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姑苏,她只吃过一次龙须酥,也只有一个人知道她喜欢吃。不难猜出这是谁的手笔。
这算是打一棒子,又给一颗甜枣么?
桑洱“咔嚓咔嚓”地咬了一口龙须酥,心想。
大家都知道傻子不记仇,所以,伤害傻子的代价很低廉。甚至不需要费心去哄,只要随便给一点不值钱的甜头,傻子就会傻愣愣地回来,继续摇尾巴。
尉迟兰廷对于掌控人心这件事,大抵很自信。
怪不得在原文里,原主最后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以小傻子的智商,不栽倒在他的手心才怪。
自以为玩弄着人心的人,却不知道,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脱离了他的掌控。
在这具不谙世事的傻子躯壳里,住了一个正常的灵魂。
既看见了他的好,也记住了他的坏。
……
另一边厢。
密不透风的昏暗房间里,弥漫着苦辛且怪异的药味。
尉迟兰廷浸泡在浴桶里,澄莹的热水没过了他的心口。才一会儿的功夫,水就泡得漆黑如墨汤,窥不见底。蒸汽凝成了水珠,自他的鼻骨一路滚到人中。殷红的唇早已失了所有血色。
他的右臂垂在了桶沿外。本来肌理修长、肌肤如玉的手臂,现下却骇人至极,紫黑又肿胀。
在清静寺的时候,明明只是被僵尸的指甲划了一道伤痕。如今,尸毒竟已迅速蔓延过了半条手臂。在小臂上,斜斜地用匕首割出了几道放血的伤口。乌血缓慢地沿着指尖,滴入了下方的一个盆里。
凡是尸毒流经之处,都会传来剧痛和麻痹。
尉迟兰廷却阖起眼,仿佛没有任何痛觉。忽然,他睁目,冷淡道:“出去。”
屏风后,绮语停住了步伐,手里还捧着换药的东西。透过雕花的屏风,隐约看见了那道背影,仿佛感觉到了渴意,咽了咽喉,恳求道:“主子,您的右手中了尸毒。还是让我来服侍您,给您换伤口的药吧。”
这时,门外传来了方彦的声音:“你出去,我来给他换吧。”
绮语一顿,慢慢低下了头,让人看不清神色。依言放下了手中之物,退了出去。
等她走了,方彦谨慎地将房门锁上了,一回头,就听见屏风后传来了起水声。
片刻后,尉迟兰廷已擦干身,穿好了衣服,将湿发捞到了一侧的肩前,坐到椅子上,瞥了方彦一眼,问:“办妥了?”
方彦:“……”
自打在清静寺遇到伏击后,尉迟兰廷的状态在今天早上才稍好一些,可以下床走动了。
方彦背着别人过来,向他报告了外界这些天的情况。尉迟兰廷听完,沉吟了下,就吩咐方彦去跑腿——上街买一包龙须酥,还指定了只要姑苏河边某个摊档卖的龙须酥。
方彦难免有种自己正在牛刀杀鸡的感觉,且十分莫名其妙。
“送进去了,应该已经吃了吧。”方彦无奈地说,走上来,打量他那只手:“你呢,伤口怎么样了?”
尉迟兰廷轻描淡写,显然不欲多谈:“在恢复。”
方彦皱眉,道:“都这样了,你还能去九冥魔境吗?”
“不去也得去。”尉迟兰廷平静地说:“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方彦沉默了。
尉迟兰廷对他有救命之恩。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袁平蕙还活在世上。尉迟兰廷也不是现在的二小姐,而是男孩子的打扮。
后来,方彦脱离危险后,想回去找他。去到才发现那座囚禁着他们母子的宅子,已经空置、落灰了。
方彦当年的恩人兼友人,已死于其母刀下。
而他甚至连对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十几年后,在机缘巧合下,方彦与尉迟邕结识了。在一场宴席上,他再见到了尉迟兰廷,才惊觉故人没死,还缩骨成了女子的模样,蛰伏在了尉迟家。
就这样,方彦毫不犹豫地倒戈了,成为尉迟兰廷刺入敌营的一杆枪。
而大概是因为幼时的相识,尉迟兰廷对他,也比对待旁人更信任。方彦不但知道他是男人,还很清楚他命不久矣。
方彦低下了眼,看向了尉迟兰廷那只惨不忍睹的右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