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了看身边的巴顿, 虽然她没有身长八尺,但也不是很矮吧!
顺着人流走了一会,前方忽然喧闹起来,像有许多人在狂欢和尖叫。
刚才还心有不甘的矮人立刻一蹦三尺高:“快看,那是火圈马戏团的马车!他们竟然巡演到鞑靼城了!”
“马戏团黄金座次门票10铜币一张,10铜币一张了啊!先到先得……”
“太贵了,我顶多凑一张站票。”
在乱糟糟的人流和声音里,巴顿始终面无表情将她保护在身侧。元菱看着马戏团那巨大的篷车经过身边,被它的华丽装饰震惊得张大了嘴。
红色的顶棚,四周追着金色的穗子,拉车的马身上也披着花里胡哨的彩带,马车一边走,一边有美艳的蛇尾人往下抛洒彩色纸片。一只黄底黑斑的大老虎被关在笼子里,拖在篷车后发出嗷呜嗷呜的吼叫。
这是元菱来到异世界后第一次见到色彩鲜艳的西方艺术。
石板村的泥巴屋就不说了,精灵部族里多半是纯天然的树屋、藤墙。
而这火圈马戏团的马车处处充斥着这个时代人类的审美追求:鲜艳的颜色碰撞神经,吸引目光,和修真界的青瓦白墙形成鲜明对照。
元菱正看得目不转睛,头顶忽然一重,巴顿的下巴压在她脑袋上。
他闷声问:“你想看吗?”
元菱没反应过来:“看什么?”
“看马戏。”
“那是什么?”
巴顿想了想,解释道:“一个人带着一群动物在原地跳舞。”
元菱:……这有什么好看的。
话虽如此,看着周围人异常热烈的反应,想也知道在娱乐贫乏、饭都快吃不饱的大陆,看马戏团表演几乎是人们至高的享受了。
自认为是一名合格的雄性的巴顿:她喜欢,那就必须要满足她。
于是他直起身体,牵过元菱右手:“跟我走。”
两人穿过道道小巷,逐渐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元菱看巴顿熟练地掀开一道破烂木门,从后面钻了过去,不由狐疑:“你要去什么地方?”
他头也不回:“黑市。”
前几年父亲刚去世时,巴顿为了生活物资偶尔也会进城来。黑市什么都卖,也什么都可以买。他在这里贩卖自己的猎物,有时候甚至会卖命。
巴顿黄色的眼睛在昏暗的小巷里好像在发光,他面无表情,神情可说得上冷峻。
杀一个通缉令上的强盗和杀一个普通作奸犯科的人类,在黑市上的价码是不同的。
巴顿是天生的孤狼,他从来只接价格最高的猎物。因此有段时间‘孤狼’这个名字在交易市场里很受欢迎,但后来巴顿发现钱币对他的作用越来越小,慢慢也就放弃了人型,放任自己在草原流浪。
因此鞑靼城里有什么他不知道,这条路却是最熟的。
元菱只觉得拽着自己的那只手炽热非常,她也不知道巴顿到底是往哪里拐了,豁然开朗时只觉得面前忽然热闹了起来。
黑市一点也不黑,这里是一片人声鼎沸的交易市场。
头顶是棚子串联起来的,日光可以穿透棚布散射到下面,叫摊主和买货人的脸都朦朦胧胧,什么种族的都有,仿佛到了妖界。
巴顿看起来很谨慎,他始终将元菱挡在身后,小心避开那些喧闹的人群和打群架的团体。
棚子底下分隔出的一个个小单间,里头每一个都坐着位摊主,他们或是售卖武器,或是售卖防具,一点也不担心没有客人。如果有人砸场子,下一瞬他们就会从桌子底下抽出把长刀。
走了几步,元菱忽然看见一个长着鸟类翅膀,头上却有两对眼睛的怪人。
“妖怪?!”
巴顿一把拉住她:“别怕,那是魔族。”
元菱的手还紧紧握着剑柄,“魔族……?”不是魔修,而是魔族?
她忽然想起来,那日夜魔攻陷精灵城堡,也有许多长得奇奇怪怪的妖冲出来帮忙,这么说他们都是魔族?
“这种是低等魔族,他们只能在黑市里游荡,普通城市不会允许他们进入,看着丑陋,其实实力一般。”
巴顿客观评价道,“高级的魔族不长那样,他们和人类外形差不多,但实力很强。”
越英俊美丽的魔族,昭示着越恐怖的实力。
他认真望着她的眼睛:“如果你碰到了人型的魔族,跑。”
元菱点点头,坚定道:“我们修真弟子从小就被教导,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