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无视他兴趣缺缺的表情,倒也算有丈夫陪伴,享受上了二人世界。
成年人大概就是要学会宽慰自己,在无奈的生活中,寻找支点,创造心境上的平衡,让自己平和。
动物园是陶筝最爱的周末奔赴地,她看了两次猛虎扑食,每一种可以喂的动物她都要喂一喂。
可以摸猴子的地方,更是一蹲下就挪不动地方。
“书宇,你帮我拍一张照片吧。”她将手机递给他。
于是,相机里留下她跟猴子的合影,她跟游泳到玻璃墙前的老虎的合影,她抱小脑虎的合影……
虽然他从不会因为享受她的快乐,或者为了哄她开心而主动给她拍照,但只要她提出要求,他不是也没有拒绝吗。
那些心之所想,不需要开口,另一半就双手送上的故事,只存在于童话里。
成年人的世界,他愿意配合,就已经是幸福了吧。
这样劝过自己,陶筝好像得到了幸福。
踏着梧桐落叶去停车场的时候,逛动物园的快乐在胸腔里发酵,她抬头看陈书宇,也原谅了他的淡漠个性。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二次约会是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啊?”陈书宇转头看她,一脸正经。
她对上他那双漂亮但有些疏冷的眼睛。
当年喜欢上他,不就是因为他这副清冷样子嘛,对谁都不冷不热的。
孤僻,不合群,也没什么朋友。
但擅长平静的拒绝别人的他,很少拒绝她。
不需要陈书宇说什么,陶筝自我攻略着,已经在心里跟冷漠的丈夫和解了。
“那会儿我实习转正没多久,还在念研究生,你在我们学校读EMBA。
“课后你约我在校门口吃饭。
“你连去上课,也要穿熨的没有一点褶皱的白衬衫,戴袖扣,搞的像个走错片场的企业家。
“我早早等在校门口,看到你背着夕阳光辉,慢条斯理的走过来,可真好看。
“那时候也是深秋,天气跟今天很像。
“你那会儿觉得我好看吗?”
陶筝轻轻挽住他。
虽然他不会主动亲昵的搂她肩膀,拥她腰,但她可以牵着他啊。
“好看啊,那会儿不是天天找你嘛。”他说时,眼角唇边还有羞涩的痕迹。
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了,但还常常显出少年气。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部副总,能保有这样的气质,堪称奇迹吧。
一个精英高管,一个整日与钞票、数据等打交道的人,工作上逻辑清晰,管理员工的能力也很强,却会在被女人夸漂亮时害羞,身上没有老油条的滑溜和黏腻……
他求婚的时候,她真的觉得自己是得到了上天眷顾的。
渐渐的,她已经开始为昨天自己的愤怒与委屈,感到难为情。
甚至质疑是不是自己太矫情,太作了。
她还记得他们第二次约会,他走过来时,那样精致到看起来像有洁癖或者强迫症的人,头发上却粘着草屑。
她好奇问他怎么弄的。
他捋了两下短发,认真回答说:
“啊,刚才路过大草坪,太阳很好,草看着很软,没忍住,就躺了一会儿。”
一个穿着白衬衫、西裤和皮鞋的男人,躺在草坪上。
那些路过的女大学生,和在草坪上打棒球的男生们是怎么看他的?
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独来独往的人大概就有这种不在意他人眼光的自在。
她还记得自己那时想笑的心情。
她知道自己一定脸红了,在夕阳下,也该是很好看的。
他看着她笑,一边走一边看,好像舍不得挪开视线。那时候他的眼神取悦了她,让她觉得得意又快活。
恋爱的时候真好啊,婚后他好像再没有这样看过她了。
无论她穿什么,如何打扮,好像都挑不起他的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