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瑜找到孙菊英,把稿子交了过去,孙菊英还没看内容,先赞叹了苏瑜的自己,“你的字写得真好看,有点像……书法家?我的字都比你差远了,是谁说你念书时成绩不好的?”
这就是卷面分的力量,甭管内容如何,写了一手好字,看起来就和学霸更进一步了。
苏瑜从小就被爷爷逼着练字,年纪小时,她心性不定,不愿去学。可时间一久,她却真的爱上书法,书法和绘画、摄影一样,都是在抒发心境。
就算是念大学时,她每天都要抽出一个小时写毛笔字。
“随便写写,”苏瑜佯装腼腆,“您可别夸了。”
陆常西垫着脚看了一眼,“靠,嫂子,你这随便,也太随便了。”
在陆常西心中,陆常铭的字就是世界顶尖,现在世界第一的宝座显然已经被苏瑜夺走。
“不说别的,就说你这个字,林兴志就得多看几遍你的文章!”孙菊英边说边迅速地看了一遍,“内容也不错,每一个论点都有史料支撑,最难能可贵的是,像我这种历史知识储备一般的人,看你的文章也能看懂,可以学到不少东西,我想,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苏瑜笑道:“您喜欢就好!”
“你也别回去等着了,”孙菊英像是淘到什么宝贝,意气风发道,“走,我现在就领你去见他!”
“现在去,”苏瑜微讶,“不提前和林主任说一声就过去,合适吗?”
“这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我是给他送人才过去,是他想要的,不让他过来接我们就不错了。”
孙菊英帮忙帮到这个份上,苏瑜是真的不好意思了,“孙主任,您这让我怎么谢您才好……”
“什么谢不谢的,你要是真想谢我……”孙菊英看了一眼苏瑜的稿子,“这样吧,回去学学毛笔字,等过年了,给我写一副对联好了。”
“我会写毛笔字,您要是喜欢我的字,明天我就给您送过来。”苏瑜笑道,“只要您不嫌弃。”
孙菊英心中惊讶。
她提这个要求,其实只不过是让苏瑜心里好受些,不要觉得欠了她什么罢了。且如果苏瑜当真,真的去练习毛笔字,对苏瑜来说,也是在提高自身修养,对她是有好处的。
可苏瑜居然还学过毛笔字,孙菊英是真的惊讶了。
这么一块宝贝,放在苏家,真是被耽误了。
陆常西和二虎也是二脸震惊。
有关文章的部分,他们一个字都没听懂,他们只懂一件事,那就是让他们害怕的孙菊英孙主任,在夸苏瑜!且不是夸一次两次,是一直在夸!
此时此刻他们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回去得多多努力,努力成陆常铭那么牛逼,才能娶到同样牛的老婆啊!
第13章 人情世故
相比较天赋,孙菊英其实更喜欢努力的人。
天赋并非人人皆有,但努力却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但苏瑜,却是个既有天赋,又肯努力的人,孙菊英没有理由不喜欢。所以她第一时间带苏瑜去见林兴志,就怕再慢一会儿,林兴志就要受不住其他人的唠叨,接受报社人的七大姑八大姨了。
既然是去报社,陆常西和二虎没有理由再跟着,苏瑜便让他们先回家和水泥找砖头。
报社离妇联只有十分钟的路程,苏瑜和孙菊英到时,正巧看到一个中年男人,骑着一辆掉了漆的三轮车,慢慢悠悠晃荡过来。三轮车上坐着一年轻男人,戴眼镜,头发打过发蜡,书卷气很浓。
苏瑜看了一眼,蹙蹙眉,移开目光。
孙菊英也看到了,她同样蹙起眉,理由却与苏瑜不同。
苏瑜蹙眉,是觉得年轻男人看起来已有24、5岁,却要长辈骑车拉着自己。
而孙菊英蹙眉,则是因为已经认出这二人是谁。
“赵大柱和他儿子赵国坤,赵大柱的小姨子就在报社上班,赵国坤似乎一直在家里读书,说是要等高考,去上大学,这几年一直不肯正经工作。”孙菊英低声道,“我前几日听他妈念叨,说是他终于同意出去工作了,家里正在给张罗,他不愿去厂子里,想去报社写文章。我估摸着,你俩看中的是一个岗位。”
“您别担心,”苏瑜说,“如果他有真凭实学,林主任理应留下他,如果是凭关系,那也没办法,我再找其他工作就是。”
孙菊英笑了笑,“你年纪轻轻,倒是看得开,陆常铭的眼光果然不错。”
“您也认识他?”
“不认识,”孙菊英说,“只是他刚过世,周围人都在念叨他,这孩子是从小优秀到大,认识他的人很多。”
苏瑜倒是没想过,陆常铭的名声居然传得这么广。
在她印象中,书中只说陆常铭容貌不错,与妹妹、弟弟感情深厚,所以他的死才成为陆妍黑化的催化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