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过分担心,我只要有时间也会过去看看的,绝对没问题,加油,你一定可以的!至于江北……”叶向晚顿了顿,她还真没打算好人选,她望向众人,“有没有人自告奋勇?”
一片沉默中,突然,香莲和胡玉同时举起了手。
香莲是最早跟着叶向晚的丫鬟之一,虽然没有兰蔻亲近,但是她一直很勤快,在伺候家里老人的时间之余,又勤勉的自学美妆知识,可以说,除了兰蔻,叶向晚最得力的助手就是她了。
可是,她到底还是个小丫鬟,从小到大的经历见识有限,和能独当一面的江晓蝶不同。
叶向晚再看向胡玉,胡玉是江晓蝶那边的人,但是自从江南轩并店之后,她跟叶向晚的关系也密切起来,尤其是几次遇到大事时,胡玉能够做到镇定不慌乱,有条不紊,叶向晚还是很欣赏她的。
这两个人,选谁好呢?
认真讲,这两个人都不足以单独担当这一大任。
那何不——让她们一起做这件事?两个人有商有量,未必顶不上江晓蝶的本事。
叶向晚打定主意,于是问两个人愿不愿意一起。
两人都毫不犹豫的痛快应下。
那就好,只有两个人心思齐,不内斗,绝对能把这件事做好。
“那你呢,晚晚,你是要做什么?”江晓蝶已经看出叶向晚似乎另有安排。
“我要去行商。”
“什么?!”众人哗然。
连忙劝
阻起来,“小姐,那边北胡正乱,恐怕不日又要起战事,此时不宜行商啊!”
叶向晚点点头,“你们放心,我晓得的,我自己也是个胆小鬼,惜命着呢,不会白白送死,我的意思只是近期我会多多和行商的十来个掌柜多多联络,让他们先帮咱们跑通这条线,等以后咱们的产品在那边打响了知名度,市场打开,战事也稳定下来,我再亲自跑这趟线,国外市场很重要,咱们一定要从战略上重视它!”
说来好笑,现代很多奢侈品品牌在自己国家都做不下去,做到了要破产倒闭的境界,可是在国外却依然混的风生水起,尤其是像在天朝,很多人疯狂追捧这些国外奢侈品品牌,养活了不少差地饿死的品牌。
叶向晚只求如有一日,自己的产品在国内如果遇到了什么危机,国外依然有大量资本可供她度过艰难期。
……
天渐渐冷了。
眼看冬天就要来临,兰蔻早早按照叶向晚吩咐准备好的冬衣,派上了用场。
其实天还没有冷到那个份儿上,只不过叶向晚天生怕冷,所以要比别人早一点过上这个季节。
但是尽管如此,她的服装发饰依然精致优雅,丝毫不显臃肿和暗淡,叶向晚出街后,居然又引起了京城小娘子们的纷纷效仿,一时间,男人们都没反应过来,是什么,让这个冬天比往年来的更早了一些。
林婉儿来和叶向晚商议这一期杂志的主题
时,也问起了这个问题,她本来以为,只有永远比当季穿的更清凉一些,才能更具时尚感和美感,她自己常年穿衣就只追求布料的精美和身材的曲线,哪怕在冬季出门时,出了内室所穿衣衫外,她只披着一身薄薄的软皮披风或斗篷,显得自己身形单薄又惹人怜爱,她可是完全没想到,叶向晚的一身毛茸茸的衣饰,也能够引起大家的疯狂追捧。
叶向晚本想告诉她,在现代潮流的认知里,衣饰从来不拘泥于薄和厚,适宜当季与否,夏天穿皮草,冬天光大腿,稀疏平常。
但是怕她又问起什么是皮草,万一因为叶向晚的提及,这里又大量流行起皮草,那叶向晚可就罪孽深重了,即使是在现代,叶向晚为了好看,偶尔穿皮草样式的衣服,也只穿假皮草,不是为了省那个钱,只是为了保护动物,一件皮草,背后却是动物鲜血淋漓的生命和家庭,她承受不起。
于是叶向晚就简单的跟她讲了讲自己对流行服饰的见解,林婉儿一一认真记下,准备回去再写稿子。
说起来,叶向晚对林婉儿十分满意,已经任她为正式幻爱杂志的主编,之前不知道,林婉儿可不是什么不知名的小人物,而是似乎家庭在京城也是有点分量的,只是她背景神秘,叶向晚几次派人查她的来历,都一无所获,后来还得林婉儿婉转暗示,说自己只是想专心做好这一份工作
,拜托叶向晚别查自己了,叶向晚干脆作罢!
英雄不问出处,只要她能做好这份工作,叶向晚就随了她这份心愿又如何。
更何况,叶向晚看得出来,她在京城各个渠道似乎都很吃得开,大家都很卖她面子,她出的第一期杂志,挖掘到了很多鲜为人知的京城逸事和爆点,除了美妆、服饰,成功引领了京城潮流风尚之外,连其他八卦都一并成了全京城的“热搜”榜首,可以说是非常成功。
与此同时,她比叶向晚还要想的深远,率先提出让叶向晚除了美妆,在自己的服饰上也要多下功夫,争取全方位引领潮流。
说起服饰,叶向晚也有自己的心得体会,不然光凭着美妆,也不能称之为一个合格的潮流大V。
总之,在她的建议下,叶向晚开始刻意的注重穿着,这才能在这次冬季服饰上彻底引爆潮流。
伴随着冬季来临之前的最后一个秋老虎,美妆大赛正式开启!
虽然赞助商的海报贴了满赛场,但是能被叶向晚选中作为开场嘉宾的人,不是光有钱就行的,本来,叶向晚在三公主和四公主之间纠结不已,生怕请了一个,另一个不高兴,而两人早在美妆大赛前,就已经明里暗里给叶向晚下了不少次话,自己要担任开场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