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寒冬腊月,小酒吧里头唱歌的漂亮姑娘,一首歌送给心上人,大家总是都在期待这样的情节的。
宋初的目光破开头顶打下来的绚丽灯光,直直地朝角落里的季亦安望过去。
季亦安一点一点坐直了身体,也看着她笑。
宋初偏头垂眸,再次飞出一串漂亮的音符,这才说完了剩下的半截话,“送给我的男朋友,季亦安。”
宋初唱歌的声音非常好听,季亦安一直都清楚。
“走破双脚,踏过江海
不用停留,就要相见
虽然我是自由自在
但我一定会爱上你
我会在哪遇见你
是不是在一个遥远地方
那里有人在歌唱
那里有满天星光”
他们在几千公里外的金三角相遇,的确是算得上翻山越岭。所爱隔山海,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山海皆可平。
宋初在那里唱歌,季亦安是那片黑暗中独行的星光。
他们也的的确确会爱上对方,命中注定,避无可避。
宋初无比感谢那个一时冲动在季亦安手心上写下“小心”的自己,也无比感谢那个教她射击也教她如何救赎自己的季亦安。
也许他们在外界看来有着天壤之别。
一个是深入毒窝执行最危险任务的缉毒队队长,另一个是与一众毒贩能够称兄道弟的邪教妖女。
可至少,在现在。
当宋初坐在台上弹着吉他唱着歌,季亦安坐在台下拿着酒杯望着她时,在这底下的所有观众眼里这就只是一对郎才女貌的情侣罢了。
***
这么一段日子下来。
季亦安知道,宋初的依赖感比以前强了许多,她不是个会依赖人的性子,可以说她非常独立,独立到了可以称为孤僻的地步。
她可以自己独自一人在金三角生活好几年,也可以独自一人在英国学习生活,她坚定勇敢、不怕吃苦,更不怕任何恶意的势力。
可到了季亦安面前,她就层层褪去那成百上千的伪装皮囊,又娇又嗔,变成了一个肆意跟男朋友撒娇的小姑娘。
如今的宋初,照样能靠着那一张张锋利的刀片杀人于无形,也照样能在伽苏死后重新在金三角树立下人人畏惧的威名,她强大到足以独自踏上踽踽独行的路。
可如今有了季亦安,有了这份依赖,让她不想这么横冲直撞地去撞枪口,去不顾性命地瞎折腾。
现在的她,只想拉着季亦安的手,只想抱一抱亲一亲他,想赖在他身边,想每天都能像今天这样,他们手牵着手,从晨光熹微走到暮色四合。
宋初还是有从前的强大和魄力。
可她却更想在季亦安身边做个小女生了。
***
从酒吧出来后,宋初整个人都洋溢着满满的喜气,连带走路都是蹦着的,脚步很轻,牵着季亦安的手一晃一晃。
“我今天特别高兴。”宋初说。
季亦安跟着她笑,原本锋利的五官都被尽数柔化下来,目光聚焦在宋初翘起的唇角上。
“为什么?”季亦安问。
“不知道,我就是高兴。”宋初乐颠颠的回答。
宋初少见这个样子,看上去年纪都似乎小了几岁,仿佛还真是个还在读书的大学生似的,唇红齿白的,笑起来无忧无虑的模样。
送宋初回家的路上,她见着了路边还在卖糖葫芦的一个老大爷。
于是扭头扬声冲季亦安喊了一声:“队长,我要吃这个!”
季亦安伸出手臂把穿得少还不好好穿衣服的宋初揽进怀里,又从兜里拿出钱包,给她买了一串糖葫芦。
“你不吃啊?”宋初问,低头直接咬了一颗进嘴。
季亦安说:“我不太爱吃甜的。”
“那你怎么这么喜欢我?”宋初抖了个机灵。
季亦安朝她看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