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林总的意思呢?”偏偏姜成不放过,盯着他的眼睛里有一丝精光瞬间闪过。
一时想不透前因后果,林乐修也只得答应。
“那就这么说定了。”姜成很高兴,送他们到门口时千叮咛万嘱咐,让沈意薇一定常来玩,倒有些依依不舍的意思。
姜成的殷勤,沈意薇没放在心上,林乐修和大器对视一眼,彼此的眼里都带了些沉重。
大器借口还有事情要和秘书对接一下,示意林乐修他们先走,自己留下来打点,顺便打听一下姜成的喜好。
从姜成处出来,沈意薇和林乐修并肩走在街头。此时已是初春,和别处的春天不同,S城的春天反倒是落叶萧萧,街头的黄花铃木肆意怒放,像是秋天的美景。
又到了两人相处的单独时间,沈意薇总是有些高兴的,一路上叽叽喳喳个不停,但林乐修非常偶尔才回答一两句。虽说平时他话少,但也不是扑克脸。沈意薇回忆着、猜测着,始终没找到答案。这种不高兴,直到进了家门都没有缓解。
刚进门,林乐修来不及坐下,拉着她,盯着她的眼睛直接开口:“你到底是谁?”语气生硬,夹杂着些许怒气。
沈意薇措手不及,又来了。她骗个人容易嘛,怎么几次三番总是绕不过身份这个坎。今天这又是哪里出了纰漏。瞧着林乐修的神情,似乎是真的生气了。
见她微微低着头、绞尽脑汁想借口的模样,林乐修直接挑明:“别拿贫民窟那一套来糊弄我。哪个贫苦人家的孩子,会敲编钟?”
原来是这里!沈意薇懊恼着,她怎么就那么管不住自己的手,好不容易瞒到现在,就要前功尽弃了吗?不,她不甘心,脑子迅速转着。
首先,不能慌。她大剌剌往沙发上一躺,“就这呀!林总,您忘了我是J省人吗?我们那出土了好多古文物,编钟都是成套成套的啊!”
“编,接着编。”林乐修不为所动。
“然后呀,有考古学家过来管理这些编钟。当时我还是小孩子,喜欢看热闹嘛。那些大人见我喜欢,就教了我那首曲子。真的,我就会那一首,别的都不会了。”沈意薇举着小爪子发誓。
林乐修依然冷着脸不发一言,眼睛里除了冷漠还有一丝厌恶,看她的眼神和彷佛回到了在蒲甘刚遇到的时候,和看一个陌生人没什么两样。不,那个时候对待“落难”的她,眼睛里尚有几分怜悯。
沈意薇叹口气,看来今天是瞒不过去了。
她斟酌着,小声地开口:“其实,我是……”
门突然开了,大器闯了进来。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姜总对薇薇那么好了!”
粗线条的大器没有发现这小小空间里的古怪气氛,没人回答他也毫不介意,自顾自地开了口。
而从大器出现的那一刻,沈意薇的脑子在电光火石中开了窍:大器呀大器,你来得太是时候了,真是天助我也,嘿嘿嘿。
“你们不知道,我逮住姜成那秘书,好说歹说,终于把话给套出来了。”大器一副功臣自居。“开始呀,这秘书也没想通,姜总城府多深的一人,秘书跟了他那么多年,也从没见过他对谁那么伤心。他那编钟,从不肯让人动的。”
“那他让我动是什么意思?”沈意薇也憋不住了。
大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了。秘书也是后面才想起,说是你看着和姜总已故的夫人有点像。而且她夫人生前,最拿手的乐器就是编钟!”
沈意薇哀嚎,“不是吧,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她可不愿意和其他人有什么这方面的牵扯。
林乐修听了半晌,若有所思。难怪姜成出手突然大方,原来和沈意薇有关。这就有些麻烦了。他必须弄清楚沈意薇的来历,才知道姜总这条路,还能不能走。
“所以,沈意薇,你到底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筒子们,本·胡汉三·薇又回来填坑啦!欢迎小天使们继续追问,留评!
第10章 选秀邀约
沈意薇深吸一口气,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其实,我是大器的朋友。在缅甸的时候,我确实是落难了,当时身无分文,你也是知道的。后面回来遇见大器,才知道你们是朋友。我便也以为我们是朋友,谁知,我为你们做了这么多,却一直被怀疑……不信你问大器!”
被人怀疑的滋味不好受,但对她这个诚实的好孩子来说,撒谎的滋味更加难受。假到真时真亦假,沈意薇想想这一路瞒着父母,担惊受怕地跟着林乐修,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难,忍不住眼泛泪花,一滴泪落下,其余眼泪也争先恐后地涌出,真的小声哭了起来。
她的嘴巴扁得厉害,小脸皱皱的,不知是受了多大委屈,才能哭成这样。就算天下最铁石心肠的人看了,也忍不住上前安慰。
“哎呀,别呀!小乐,你这么苦苦逼问就不对了。薇薇可是一心为了你,也怪我之前没跟你说,薇薇真是我朋友。我们认识好久了。”
听到“一心为了你”的时候,林乐修心里感到些微的异样。沈意薇脸色也有些发烫。
“是吗?在哪认识的?”他还是穷追不舍。
两人异口同声:“荣艺的周年晚会!”
罢了罢了,林乐修揉揉额头,这两人并肩作战,听着就让人头大。“既然是大器的朋友,我就不追究了。之前是我不对,我给你赔罪!”
沈意薇瞬间抹掉眼泪:“真的?你拿什么赔?”
“你来选。”
沈意薇的眼睛亮晶晶的,哪里还有半分泫然欲泣的模样。“我要你陪我去爬山!来G城这么久,还从未去爬过南山呢!”
林乐修点点头。
趁沈意薇去梳洗的空档,林乐修又多问了几句。
“大器,能说说你们的认识的经过吗?”
大器拍拍林乐修的肩膀:“小乐啊,你不信她,总得信我吧!我叶晚成跟你认识十年了,坑过你吗?我们真的没骗你的,她是荣艺的员工,当时她的包掉了,被我捡到了,就这么认识的。”
“哦。”难怪那天他们两一见面的样子就有些不对劲。林乐修终于不再追究。
大器长吁一口气,小乐呀小乐,我可没骗你,荣艺老板的千金,可不就是荣艺的员工嘛,嘿嘿。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沈意薇就听见敲门声响起。林乐修让她赶快起床,他们需要在中午前登顶南山。
沈意薇早就准备好了,兴致勃勃地开门准备出发。
林乐修看去,她头上是一顶蓝白条纹的宽檐帽,将小脸映衬得楚楚可怜,身着淡蓝色小飞袖配白色短裤,打扮得甚是清爽。肩上挎了个单肩小挎包,怎么看都像是去野餐拍美美照片的小姑娘。
林乐修移开了目光,建议她换件衣服,现在才刚初春,穿短袖山上会有点冷,。
沈意薇嘿嘿一笑:“不碍事不碍事。爬着爬着山不就热了嘛。再说了,南山又没多高。”我要是把自己包裹严实了,还怎么给你展示我的美貌、白肤、长腿?
林乐修没办法,又往自己的背囊里加了一件保温毯。户外徒步时,他习惯携带户外装备,两人一起出门。
“对了,大器不跟我们一起嘛?”沈意薇看林乐修没有等大器的意思,左顾右盼也没见到大器的身影。
林乐修将背包甩到身上,颀长的身影在鼓鼓囊囊的背包的映衬下显得整个人如青竹一般挺拔。
“大器说他今天要把资料拿给姜总,不跟我们去爬山了。”
闻言,沈意薇喜不自胜。爬山真如她期待的那样,变成两个人的约会了?
与此同时,她手机收到一条消息,是大器发来的。“薇薇,我够意思吧?”后面还附上一个斜眼笑的表情。
薇薇连忙回复:“很够!回来必须请你吃饭!”急忙跟上林乐修。
南山号称是S市的第一高山,站在山顶,可以将S城一览无余,一向是热门的打卡景点。登顶的路,石阶铺成的大路是一条,驴友们开辟的野路嘛,那就多得数不清了。
林乐修试过,从大道走石阶上去,脚程最快也需要三小时,他算了一下,带着沈意薇,少不得需花四五个小时。
待他们来到入山的大门处,沈意薇望着如织的行人,突然改了主意。走大道,人太多了,这样她怎么给林乐修“下钩子”啊。
“走小路走小路!”沈意薇嚷着。
看着她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林乐修笑了,“走小路?你知道小路有多难走吗?有些地方连路都没有,只能顺着石头爬上去。还有些草丛时常有蛇出没。”
见到林乐修的笑容,沈意薇仿佛吃了蜜一样的甜,她真的希望他是开心的。
“不介意不介意,走吧走吧。连缅甸的密林我都尝试过了,这城市里的小山有什么好怕的。”
她推着林乐修,在一个分叉路口拐进了小路。
南山若能开口说话,也要痛心疾首:什么“小山”?本山好歹是S城第一山!华南第二峰好不好!
林乐修无奈,好在他早年在南山溯溪,走过这条小路,算是有一定的经验,便由着这小丫头。
刚在野路上走了几十米,遇到的行人已经越来越少,和人声鼎沸的大路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景象。山涧隐隐传来水声,被茂密的植被阻挡着,找不到小溪的源头。林间有些不知名的鸟一声声叫着,衬得整个山林越发幽静。
沈意薇紧紧跟着林乐修,生怕在这山里迷了路,那她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林乐修徒步时一如既往地沉默,叫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不过在她走不动时,偶尔拉她一把。他的手心干燥,骨节分明,带着些许凉意。可惜不过停留短短一瞬,助她解决困境后,便毫不留恋的抽走。即便是爬山的时候,他的背也挺得直直的,宛如茂林修竹。
“林乐修,跟我说说你吧。为什么想要成为作词人?”沈意薇忍不住开口。她生性活泼好动,哪里忍受得了长时间不说话。
林乐修连头也没抬,“不会做别的,只会这个。”
沈意薇擦擦额头上的汗,“那总得有什么契机呀!”
他突然停下脚步,盯着远方看不到尽头的小路,漂亮的眼神中难得露出一些哀伤与迷茫。
“也许,是因为我的母亲吧。她喜爱文学,闲暇时也喜欢自己填词作曲。”
“哇,原来你是书香世家出身,怪不得能成为国内最好的作词人,没有之一。”
沉默,长久的沉默。
明眼人都知道这本来就是恭维对吧,不知道戳中了这男人哪根筋,周身散发的隐隐怒气让沈意薇识趣地闭上嘴。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她就是知道他生气了,这算不算是某种心有灵犀?
转眼已经爬了两个小时,沈意薇从没想过爬山的野路这么难走。好不容易爬到了半山腰,她的头发散掉了,衣服上多了好些泥印子,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和山里的黄土融为一体。
抬头看看那个人,还是一副清秀俊逸的模样,似乎他不是在爬山,而是从山水画中飘出来的君子,纤尘不染。
此处刚好是休息的平台,有零星几个路人在此处打尖。沈意薇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她翻着小挎包想要找点吃的,无奈里面尽是粉饼、口红之类的“扮靓神器”,除了一小块皱皱巴巴的巧克力,再也找不出别的吃的。
她是不想吃的,这巧克力鬼知道放了多久。但没办法,这山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能买到吃的就怪了。英雄气短,她只能颤抖着撕开包装纸。快送到嘴边时,林乐修拦住她,递给她一块面包。
沈意薇几乎感激得要拥抱他了,面包此时就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
看着这小丫头狼吞虎咽的模样,林乐修不免觉得好笑,又给她递过去一瓶水。明明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姑娘,这一路上竟然没有半分抱怨。有几次明明虚弱得下一秒就能晕倒的样子,她咬咬牙,又坚持下来。倒是比他想象的能吃苦。
注意到她白皙的双腿被蚊子叮出大小不一的红包,林乐修拿出驱蚊水仔仔细细帮她喷了好几层。顺手又拿出创口贴,帮她贴在手背上被沿途的枝桠划出的伤口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照顾她,好像成为了自己做得无比顺手且理所当然的事情。
沈意薇心里甜滋滋的,这男人看上去性子上冷了点,做起事情来,却无比细致妥帖。
刚好大器的电话打过来,拿给姜总的词他很喜欢,让他再多创造几首词,还没忘记让他们好好玩,千万别惦记着回来。
前半段林乐修答应了,后半段嘛,忽略不计。
两人收拾行囊,准备出发时,旁边一直坐着的绿衣女子突然上前找林乐修搭话。
“不好意思,无意偷听。从刚刚的闲聊中得知您是作词人?我是《最佳作词人》的栏目编导,目前正好在寻找优秀的候选人。不知道您有没有意向参加?”说话间,她递上一张名片。
苏雨眠,奇选卫视,栏目编导。
林乐修没接。他个性内敛,不善言辞,遑论去台前彩衣娱人?
“没关系,现在距离节目启动还很早,您可以慢慢考虑。”遭到拒绝,苏雨眠也是客客气气的。
见苏雨眠拿着名片的手有点尴尬,沈意薇接过,随手塞进了林乐修的背包里。
两人再次向山顶走去,只留苏雨眠目视他们的背影,若有所思。
第11章 生死之间
越往上走,山路愈发陡峭。早上还是阳光普照的晴天,这会儿太阳被云遮住,天气也变得阴沉起来。
两人竭尽全力,终于在正午时分登上了山顶。沈意薇两条腿微微颤抖着,脚软得仿佛像踩在棉花上,一屁股跌坐在地,已经顾不得什么淑女风度了。
她平时不爱运动,更别提爬山了。能坚持到现在,纯粹是想离那个人近一点。要不怎么那些大人物,胸中有沟壑的人都爱爬山呢,此刻登顶了,看到远处的云海翻腾,群山在脚底下伏拜称臣的模样,确实生出了一腔豪情。这是她第一次靠自己完完整整征服一座山,如果告诉罗女士,她一定很开心。
没等她多休息几分钟,山顶的阴云开始聚集,温度骤降,冷风吹在汗湿的后背上,让人不禁打了个寒颤。
“不好!”林乐修变了脸色,连忙拉沈意薇起来:“天气有变,可能会下雨,我们得赶快下山。”
“啊?”沈意薇虽一万个不情愿,也只得认命起来。天色看着确实不妙,如果下雨了,这光秃秃的山顶,连个躲雨的地方都没有。
他们连忙背起行囊,山顶的其他人也陆续准备下山,不过有些人不为所动,还在山上或拍摄,或休息,一副惬意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