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想,气温好像是越来越高,裸露在烈日下的皮肤有些发红,鹿呦呦赶紧放下喷壶,回到房子里。
不禁感叹,这具身体也太娇弱了吧!
迎面对上正下楼的陆野,他换了身衣服,深沉的黑色西装变成浅灰色运动衣,整个人洋溢着青春的活力,这幅样子,活脱脱一个自信张扬的大学生。
本身反派长相绝美,属于女人见了都自愧不如的类型。可偏偏女主喜欢温润君子,于是反派从此踏上模仿男主的道路。虽说这样的反派仍旧赏心悦目,可总感觉差了些味道。
说起来,大反派年龄也不大,好像是二十六。原主二十四,和鹿呦呦原本的年龄一样。
陆野穿成这样,是不准备去公司了?
“你不去上班?”鹿呦呦小心翼翼地试探。
陆野:“你想累死我。”
鹿呦呦:“那你快回房休息。”别没事在外面晃悠,看得她心慌。
陆野干脆也不下楼了,倚靠着扶手:“你陪我?”
鹿呦呦咬牙,“还是别,我怕你累着。”
谁还不是个嘴炮。虽说她实际经验为零,理论知识可是杠杠滴。当初大学室友茶话会,一星期一次,非十八岁以下不能参与那种。
说到这,鹿呦呦突然想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原主和陆野到底有没有那个。书上也没明确说没有,鹿呦呦慌得一比。
陆野哂笑,“我会不会累着你不知道?”
鹿呦呦心想,她还真不知道。
陆野说完,拖着灰黑拖鞋漫不经心地下楼,慵懒得像一只高傲的黑猫。只是这只黑猫在路过她身边时突然停下,用嫌弃的眼神上下打量她,“你自己闻不到吗?”
“你好臭。”
“昨天没洗澡?”
一连三句,将鹿呦呦打击得体无完肤。
她的确没洗澡,可她闻着也不臭啊。狗男人的鼻子这么灵吗。
她假装委屈:“刚刚你还想让我陪你,现在就嫌弃人家臭。这日子过不下去了,离婚。”
陆野:“不离,洗洗还可以用。”
接着他继续说,“你是真的闻不到吗?”
鹿呦呦一直以为陆野在诓她,现在看来好像不是。
他突然凑近,吓得她往后一个大仰。
“别动,我闻闻。”
陆野很认真地在闻,高挺的鼻梁一耸一耸。鹿呦呦莫名觉得这样的他很可爱。
可爱?
她一定是疯了。应该是可怕才对。
“你是不是和狗接触过。”
“对啊,和你。”鹿呦呦不假思索,成功对上反派毫无波澜的目光,仿佛在看一个死物。
她话锋一转,“和你院子里的狗。”
“你怕我?”
大反派的思维很跳跃,但是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她不要面子的吗。
好气啊,但还是要保持微笑呢。
“怎么会,我爱你还来不及。”
平平无奇,标准假话,鹿呦呦都不指望陆野能相信,只要敷衍过去就行。
就是这样一句话,像一枚炸、弹投入湖底,在陆野心上炸开了花。
爱,鹿呦呦第一次对他说爱。
此刻他疯狂地渴求着更多:“呦呦,再说一遍。”
他用力压抑自己,声音很轻,却沙哑得厉害。怕吓到眼前的女孩,更怕打碎这场美梦。
“……怎么会,我爱你还来不及。”
鹿呦呦已经无欲无求。反派一言不合就发疯,她能怎么办。
“不是这句,我只听那三个字。”陆野急迫得像是抓住悬崖边唯一的绳索,拼命往上爬。
那三个字?
不会是,“我爱你?”
“嗯,再说一遍。”
还真是。
“我爱你。”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鹿呦呦很自觉,不用人说她自动重复。
不知过了多久,她嘴也干了,腿也麻了,陆野也终于放过她了。
“不要和小黑接触,它这几天臭的厉害。”小黑应该是出现在花园里的黑狗。
发疯过后的陆野异常好说话。
“快去洗洗,待会儿带你去医院。连自己失去嗅觉都不知道,没有我你可怎么办。”
也异常自恋。
浴室,鹿呦呦泡在豪华双人大浴缸里,思考人生。
大反派喜欢女主,但现在他的表现令鹿呦呦完全没感觉到这一点,人设崩得没边,这是不是意味着剧情偏离,她还有希望。
还有,她怎么就失去嗅觉了?昨天晚上明明还好好的。难道穿书还有后遗症,过段时间会不会其余四感都消失。
愁啊!
鹿呦呦捧起一团白色泡沫,鼓起嘴巴用力一吹,一个团子分成无数小点,像纷纷扬扬的雪花。
这么好用的沐浴露,也不知道是什么香味。
唉!怪不得早上吃东西不得劲儿,只有味道没有香气,色香味缺一,食物失去了它的灵魂哇。
快乐且忧愁地搓白白时,鹿呦呦突然顿住。刚刚蒋秘书欲言又止的眼神,怕不是也闻到了她身上的臭味吧。
是吧,肯定闻到了,不然不会是那种表情,她社死了。
此刻的鹿呦呦还没有意识到她在陆野面前表现得多么自然。只有在亲密的人面前出丑,才会不在意对方的看法,不在意对方是否嫌弃。
因为知道他爱你,所以肆无忌惮。
陆野没有继续待在楼下,他坐在卧室的大床上,静静听着浴室传来的水声,夹杂着若隐若现不成调的哼唱。
爱。
鹿呦呦对他说爱。
这个小丫头,当初跟在他屁股后头穷追不舍时,一封接一封的情书,不要钱的甜言蜜语、糖衣炮弹,都没能把这个字说出口。没想到失忆后,这么轻易说出。
所以,他应该庆幸吗?
庆幸她什么都不记得,什么都不知道。这样,她也不会伤心难过。
相对的,更不会记住对他的承诺。
没关系。陆野想,不记得不代表没有,就算真的没有,他也要把她绑在身边,用她一辈子的陪伴代替诺言。
反正呦呦现在什么也不记得,还不都是他说了算。
第六章
失忆的鹿呦呦似乎才是最真实,毫无保留的她。
陆野十八岁以前,生活在一个小镇,和鹿呦呦一起。在那里,他度过人生中最恣意的日子。
他的母亲是一个好妻子,在外一手撑起林氏企业,在内为丈夫洗手作羹汤。她是一个睿智贤惠的女人,可惜被爱情冲昏了头。
而他,大概率也继承了这一点。明知爱情是毒,碰不得,却依旧深陷其沼泽,连挣扎都不舍。
陆母称不上一个好母亲,光是丈夫不爱她这一点,就可以使她抛弃十月怀胎辛苦分娩的小婴儿,终日抑郁,仅在陆野一岁时离世。
她走得静悄悄,与丈夫林业的婚姻名存实亡,空荡荡的别墅只有她和陆野。
后来,黄春芳,也就是林母,将他送去小镇,和母亲的亲弟弟一起生活。
陆野十二岁第一次见鹿呦呦,当时十岁的她天天忙着掏鸟蛋填饱圆滚滚的肚子。
一次一群孩子抢她的蛋,她死都不肯松手,最终凭借着体积优势完胜那群欺负她的男孩子。当时陆野就觉得胖可真好,随随便便一压就可以让人匍匐求饶。
或许是陆野羡慕的眼神太过热烈,鹿呦呦发现了躲在窗子后明目张胆偷看的他,然后,她带了三颗蛋前来拜访。
陆野自然不会拒绝,他太饿了,长期营养不足导致他十二岁的年龄却只有十岁的身架,看着比身为女孩子的鹿呦呦还要弱不禁风。
舅舅讨厌他,收养他只是为了每个月固定的抚养费。男孩子饭量很大,可每次端来的却是残羹冷炙,没错,他甚至不被允许上桌吃饭。理由是他们看见他这个拖油瓶就倒胃口。
认了鹿呦呦作老大后,陆野开始释放本性,再也没有饿过肚子。
没有人告诉陆野应该怎么做,被欺负时应该怎么做,被囚|禁时应该怎么做,甚至被虐|待时应该怎么做。他们只会告诉他,他不配,不配交朋友,不配上桌吃饭,不配拥有幸福。
他们一点一滴在他的潜意识里建了一栋牢笼,他在里面遍体鳞伤却又无处逃脱。
直到鹿呦呦亲手打开它,所以,那时的陆野甘愿守护她身后,默默关注着他的天使。
高中时陆野已经从舅舅家搬出,并且成功成为小镇一霸,混子里的头头,以及另类的学霸。
虽说他恶名在外,但耐不住长的好看。越是凶狠越忍不住看他只对自己温柔的样子,让那些少女的梦里平白添了许多情愫。清冷学霸是好,但优秀的不良少年她们也可。
哪个女孩子在懵懂的少女时期没想过坐在大哥的机车后座上,抱住他青涩结实的腰,靠在单薄但安全感爆棚的脊背,闻着柠檬味的洗衣粉,夹杂少年特殊的清新,感受风的速度。
鹿呦呦也不例外。虽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她怎么能祸害小弟呢?
所以,她管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近水楼台先得月。
陆野可以拒绝所有诱惑,唯独抵挡不住鹿呦呦的靠近。但对方总是笑意盈盈。
他拒绝,她不会难过;他主动;她不会激动,好像他的回应对她来说可有可无。他想看她因为害羞而粉红的脸颊;因为接吻而湿润的双眸;因为紧张而怦怦跳的心脏,就像他一样。
他总感觉这个世界包括他在内,对鹿呦呦来说都只是过客,她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十八岁的分别在预料之中,又如此猝不及防。
归根结底,是鹿呦呦放弃了他。她有苦衷吗?他想大概是没有的,她只是没有心。
他还记得正式确定关系的那一个夜晚,校园里种满了矮栀子,纯白色小花在昏黄的灯光下一闪一闪,芳香馥郁。
鹿呦呦霸道地宣布:“陆野小弟,我喜欢你,以后你就是我男票了。”
“你觉得呢?”
陆野头一次听人把询问的语气说得那样理所当然。
“我爱你。”在不合时宜的场合,在最放纵的年纪,陆野做出最没有保障的承诺,他是如此迫不及待想向心爱的姑娘表明心意,想和她天长地久,细水长流。
鹿呦呦笑眯眯,“唔……我也喜欢你。”
看,她比他理智许多。
一年后她可以干脆地从这段感情中脱身,若干年再遇她也依旧能够面不改色对他这个前男友嘘寒问暖。
彼时,外人眼中,他是林氏企业董事长,她是为了林樾不得已和他纠缠的痴心人。
陆野不信,鹿呦呦多霸道啊,一拳可以干倒一个同龄人,委屈谁也不会委屈自己,最看不惯唯唯诺诺只会靠女人的男人。
林樾,他算个屁!
离开鹿呦呦的这些年,陆野经历了很多,从一个边缘人物到权利中心,然后一手创建了属于他的商业帝国,吃了多少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但为了重新得到她,他甘之如饴。
但林樾,他凭什么,他有什么资格和他争。难道就因为他叫林樾,是天定气运加身的男主角,他就必须为他让路,任他踩踏?
陆野刚回到林家的六年,在林家的一切顺利得不可思议,直到林业去世,林氏企业没有悬念的落入他手中。此后两年间,林樾仿佛被某种不知名力量推动,迅速崛起。
比如何明的单子,丰禾集团明明和林氏企业谈好,却毫无征兆地反悔,并且事后所以人统一口径,他们根本没有合作过,只有陆野记得。
这样的事多了去了。
就好像无论剧情怎样偏离,终会回到它既定的轨道,即使轨道崎岖得让人费解。
直到昨晚,何明打破了既往的做法,他清楚地记得和林氏企业的合作,并且对毁约转而和一家小公司签约的行为表示不解。
说白了,商人逐利。那家公司连林氏企业十分之一都比不上,何明为什么要放弃一块蛋糕,去啃蚊子腿。
对此陆野表示可能当时得了失心疯。
这种事情陆野两年间经历无数次,无论大单小单,只要对林樾成立的那个小破公司有利,最终都会流向他。
陆野称之为“主角的路”。
“主角的路”之上,非正常逻辑事件也不可撼动;之外,正常逻辑内随心所欲。为此,陆野专门验证。
他成立鹿鸣集团,和林樾完全没有交集的商业范围,目前一切运转正常,成为华国无人不知的商业帝国。反观林氏企业,异事不断。
陆野猜想只是林樾还没有达到那个高度。在强制力量的推动下,林氏企业早晚是林樾的,等他羽翼渐丰,到了可以对抗鹿鸣集团的地步,迟早也会被他收入囊中。
但现在嘛,陆野表示林樾他在想屁吃。
何明昨晚连夜签合同一是为了显示道歉的诚意,另外就是表明和陆野一条船的决心。
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所谓“主角的路”正在渐渐瓦解。
而呦呦,也会恢复正常。或许失忆就是前兆。
但陆野觉得,以前的呦呦也不是最真实的她,可能她比他更早意识到神秘的强制力量。
所以,他们才会分离。陆野有些自欺欺人地认为。
不过失忆后的呦呦让他感觉很新奇。
呦呦总认为她不是她自己,面上的表情和眼里的狡黠比以前丰富许多。
以前哪会在鹿呦呦眼里看见类似无奈以及“这个男人怎么这么狗”的神情,她只会指挥他做这做那儿,自己却躺在软软的沙发上叼葡萄,眼睛舒服得简直要眯起来,像极了慵懒聪明的小狐狸。
可陆野也不想想,以前他活脱脱一个二十四孝好男友,小女朋友说往东他绝不往西,要吃葡萄坚决不买草莓,家务活全包,把她的小胃养得叼叼的,简直快上天了都。
鹿呦呦哪有机会说他狗?没夸他已经是天理难容。
所以说,不能把人逼得太急。否则连陆野这样的“好人”都会急眼儿。
第七章
鹿呦呦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净漂亮的小裙子,整个人神清气爽。
推开浴室门,和陆野的目光交汇。他坐在床边,两手向后撑住,身体微微后仰,带着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
唉,可惜。竟然带了衣服进去。不过这身小裙子穿着真漂亮,不愧是他的媳妇儿。
鹿呦呦很神奇地读懂了他的隐藏含义,再次感叹反派人设天崩地裂。
快崩,最好男主女主都崩,崩得越多她越高兴。
“收拾好了我们就去医院。”陆野站起,率先开口。
鹿呦呦其实不大想去,没人会喜欢往医院跑,更何况她觉得这种情况去了也没用,她更倾向于在家先待两天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