,我去换衣服。”
钟霄离从衣帽间拿了一条黑裙子,试了试穿出来。陆丞浩瞥见:“你就穿的简单点吧,不要穿的这么诱惑。”
钟霄离暗自觉得好笑,但一想出门玩还是穿得轻便舒适比较好。于是她又换了一件玫紫色紧身的小衫,凸显出姣好的身材,蓝色牛仔裤和运动鞋,又美又飒。
陆丞浩这回没说什么,二人出门。
陆丞浩用打车软件打车,在诸多类型中选了最便宜的车。
网约车有些破烂和脏,钟霄离也不洁癖了,一股脑儿地钻了进去。
“腿挺粗啊,比我的腿都粗。”陆丞浩笑着,摸了摸钟霄离的腿。
钟霄离翻了一个白眼,不理他。
陆丞浩笑着问她:“一个月房租多少钱?”
“4000块钱。”
“不便宜啊。”
“还行。”
二人在一起的时候对话一直不痛不痒,丝毫没有分开的时候互相不理踩的那种drama感。
而钟霄离却敏感地捕捉到陆丞浩的复杂,他在隐隐地打探她的财力。
现实的社会中,有一个关于男性的隐晦秘密,如果二人年纪相差不大,男性也会怕女性贫穷。
“跟我还真的都是一丘之貉呢。”钟霄离暗想:“彼此都从各种纬度给对方打了分,或许这才是感情能长久维系的基础吧。”
二人今天运气一般,下了车之后发现之前选好的面店关门了,不是临时关门,大大的“出兑”标志昭示着这个店“黄了”。
钟霄离内心登时涌上来一丝不详的预感。
陆丞浩又搜了一个面店,在龙湖天街,二人之前吃火锅的地方。
这回选的面店健在。
陆丞浩选了习惯吃的汤面,钟霄离选择了习惯吃的拌面。
人,都有各自的习惯。短则几年,长则数十年甚至一辈子。
“一会儿吃完面,我们去吃甜品。我看楼上有awfully chocolate。下午再去看电影,晚上吃东北菜。”
陆丞浩这个人,想要把一切安排妥贴,确实可以十分体贴。
只看他想不想。
二人吃完,上楼吃甜品。陆丞浩提供了一站式服务,选蛋糕、点饮品、买单拿餐。
钟霄离只要张嘴吃就好了。
“来,我喂你一口,金毛狮王。”钟霄离的头发有些褪色且有些炸,陆丞浩就这么逗他。
甚至肉麻地喂她。
这段步履维艰的感情今日难得走上正轨,却让钟霄离有种莫名的不踏实感。
这种不踏实感在二人去看电影的时候被无限放大。
二人选了一个比较偏远的电影院,那里有适当的场次。
陆丞浩全程没怎么看手机,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
阳光明媚的五月天,陆丞浩一双大长腿走在钟霄离前,钟霄离跟不上他的脚步。
那一刻,她有一种微妙的屈辱感。
看的电影是《雪暴》。对于钟霄离这种东北长大的孩子来说,风雪没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甚是司空见惯。
陆丞浩则看得津津有味,钟霄离看得出他喜欢倪妮那种类型,清冷气质型。
二人坐在第一排,陆丞浩时不时跟她交流剧情和风景,也打扰不到别人,可是这样亲密的动作,却总是带着几分疏离。
不咸不淡地看完电影,二人无事,便去找吃的,吃了一顿不咸不淡的东北菜。
陆丞浩神不守舍的样子愈发严重,等车回家时,钟霄离去靠陆丞浩,却被他躲闪开。
他好像很急的样子。
人一着急,就容易心虚,心虚就容易漏馅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