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惊春的手很暖很娇嫩,让方氏感到很安心:“你能回来真好。”
“嗯,我以后都不走了。”沈惊春拍了拍方氏的手道:“娘能跟我说说哥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吗?”
两个哥哥实在是太像了。
沈惊春都忍不住怀疑,这个沈惊秋是不是死在尸潮中的沈惊秋穿越的,就如同她被丧尸撕碎再一睁眼成了侯府的假千金一般。
方氏抹了把眼泪:“是你奶奶。”
一向显得柔弱的声音中透着几分自己都察觉不到的恨意:“前几年她生病了,可巧去县里抓药的时候,其中一味药缺货了,跑遍了各大药行都没买到药,杏林春的大夫本来说可以用贵一点的药代替,但她不愿意花这个钱,你大哥知道后,就冒着大雪上山采药了,他说在东翠山上曾经见过这种药。”
方氏越说声音越低,可话里的恨意也越发清晰:“你大哥去了很久都没回家,你爹求了老太太叫大家出去找人,老太太却说雪下的太大,上山太危险不让去,后来还是里正看不过去,组织了人去找,结果他就倒在山脚下,鲜血染红了一地的雪,身子都冻僵了。”
方氏终于忍不住低声哭了起来。
沈惊秋是自愿上山替老太太采药的,方氏知道自己怪不着任何人,没人会知道他会出这样的意外,可方氏心中对老太太的恨却怎么也止不住。
若是老太太对他们三房能稍微好一点,沈惊秋又怎么会为了讨老太太的欢心,冒着大雪去采药,若是沈惊秋好好的,沈延平又怎么会为了儿子的病日以继夜的干活攒钱累垮了身体。
沈延平挣得每一分钱,都是为了给沈惊秋治病,饶是这样,老太太却还要他们交出大半到公中,美其名曰还没分家,挣的钱都要上缴大半,这是规矩。
黑暗中,沈惊春有些不自在的搂了搂方氏,一只手在她背后轻轻拍着以示安抚。
少女独有馨香萦绕在鼻间,方氏的情绪渐渐冷静了下来。
沈惊春才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娘,老太太对咱们这一房是一直都不好吗?还是忽然有一天就不好了?”
方氏虽然不明白女儿为什么会这么问,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我跟你爹没成亲之前的事我不太清楚,我问过你爹,他也不肯说,但成亲之后,却是一直都这样的,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就是我们成亲的五两彩礼钱,都是你爹自己攒出来的。”
古代结婚都很早,尤其是乡下,十七八岁还没结婚的,都算是大龄剩男剩女了,很难想象在沈家这样的环境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是怎么攒够钱的。
沉默半晌,沈惊春平静的说出了心里的想法:“娘,我怀疑爹根本不是老太太亲生的。”
第5章
方氏被沈惊春的话震惊到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喃喃道:“怎么可能?这话可不能乱说。”
沈惊春撇了撇嘴,随口道:“那我跟徐长宁那个臭丫头还能抱错呢,爹……”
话没说完,母女两个都愣住了。
原本沈惊春说沈延平不是老太太亲生的,不过是随口一说,因为老太太对这个儿子的态度简直比对陌生人还冷漠,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亲妈呢?
可现在!
她心里的怀疑止不住的上涨,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娘,不会爹真的不是亲生的吧?”
沈延富的长相随了沈长年这个爹,父子两个都长了一副天真淳朴老实巴交的脸,他儿子沈志华长的也像他,女儿长的则像李氏多些,但也说不上漂亮,只能说长得一般。
沈延贵目前还没看到,但他两个儿子长的也同沈长年有些相像,想必他本人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再看看她们兄妹俩。
没一个像方氏的,而徐大娘又说她长得和沈延平有几分像的。
沈惊春自己是浓颜系的长相,长了一双和沈惊秋如出一辙的桃花眼,而沈家……到目前为止也就他哥的两个娃是桃花眼。
虽然单凭长相很难说明什么,但沈惊春心里的怀疑还是越来越浓。
“而且,还有另外一个疑点。”
她吸了一口气,心里的怀疑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既然老太太对咱家一直都不好,我哥心里肯定也很清楚,怎么会想到去上山采药讨好老太太?老太太既然不愿意用高价药代替,想必也不是大病,平山村后面就是东翠山,从小生活在这里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大雪天上山有多危险,孰轻孰重我哥难道还分不清?”
沈惊秋长得就是一张学霸脸,沈惊春可不相信,长了这样一张脸会做出这样的蠢事,虽然颜值和智商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
方氏被女儿说的惊疑不定,迟疑道:“你的意思是,有人在他面前说了什么?”
“必然是这样。”沈惊春说的很肯定:“他身上担的可不止二老,还有媳妇和孩子,蔓蔓和明榆那时候才多大,估计还不会走路吧,如果他出了什么事,两个孩子怎么办?爹还有老爷子在身边呢,日子都过的那么苦,如果他出事,两个孩子没了爹……他就算不为自己想,也会为两个孩子想的。”
方氏已经被沈惊春说服,儿子傻了好几年,她都有点想不起当初他还没傻之前的样子了,现在女儿提出这个疑点,儿子几年前的样子忽然清晰的呈现在脑海里。
沈惊秋的确不是一个冲动莽撞的人。
“可谁能说服他在大雪天上山呢?”
方氏想了一宿,也没想出这个人究竟是谁。
但沈惊春心里却有了一个怀疑的对象——徐长宁。
这个怀疑没有任何证据,但沈惊春就是觉得是她。
母女俩聊了半宿,沈惊春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觉得才合眼,就被外面的动静吵醒了。
沈惊春打着哈欠起了床,胡乱套上衣服出了门。
沈老太太虽然在各种事情上苛待三房,但在住这件事上,实在没动手脚的必要,正房一边住了他们老两口,一边住着她的心头肉沈延安。
东厢房住的是沈延富一家,西厢房住的是沈延贵一家,沈延平一家住的按四合院的结构来说,虽然是门房,但也有两间。
豆芽这小丫头没什么心事,睡的早起得也早,这会正跟在也不知到底睡没睡的方氏后面给两个孩子穿衣服。
沈惊春一出门,就瞧见坐在墙边喝着粥的沈惊秋腾的一下站了起来。
一晚上过去,他被打肿的脸抹过药酒消了几分肿,但仍旧青一块紫一块的,看着有些滑稽,沈惊春还没来得及跟他打招呼,就看到他放下碗,一阵风似的跑了。
沈惊春尴尬的收回了手,正想找方氏问问在哪洗漱,沈惊秋又跟一阵风似的跑了回来,手里端着的碗伸到了沈惊春面前,小心翼翼的道:“妹妹吃早饭。”
早上方氏起来就跟他说了,以后这就是他妹妹了,做哥哥的一定要好好保护妹妹,不能让任何人欺负她。
沈惊秋知道大家都在背地里叫他傻子,可傻子也是能分辨清楚谁是真心对自己好的,就比如那个走掉的妹妹。
他被打了,那个妹妹从来都不会问他痛不痛。
可这个新来的妹妹却一边掉眼泪,一边给他抹药,问他痛不痛,要不要吃糖。
想到昨天那块糖,他不由舔了舔嘴唇,五颜六色的脸上露出一个憨憨的笑来。
沈惊春看的鼻子一酸,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
沈惊秋一下慌了,端着碗急的不知道怎么办,想了想干脆扯着嗓子喊:“娘……娘你快来。”
方氏听到喊声,顾不得沈蔓才穿了一半的衣服,连忙抱着孩子跑了出来:“怎么了?”
沈惊秋满脸的不知所措:“妹妹哭了。”
方氏见着沈惊春的眼泪,愣了一下,一巴掌拍在沈惊秋肩头:“不是叫你保护妹妹,你怎么欺负她?”
沈惊春抹了眼泪,又笑了:“没有,我是高兴呢,我又有哥哥了。”
她的意思是丧尸带走了她的哥哥,但现在穿越到古代,又还了他一个哥哥。
可方氏听了,却觉得心酸万分,只当她在宣平侯府的日子过得不好,侯府的少爷们都对她不怎么样。
等到一家子都起来吃了早饭,方氏就要去洗碗,沈惊春本来还想着拦一下,但方氏却说这是轮着来的,这到不是老太太刻意磋磨,而是本来就轮到她了,沈惊春这才作罢。
今日是要继续去田里收稻谷的,沈家家境还算不错,二十多亩田,其中十五亩良田上种了水稻。
这几日本来都在割稻,但因钱家有喜事,才停了一天。
沈惊春拎着把镰刀同方氏几人走在最后,看着沈延富这个堂堂秀才老爷也跟着一起下田,奇道:“这家里读书人也要下地呢?”
方氏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一家人,压低了声音才回答:“这是祖上传下来的规矩呢,书要读,但也不能养的五谷不分,平时自然是不用他下地的,也只农忙的时候会帮把手罢了。”
说到规矩,沈惊春就悟了,老太太可是最重规矩的人,老话也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
“要不你今日就别去了,在家带着蔓蔓和明榆吧,有豆芽帮忙,我跟你哥也能割完你那份的。”
想起来养女,她又道:“从前阿宁在家也是不干活的。”
豆芽走在一边疯狂点头,小姐以前在侯府别说下地干活了,就是厨房也几乎不去,每次都是有求于侯爷的时候,才会亲自下厨做点吃食。
“是呀是呀,小姐你别去了,晒黑了就不好看了。”
沈惊春的注意力全被那句阿宁在家也是不干活的吸引。
这还真是没想到啊。
不把儿子孙子当人看的老太太,居然这么宠着徐长宁?想想都不对劲。
“不行,一定要去,老太太本来就看咱家几个人不顺眼,我不能给她留下把柄在外人面前说道,放心吧,我会干活的。”
方氏原本还以为沈惊春只是为了不让她担心,才说会干活,可等到了地头,真的开始割起稻谷来,才知道她是真的会干活。
才开始的时候,大概是没干过,有点慢,但渐渐的上了手,她的速度就上去了,虽然没有沈惊秋这种干惯了农活的人速度快,却也能轻易赶超了大房的沈梅和二房的沈兰。
等沈惊秋割完一陇的稻谷转头来帮她,沈惊春已经割完大半陇。
兄妹二人合力将这边割完,方氏那边也割到了头,眼瞅着方氏又要重新开始,沈惊春连忙拉住了她劝道:“娘,先不忙,咱们歇会。”
哪怕已经入了秋,但早晚温差还是有点大,烈日底下待时间长了,是个人都有点受不了。
方氏被沈惊春拉着往树荫底下走,看着闺女一张白皙细腻的小脸晒的通红,上面挂满了汗水,到底还是将想说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树荫下,豆芽本来带着两个孩子在玩,瞧见沈惊春三人过来,连忙倒了三杯水放好。
她的卖身契在离开侯府的时候,徐晏给了沈惊春,但后面沈惊春又还给了她,如今豆芽也是个自由身,在沈家吃喝按照沈惊春的意思,是按每顿饭给钱的,既然给了钱,自然就不用再帮忙干活。
下地干活本来她还想自己去,叫小姐歇着的,可偏偏小姐说这么安排自然有她的道理。
树荫下,沈惊春喝了水擦了汗,拿着把蒲扇扇着风,才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末日的条件可比这个恶劣的多,她也好好的活了六年,如今这具身体虽说是从小习武,但到底也是娇生惯养大的,想必等习惯了就没什么了。
“姑姑你看,这是豆芽姑姑给我的,好不好看。”
大概是昨天在县城,沈惊春是唯一对方氏施以援手的,沈蔓很快就接受了这个新的姑姑,十分喜爱她,连带着话少的沈明榆也黏在她不放。
沈惊春低头看了一眼,沈蔓捏在手中的是只草编的蚂蚱,旁边的沈明榆手里也捏着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