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由有些生气。
他每天起早摸黑杀猪,辛苦赚钱养一家人,回来连口热饭都没得吃。
面对丈夫的职责, 刘小红忙解释,自己因为在报纸上看到曾经在同一个地方下乡的知青, 一时有所感触, 耽搁了做饭。
丈夫拿过报纸, 奈何他识字有限, 最后又气急败坏把报纸塞回给妻子,气吼吼让她去做饭。
刘小红不敢反抗,忙扭着已经发福到140斤的身体去做饭。
她想,她这辈子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婚前憨厚老实脾气好的丈夫在结婚几年后会变成这样。
最初被丈夫吼的时候, 她会红着眼回家向母亲哭诉, 然而母亲告诉她, 男人上了年纪都会变成这个德性,让她想开些,守着孩子过就好。
她不懂,可是没办法不听母亲的劝,不然这日子没办法过下去。
她不敢去问别人的日子是不是这样的,她害怕听到不是,不然这日子没办法过下去。
为了让日子继续过下去,她只能越过越糊涂,不然生活中的那些一地鸡毛,随便拎一件出来,这日子就没办法过下去。
她必须得把许小莲尽快从脑海里赶出去,不然这日子没办法过下去。
看吧,日子就是这样,有很多很多时候你都觉得再进一步就没办法过下去,但却依然会咬牙选择过下去。
【许小莲】
许小莲的博士是在美国读的。
这年代能出国留学实属不易,用过过千军斩万马来形容也不为过。除此之外,还需要运气。
她也是运气好,研究生报读的专业若干年后突然被国家重视,而当时导师手下不过三个学生,其他两个都有孩子,她们放不下。
于是,已婚未育的许小莲捡到了这个便宜。
刚开始得知她想去美国留学,两边的家人都是反对的。
这时候,大家对万恶的资本主义还是很仇视的,怎么能让自己辛苦培养的孩子送到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度受摧残。再则,她和丈夫结婚几年,也该生孩子了,再出国留学几年,孕育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任怎么办?
好在她身边还有个明事理的丈夫,在闷头想了三天三夜后,他第一个站出来支持妻子。
有了丈夫的支持,许小莲再美化一下,这是为了祖国忍辱负重去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学习新技术,也就轻松搞定了两边的长辈。
在国外留学的这三年,许小莲的日子并不好过。
首先是那半桶水的英语,给她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好在她不是个怕困难的人,愣是咬牙用了几个月,克服了语言的问题。
语言问题克服了,经济困难可是个持久战。
为了赚钱,她刷了三年盘子。
她粗略估算了下,这三年她刷的盘子,绝对有几万个。以至于回国后,她十分抗拒洗碗,这一抗拒就是一辈子。
除了语言问题、经济困难,以及那偶尔冒出来的思乡之情,对于许小莲来说最难受的,莫过于对家乡美食的渴望。
有时候馋到,做梦都梦到在啃学校门口卖的大烧饼,结果醒来确实在啃辈子。
有时候太馋了,她就跑到湖边,对着平静的湖面嗷嗷大哭,然后擦干眼泪,在心里告诉自己,等回国了要狠狠吃,哪怕把自己吃成大胖子。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少留学生在这段时间思想成功被策反,毕业后留在了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
她曾在和丈夫打越洋电话的时候开玩笑问过,怕不怕她抵挡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留在这不回去了。
电话那头,丈夫只冷冷说了句‘煎饼果子’,她肚子里的馋虫就让她不争气的投降了。
在即将顺利毕业的时候,许小莲就开始规划着自己的归国安排,然后买了最快一班航班,以最快的速度回归祖国。
飞机落地,呼吸到祖国空气的那一刻,她真想大叫,煎饼果子我来了。
而她丈夫真的很了解她,来接机的时候,还真给她带了个煎饼果子。
后来,在很久很久的后来,两人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丈夫终于跟她坦白,其实在她出国留学的那三年,他也害怕过她会不愿意回来。
许小莲笑了,反问道:“我那么辛苦学习国外先进知识是为了什么?”
小时候,红旗下发的誓言,好好学习,建设祖国。
【邓丽丽&孙云云】
邓丽丽觉得,自己应该是当年一起在施家村下乡的八个女知青当中,日子过的最好的。
这个最好的标准是什么呢?
家境优越,丈夫疼爱,有儿有女,外加没有公婆矛盾。
她的丈夫早年辞去了铁人饭碗的工作下海经商,没想到几年后,还真给他混出了点成绩。
他们家是这条街最早盖上小洋楼的,他们家的孩子一年四季都有新衣服穿。街坊邻居哪个不夸她命好,嫁了个好男人。
为此,邓丽丽一直都没少骄傲。
直到有一天,丈夫告诉他,他们的一个客户老总,是曾经和她一起下乡的孙云云的老公,让她没事的时候可以多和对方走动走动。
那个因为生不出孩子被离婚的孙云云,二婚竟然嫁给了一个香港来大陆做生意的大老板,现在当起了少奶奶。
二婚啊,竟然嫁的比一婚好千倍百倍,这让邓丽丽百思不得其解。
不理解归不理解,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邓丽丽还是和孙云云又联系上了。
接触过几次后,邓丽丽对好生活有了颠覆性的认识。
孙云云现在住的别墅,比他们一家子住的小洋楼大了三倍不止,单房间就有十八个,还有什么健身房,电影室,家里的佣人就比他们生的孩子还多。
当然了,她和丈夫也就生了三个孩子而已。
邓丽丽也不是什么有弯弯肠子的人,几次接触过后,就忍不住向孙云云表达了羡慕。
孙云云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心态依然平和了许多。因为丈夫生意的缘故,意外和曾经一起下乡吃苦的朋友重逢,她真心觉得高兴。
听到邓丽丽羡慕自己,孙云云苦笑着摇了摇头。
她何尝不羡慕邓丽丽,夫妻和和美美,孩子懂事可爱。而她,如果不是遇到现在的丈夫,只怕会一直在烂泥里爬不出来。
但这些邓丽丽是不会懂的,她也就没多说。
也许人都是这样的吧,你看我好,我看你好,真正做到不羡慕不妒忌为自己而活的有谁呢?
孙云云想到那个在南方偶遇过一次的赵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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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周晓华
自从知道年纪考第一的同学叫施晓华后,周晓华突然一点都不喜欢自己的名字。
他不觉得自己是因为妒忌,只是很讨厌因为名字相同被人拿来讨论,而他偏偏是被比下去的那个。这让从小是天之骄子的周晓华很不习惯。
从小学到初中,整整九年,被老师挂在嘴边夸奖的,一直都是周晓华这三个字。他已经习惯了,所以才会在猛然听到老师同学张口闭口施晓华的时候那么不习惯。
对,他只是不习惯而已,绝对不是因为妒忌。
就好像这天一直都出太阳,却突然下了一场雨。
毫无征兆,太阳下行走的人们自然会措不及防。
考试成绩,不是你第一就是他第一,这很正常,可他就是不喜欢自己和他同名。
因为耿耿于怀,他几乎快要被影响到学习。
母亲及时发现了他的不对劲,他趁机央求母亲,让他改名。
可母亲说,他的名字是爷爷那个将军战友起的,不能改。
要改,也只能是别人改。
他不知道母亲用了什么办法,新学期开学,那个叫施晓华的人改名了。
年级第一,变成了那个叫施茂彦的。
名字不同,人却还是那个人。而他,心底那份不舒服似乎仍然在。
通过这件事他彻底明白,让你耿耿于怀过的人或事,不管以后怎么改,除非让他从你的世界消失,不然影响一直在。
于是,日积月累下,在某一日爆发了。
他的一封举报信,不仅让对方从自己的世界消失,也让对方的世界崩塌了,同时也像唤醒了他心底深处沉睡的恶魔。
不过他终究还是年纪小,兴奋地狂魔乱舞过后,还是害怕了。
好在这事他做的隐秘,没有任何人知道。
在外人眼里,他依旧是那个踏实肯干、聪明正直、前途无量地好同志。
暴风雨过后,他打算就这么把这件事从人生中抹去,踏实走好自己人生接下来的每一步。
转折点是在他骑单车撞到一个姑娘的那一天,因为太多人看到,他必须得对这件事负责到底,并做到不落旁人口病。
然而奇怪的是,被他所撞的那位姑娘,明明平平无奇,却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着他像她靠拢。
他敢肯定自己不喜欢她,但解释不清自己为什么一次又一次主动走向她。
就好像身体被另一个灵魂控制了般,这让他既恼又慌。
最后,他干脆豁出去,和这位平平无奇的姑娘处起了对象。而那令他害怕的仿如被操控的感觉也终于没有了。
就冲着这点,他不打算和这姑娘分手了。
作者有话说:
看文愉快,新文下个月开,希望下一本还能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