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军转过头来,学着常锦礼嗤笑了一声,“你以为他看得上你?”
他太了解她了,这么多年来,满心满眼只有自己。多半这次争吵也是为了气他,随手一指,不过是死鸭子嘴硬,在强撑着。
忽然,一阵声响从窗边那桌传来。
作者有话说:
备注:架空,有私设,勿考据
幸子衫:当年山口百惠的《血色》风靡全国,就连她的发型和服装都一并火了,更有纺织厂趁机跟风生产幸子衫,大赚了一笔,当时穿幸子衫和剪幸子头就是时髦女青年的形象。
男主皮肤白,天生的。
第2章 奋斗第二天
李卫军看着对面的常锦礼脸色微微有些变化,他缓缓转过头去。这时站起来的男人,一身军绿色的军装更显得他气势挺拔,踩着那双作战鞋朝着他们走来。
常锦礼在吃饭的时候,就注意到来自那方的视线,后来看过去竟发现是名军人。
军人长年累月暴晒在阳光下,可是他的皮肤却一点都不发黄,脸上菱角分明,下颌线分明的线条配上他有些冷凝的表情,竟全都长在她的审美之上。
从他的坐姿高度来看,她就知道他不矮,果然站起来目测高度起码一米八以上。
但是,让两人没有料到的就是,这个男人走到桌前,微微伏低身子,他身上的皂荚香气,近得常锦礼都能清晰闻到,微微潮热又馨香。
她头一次觉得,这种香皂气是那样好闻。
“她很好,我当然看得上她。”
话一出口,声音温润如玉,滴滴答答落在了常锦礼的心中,也让对面的李卫军彻底没了面皮。
李卫军气愤地弯下腰,捡起地上的皮包,看都不看两人一眼,转身就走出了国营饭店。
常锦礼看着李卫军愤而离场的背影,这才笑了笑,站起了身子,想向男人道谢,显然他是听见了他们之间的谈话。
发现自己才到男人的肩膀,她伸出右手,“谢谢你,同志。”
任顾看着那只递向自己的小手,半阖起眼眸,伸出了右手,轻轻握上,语气轻柔,“不客气。”
那时的她,都没有想到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男人,会有再次遇见的时候。
*
出了饭店,她看着脚上这双布鞋,磨得鞋头都变薄了,原主却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这么多年倒是便宜了狗男女。
再看着街边正施工得热火朝天的工人,她想起了改革开放的鹏城,正是华国重点发展的县城。
这是一个属于82年代的新时期,更是倒爷买卖萌生的初期,80初期的经济,正是百业待兴的时候,十一届三中全会过后,国家的政策已逐渐开始调整,长途运输买卖也被允许进入市场。
常锦礼看了一眼,正往工地上倾倒河沙的政府工程车,随着倾倒的动作,顿时又掀起一阵烟土。
常锦礼赶紧快步走开了,凭着记忆,走出这条街道,刚拐进胡同,有些孩童奔跑着追逐着,有几个还险些撞上她,一蹦蹿得飞快。
孩童年幼的笑声,就像一串串银铃声,清脆地钻进了她耳里。是那样的无忧无虑,她看着撒开腿恣意奔跑的孩子,竟有些羡慕。
她的目光有些感慨,这青石小巷,空气中充满阳光的味道,
常锦礼朝着北门路农贸市场走去,胡同尽头的男孩们,有围着玩滚铁环的,也有玩抽陀螺的。
树荫前有三个女童穿着花衣裙,跳着皮筋绳,一对小辫子也随着她们的跳跃而在抖动着。
那会的皮筋还是黑乎乎的,常锦礼脑子里的记忆一下就知道是从废旧自行车内胎剪出来的。
常锦礼一一路过他们,再拐进一条小胡同,看着李家院前的铁门大开着,铁门上的两副善财童子的门画,已经晒得褪去了颜色,院子内一盆盆小葱被照料得很好,郁郁葱葱长了一片。
衣杆上的衣服有几件的确良,是今早她出门前晾晒的,这时早已经不滴水了,她拂开挡在眼前的衣服,走进了屋内。
鹏城的建筑,几乎都是两层为主,第一层进门的饭厅和厨房,楼上是住人的。
她还没走进内门,就听见电视机里传来《敌营十八年》里江波激愤人心的声音,“同志,这个情报请务必送达!……”
这台彩电,还是李卫军用港币在香港买了带回来的,当初在巷子里可是第一家看上彩电的人家,着实让李家风光不少。
所以父老乡亲都会让李卫军回来时给带点东西,书中剧情将李卫军写成了大善人,不辞辛苦为乡亲服务,实际从中牟利不少。
她刚跨进门槛,就看见李桂花坐在藤椅上,拉着一张脸,似乎就在等自己回来。
果不其然,常锦礼前脚才刚进门,李桂花就开口了,急得似乎一刻都等不了似的,“今天你在外面和卫军吵起来了?乱嚷嚷什么呢?那些都不是事实,到时候你让别人说你搬弄是非,你倒是知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