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快餐系统暴富(穿书)——云苗
时间:2022-04-14 08:16:06

沈兰丢给萧宁几个蛋挞,又端上来一盘水果,“小宁子,饭后喝,别忘了——不过有少爷,约莫我们都不会忘罢。”
白至秦瘪嘴,摊手,作无奈状。
裴昭这才过来。他总是姗姗来迟——沈兰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她表示自己也不想知道。反正不影响干活就成。
还没关系时就管东管西,这要真成了,还不得把他锁在屋中,美其名曰“金屋藏娇”呢。
萧宁有些时候倒是条汉子,也不扭捏,捏着鼻子直接咕嘟一碗灌了下去。
喝完有些撑不住,一口气吃了三个蛋挞,把鸡汤也吞了小半碗。
沈兰有些好奇,“小宁子以前没少喝?”
萧宁装模作样地羞涩一把,才正色道:“这倒不是——只是我家中有位妹妹,从小便是在药罐子中泡大的。我整日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也不大抵触。”
说完,便胸口耸动,不由自主地捂起嘴来。紧接着,便一个飞身去了院中。
几人瞧他一眼,便各自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
沈兰点评道:“果然不大抵触,没把胃呕出来。”
众人深以为然地点头。
*
晚间,几人坐在沈兰买来的椅子前纳凉。
白至秦轻摇蒲扇,喝着蜂蜜柚子茶,不时拍死身上的几只蚊子,自觉惬意得紧。
萧宁见沈兰不知在想什么,便适时道:“瞧瞧兰姐买的这桌、这椅,绝了!自坐上之后便觉清凉无比,且似有香气环绕,这眼光,实在毒!”
小蕙看萧宁一眼,附和说:“阿宁说的极是。小姐不知何处买来?”
被两人这样一说话,沈兰方才如梦初醒般地一个激灵。
“买……买来,我是从何处买来——自然是从徐木匠那里。他用料讲究,价格也不错。怪不得为人虽老实,却能在这里站稳脚跟。”
裴昭悠然道:“大约是兰姐人较为随和罢。”
饶是沈兰有三个脑袋,也想不通裴昭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在此情景下有何用意。
她随和,跟徐木匠站稳脚很有何关系?莫非是在内涵老徐?
可是他与老徐无冤无仇,非亲非故,或许见面了也认不出来,何必这样刻薄呢?
他从不是刻薄之人。
莫非是想借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在我心中的形象?
不会吧……谁会这么幼稚。
沈兰想,自我攻略,就是这么一步步发展来的。
做人,就不能不这般自恋么?
于是分给了他一个疑惑的眼神,便径自移开了目光。
白至秦道:“阿宁,此言差矣。若说好椅,你是没坐过我家中黄花梨椅,光泽油亮,木头纹理上似乎都泛着金色,而且香气浓郁。更奇特的是,换个地方,好像便换了一种香味,叫人怀念得紧……改天回家,我定要带你回去一坐。”
萧宁看着“地主的傻大儿”,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沈兰,平复下心情:“这感情好,不如立个字据。少爷……这是想家了?”
“想家……才没呢。”白至秦说,“我这只是想家里的黄花木椅、拔步床,顺带着卧房中常年亮着的一颗夜明珠,哦还有,云锦织的衣服……罢了。”
萧宁意犹未尽地听完,“怎么这就完了,再多让我听些你们贵族秘史。”
白至秦哭笑不得地说:“莫要打趣我。‘由奢入俭难’也不是件空话,让我偶尔遐想,倒也不犯咱们大楚律法罢。”
小蕙把沈兰买回来的瓜子和松子磕了一大把,先放在沈兰面前一些,偷看了一眼裴昭,依旧是没勇气递给他。
便只给了萧宁和白至秦一些,而后拍拍身上的灰屑,笑着问:“少爷,可否斗胆问一下,您放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干嘛来这处受罪呢?”
此言一出,沈兰与萧宁皆戏谑地看了他一眼。
谁也没注意到,先前闲适的裴昭忽然绷紧了身体,像是受惊的猫咪,随即在无形中伸出了锋利的爪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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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第55章
 
白至秦眼珠转了一转,“这……我能选择不说么?”
萧宁恍然大悟地指着他:“我知道了!定是你在外欠了一屁股债,没脸回家……”
小蕙无奈地看着萧宁:“阿宁,别这样,少爷他并不是——”
白至秦以为终于逢到知己,双眼放光地期待着。
“缺钱之人。”小蕙一本正经地朝他点头。
“嗨,”白至秦摆手,“我除了厮混于风月场所,并不痴迷于其他败家活动。尤其是这种不确定之事。”
沈兰附和地看他一眼,同样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不错。少爷身似浮萍,心却如磐石。”
白至秦:“……”
萧宁却忽然叫起来:“兰姐,你午后做给我的那杯果汁水,难不成没了?”
果汁水?沈兰一拍脑袋,最近到底是怎么了。
记得蜂蜜柚子茶,倒把今下午刚做的杨枝甘露给忘了。
沈兰打开系统冰箱,往里加了些冰块,便端出与几人共喝了。
浓郁香甜的芒果块,Q弹滑口的西米、酸甜爽口的椰浆与淡淡的奶香搭配在一起,一齐在口中爆开的滋味,让冰凉舒爽一直从舌尖蔓延到四肢百骸,直至品尝到透心凉的感受。
这样的高温夏日,连额头的汗珠似都消解上许多。
晚风渐起,把暑气消散不少。云影疏淡,月光微凉,似一层薄纱,轻轻地笼罩在几人身上,镀上似有若无的光晕。
这一天,也便就这样过去了。
*
翌日,沈兰起得比以往还早些。不止是她,店中几人,皆比往日起得早些。
不为什么,只因今日是胭脂铺赵阳她妹妹办满月酒的日子。
奶茶制作极其简便。沈兰照旧把店中所需的准备工作做好,才开始做大分量的奶茶来。
她抽空去老王那买了些包子与咸汤、稠粥,与几人放在桌上,便去把奶茶分装上。
赵阳来得也很早,看了一眼沈兰的进度,便心满意足地走了。
这赵阳她妹妹家虽不算远,可也不算近,其余不谈,运输便是个大问题。
沈兰一早便跟徐木匠借了辆马车,此刻只把奶茶木桶和一些零散杯装奶茶运到车上。
出发之前,和白至秦挨个清点了下数目,确认无误后,她便赶着马车出发了。
这承包宴席事务虽不繁忙,但这一来一回,再加上交流事宜,也定回来得并不及时。
因此店中人一早也便分配好,只沈兰过来,留小蕙在店中主持大局,裴昭作辅助,白至秦和萧宁全听二人调遣。
沈兰这会儿很不太平。一马平川的路,硬是让她颠簸出了走山路的幻觉。
她毕竟是个现代人,连马这种动物都觉得很新奇,出去旅游时都没舍得花钱骑过马,更别说驾驭马这种高难度操作。
好在马跟徐木匠人一样,十分温驯,可这对沈兰来说,也并不是件易事。
可原先她对自己怀着一种迷之自信,觉得马既栓在车上,鞭在她手中,还有什么难的。
初见时只草草与这马做了个自我介绍,绕了两圈,也十分顺利,便已觉得万事大吉。
马先开始无头苍蝇似地乱跑时,沈兰还有些沉不出气,觉得店中那俩伙计都比这马强。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属实是没了脾气,只求这马不要尥蹶子跑路。
这样虽多走了些无效路段,好在总体还是在前进,离目标的距离在缩短。若是手中这马一点不受管控地撒丫子狂奔,她就真完了。
也多亏沈兰是个热衷于多做准备的稳妥之人,出发的时间比实际需要的时间多得多,这才得以心平气和地面对,不时朝她呲着两个大门牙,好像在郊游的马。
行至一段树林中,光在这只留下沉默的阴影。林中无人,树木枝繁叶茂,苍翠浓密,鸟鸣亦不可闻,一时耳边只听见如雷心跳。
道路繁复,着眼之处似乎皆没个差别,沈兰正晕头转向地没个着落,忽听身后一阵窸窣声音响动。
便甚觉惊悚地转回头去——
便见裴昭笑颜弯弯地从车厢中探出头来,“兰姐好呀~”
说完,也丝毫不加掩饰,落落大方地出来,十分自然地拿过沈兰手中鞭子,与她换成一根栓在马车窗户上的细绳,便坐在前面赶起马来。
“并驾齐驱”的沈兰看了一眼裴昭,又看了一眼裴昭手中的绳子。
怎么回事儿?我——我看你们几个是要造反了罢?
一次不听也便罢了,好歹下不为例。
明知故犯,在她自己的《人生刑法》里要被拖出去斩了。
沈兰脑中复读机似地飘过诸如此类的话语,在耳边循环播放,但出口,竟依旧是莫得感情的语气:“你怎么来了?”
裴昭也没看她,满含笑意:“‘少数服从多数。’”
“嘿!”沈兰气急败坏地说道:“我看你们几个是要造……早上多吃点……”
她喉头略哽:“我瞧你们都不大喜欢老王的包子,放心,日后不忙,我定还是自己做。”
裴昭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多谢兰姐。”
“不必,应该的。”沈兰客气地假笑。
沈兰发誓,自己从没有这样像不知道说什么过。自从脱离了青春叛逆期,嘴便像开了光,甭管熟不熟,上去就是一顿套近乎,长篇大论个没ac数。
就譬如,如若换作少爷或者小宁子在这,她定早就连人带衣服地踢下车去。
可惜,不是。
她竭力使自己从这些想入非非中摆脱出来,便看向前方平稳似冲刺在赛场上的马,开始怀疑起此马非彼马的可能性。
沈兰“啧”了一声,果然知马知面不知心。
长得好看了不起!不还是个打工人!
裴昭听见沈兰动作,便下意识收了马缰,问怎么了。
沈兰干笑,没意识地便接了话头:“没什么,只是看这马跑得很快,心道你为何如此娴熟。”
“哦,”裴昭话音里有些难以察觉的失落,“小时便学过。”
沈兰也试着像对白至秦,或者任何一个普通男人那样说话:“那你为何手上并无茧子?”
“小时学过一段时间,大了便荒废了。因此手上的茧子,也早就消失了。”
很正常的一句话,许是裴昭嗓音低沉,沈兰听来,便有些没来由的难过。
她暗中唾弃自己可以一天造出三百首酸诗,余光却还是片刻不离裴昭。
“瞧起来也未曾生疏多少。”沈兰略显僵硬地安慰道。
裴昭并未接下去,竟然破天荒地不答反问起来:“兰姐,此时依旧不想归家么?”
沈兰吃了一惊,但表面上仍没什么反应,似在沉吟。
夫家,原主差点给丈夫宁王戴了一顶漂亮的绿帽子;娘家,原主黑化的妹即将登上谋杀亲父的舞台,试问她能回什么“家”?
黄泉路,倒是永恒的回家路。
印象中,裴昭似乎问过她这个问题。
不过……记不太清了。
沈兰腿支起来,脚踩在木板上,和裴昭之间隔了一道穿堂风。
“自然……不回去。好不容易方才逃出来,如何再回去?岂不十分没骨气?”
裴昭愣怔几秒,方才赞同道:“兰姐所言极是。”
“不过……”沈兰作沉思状。
“怎么?”跟句很快。
“我跟少爷还不太一样。他是奋起而反抗,我是□□地逃避。”
“……”
“兰姐可否冒昧问一声,你夫君,也是宁王,到底是何等人物,竟叫你怕至此等地步。”
沈兰真的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从不信裴昭,是可以这样光明正大地询问别人隐私之人。
一个时隐时现的念头又开始不停地敲打她:救命!这人,不会真的对我有意思吧?
“其实,我也不好说。”沈兰装得很难为情,叫别人没法再问下去。
她根本都没见过,无中生有,难度极高。一个不小心,便会叫人找出破绽。
于是,沈兰故作高深地感慨道:“其实,心安处,即是吾乡。”
接着,她礼尚往来地推拉一番,反客为主道:“那……阿昭出门这样久,不回家,不会想家么?”
裴昭迟疑半晌,方道:“家中只我一人。”
沈兰只道裴昭不会骗她,还以为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这种状态,心道还真是“同是天涯沦落人”。
只是还忍不住窃喜,此人终于透露出自己单身的现状。
男未婚女未嫁,岂不相配?
却没想到,老实人,骗人最灵。
二人话间,便到了一处村庄,村口名曰“董家村”,便是今日的目的地。
村口早便有人在等着,一见到沈兰眼神便亮了起来,连忙跑着引路。顺手还点了一盘鞭炮,霹雳拍啦地炸出一堆烟雾,似乎在表示热烈欢迎。
……虽然连沈兰都搞不清楚,自己一个卖奶茶的,有什么可欢迎的。
裴昭把马车栓到一棵树上,也便卷起袖口,与沈兰一起往下搬奶茶。
因是夏日,沈兰往奶茶中放了不少冰块。
因天气炎热,路上又耽误些功夫,这会冰块几乎全融化了,正是口感最好的时候。
她随手取了一杯,插好吸管,放到了前来迎她的小毛孩手中。
沈兰屈下身,降到与孩子同一高度,笑吟吟地说:“孩子,今日吃喜酒,姐姐……姨娘也开心,便先给你喝一杯。”
孩子先尝了一口,眼神瞬间亮了起来,便是掩饰不住的惊喜。
一时只觉口中滑腻,是从未试过的绵密润香,顷刻间便爱不释手起来。
“多谢姨娘!祝姨娘早生贵子!”这孩子说了便要跑来,似乎要与人分享这份喜悦。
沈兰一把拽住他:“等等!”
她从马车中递过来一沓裴昭原先印刷好的“传单”,厚度可观。
“孩子,这日,你若是同你的伙伴,把姨娘这些个纸张分到村户手中,全部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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