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灵凌很无辜:“我怎么就辜负人家了?”
周宛说:“你不能睡了人家就不想负责吧?”
谢灵凌有些哑口无言。
周宛忽然小心翼翼地问:“还是说……你还没有放下陈明煦?”
谢灵凌无奈一笑:“怎么可能。”
“那不就是了!让我说,这天底下就没有比陈明煦更渣的狗男人了!可你不能因为陈明煦而封闭自己的内心,这样对你自己很不公平。”
*
谢灵凌和于晁之间这种不清不楚的关系,不知不觉也走过了整整六个多月。
小县城也从湿冷的冬天来到了闷热的夏天。
七月初的江南以南,早晚温差大,蝉声声,雨绵绵。保留完好的古城池塘开出了荷花苞,茉莉的淡雅清香随着暖风飘荡在小县城。
昼夜拉长,晚风轻拂燥热,放暑假的孩童们叽叽喳喳的声响弥漫在街头巷尾。
谢灵凌也越来越适应这里的慢节奏,也爱上了这里的慢节奏。
有一天饭后,谢灵凌吃得太撑,跟于晁提议出去散散步。
她这几个月三天两头地来于晁家里蹭饭,体重似乎涨了好几斤。脸上看着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但于晁说她身上比之前摸着更有手感。
谢灵凌决定要减肥,她不能过于放纵自己。
于晁家门口不远处家是一个小公园,夏日夜里遛弯的人多,也有不少老头老太在这里跳广场舞。
两个人在公园里走了没一会儿,忽然一个踩着轮滑鞋的小孩子直冲冲地朝他们撞过来。站在谢灵凌身旁的于晁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谢灵凌手腕的同时,又拎住了哪个小孩子的衣领。好在是没有撞到人。
小孩子倒也礼貌,满脸歉意地对于晁说:“对不起,差点装到你女朋友。”
于晁轻轻拍拍小孩子的脑袋:“戴头盔,注意安全。”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于晁抓着谢灵凌的手就没有松开。
谢灵凌的力气当然是抵不过于晁的,她眯着眼警告他:“快放开。”
谁料于晁耍赖皮:“不能放手,公园危险。”
谢灵凌气笑:“喂,你当我三岁孩子呢?”
于晁扬眉:“嗯,在床上哭的时候挺像个孩子的。”
气得谢灵凌握着拳头就捶于晁的胸。
她发现于晁这个家伙在她的面前是真的越来越大胆,不管是在床上还是床下。更可恶的是,在床上的时候她愈发拿他没有办法,在床下也要被他嗤笑。
于晁笑嘻嘻让她打让她骂,反而趁机将自己的手从她的腕上往下滑,与她十指紧扣。
这是他们两个人除了在床上十指紧扣以外,第一次在外面这样,更多了一份紧张和不安。
谢灵凌的心忽然扑通扑通跳得很快,于晁当然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让我牵一会儿。”于晁居然也有点脸红,“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
谢灵凌说:“你滚。”
于晁说:“真的。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散步。”
谢灵凌心软,便由着他了。
就这么走着走着,两个人手掌心发烫,彼此之间的温度在升高。
在谢灵凌之前,于晁从未谈过恋爱,他摸索着和她相处,遵从自己的本心。虽然一开始他们的这段关系就不正常,但他始终坚信,他们之间会走到正常的轨道当中。
于晁不放开,谢灵凌也不挣扎,在公园的鹅卵石小路上绕了一圈又一圈。
恋爱是什么呢?
于晁心想,大概就是可以给自己喜欢的人做饭烧菜,牵着她的手一起散步。
想着,他抿着唇笑了笑。
谢灵凌眼尖看到他笑,问:“你傻乐什么?”
于晁由衷地说:“我在想啊,老天对我还挺不错的。”
“嗯?”
于晁握着谢灵凌的手拢了拢,“就,能让我和自己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女孩子在一起,梦想成真。”
谢灵凌闻言停下脚步,她抬起头,望着于晁:“你,真的有那么喜欢我吗?”
“嗯。”于晁点点头,强调,“特别特别喜欢,越来越喜欢。”
谢灵凌考虑了好一会儿,说:“那,我们就试着交往呗。”
于晁笑:“这不是一直在交往着么?”
他从来没有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和她在一起。
无论她一开始的心态如何,可是他一直坚信彼此的未来。
于晁不求谢灵凌喜欢他有他喜欢的那么多,但只要她和他在一起,对他来说就足够了。
只不过,从这一天开始,在谢灵凌的心目中,她和于晁的关系才走入正常的轨道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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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留言
第21章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倒是没有急着同居,依旧还是维持着现状,顶多也就是在公共场合时他们的亲密变得更加自然。每次出门,于晁总会有一些小细节,比如一起走在马路上时,他会下意识让她走在里面那一侧,一起过红绿灯时,他会紧紧牵着她的手。但凡于晁不上班,他总会去接送谢灵凌去花店,与此同时,他也更热衷于每一天做饭菜给她吃。
七月末的时候,谢灵凌花了不到三千块钱买了一辆小电驴。粉红色的,可可爱爱的造型,还配有一顶粉红色的头盔。谢灵凌和店家讨价还价,砍了半天没少一分钱,不过店家多送了她一顶男款安全帽。
买了车的当天傍晚,谢灵凌兴致勃勃地骑着自己的小毛驴来找于晁。不知道是不是乐极生悲,她把车骑到于晁家楼下的时候却摔了一跤。
于晁当时正在楼上做饭,接到谢灵凌打来的电话时吓得魂飞魄散,他连围裙都还没有脱,直接从楼上冲了下来,下楼梯的动作更是散步并作两步。一到大楼门口,就见谢灵凌踉踉跄跄地在扶小电驴。
谢灵凌细胳膊细腿的,那小电驴倒在地上她愣是一时半会儿的扶不起来,当然,有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因为她受了伤。
伤势倒不算严重,膝盖手肘还有手掌心都蹭破了皮,疼是真的疼。
于晁快速走过来,拉着谢灵凌左左右右看了一圈:“还有哪里伤到了?脚能走路吗?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谢灵凌无辜地点点头:“就蹭破了皮,不要紧的。”
“不行,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不要!你快带我上楼吧,丢脸死了!”
于晁赶忙把车扶起来,接着一把打横将谢灵凌抱了起来。他力气大,轻轻松松抱着个九十斤的大活人一口气走到六楼。期间谢灵凌还担心他太累,好心地说:“你放我下来,我自己慢慢走就行。”
于晁怎么可能放她下来:“这几步路就累到我了?你也太小瞧你男朋友了。”
“我是体贴你!”
“我女朋友真好!”
不过后来那两层的时候于晁的确是放缓了速度,不是累,而是忽然有点享受这样一路抱着谢灵凌上楼的感觉。他忍不住低头在她的额上亲一亲,心疼地说:“小傻瓜,平路上怎么会摔了呢?”
谢灵凌说:“我也不知道啊,我明明想刹车的,谁知道居然加速了。”
她埋在他的怀里,听着他平稳的心跳声,莫名觉得非常有安全感。
“买电瓶车干什么?你需要用车就开我的。”于晁的声线隔着胸膛,微微在谢灵凌的耳边振动,好听极了。
谢灵凌摇头:“我跟你说吧,上学那会儿我很羡慕别人有小电驴,买电驴是我的梦想。”
于晁笑:“原来买小电驴就是你的梦想啊?不早说。”
谢灵凌戳戳于晁的胸膛:“喂,请你不要小看我的梦想好吗?”
“好好好。”
关于谢灵凌的这个理想,两个倒还真的展开了一番讨论。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于晁手上拿着医用棉签和碘酒,他让谢灵凌的双腿搁在自己的大腿上,低着头小心翼翼地给她处理伤口。
谢灵凌说:“你还记得我们高中那会儿嘛,那时候很多人就骑上小电驴上学了。”
学校在县城边上,所以离得有些远,很多人不是骑自行车就是骑小电驴。因为谢灵凌的家就在县城边边上,离学校还算近,所以当时的她不仅没有小电驴,连个破自行车都没有。
于晁“嗯”了一声,抬起头朝谢灵凌微微扬眉:“所以你也想骑小电驴?”
“是啊,那时候我每天放学要走二十分钟回到家,每天走路感觉好累啊。我就很想有一辆小电驴,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谢灵凌说着笑起来,“好酷!”
于晁忍不住抬手摸了一下谢灵凌的脑袋,有时候真的觉得她是个没心没肺的小女孩,特别招人疼爱。
那会儿于晁是骑自行车上下学的,他的自行车款式还挺帅气。当时他爸爸还在世,家里的条件不错,看似普普通通的一辆自行车,可比人家的小电驴贵多了。
谢灵凌调侃:“我记得当时大家都说你是富二代呢。”
“算什么富二代,也就是我爸在做点小生意。”于晁低着头,一边小心处理着谢灵凌的伤口,一边说:“后来我爸生病,辗转去了很多医院,也就一年多时间吧,家里的钱也都因为看病治疗花得七七八八了。”
这是谢灵凌第一次听到于晁谈起这些,神情也不由自主变得认真而专注。
于晁说:“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的时候,听到我妈低三下四地在打电话跟人借钱。我那时心里那个叫一个难受,当时就决定不上大学了,不想再给家里增加负担。”
谢灵凌听着,感觉自己心里酸酸的。
她之前听人唏嘘过于晁考上了一个好大学却不去上学,原来其中还有这种渊源。
于晁笑着:“不过高考我还考得挺不错呢,收到了A大的录取通知书。”
A大,就在谢灵凌就读的大学隔壁。但A大是985工程院校和211工程院校,谢灵凌读的大学是一所普通二本。
原来他们两个人差那么一点点就会在同一个城市里读书、生活。
谢灵凌忍不住伸手摸摸于晁的脸,又捏捏他的耳垂,像是亲昵的安抚。
于晁说:“刚好碰上九月份的验兵,我就去报名了,没想到还真的通过了。”
谢灵凌问:“后悔吗?”
“说不上来后不后悔,在部队里的生活虽然苦了点,但心思单纯,友谊真诚。”于晁坦诚,“可我也很好奇在大学里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会不会……在某一天和你相遇在街头。”
“会的。”谢灵凌说,“A大的人经常来我们学校。”
“是吗。听说你们学校女生多,A大的人不会是来泡妞的吧?”
谢灵凌噗嗤一笑,没再开口说话。
她想起,自己那位前男友陈明煦也是A大的。
当天傍晚,于晁和谢灵凌吃了晚饭之后就骑着谢灵凌新买的这辆小电驴迎着夏日的晚风,在小县城的街头慢悠悠地骑行。
从县城西边到东边,前后也花不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这里可真是一个小地方啊,出门就能碰到熟人,抬头就一眼望到头。
而小县城的小电驴似乎比四轮小轿车更多,一辆粉红色的小电驴穿行在柏油路的街道上,于晁坐在前面双手掌控车头,谢灵凌则坐在后面双手圈着于晁的腰。
晚风带着些许的燥热,也承载着夏日的蝉鸣,在两个人的脸上轻轻吹拂。谢灵凌半张脸被于晁宽大的后背挡着,一双大眼望着远方。
路过一家小卖部,正放着一首不知名的英文歌曲:What you do to me is indescribable你对待我的方式美妙得难以言喻Got me sparkling just like an emerald使我如绿宝石般闪耀Send my soul on fire and make me wild like the deep blue sea使我的灵魂起舞,使我如深海般狂野No other boy ever made me feel beautiful没有其他男孩能让我有如此感觉When I’m in your arms, feels like I have it all当我在你臂弯中时我像拥有了全世界……(注1)
于晁忽然使唤一个急刹车,谢灵凌一头撞向他的后背,他在前面闷声笑,她用力地在他腰上掐了一把,两个人都乐不可支。
今年的第一季水稻早已经收割完毕,现在第二季水稻已经开始陆陆续续播种,路过田野边上,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
黄昏的落日在天边只剩下一个半个圆盘,另外一半则被高山遮挡。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倒有一股纯天然的美和意境。
于晁在一处空地上停下车,他拿出手机,对着谢灵凌拍下一张照片。谢灵凌背对着夕阳,配合地歪了一下脑袋,对着镜头露出灿烂笑容。
小县城、水稻田、落日的余晖,还有喜欢的女生在旁,再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让于晁觉得甜蜜。
于晁走到谢灵凌的身边,猝不及防在她的脸颊上落下一吻,与此同时,镜头记录下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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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注1:来自打雷姐的弃曲Queen of Disaster
第22章
于晁谈恋爱的事情早就在大队里传开了,于是队里一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总是闹着于晁说是要看看嫂子的庐山真面目。
于晁也是被闹得没有办法了,于是转头问谢灵凌的意见。
谢灵凌倒也没有觉得什么,便说:“你安排就好,但事先说好啊,让你丢脸了可不关我的事。”
于晁不解:“你为什么会觉得让我丢脸?”
谢灵凌说:“你可是消防队里的英雄啊,大家肯定把你的另一半各种神话,觉得肯定是美女啦,天仙啦。然后到时候大家一看我本人也不过如此,肯定落差很大。”
于晁大笑起来,他一本正经地伸手扶着谢灵凌的下巴,仔仔细细端详她的脸:“你这叫不过如此?简直是我于晁祖上积德才能和你这么一个天仙谈恋爱。”
谢灵凌笑着要拍开于晁的手,反被他一把拽到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