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点了点头,跟我笑着解释说,“我叫沈均元,周小姐可能对我没什么印象了,但是我还一直记得周小姐的恩情。”
听了这个名字,我顿时呆立住了。
沈均元哎!,他可是沈氏总裁的长子!
听说他手段高强,沈氏的分公司在他手上,发展的蒸蒸日上,大家都传闻,日后他极有机会接过沈老爷子的班呢。
这样的人,我自然不可能跟他有过什么交集,他又如何记得我的恩情?
我一脸懵逼的看着他说,“你该不会是记错了吧,我根本没有见过你。”
沈钧元笑意不减,只是眼底深处似乎略过一次失望的情绪,说,“周小姐不记得也是应该的,那个时候我们还小。”
他往两边看了看来往的人,然后礼貌的问我,“能不能进去说?”
我也觉得这不是个说话的地方,于是让开了路,让他走进来。
这个时候,我一转身,便见到胡凌空正在直勾勾地盯着我,眼中是毫不掩饰的冷意。
糟糕,忘记这个死狐狸那可怕的占有欲了!
现在他把我视作他的物件,与别人攀谈这么久忽略了他,他肯定会生气的。
于是我连忙讨好地冲着他笑了笑,还从一旁倒了杯水,递到他的面前,说,“三爷,坐了这么久,口渴了吧?快喝点水吧。”
胡凌空仿佛这才满意了,慢腾腾地接过那杯水,却没有立即喝下,而是捏在手中,上下打量审视着沈均元。
沈均元冲着他礼貌的笑笑,颔首示意,说,“你好。”
胡凌空没有回应他,只是从鼻子间发出一声冷哼,低头慢慢品起了茶。
我总觉得这个场景有些尴尬,连忙招呼沈均元也坐下,我自己则坐在了胡凌空的身边,此举,让胡凌空的眉眼顿时舒展开来了。
我松了口气,这才抬头疑惑地看向沈均元,“沈总,不知道你所说的恩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怎么不记得?”
沈均元笑了笑说,“是这样的,周小姐还记不记得小时候曾经在村口捡到过一个小男孩儿,然后把他带回去养了几天?”
我回想了一下,才总算在记忆深处翻出了这一段回忆,震惊的看着他,“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小男孩儿吧?”
当时我大概也只有五六岁的样子,的确是捡过一个小男孩,他当时晕倒在村口,我那时候被奶奶要求去山上捉割猪草,见到他我就把他带回去了,其实心里想着是,带他回去以后就有人帮我干活了。
只不过后来,那个小男孩在我家里只呆了几天,便突然消失不见了,我当时还觉得可惜呢,好不容易把他养了起来,结果还没来得及指派他干活,他就溜了。
不过这件事我也没有怎么往心里面记,毕竟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只是我有一些疑惑,作为沈氏公司的公子,他怎么可能流落到我们那样贫穷的小山村,还晕倒过去?
当时如果不是我把他捡回去,他可能那时候就活生生饿死了。
沈均元面对着我的疑惑,微微叹了口气,点头说,“那的确是我,当时因为家里的一些事情,我被迫流落到那里,要不是周小姐出手相救,恐怕现在就没有我这个人了,所以这颗凝神丹请你收下,就当是我迟来的谢礼吧。”
我心里信了他这个说辞,只是还是隐隐觉得哪里有些别扭不对劲。
这个时候我身边的胡凌空突然冷笑了一声,直视沈钧元,“你记性倒是挺好的,过去了那么多年,还能一眼把人认出来。”
我顿时反应过来,对啊,当时我也只有五六岁,和现在长相完全不一样,而且过去了那么多年,他怎么可能一眼就把我认出来的?
沈均元表情有些羞涩,惭愧的看了我一眼,没有理会胡凌空眼中的挑衅,轻轻叹了一口气继续说:
“其实我当时回来之后,就已经查清了周小姐的身份,只不过那个时候我羽翼未丰,怕会给你们带去麻烦,所以一直没有联系,但是我也在暗中观察着周小姐的状况,一直想要找机会报答你,直到今天我才找到这个机会。”
他说的十分坦诚,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按理说我听到有人偷偷观察了我这么多年,心里肯定会觉得有些恐怖。
但是沈均元是出于一片好心想要找我报恩,这样以来我倒是说不出什么指责了。
我看了一眼桌上放着的凝神丹,又低头看了眼球球,最终我还是没有拒绝,毕竟球球的身体可能撑不了那么久,而且若是让胡凌空再去找胡颖帮忙,我也怕胡颖会对胡凌空不利。
于是我伸手,把那个装着凝神丹的瓶子拿了过来捏在手里,对着沈均元道谢,“多谢沈总了,这个东西我就收下了。”
胡凌空有些不高兴,但是看了眼球球,也没再说什么。
见他没有拒绝,我心里倒是松了一口气。
沈钧元也十分高兴,他抬头抬手看了看手表,说,“时间不早了,我送几位离开吧。”
现在都已经十一点多了,这个时间打车,估计回去又要等好久,而且要花掉不少钱,既然他愿意送,我也没必要拒绝。
我想了一下便看向胡凌空。
胡凌空似乎和我想法一致,轻飘飘的点了点头,便站起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