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
“我……”她艰难地吐出一个字,便再也发不出声,喉咙里仿佛有团火在烧,我都这样了,你还笑。
思语恶狠狠地瞪他一眼,忽然顺力把他一拉,把他拉得跟自己并排面朝天花板地躺到地毯上。
“哎哟!”胡谐之落地后,发出一声闷哼,接着低沉的笑声荡漾进她的耳朵里,“思语,原来你喜欢这样躺在地毯上。”
她喜欢个屁!她恨得牙疼,坐起上半身。像是被惹毛后铆足了劲头报复的小兽,弯起胳膊肘,用尽全身力气砸向胡谐之胸口。
“呀!杀人啦!”胡谐之杀猪般尖叫声传出,夸张地咳嗽着。
思语一咕噜跳起来,坐到沙发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吃憋的男人。
心情舒畅,没心没肺的哈哈大笑了起来,“看你那个样子……”一手插着腰,一手指着地上的男人,放出狠话,“老胡,今天我对你意见很大?”
“怎么了。”看着受伤没人信,再装下去就没意思了,他侧身躺在地毯上,用手撑着头,抑起眼睛,一脸狐疑的反问。
她清了清嗓子,扬着下巴道:“都是你我才要来,今天你早到H 市了是不是!要是你打个电话给我,我把你往我爸爸妈妈面前一放,我就不用来到这个什么讨厌的酒会。”
胡谐之听了她的话,这是怎么回事,“别用那种没有见识的眼光看着我,我借用你一下,跟他们说你是的男朋友,他们就不会让我来了。”
男人脸上肌肉一动,神经活动起,暗地里使人振奋,绷紧皱纹,鼓起肌肉,他的身体顿时伸展,眼睛闪闪发光,扬起一只手,“你不用借,哪怕是当真我也愿意。来来来,拉我一把。”
第25章
烦恼
胡谐之挨着思语坐到沙发上,他嘴角上扬,眼神柔和了起来,漆黑的眸子有了笑意和宠溺。
思语斜着眼睛瞟了眼身旁的男人,“胡兄,刚刚有没有真的很疼?”
胡谐之笑了笑,“嗯,肋骨应该粉粹性骨裂了”他用手碰了碰她的额头,“哪天我去检查检查,不能恢复了你要对我负责。”
“你呀!真是理直气壮的摸样比说真话的样子不好看太多。”思语用鄙夷的口吻尽全力的怼着脸皮越来越厚的身边这位男人。
这沙发是真皮的,坐着不软不硬,沙发的后背与身体的后背完全贴合,如果不是第一次来,都会以为是为思语量身私人定制的。
用手拍了拍,沙发的饱满度是再合适的程度。抓起一个嫩黄色的公仔,比想像中的手感要好很多。
再次打量着房间,宽大的客厅,漂亮的装饰,名贵的地毯,玉制的摆件,门窗都设计成阶梯形,再染成一片海蓝色,使人一看就联想到碧波瀚海的大海。
“老胡呀!这里好像五星级豪华酒店,让我好痛快,我梦到自己置身于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这真的是金碧辉煌的富丽堂皇的总统套房吗!”现在思语现在可以很清晰的描绘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当时的激动了。
“你喜欢吗?喜欢就在这里住几天。”胡谐之笑了,眼神温柔。
思语回过神来,抬起眼帘,眼时闪过了失落,“嘁!你一个司机,充什么大款!现在你是趁你老板忙去了,悄悄地带我来的吧!如果想住这样的房间,以后还是我自己挣钱了再来住吧!”
胡谐之当然不会解释什么,一方面是因为他不想破坏现在这和谐的气氛;
另一方面,他还是有私心的,想以司机的身份接近这位女人。思语很天真,他也愿意呵护这种天真。
胡谐之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思语顺着他的力软弱无骨地往沙发一躺,享受的把腿一撑,手一甩,大咧咧的占了整个沙发。
看着这样不把自己当男人的哥们,他的样子仿佛有点无奈,可是笑容时又分明带着淡淡地宠溺,在射灯下显出似流水般的温柔。
起身去把刚刚从脚上飞出去的高跟鞋捡了起来,刚拿到手里。
看到胡谐之手里提着的高跟鞋,瞳孔紧缩了一下,尖叫着,“丢远点,看到就讨厌,穿这玩意儿脚痛死了。”
女孩不是应该每个人都对这种高跟鞋情有独钟吗,忽然想起看到她每次都是运动鞋,不由得眉头一皱,“那你还穿?”
“我敢不穿吗?”思语脸色一变,手往上一扬,薄唇动了动,长长地叹出一口气,“今天我妈站在我面前,警告我,如果我不穿她就不给我付房租。如果真是那样,董宛还得恨死我呀,我容易吗我?”
胡谐之眯着眼睛,原来这没心没肺的家伙也有治她的牛魔王,还是一位孝顺的好女儿 一副看戏不怕大的添油加醋道;“真是可怜的娃娃。”
思语一听,是同道战壕里的同志,鼻子一酸,她咬咬唇道:“老胡,有吃的吗?我好饿。”
胡谐之一阵无语,按了内线。思语眼巴巴地看着他,完全没有平时飞扬跋扈的模样,明显是将他当成了救命稻草。
胡谐之被这样的眼神看得一阵难受,正要询问想吃什么?
“我还是早上吃了早饭的……”她语气顿了顿,露出一脸有求于人的表情,“我妈妈说吃了东西有小肚子,不准我吃中饭。”
“真是有趣的妈妈。”胡谐之边站起来边调侃的话里带着浓浓的不怀好意的打趣。
“全天下的妈妈都是一个样的好不好……”她反唇相讥。
胡谐之听了一顿,停住了脚步,转身走出了客厅,在一扇门处消失了。
突然意识到老胡是没父母的孩子,刚刚的口无遮拦触及到他的伤心事了。赶紧站起来,跟随着走了过去。
在门口只能看到胡谐之的背,“老胡,刚刚对不起呀!”
胡谐之转过头,看到她光着脚站在门口,腰板挺得笔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光线幽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没事。”他回了一句。
转过身走出来时,看到他手的水。思语咧了嘴,笑如花,狗腿的挽住他的胳膊,“你真好!”
胡谐之一怔,随即也笑了出来,嗓音说不出来的柔和,“跟着我还饿肚子,那就是我的罪过了。”
“你不要有罪过感,我给你这个机会。”
这时门铃响了,胡谐之去开了门,送餐管家送来了食物,管家把食物往摆放好,恭恭敬敬的关上门出去了。思语坐到餐桌边,查看着眼前的食物,都是些只看过图片的甜点。
百香果酸乳酪慕斯那么冰、同时还那么软的物质。这是一次高科技对此款蛋糕实施的降维打击表层金色百香果浆,冲积成亚马逊河截面的图案,-18℃冷冻让百香果的酸味纯正而剔透,思语用勺子送小块入嘴,在口中爆发为130多种挥发性芳香物质。
酸奶酪慕斯嫩滑饱满,和着柠檬芬芳把百香果慕斯夹心纤细的酸香衬托得荡漾回旋。
一口下去山林呼啸,水草丰美,更是美不胜收的体验。这光彩亮丽的黄白色,有着晶莹透亮的光泽。
枣儿大多数人对红枣的记忆,都来自母亲的手艺,一款朴素、有温度的日常点心,很适合与母亲分享,中间一层姜撞奶慕斯,撑起了整块蛋糕的骨架,正如母亲之于女儿。
红枣戚风与姜撞奶慕斯,要与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起吃的,日常点心。
两种平常食物,带来浸润至深的温暖、踏实,是你感到寒冷时,会惦记的那一口;
当胡谐之再次坐回沙发时,把拖鞋的包装拆开,套到思语白嫩的脚时,才发现思语只是坐得端正看着,没有动手,眼睛一眯;“怎么了,不喜欢吃?”
“不是,以前只看图片,现在是真实的在眼前了,舍不得。”
“先把肚子填饱再说吧,喜欢吃等会走的时候再带点回去!”
“不行,哪有吃不了还兜着走的!”
“这可是总统套房,一间房贵着了,多吃点可以吃回点本来。”
“真的吗?你老板不会说你吗?”
“他不敢!还等什么,开吃吧!”
按了内线,要求多备一份带走的。
胡谐之眸子里有一种柔和而宁静的光芒,看着得到鼓励的人吃得热火朝天的人,就在旁边递水递纸巾,像极了伺侯老佛爷的大总管。
“老胡,这个真好吃,你吃点吗!”
“我不吃甜食的。”
就这样沉默地忙活了一会儿,胡大总管忽然想了什么,“对了,你什么时候回帝城?”
正在吃东西的人明显的一停,像是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
胡大总管安抚性的拍拍她的肩膀,“就是问问,没有别的事情。”
“应该是明天吧!”
第26章
分开
人其实是种很奇怪的动物。你说他记忆力好,经常转身便忘记了很多东西,你说他健忘,但大脑又像是个自动记忆库,很多事都被它擅作主张储存下来。
只要稍微牵动一根线,就会带出一大串连锁反应。胡谐之也不知道是不是用力过猛了,自从遇到李思语之后,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大脑,就像平静的湖水中投入一颗小小的石子,荡起一波又一波涟漪,在以前来说一些能引起自己极度不满的事情,现在再遇到时会心平的处理了。
“吃好了吗?”
“很饱了……”一顿酒足饭饱后,思语接过胡大总管递过来的湿纸巾,诚心的奉承说:“谢谢你今天带着我尝鲜了。”
「等一下」胡大总管看着穿在她身上宽大的白西装,想起了还有一件自己发了心意的宝贝没有拿出来展示了,站起身,走向房间。
思语眼睛跟随着答非所问的人,当他出门后走出来时,高大挺拔,一件白衬衣竟然也能穿出玉树临风的感觉。
思语看着他,愕然当场,“你怎么……”
只见胡谐之手上提着一件白色女式常款羽绒服,面无表情地走到思语面前,“看得上吗!”
思语没有起身,只是扬起头,直接看着他的眼睛,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消失了,她抿了抿唇。
老胡手里的女款衣服是女人的,只是这个女人是谁?
他34岁了,交个女朋友也是可以理解的?
他这是让我给他参考这件衣服吗?
我该怎么说了,是说好看 还是说不好看?!
胡谐之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的表情变化,心里一阵舒坦。
作为胡氏集团里责任最大的领导人,他总给人一种谦逊温和的感觉,也算经历了一些事情,练就了一副处事不惊的金刚不坏之身。
最终忍不住弯下腰伸手,揉了下她的头,笑着说:“吃多了,傻了?”
思语翻白眼,你才吃多了呢!!
扬扬眉,有些不对味地问:“这是谁的衣服?”
胡谐之看了看手里的衣服:“你的,给你买的!知道你会冷!”
思语一听说这衣服是给自己买的,那不对味的情绪就淡了,她掩饿地「哦」了一声,慢腾腾地站起来,将信将疑地确认到:“真的是帮我买的吗?”
“煮的!”帮她把身上宽大的白色西装脱掉,低头扫了一眼她玲珑有致的身材,感觉她只是这么站着都让他心律不齐。他屏息静气,服侍着把羽绒服套到了身上。
思语笑得一脸灿烂地摸着羽绒服,激动地对着还在帮着扣拉链的男人道:“这羽绒服真的好䁔和,真的好舒服。”
这是胡谐之到了H市,专程一个人微服到商场为她挑的衣服。
想到自己的特殊身份,只是带了阿臾。在挑选时,他本来看上的是另一件,问阿臾好看吗,阿臾那木头说好看。
漂亮的导购员问是帮女朋友买的吧,听到这话,一笑没有回答,善于察颜观色的导购员一看就知道这话说到他心坎里去了,再看他身上的私定西装,这是一位不差钱的贵公子。
详细的询问了他女朋友的情况,胡谐之当然是一脸幸福地把思语的情况一一报出。
最后导购员推荐了这件羽绒服,胡谐之迟疑地看着与自己选的风格完全不对的款式,这样的款式性格大大咧咧地思语会喜欢吗!
导购员拍胸脯保证,您女朋友一定会为您有这种试着冲击她穿衣风格的作法满意的。
阿臾买完单,对他说这是商场里最贵的一件羽绒服,也就是18万而已,又不是买不起,只要思语穿着暖和就好了。
“你喜欢就好!”他的双手动作又配合着他的眼神,眼神是里满满的爱,拉着她到了穿衣镜前。
看到镜子里穿着的羽绒服,拉链拉到下巴,“看不出你的眼光还不错,兄弟,现在这件衣服真是我的挚爱。多少钱,我转给你。”
借着镜子看着胡谐之那带着笑意的眼睛,先是一怔疑惑不解,接着大吃一惊,脸上泛起一阵红晕,布满她白皙的面颊,一直红到她有脖颈。
男人深遂的眼眸中有些什么东西快速闪过,低沉的笑声响起,“你不记得了你给我买的衣服,还买了三件了,我这只给你买了一件,怎么能要钱了,对不对。”
这时门被推开,胡谐之瞬速的把思语的头拉到自己胸着,用身体挡住。
“四哥!”推门的人在门口看到胡四哥背对着自己,挡着一个女人,惊得手一抖,直接站在门口不能动了。
“没事就滚!”胡谐之听出来人是伊略,转头把带着寒意的眼神瞟过去,他立刻变成严肃脸了,视线始终在两人身上。
“怀里那位,介绍哈,我是他的朋友,伊略。我现在就滚。”一副玩世不恭的靠在门框上,目光幽幽地看了眼胡四哥,觉得辣眼睛。
被胡谐之搂着,把脸贴到男人胸口,听着男人张驰有力的心跳声,让人感到无比的安心。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全身一僵,挣扎着离开了有些留恋的怀抱。
“干吗这样,我们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