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女配后失忆了——伏久
时间:2022-04-05 09:10:23

鹿呦呦拿起随意翻动,然后,她的心拔凉拔凉的,如果字体尚且可以用巧合来形容,那笔名,以及她的写作风格完全相同又该如何解释?
还有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网络流行词。
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她穿书后失忆了。按照陆野的说法,鹿呦呦推断,她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四年,并且以原来的笔名写了一本小说,用第三人称记录她真实的经历。
小说只有上半部分,一直记录到鹿呦呦和陆野分离。小说写得很明显,穿书者自由快活的生活了十六年,在男朋友十八岁那年,由于剧情强制开始,不得不和男朋友分手。
故事到这戛然而止。
陆野肯定看过这本书,毋庸置疑,凭他的聪明,也一定会发现她作为穿书者遗留下的蛛丝马迹。
诸如他们的分手和书中是多么相似,又诸如作者小鹿乱撞在书中吐槽这个世界竟然没有土味情话的网络流行语,然后她计划用它们来表白,结果男朋友非常高兴,于是她压着男朋友亲亲了好几天。
诸如这些情节,和现实高度吻合的例子数不胜数。
要是这种程度的暗示下陆野都没看出来,鹿呦呦有理由怀疑他是装的。
显然,他并不是装的。他带她来看小说,不就是为了挑明一切。
他的目的是什么,让她主动坦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陆野站在鹿呦呦身旁,她的表情他都没有错过,也不会错过。他总是能完美扑捉到她所有微表情和小动作。
比如此刻,以往只会盯着他看的圆溜溜的眸子,现在看着书一动不动,手也捏住书页不停摩挲,粉嫩的嘴唇微抿,一看这幅表情陆野就知道她没想他什么好事。
最终陆野只好先妥协,对上鹿呦呦,他总会丧失所有耐力,输得一败涂地。
“呦呦,你可以相信我的。我们有最亲密的关系,我永远不会像书里写的那样,伤害你。”
他怎么舍得。
鹿呦呦还是很难相信,她会喜欢上一个人,那个人还是陆野。
不说穿越后的事,毕竟她忘了。穿书前生活的世界,十五岁前她一直住在孤儿院,没有电视剧里的勾心斗角,你死我忘,但欺骗与偏心一直都存在。
自从一个比她小,她一直当亲妹妹看待的人抢了她的收养名额后,她再没有相信过谁,更别论喜欢一个人。
讲真,当时她已经十四岁,本来就不想被收养。但主动把东西给别人,和别人来抢东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即使那东西是她不要的。
如果失忆前她真的喜欢陆野,那么她相信陆野一定爱她到甘愿付出生命,否则她凭什么喜欢他。
所以,她应该再相信一次吗?相信陆野,亦或是相信自己。
“我需要时间。”小小的退步对鹿呦呦来说是不计后果的冒险。
见鹿呦呦动摇,陆野轻环住她,宠溺地说道:“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我答应你,你是自由的,我绝不会让你被剧情限制。我们都是自由的,以后你想干什么都可以。”
鹿呦呦立马接茬:“不爱你也可以吗?”
不知道为什么,和他说话总是忍不住杠他。她无辜地眨眨眼睛。
他环住她腰的手臂缩紧,霸道地说道:“不可以不爱我。既然招惹了我,就要对我负责。我们现在是合法夫妻。”
结了婚还可以离。
她忍住没有说出口,再说估计他要生气了,唉,男人真难哄。
夜已深,窗外偶尔可见流星划过,鹿呦呦躺在主卧的小阳台上,难得有兴致欣赏。流星在或疏或密的树枝空隙间若隐若现,滑过明亮的月,伴着凉爽的风,跳着欢快的舞步,嗖一下就没影了。
她都来不及许愿。以前她是不相信这些的,现在嘛,试试也无妨,还挺有趣的。
陆野非要和她挤一间屋子,她当然是义正言辞的拒绝,隔壁的客房才是狗男人最终的归宿。
隔壁客房,极简的装修风格看上去冷冰冰,陆野倚在灰色大床靠背上,手里拿着一本极其违和的书。
这本书是下午打扫别墅的于嫂发现的,虽然是从主卧床底下翻出来,但明眼人一看就是夫人的东西。然而于嫂并没有询问夫人,而是交给了先生。
平时先生对夫人嘘寒问暖,一点小事都必须经由他手。交给他再好不过了。
正因为如此,陆野才能看到满载回忆与无奈的书。没有看到这本书前,他一直以为呦呦只是想象力丰富,写作太沉浸,失忆后才会误认为她是穿越来的。
没想到,她竟真是穿书者,只是失去了穿书后二十六年的记忆,包括他。
如果他所处的是书中世界,“主角的路”被解释的清清楚楚,一切疑点引刃而解。
所有证据清晰地指向最终事实,陆野仍旧不愿相信。明明就是同一世界的人,突然有一天告诉他,她来自另一世界,她有可能回去,他们迟早分开。
大力合上翻开的书,空旷的卧室无端沾染了些愤怒的气息。
不,他们相爱,没有他的允许,鹿呦呦回不去的。陆野喘着大气,胸膛剧烈起伏,隐约可见藏于浴袍下精致的锁骨,再往下是古铜色肌肉,轮廓分明,线条诱人。
光是想想鹿呦呦会离开他的可能性,陆野就控制不住地想毁灭。
陆野低头,湿润的碎发遮住他的眼睛,整个人像没有生命的雕塑,一动不动,诡异的可怕。
如果鹿呦呦执意要抛弃他,他想,他会杀了她,然后自|杀,死也要在一起。
当然,他相信她舍不得他死,毕竟他们那么相爱啊。这是他唯一能留住她的理由。
片刻,陆野又一页一页翻开书,好多细节他还没看呢,呦呦竟然用一种土味情话来敷衍他。亏他当时还觉得女朋友爱他至深,高兴地每天都要看一遍情书。
不过没关系,以后补上也不迟,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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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以上土味情话和网络流行语均来自于百度。
 
第九章
 
清晨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这样缠绵的雨在热情似火的夏季里倒是不多见。
从阳台望过去,可以看见一片翠绿的竹林,种在马路的另一侧,像一幅流动的画。
准备去公司的陆野看见阳台上张望的,挥了挥手臂,像一个普通丈夫对妻子的告别,鹿呦呦一言难尽地回了他一个白眼,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
前几天她难得起了个早,恰巧撞见出门上班的陆野,对方和她告别,她象征性地挥挥手,并且多嘱咐了几句,也就是路上注意安全之类的话。
没想到陆野像脱缰的野马,解开已经系好的安全带,大步返回别墅。正当她以为他忘带一些文件回来拿时,对方理所当然的语气让她猝不及防。
“早安吻!”
他在想屁吃。
当时她处于刚起床没洗漱的状态,只是想出来倒杯水喝。
“每个妻子都会给丈夫一个早安吻,对他们一天工作和养家的鼓励。”
所以是在讽刺她没工作吗?
接下来她和他同夫妻间是否需要早安吻的话题进行了长达半小时的辩论,然后上升为到底谁才是一家之主的根本问题,最后当然是鹿呦呦赢了。
虽然她是个小作者,但她大学主修法律,辩论社就是她的主场,可以说打遍天下无敌手。
但多厉害的嘴皮子都耐不住不要脸。陆野趁她不备,竟然偷袭她,可恶的是,他得逞了。
鹿呦呦原地深呼吸,冷静了五分钟才接受初吻被夺的事实。她不管,这就是初吻。失忆前的不算。
而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
此后,她学聪明了,坚决不早起。谁料到陆野为了配合她的时间,硬生生把上班时间推迟,只能说总裁任性,今天也是迟到的一天呢。
距离两人坦白已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来,陆野没有成为理想男朋友,反而变得更狗了。
这几天,她通过网络把这个世界的规则已经了解得差不多,顺便注册了一个作者号。没错,她要重操旧业,赚钱养家。等下次进行家庭辩论的时候,腰杆子要硬起来。
鹿呦呦吃完早餐后就开始兢兢业业码字,灵感如黄河水滔滔不绝,恨自己为什么只长了一双手。
偏巧这时候于嫂来敲门。
早餐后她特意嘱咐过于嫂,不要打扰她,饿了她会自己出来吃午餐。现在也才刚刚过去半小时。
门外传来于嫂迟疑的声音:“夫人,林小姐来了,说是找先生的。”
林小姐?林浅浅么?
她找陆野干什么?
不行,她得去会会。怎么说陆狗现在勉强算是她的人,不是谁都可以觊觎的。特别是林浅浅。
鹿呦呦放下手中的事,走向会客厅,斗气昂扬得像只大白鹅,女主人姿态尽显。
看吧,林浅浅果然不会把自己当做客人那样安安分分。她站在吧台前,拿着一只青花瓷杯,细细摩挲,脸上是压不住的情愁。
“没想到林小姐在别人家这么随意。”鹿呦呦火力十足。
对方淡淡的看了她一眼,随即轻轻放下杯子,摆正,“陆野呢?”
怎么,这是看不起谁呢。
鹿呦呦走到吧台前,拿起刚刚那只青花瓷杯,翻来覆去地把玩。
“这只小破杯子你要是喜欢就送你了,我不喜欢用别人碰过的东西。”
林浅浅终于正视她,端正的白莲花嘴角勾起一抹嘲讽,好像在笑她的不自量力:“这套青花瓷我当初买来的时候虽然不贵,但一整套下来也有二十几万。没想到他随随便便放在桌上当水杯,真是太不珍惜了。”
鹿呦呦听出来了,她这是暗示陆野在睹物思人啊。
很好,她要是不高兴了,谁也别想爽快。
啪——叮当——
林浅浅没来得及反应,清脆的回声已经响起,她双眼不可置信地睁大,瞳孔震缩,声音尖锐得刺耳:“你疯了?”
鹿呦呦回怼:“你们谁爱疯谁疯,反正我没疯。可别冤枉正常人。”
临了作死地补充一句:“别说,叮叮当当的,真好听。还有什么是你买的,我扔着玩儿,听个响儿也挺好,免得生灰。”
林浅浅不愧是女主,片刻后立即反应过来,跟没事人一样,平静地找回话题:“我来找陆野。”
“切,没意思。”
林浅浅的微笑面具险些绷不住。
鹿呦呦:“真不巧呢!他去公司了。”
林浅浅皱眉,下意识反驳:“不可能,我刚从他公司出来。”
“哦,他也刚从家里离开。”鹿呦呦懒洋洋地回话,手里摆弄着剩下的青花瓷。可惜,不完整了。
既然知道了陆野的消息,她也没必要和鹿呦呦瞎耗,纯属浪费时间。林浅浅优雅转身,走之前故作好意道:“陆野的东西最好不要碰,他的报复你承受不起。”
说完也不管鹿呦呦作何反应,踩着高跟鞋哒哒响,趾高气昂地走了。她想,总归是那几种,后悔、恐惧,或卑微求情。
女主这幅模样,看得鹿呦呦是一愣一愣的,不禁疑惑,为什么世上总有人是那么自信,恨不得飞出地球,和太阳肩并肩。
于嫂拿来扫帚,想收拾一地的碎片。在她看来,夫人对上林小姐丝毫没有胜算,明眼人都知道先生喜欢林小姐,就算这几天对夫人态度好些了,但男人嘛,偶尔换个口味调剂下爱而不得的痛苦,实属正常,何况是先生那样有权有势的人物。
她只是一个佣人,做好本职工作就好,其他不归她管,她也管不了。
鹿呦呦眼神一瞟就知道于嫂在想什么,无它,她的表情太明显,一点都不知道伪装,林浅浅和她比起来,简直是王者级别的战斗力。
她突然意识到其实也不能全怪女主,受剧情强制力影响,不仅是女主,所有人都觉得陆野喜欢林浅浅。但这不妨碍她把气撒到女主身上。据陆野所说,剧情强制力在她失忆的那一天就已经没了,现在完全凭个人性情和本能做事,所以说来说去还是林浅浅的锅。
鹿呦呦在空旷的客厅来回踱步,越想越不甘心,凭什么他们俩在办公室谈情说爱,她在家唉声叹气,不行,她要去查岗。
说干就干。
“于嫂,陆野喜欢吃什么,中午我给他送过去。”
于嫂:“先生除了对食材要求很高,其他都不挑的。不过先生特别爱吃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啊,她也最爱。
鹿呦呦亲自上阵,做了两荤两素,一盒刚摘的草莓,洗净后挂着晶莹的水珠,格外诱人,另外还有于嫂早上就开始熬的汤。
汤汁鲜白醇香,鼓着热气的泡泡在锅里翻腾,搭配酸甜的糖醋排骨,微辣的小炒牛肉,白嫩嫩的卷心菜,绿油油的莴苣,再来一份甜甜的红草莓,色香味俱全。
幸好她嗅觉恢复的差不多,否则这些菜不一定都能做出来。
提着满满当当一大包,她从车库开走一辆张扬骚包的红色法拉利。这几天在别墅闲逛无意间发现了大型车库,一排排整齐摆放的豪车简直闪瞎她的狗眼。
前世她虽然是个有证的人,但没车。据陆野说,有几辆车还是记在她名下的,作为结婚的聘礼。
她早就忍不住手痒痒,今天刚好试一试。
——
林氏企业作为百年老企业,主要产业涉及餐饮和酒店,衣食住行就占了两样。总公司位于鹿鸣集团旗下的中心大厦里,鹿鸣中心大厦作为京市地标性建筑,能在这里拥有一席之地的都是豪门中的豪门。不光是有钱,还得有关系。否则一位难求的摩天大厦凭什么给你,难道是你格外有钱?
鹿鸣中心大厦共一百零八层,其中五分之一为鹿鸣集团自用办公区,五分之一为鹿鸣国际酒店,余下则出租给其他企业。
林氏企业位于第八层。
鹿呦呦一身淡黄色连衣长裙,白皙的皮肤完全压得住这种明媚的颜色,整个人看起来俏生生的。她优雅地走到前台,对上前台小姐姐惊艳的目光,脸上的笑意愈浓。
不枉她精心挑选衣服,表面上装了又装。走过来她都不敢太快,怕有损大家闺秀,豪门贵妇的形象。她是来彰显正宫气质的,要是丢人可就尴了个大尬。
鹿呦呦轻声细语的说:“我找陆野。”
前台姐姐羞涩红润的脸颊肉眼可见地苍白,微张的唇颤动着,眼睛里写满了控诉。而后嗫喏着道:“没有预约见不到我们陆总。你死心吧,我是不会放你进去的。你再可爱漂亮我都不会放你进去。”
哇!这个小姐姐真可爱,她就喜欢说实话的人。鹿呦呦特意看了眼她的工牌,陶楚楚,名字也很可爱啊。
陶楚楚发现了鹿呦呦的小动作,激动的心瞬间崩塌,果然,古人说的没错,越漂亮越有毒。这个漂亮小姐姐竟然想去投诉她,她只是个前台啊,她做错了什么?就因为她拦着她们去见陆总吗?
她不服!
“这位女士,陆总很忙,您可以预约后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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