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女配后失忆了——伏久
时间:2022-04-05 09:10:23

 《穿成炮灰女配后失忆了》作者:伏久
 
文案
鹿呦呦穿成一本书里的炮灰女配,书中结局是被反派拉着一起死翘翘。
可现实是反派从小就喜欢她,并且她把对方始乱终弃后还失忆了。
所以,眼前这个求亲亲求抱抱的男人真的是反派?
一场意外事故,鹿呦呦恢复记忆,原来,这个世界她来过,原来,她挂了两次。
俗话说,事不过三,这一次,她势必要带着反派老公从所谓的剧情中活下来。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鹿呦呦,陆野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这个反派我要了!
立意:我命由我 
 
 
第一章
 
夏夜的室外依旧燥热不已,陆野一路寻到花园,终于找到盯着那一簇簇纯白栀子出神的鹿呦呦。
他走到鹿呦呦身后,双臂环上她软软的腰肢,下巴搁在细腻的颈窝。除了栀子花香,鹿呦呦全身都散发着一股让陆野痴迷的味道。
陆野有时候会想,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天生与他契合。
可惜老天不开眼。
陆野深嗅,像一个极度缺氧患者,片刻后开始细啄慢吻,感受怀中的女孩慢慢僵硬的身体。
愉悦地笑出声来。他喜欢鹿呦呦对他做出回应,无论哪种。
“呦呦,喜欢我吗?”陆野使着坏,手并不安分地摩挲着女孩敏感的腰窝。
鹿呦呦很痒,想挣脱出男人用结实手臂围成的圈,像铁笼一样牢不可破。
但她不敢,因为她好像穿越了。
从男人的口中可以知道,这具身体也叫呦呦,他们可能是情侣,也有可能是夫妻。男人表现出来的亲昵举动让她这个外来者不敢轻举妄动。
万一被发现了,谁知道会不会被当成某种研究对象。就算她演技不好,还是个直脾气,但是挣扎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不然对不起老天爷赏赐的第二次生命。
鹿呦呦作为一个十八线开外的网文码字机,勉强养活自己,硬是靠着为爱发电的心态坚持了下来。
她死之前,有一家影视公司想要买下她正在写的一部小说的版权。鹿呦呦很兴奋,多年坚持终于开花结果,一不小心,连续三天熬夜爆肝十万字,直接完结这部小说。
再一不小心,把自己熬死了。
获得“疯狂触手码字机”称号的同时,荣获“熬夜修仙王”称号。果真是稍不留神,直接升天。
再睁眼,就到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有身后这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男人身上有一种清冽的味道,像生长在雪山之巅的松树,可望不可攀。但当他主动踏入世俗,用磁性的嗓音迷惑意外闯入的幼鹿,得手后,愉悦轻快的笑声透过他的胸腔,她的背脊,震得鹿呦呦整个人轻颤。
这踏马谁顶得住,更别说是二十二年没和男人拉过小手手的鹿呦呦。
“鹿呦呦,喜欢我吗?”
手臂不动声色地收紧,暗示着他不满意此刻鹿呦呦的沉默,男人的语气变得暗哑又危险。
不管了,小命要紧。鹿呦呦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默默道歉。
她肋骨疼得厉害,颤抖着说,“喜欢。”
我嚓!
更疼了。
“不……不喜欢?”鹿呦呦怂的一批,立马改口。
腰间的大手迅速撤离,鹿呦呦没来得及喘口气,肩膀一痛,被人硬扳过身子,正对着男人。
好美一男的。
这颜色,这气质,绝了。
鹿呦呦一肚子墨水顿时荡然无存,脑子里不断循环“真特么好看”。
温润君子如玉大概就是这样,如果忽略男人发红的眼角,以及藏在眼中的那一抹狠绝与孤注一掷。
“到底喜不喜欢?”他声音低沉得可怕,仿若稍有不慎便会彻底崩塌。
鹿呦呦也懵了,所以,她到底应该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目前看来沉默并不是最好的出路。男人对答案的执着完完全全写在脸上,一双眼像狼崽子,凶狠地瞪着。
要不然就
“喜欢,也……不喜欢。”
鹿呦呦完全是凭着不成功便成仁,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断断续续地说完。
男人笑了,鹿呦呦傻了。
这样也行?
鹿呦呦松了一口气,不确定地默默想着,笑了应该代表着危机解除了一大半吧。
果然,疯批男人就得用不同寻常的套路对付。
鹿呦呦还是不放心,自以为隐藏地很好,只用余光悄咪咪地瞅了瞅男人。
这一瞅可不得了。
完了完了,长的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照样为难她。这个男人怕不是变色龙做的,变色频率堪比金鱼七秒钟的记忆。
如果初笑时的惊艳是春风拂过百花开,那么现在无疑是倒春寒,温暖的伪装下估计已经冻成冰渣子了。
又怎么了?大锅。有啥不开心的咱说出来,别老闷在心里,万一憋出病来可咋整。
来到这个世界短短十几分钟,鹿呦呦已经被这个男人的喜怒无常搞的没脾气了,连说话都带一股东北大碴子味儿。
她倒是想看看,这个男人还能怎么作。长得像个人样,做的事怎么就如此之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模狗样”。
学到了学到了。
初来的谨慎和防备在男人的逼迫下爆发,鹿呦呦被狗男人气昏了头,冲动之下就容易破罐子破摔,做出一些连自己都不敢想的举动。
比如说
“你谁啊?”
鹿呦呦试图移开肩上的大掌,无果。望向男人,“麻烦把手移开,你抓疼我了。”
鹿呦呦此刻腺上激素飙升,哪管什么人设不人设,完全不带怕的。
男人皱眉,最终移开了手,只是仍然阴沉地盯着她。
“看什么看,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就可以为所欲为。”
白瞎了这张脸。
“鹿呦呦。别跟我耍花样。”
哈?鹿呦呦惊了,到底是谁在耍花样。不过,原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鹿呦呦啊。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陆野,我叫陆野,记好了。下次再问,就杀了你。”陆野努力控制他的情绪和表情,依旧泄露了一丝狠戾。
不至于吧,少年。这得是什么深仇大恨。
“我们什么关系?”鹿呦呦试探着说。
“你想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当然最好了。”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那真是可惜,你一辈子都别想摆脱我。鹿呦呦,我的,合法妻子。”
陆野此刻的表情让鹿呦呦特想一巴掌拍下去。她硬生生忍住,不好说话,怕一开口唾沫星子能淹死陆野。
——
夜已深,鹿呦呦在丝滑的锦被里翻来覆去,仍旧是一肚子火气和委屈。
猝死就算了,那是她自己活该。
现在算怎么回事?莫名其妙来到这个鬼地方,占了人家的身体,还得受狗男人的气。
看来原主应该过的也不好。极有可能是被气死的,才让她这个外来者有了可乘之机,从而占据身体。
想到原主,她霸占了人家的身体,也不知道对方现在怎么样。
陆野也不在别墅,他们僵持不下时一通电话打过来,于是他兢兢业业地回公司继续工作。
鹿呦呦算是躲过一劫。
她的脑子像团了一坨无数死结的毛线,不能细想,一想就炸。她头一次感觉自己无限内存的脑容量不够用。
鹿呦呦只好不断催眠自己,快睡快睡,这只是个梦。一觉醒来她就会回去。
即使回不去,她也不想呆在这儿。
这让她感觉像是一个小偷,偷走了属于别人最珍贵的生命。不是她不想活,她当然也想活下去,但前提是不会有另一个人因为她而受到伤害。
如果原主不是被狗男人气死,而是被她强行挤走,那她罪过可大了。
这可是要折寿的呀。
嗯……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她本来就死了啊。
鹿呦呦迷迷糊糊地想着,渐渐进入梦乡。严格来说,算上今天,她在精神上已经整整三天没合眼了。
窗帘没关,清冷的月光安静地洒在地板上,床上。偶尔传来不知名的声音,或蝉鸣,或鸟叫,一片寂静与和谐。
另一边,陆野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俯视楼下的车水马龙。他看不太真切,但霓虹灯的颜色摇摇晃晃,真是热闹啊。
愚蠢的,毫无意识的热闹。
不过今天,倒是有一点点波澜,就好比一个每日按照原定程序工作的机器,突然偏离了轨道。
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呢!
真是期待啊。
陆野摇晃着手中的红酒,一口饮尽。
蒋秘书拿着刚刚签下的合同,敲向并未关上的门。陆总新婚,深更半夜不在家陪小娇妻,沉迷工作无法自拔?
苦的是他这个任劳任怨的秘书。
也不知道何总哪根筋不对,前几天刚谈好的单子突然反悔,今日又深夜造访,急冲冲把单子签了。
最离谱的是,陆总竟然同意了。
是这个世界魔幻了,还是说陆总突然改了性子。
蒋巍八卦之魂正欲觉醒,发现自家总裁玩味地盯着他,一个抖激灵,顿时什么心思都没了。
他正色道,“陆总,所有要求都按照您的吩咐,合同何总已经签过了,现在只需要您的签字。”
“嗯。”陆野不咸不淡地回应,相比这个,他更关注另外一件事。
“蒋秘书,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主角光环的存在吗?”
主角光环?
当然有,陆总您不就是吗。
就您这条件,顶级豪门、帅气多金、腰细腿长,器大活好……啊呸,说多了。总之,放小说里妥妥的男主角啊。
当然,蒋巍是不会这样说的,他是一个沉熟稳重的秘书,应该从更理性的角度多层次分析“主角光环”背后的含义。
“陆总,所谓主角光环,我更觉得是一个人自身的综合能力,所谓实力与运气的结合。实力有天赋与后天努力;当然,运气这种东西,一半是来自实力,另一半才是真运气。
虽说极强的天赋与极好的运气可以勉强理解成主角光环。但我认为天赋的根源是基因。而小运气时有时无,更不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大运气有因有果,虽说可能改变人生轨迹,但它亦有根可寻。
像小说里无缘无故的金手指这类的东西,大概是不存在于现实世界。”
蒋巍说完,回顾了一遍,对自己的回答很满意。
自信满满地与自家总裁对视,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完了,又是这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每次陆总用这种表情看他的时候,蒋巍都感觉陆总通过外表,已经看透了他的本质。
不慌,稳住。
只要陆总不挑明,他就还是那个沉熟稳重的蒋秘书,他还可以继续装。
“蒋秘书,你的语文大概不是体育老师教的。”
“……陆总真会开玩笑。”看样子上司今天的心情很好。
“如果真的有主角光环,陆总一定是那个人。”如果马屁拍的好,趁这个机会说不定可以涨工资。
“是吗。我倒觉得我是反派呢。专门和主角作对,想要弄死对方的那种。”
哦豁,马屁拍到了大腿上。
“行了,这儿没你了。明天早上让司机到公司来接我。另外,通知财务,你的薪资上涨百分之二十。”
蒋巍迷迷糊糊地走出去,关好门。这结了婚的男人,就是不一样,花钱都大方了许多。
平日里肯定没少给老板娘花钱,老板娘永远滴神。
陆野看着自己千挑万选的秘书同手同脚地走出去,微微挑眉,第一次对自己看人的眼光产生怀疑。
随即想了想,毕竟以后是要跟着自己和所谓的主角对上的,宽容一些无可厚非,涨工资让他高兴高兴也无妨,以后有没有这个命花也是个未知数。
毕竟和所谓的主角对上,非死即伤,不得善终。
 
第二章
 
鹿呦呦起得很早,陆野也还没回别墅。
她是自然醒,五点的清晨已经蒙蒙亮。推开窗户,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泥土的气息,混合着花香,鹿呦呦可耻地多吸了几口。
这不是泥土的气息,这是□□裸的金钱的味道。
在钢筋构建的城市里享受着田园一般的生活,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是金子啊。
但是,她又不是神仙,吸再多空气也饱不了肚子,还是得吃点正常的人类食物。
鹿呦呦厨艺非常好,从她一个人独居还能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就可以看出来。她会猝死完全是另一个意外。
然而她目前并没有开火的想法,最好是吃些现成的食物,比如面包,水果,小零食什么的。
上上下下跑了三趟,鹿呦呦一次次不甘心,又一次次死心,冰箱怎么就能这么空。还有厨房,锅碗瓢盆倒是一应俱全,柴米油盐一概没有。是她多虑了,这条件,想开火都难。
确定这是婚房,倒像是夫妻离婚散伙的房子。
鹿呦呦在柔软的大床上滚来滚去,哀嚎一声,最终仰躺着一动不动,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出神。
看那个灯,又大又圆,好像一个肉包子。
从前鹿呦呦一口气能干完小区门口阿婆家海大的一碗三鲜面,外加两个鸡蛋,一杯牛奶。现如今她只能拍拍肚子说道,“委屈你了,我们再忍忍哈。”
“叮咚叮咚……”门铃响起。
陆野回来了?
他没有带钥匙么,回自己家还需要敲门。
真有礼貌!
鹿呦呦虽然讨厌狗男人,但好像也没有把房子真正的主人晾在门外的道理,怎么说她都理亏。
挣扎一番过后,鹿呦呦最终认命地跑去开门。
如果知道事情会朝着诡异的方向发展,鹿呦呦宁愿冒着让狗男人过家门而不入的风险,也不去开这个门。
“呦呦妹妹,好久不见。”
不是陆狗,是另一个陌生男人。而且他还认识原主,叫她妹妹,看起来很熟的样子。
这就有点难办。
“好久不见。”鹿呦呦谨慎地说道,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想,觉着应该没什么问题,不会暴露自己。
后又懊恼自己太过于草木皆兵,鹿呦呦把它归咎于重活一次的后遗症。
林樾看着鹿呦呦皱起的眉头,隐忍着怒气说道,“陆野不在家吗?”
原来是找陆狗的,那就好说多了。也不知道陆野怎么惹到他了,对方看起来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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