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过快递信息,一无所获。
她随手将杂志丢一边,打开文档继续工作。
2个小时后,咖啡已尽,她伸个懒腰,起身倒热水。
转回来时再次看到被自己丢在桌上的杂志,捧起来看了几页,又好奇起是谁订给她的。
寄件方是个公共购物平台,电话咨询只查到订单来自于一个叫‘春夏’的网名,再问就是用户隐私不便吐露了。
她摇摇头又将之搁置,继续在文档里记下自己还不成熟的想法,努力完善创意。
而在城市另一边,某个人手机购物平台上的一份杂志订单,显示为‘已签收,签收人:前台转本人’。
……
一周后,陶筝又收到了一份文件快件。
邮政寄件,是份仲裁庭传唤通知,前公司认定她违反了与之签订的竞业协议,举证状告。
信函上点出前司要求她立即从派盛离职,停止损害前司利益的行为。
支付120万违约金额,并全额退还她离职后公司打给她的10万竞业款。
陶筝拿着传唤单,好半晌回不过神。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有一天,要与前公司对簿公堂。
……
握着传唤单沉思时,她才想明白,上周收到的杂志,原来是前司为了确认她的确入职派盛,而做的一个小手脚。
她接收了那份杂志,便相当于证明了派盛这个地址里有她这个人。
然后前司对她的指控才算表面成立。
仲裁庭的传唤单,也才能顺利寄到她手里。
被愚弄的耻恨和被攻击的愤怒冲上大脑,她面颊瞬间发烫涨红,手指却冰凉。
前司是出版社,她是主编。
现在是在影视公司体系下设立独立工作室,做的是编剧工作。
怎么就竞业了呢?
她既没有用上一个公司的资源,工作职位和公司属性也都变了,哪里就跟前公司竞争了?
而且离职的时候,也算好聚好散吧,她交接工作也做的很认真。
很多人一辈子都不至官司缠身,陶筝也没想到自己会遇到。
法律是一把最严厉的闸刀,忽然就架到她颈上,令她又觉荒谬,又觉害怕。
老百姓间有句谚语,叫‘穷死不做贼,冤死不告状’,从中便可知中国人对‘打官司’的畏惧之情。
强压情绪,她百度搜了半天‘竞业’和‘仲裁庭’。一个小时后,捏着手机拐到阳台,沉吟良久,才给前司时的领导拨了电话。
“林总,我完全没有违背跟咱们出版社的竞业协议,今天怎么收到了咱们出版社状告后,仲裁庭发出的劳动仲裁开庭通知呢?”
陶筝语气很冷静,态度也礼貌,但林总编的回应却显得敷衍——
“我也不知道啊,是公司法务提交的吧?”
“最近法务部门可能在处理这种事?你要不给法务打个电话吧?”
“我真的不知道啊,你还是联系下法务吧。”
只有推脱,多一点信息都不涉及。
陶筝无论真诚也好,咄咄逼人也好,软言问询也好,都未能让两个人的对话深入。
曾经多年的共事情分皆不再,对方显然知情,却不愿多透露一句,只想早早打发她挂电话。
最后她也只能无奈道别,握着手机吹了好半晌冷风,心烦意乱之下,她拨给了陈书宇。
突如其来的祸端和前司的恶意与冷漠,令她痛苦又羞愤。
在脆弱时刻,她需要他。
电话响了很久,在她以往他不在手机身边时,才终于接起。
“喂?”他的声音从话筒中传出,响在耳边。
陶筝眼眶忽然红了,想哽咽着说她被欺负了,将要一个人去面对一家大企业的恶意,与一个集团打官司,她该怎么办?
她明明没有违反竞业协议,既没有去前司的竞争公司,也避开了前司的业务,为什么还会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