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达达替爸妈应了:“好啊。”
这两人根本无法与她的情绪互通,神经粗得像人造湖的下水管。
桑晓晓重新睁开眼,转身恨恨往屋里走:“你们谁爱扫谁扫去。我现在就要写文章,去投稿,去赚钱!”
气死人了。谁要扫鸡屎啊!她鸡都不想看。
她背后,桑达达和胡春互相看了眼,脸上都露出无奈。
乡下每家人的小孩都很会做农活,桑晓晓也会干,就是常常不乐意做。桑达达也不去管桑晓晓,只是小声和胡春说着:“她想写文章就让她写去,指不定回头真投上了。我下次去城里帮你们带个皮绳。听说城里的皮绳可好看了。”
胡春完全不在意桑晓晓的坏脾气,一听皮绳,更是忙笑开怀猛点头:“嗯!我帮你们把地扫了。反正顺手的事!”
回到屋里头的桑晓晓根本不在意外头两人说点什么。
她扯开房间书桌前的椅子坐下,翻了下桌面,抽出一本全然没写过的笔记本,拿起一支天蓝色的钢笔。
笔记本封面全红,上面画了一只丹顶鹤,俗得毫无设计美感。天蓝色的钢笔倒是出乎她意料得好写,就是她一笔下去,发现里面的墨水和纸不太兼容,容易晕开。
她瞥了眼牌子。
“鸵鸟……”桑晓晓嘟囔,“叫什么不好叫鸵鸟。志向远大一点该叫大鹏!”
桑晓晓调整用笔的力度,重新写下第二笔。
心脏不好的人,常年得修身养性。桑晓晓平日作惯了,还是主动练了书法。硬笔书法和毛笔她都专门学过。她身体不好,可骨子里刻了“张扬”,一撇一捺很是犀利,看上去不像是姑娘家的字。
她写了“春居”两个字,突然意识到字体的问题,又抽出一本习题册。
习题册上的字迹和她的一模一样。
桑晓晓撇嘴评价身子以前的事:“也就这点让人看得入眼。”
她再翻了下书和作业,确定了日期和课本文章——八五年。
这个年代会写书的人慢慢变多,年轻人渐渐学历上来,喜欢看书的人更多得是。那些名著是被翻来覆去的印刷。文艺的作品在肥沃土壤中孕育,畅销的作品如武侠和言情,更是正版来不及印,盗版数不胜数。
人贵有自知之明。
桑晓晓没经历过太大的坎坷。她写不出什么接地气的文艺大作,对打斗武侠不感兴趣,自然着力于写情感类的小说。《春居》就是她设想过还未曾动笔的小说。
《春居》讲述的是一个懵懂少女。她成年后忽然有天做梦,来到一个极为漂亮的园子内。春.光乍泄,满园花绽,桃源一般存在的园子里可怕的是竟空无一人。她好奇探索,发现这园子有主屋有侧卧,还有一个巨大的书房。
书房里似乎有人正在作画,可只有画没有人。
画上是小桥流水人家。亭台画到一半,笔搁置在一旁。少女觉得画实在好看,从边上扯了一张纸,用毛笔写了四个字:“人间仙境。”
字写得七扭八歪,实在是丑不堪言。
但很快,这字边上多了三个字“你是谁”。
少女被当场吓醒,整个人都傻了。她竟能在梦中用纸笔和人沟通。而她完全不知道对方是谁,对方也不知道她是谁。
随着接连几天梦的延续,她才知道住在园子里的人是一位避世的老先生。老先生以为自己遇到了仙人,和她说起了晚年惆怅。老先生年轻时喜欢一个姑娘,可两人因为战乱错过,后来再也没能见到。他终身未娶,却也因腿脚不便,一直没能找到那姑娘。
如今生命快要走到尽头,他恳求少女能帮忙。
少女知道后拉上邻居小哥,就此踏上寻人之旅。
桑晓晓知道投稿肯定不能只写个大纲。她得写个人物介绍,再加上正文一万字左右的内容。这些能让人知道她的故事详情,也能了解她文笔情况。
她洋洋洒洒写了个把小时,墨都加了一回。等人回过神,她正想看看几点了,又发现一个新的痛苦事情:她竟然穷得连个手表都没有。房间里也没有钟。
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桑晓晓钢笔一盖,站起身来朝着外头问了一声:“桑达达?胡春?”
桑达达和胡春都没有回答她。这两人忙完自己的活,悄悄回房看过一眼桑晓晓。见桑晓晓在埋头写字,觉得人可能在学习,于是都没有进门打扰。
农村里这么大的孩子如果不学习都是要帮忙干活的。成天干不完的活。喂完家里养的东西还得去田地里晃悠,到了点更是得做饭。
这个点桑家爸妈两个都不在家。桑达达去做饭,胡春也回自家吃饭去了。
桑晓晓听不见声音,娇小姐脾气又上来。她往日都不用喊人,按个铃就有人跑面前来。
“桑达达,胡春!”桑晓晓抬高了声音往外走。
一声讥讽穿透了房子,直刺到桑晓晓的屋子:“哟,这是脾气又见长了呀。活也不干,整日里不知道在折腾点什么。听说考了五分啊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