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皮反应过来的时候,精灵已经在马屁股上重重一拍,毫不留恋地将他们驱赶回了草原。
马儿往来时的方向缓缓前进,佩皮摸着自己瘪瘪的肚子,又看着车厢里一件都没交易出去的货物,只觉得这趟回去估计布兰登大人会扒了他们的皮。
而迈克尔坐在一旁若有所思。
佩皮不高兴了:“你还在发什么呆!不想想办法我们回去都要惨了!”
“蠢货,你急什么。”
迈克尔骂他,“我早就发现了问题,这个精灵部族怎么看怎么奇怪。我刚才还发现他们的村子里到处都画着奇怪的图腾,或许这就是他们能抵御夜魔袭击的关键!”
佩皮瞪大眼,整张脸更丑了:“什么图腾,我怎么没看见!”
“所以才叫你蠢货!”
迈克尔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纸,摸出根笔在上面画起来:“我记得好像是这样,再这样……”
他东拼西凑出了一个符文,分不清上下左右,也完全没有笔画,但看起来竟然还有模有样的。
“有了这个,布兰登大人一定会奖赏我们的,幸好我机智。”
“不愧是我们,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哥布林!”
*
鞑靼城混乱了一整夜,那些马戏团的员工们拼了命的到处抓动物。
老虎狮子这样的大型猛兽还好说,鸟类和猴子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
一夜之间,这个火圈马戏团几乎是赔得底朝天。
佣工少年对他们来说是附加品,但如果没了动物,他们就真的没有可表演的节目了。
“哒哒哒——”
靠近外围的平民混居区,一匹高大健壮的人马在街道上快速奔跑着。他的蹄子有规律地踏在地砖上,速度飞快,一路发出清脆的声音。
身后还跟着一匹一看就不好惹的巨狼。
已经接近半夜,路上根本没有行人。
元菱骑在哲罗姆背上,他们在破坏了马戏团以后就快速逃离了,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
只是,骑马、和骑人马。
这感觉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区别就在于她根本不知道该扶哪里!
驯养过的马匹有缰绳。但是人马的上半身是成年男人,还是没有衣服的那种!
缰绳、缰绳要套在哪里?
元菱一直在僵硬地保持身体平衡,她努力思索着。
脖子上?那会勒死的,不合适。
嘴里叼着?
元菱幻想了一下哲罗姆脸上套着缰绳,口中含着马嚼子两眼泪汪汪的模样,默默摇了摇头。
太不人道了。
她竟然没有想到一个解决办法。怪不得半人马族从不驮人。
三个人的奇怪组合疾驰了一段时间,最后缓缓停下。
纯白色的雄性半人马缓缓踏了踏蹄子,犹豫道。
“天使小姐,其实……可以抱住我的腰的。”哲罗姆有些羞涩地说。
他的腰身劲瘦,和马身连接的部分长着绒毛,一直蔓延到人鱼线的位置。属于男性的躯体肌肉结实,其实手感很不错。
作为出了名绅士的人马族,他绝不会让任何一位女性掉下来。甚至……他已经在脑内幻想了将来带她去往世界各地的山川玩耍。那一定会很棒。
元菱扶着他的胳膊跃下马背,叹了口气:“我叫元菱,不姓天也不叫使。”
“不过还是多谢,听说人马从不让人骑乘,辛苦你了。”
哲罗姆立刻转过来,激动地踏起蹄子:“一点也不辛苦,是我该谢谢您救了我和大家!而且您很轻,一点也不重,想骑我多久都可以……”
粉红色逐渐染上半人马纯白的身体,哲罗姆红着脸还想再说些什么,一旁的巨狼摇身一变化为人形。
巴顿从包裹里翻出衣服穿上,一边臭脸嫌弃某人马。
“太吵了,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