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少卿回家,她就叫佣人照顾好人,油画也给他看,然后可以聊聊家常,如果要聊艺术,她就安静听着,就算听不懂也要保持礼貌微笑。一晚上就那么点时间,很容易就过去了。至于夜生活……得等她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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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钱助理:我有个朋友……
罗少卿:让他净身出户余澜秋:有钱不要是傻子
第11章
傍晚,观澜山庄,大厅一组轻奢简约的布艺沙发里,余澜秋趴着在看手里的文集,侧边的茶几上随意摆放着一个果盘一套零食盒,里边切好的苹果块洗好的葡萄时不时变少,丰富的零食还原样放着,放上来之前是什么样的现在还是什么样。
余澜秋安静地看着书,偶尔拿起精致典雅的陶瓷叉叉上几块苹果块,放进嘴里心不在焉地嚼着,旁边的葡萄被拨得滚向两边边。她吃着洗好切好的苹果,葡萄老半天才被光顾一两颗。
倒不是她嫌弃葡萄,水果还是很好吃的,无籽葡萄,皮也薄,她对吃的要求又不高,吃这葡萄既不用吐籽又不吐皮,方便得很。唯一不方便的就是手里拿着的叉子虽然看着漂亮,但她用着不顺手,总感觉没有一次性牙签方便,用完直接扔掉还不用,省力省水。
但佣人听余澜秋说不要叉子要牙签,抬头奇怪地看她一眼。虽然眼神很隐晦,但余澜秋是什么人。她虽然佛系,整天一副万事不过心的冷淡脸,那是她不关心那些小事并不是察觉不到。
她一个曾经从普通的服务员干起,后又转行入租赁公司做坐席的人,历经十多年才终于熬出头,再木讷迟钝的性格也早被磨砺得圆滑敏锐。再是掩饰,别人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神色,她只要一个余光瞥到就能敏感地察觉到,不在意只是她觉得不值得在意。
不过是一个眼神,没什么好在意的。岚姨说,牙签就一次性的工具,用一次就扔一次,省水再环保也抵不上牙签浪费。余澜秋觉得她说的也对,在她这里,只要理由充分,都是你对,她是个讲道理的人,而且最后洗叉子的也不是她,按她们习惯的做再完美不过了。
佣人惊讶,可能是心里认为用牙签不够有逼格,她的做法不够高大上吧。她们说这是先生平时用惯的一套茶具,说太太必定也会用得顺手。
她想说,这从何说起啊?要不是你们嘴里的先生是我法律意义上的老公,再雅致的茶具,别人用过的东西我也不屑用好吗。大概在你们的眼里,我们口水都交换过了,共用一套茶具更显亲密?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当日领结婚证拍照的时候你们家先生恨不得离原身这具身体十万八千里,至今为止我俩连手都没牵过,我们的关系比滨市海里的水还清白。
滨市是深城附近一个依海而建的城市,以海水干净清澈出名。
余澜秋搬进观澜山庄后,罗少卿回来的次数五个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佣人可能还乐观地认为他们是刚开始感情不够深厚,以后还有发展的空间。这不,今天先生就会回家来。
岚姨见太太对她的说法不置可否,又见茶几上的零食没动过,就问她是不是这些不合胃口,“这些坚果、奶片、肉干、甜枣、山楂卷都是刚陈叔采购回来的,太太不爱吃吗”,一时又说:“这些不吃,年轻人不是爱边看电视边嗑瓜子嘛,说这样吃着香,太太试试?”
余澜秋看书专注力高,还爱开着电视看,说是锻炼意志力。现在茶几对面的电视机就打开着,里面正在播放一个综艺节目,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说话,气氛热闹着。岚姨看不习惯这种节奏明快的综艺节目,老人家就喜欢那种婆婆妈妈的狗血家庭剧,她能边看边骂那些挑剔的婆婆,偶尔夹杂着几声对可怜小媳妇的同情,可谓是入戏颇深了。
余澜秋看综艺岚姨没什么好说的,人各有爱好。就是她这挑食的毛病让人看不过眼,刚开始不熟悉的时候明明那么乖巧,给什么吃什么,熟了之后这不吃那不吃,别人劝劝倒是勉强吃一点儿,一错眼走开,就偷偷放回去挑剔的很,说她她还不承认,借口还多。这不,一说她,她就找理由了。
“坚果吃着口干,枣山楂这些太甜粘牙,瓜子磕着看书容易弄脏书页。”说着,余澜秋愈加理直气壮,“这书是借来的,弄脏了再换回去太没素质。借的书又不是自己买的,到我手里前,不知道被多少人摸过呢,手指摸过又去抓瓜子吃多不卫生。”
岚姨给她倒茶,翻着白眼嗔她说:“口干就喝茶,不然就喝果汁,水果也甜,怎么不见你不吃。”
余澜秋捂着嘴偷笑,说水果好吃没那么甜。两人熟悉之后,偶尔还能开开玩笑,倒没有之前那么生疏了。人与人之间相处,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只要双方愿意,总能相处融洽。
两人正说着话,外面车上响起,估计是罗少卿下班回来了。岚姨放下茶壶迎出门去。不过时,罗少卿臂弯里叠挂着西装外套款款走进来,余澜秋见状从沙发上站起身,跟他打招呼。
罗少卿见到人,大步走过来,顺手把手臂上的外套替给她。余澜秋下意识接手,等她拿着外套往门边角落的衣帽墙那边走,想把手里的东西挂放好时,终于意识到那里不对。
余澜秋:???
余澜秋:【衣帽墙就在门边,进大厅就要经过,他干嘛不顺手挂上去,也不替给岚姨放好?没见岚姨跟后身后,双手还尴尬地伸着嘛。他这是什么毛病?】余澜秋:“下班啦,先坐这边吧,歇歇在吃饭。”说着,她眼睛看向岚姨。
这会,厨房那边有佣人出来示意。岚姨会意,见余澜秋看着她,就说厨房那边快好了,这会儿也可以先过去喝汤。
余澜秋说:“上班累不累?你要不要休息会再吃饭呀,现在汤盛上来也是滚烫的,不如晾一会儿再和,喝太烫的对喉咙不好,汤还是温热着喝好。”
罗少卿看着她,点点头说好。余澜秋就让岚姨去做自己的事,让厨房不用急,慢慢来。
“爱看这个节目?”罗少卿见电视开着,就随口提起。电视机正在播放一个综艺节目,这会儿正是高潮部分,内容还算精彩。他平时看电视玩手机的时候很少,日常工作完,大多看看书或者做做运动,虽然工作忙碌,也尽量保持着健康的生活习惯,有着余澜秋这种,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还爱懒床的死肥宅,所没有的超强自律性。
罗少卿一屁股坐在茶几正对着的沙发上,拿起旁边放着的另一个叉子叉着葡萄放进嘴里。他眼没瞎,看那根陶瓷叉随意地放在盘子边沿,就知道这是余澜秋用过的。盘子外沿的旁边还另放了一根叉子,自然就捻起那根用。又不是要撩女人,罗先生目前还做不出那么尴尬的举动。
余澜秋看着他,心里有点纠结,欲言又止地挑了张单独带扶手的沙发坐下,想着罗先生好像还没洗手,就吃东西是不是不卫生?但见他只用叉子插水果吃,也不上手抓,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罗少卿吃着葡萄,看了眼余澜秋,见她远远找了张沙发坐着,仿佛什么都没发现似地看着身侧打开的书面示意她,“刚在看书?又看电视又看书忙得过来?”
说着,罗少卿随手合上书页,看一眼封面,是一本30年代文学大家的散文集。他翻回原先文集打开的地方,另一只手去解脖子上的项链。那项链上边的吊坠是块薄薄的不知名树叶状的叶片,边沿有圆润的包边。他解下项链,拆出那片叶子放在打开的书页上随手合上,看了一眼沙发,转头把书放在茶几底下的隔层里。
余澜秋:“电视开着听声,没怎么看,在看书。”
罗少卿不懂她要看书还开着电视机是什么操作,他是要看书就集中注意力看书的,不会分心别的事,不过他也没就她的习惯好不好多说什么,人各有自己的习惯。他抬头看电视,余光见余澜秋干坐着,就拿起她用的叉子插一颗葡萄,示意着,“吃不?”
余澜秋做不到罗先生一副像在自家一样自然的主人家姿态,哦,他的确是这里的男主人,她就摇摇头说不吃,等下就吃饭了。
罗少卿低头默默吃水果去了。不知道为什么,余澜秋总觉得罗先生浑身散发着委屈的气息,她疑心自己眼花,就定神看他。罗先生这会儿正一脸淡定地盯着电视机,一丁点眼神都不给她。
“这两人怎么看着怪怪的。”一脸亲密地牵着手,遇事就迫不及待地推开对方。罗少卿一脸迷茫。直男罗先生,看不懂女人那掩在小心思下的浮于表面的虚假姐妹情。
余澜秋:……,你眼瞎啊,看不见女人叫妈,人家是婆媳关系。
这会儿但电视里已经换了一个节目内容播放,余澜秋看一眼那两位女士,跟他科普,“那年轻的女人是个女明星,在参加一个主打休闲类的节目。为了表现明星家庭美满婆媳关系融洽,节目组请了她婆婆来上电视。”
见罗少卿一脸无知地看着她,余澜秋端起果汁喝上一口,指尖一抹嘴角,说;“有八卦说,女明星夫妻平时跟婆婆住一起,媳妇跟家婆私底下有矛盾,只不过媒体还没有大料爆出来。也就坊间流传的小道消息,还没有证实的。”
‘我妈虽然有时候很啰嗦,但她没有坏心,很好相处的,你们一定不会有矛盾。’罗先生很认真地说到,还挺自信。
余澜秋一言难尽地瞥他一样,这怎么扯到他妈妈了。她婆婆姜女士又没跟她住一块,原身还没见过两面,记忆里的场景都模糊不清了,估计也没给双方留下多深的印象。她来了之后,至今没跟姜女士见过一面,天知道相处难不难。
余澜秋还没说什么,那边厨房告知可以饭好了。两人便起身过去饭厅。
饭厅,佣人上完菜摆好碗筷,岚姨给两人盛好汤,众人就各自下去跟其他同事吃饭去了。自余澜秋来后,吃饭时间佣人把菜摆上桌,就可以自己去吃饭了,不需要再留人看顾,随时添饭盛汤的规矩。至于男主人的规矩?罗先生看着适应得很好,他本来就是位待人宽和自带修养的男士。
“吃点鱼。”罗少卿见余澜秋只埋头吃摆在前面的菜,远一点的鱼看也不看,就挑了鱼刺,给她夹了块鱼肉。
“不要鱼。”余澜秋嘴里拒绝着,伸筷子去夹旁边的咕噜肉,见罗少卿把肉放她碗里,又夹了一块鱼肉,放下,又夹了一块。
余澜秋:……
余澜秋强迫症犯了,她的碗里不能剩下食物。她就埋头猛吃。一双筷子又伸过来……再伸过来……再再……,吃的速度跟不上对方夹的速度,余澜秋咬咬牙,夹起碗里的菜往嘴里猛塞。
狂吃一阵,余澜秋抬头喘口气,碗里终于干净了。她目光一晃,瞥到罗先生正坐在旁边一脸笑意地看着她。余澜秋一抬头,他就一本正经地给自己夹菜,并自然地示意她专心吃饭。余澜秋一个慌神间,罗先生吃完嘴里的菜,又用公筷给她夹了一块藕夹。
余澜秋猛地端起碗,蹭蹭跑到罗先生对面去坐了。离得远他就不能再随意给她夹菜了。余澜秋假装没看到罗先生在偷笑,默默夹自己爱吃的菜,间或扒几口饭,就是不吃鱼,哼~
吃完饭,罗先生要出门散步,余小姐说要看书,两人分开了。余小姐觉得罗先生真识趣,知道劝不动就没坚持要老婆陪。
她是想不到两人真正在一起的日后,饭后罗先生出门散步,让余小姐也散散步有助于消化,余小姐拒绝。罗先生再劝,说饭后散步有助于减肥,以后减肥不准不吃饭,肚子再疼他就不管她了。
余小姐,余小姐打死就是不动弹。你以为她得逞了?不好意思,罗先生有手,他大手往余小姐的腰间一搂,就轻松把人半搂半抱着拥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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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罗父:臭小子,想套路老婆也低调点,不准编排你妈。
罗先生:发现了老婆一个小爱好,老婆不吃鱼,但我夹的就爱吃,开心~
余小姐:你胡说,我那叫不浪费食物,是个乖孩子。
第12章
罗先生沿着观澜山庄独自一人慢悠悠地走着。这边别墅区入住率挺高的,是国内大部分实业家休闲聚居处,即使产业多的人家空闲时也经常回这边住两天,当然,也有的常住,比如之前的罗少卿,他成年后搬离老宅,第一个就是入住观澜山庄。
那时正是男人活力充沛友谊也最纯粹的时候,骤一离家独立挣开家人约束,自是日日呼朋唤友,大肆狂欢。罗先生少年时期自也有中二的时候,大晚上招一队同龄友人在家里狂欢又不加以约束。气氛热烈之际,一群年轻人夜半在别墅里狼嚎,导致附近的住户纷纷报警投诉扰民。
此事惊动了还在大学里给学生做指导的罗教授,罗少卿被当着众人的面狠揍了一顿。罗先生私以为在朋友面前很是丢面子,头铁地跟老父亲当场辩驳起来。既然不能揍回来,罗先生非要在嘴巴上赢一次,把被扔在地上的面子捡起来。
罗教授是什么人,罗先生跟朋友们吵架的时候,他的学生在辩论界都驳出名头了。罗先生一个初生小牛犊,他都不屑计较,三言两语就把他打发了。
此事被罗少卿出差回来的大伯获知。大伯说年轻人力气无处发泄不如到公司帮他干活,当即就把罗少卿拎进分部基层历练。
可怜罗先生书还没读完,性格还没定型,就被他大伯“磋磨”。一个富家少爷,整个大学在“半工半读”中度过,比那家境一般靠兼职改善生活的同学还不如。
他一个意气风发的明朗少年,硬生生被掰扯着蜕变成腹黑闷骚的装逼怪。观澜山庄一度成为他的伤心地。
别墅区聚集的地方,除了离公交站远,没别的缺点,而且对于大部分出行自驾车的富人而言,这算不上问题。这周边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善,人们日常生活还是很便利的。这也是罗少卿之前偶尔住这边的原因。
进入别墅区区域,大路两边种满葱郁的林木,再往前走是占地广阔的大片天然草地。草地有专人定时修剪管理。前面还有一片果园,这季节正是花开的好时候,午后散步,微风吹过,风中偶尔夹带花香,瞬间让行人的心情变好。
罗少卿边走边不时停下脚步,细看路边的林木,倾听树林深处传来的婉转鸟啼声,观察健身运动场内男女活动的场景,看小孩子跟在家人身后打闹。
“罗总,下午好啊,这么巧,出来散步。”有人从旁边走近,跟罗少卿打招呼。
罗少卿转身看去,见是同住别墅区的容国军,便朝他友好握手,“容总,幸会。”
容国军,国内二流实业家,家族背景一般,靠建筑起家,娶妻崔女士,妻子彪悍,母家背景与之相当,算是白手起家的典范,但业内风评不好。余澜秋日前拍卖会上碰到的就是这位实业家容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