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里有房,在市里办婚礼。这对农村的男生来说,可是个结婚的绝对优势项。都唐听到这里,果然也沉默了。
“既然你们决定好了要买房,那我找人帮你们问问吧。转学的事,正好我也在考虑。”牧野说道:“之前我想,村里的学校不好,容易耽误人,不然就把那些学习好的,转到北京去。就是你们要买房,我也建议直接去北京买。不过刚才听你们一说,好像北京也的确是太远了。g市虽然和北京没法比,但折中起来,确实是最佳选择。”
于是末宸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原本转学去北京的希望,被一下子掐灭,直接换成了g市。
她不是不遗憾的,但同样也知道,真要是那样的话,自己这次还是要拿出很多办法去说服父母同意让自己转学北上。
再想一想,前世牧野是在三年后才帮忙给村里的孩子转学。但那时候,他挑的六个人中,最终也只去了一个。
可见转学去北京,在他们的父辈眼睛里,并不是个最优的选择。
比较起来,g市就不一样了。
离得没那么远,来回一天时间就足够了。
最重要的是,g市是他们去过,至少也耳熟能详的城市。与天边一样遥远的首都截然不同。
这种心理上的安全感,才能让他们敢放手让年幼的儿女单独出去。
尽管有点遗憾,但末宸想了想,还是可以接受的。
g市不管是教育资源还是录取条件,都比北京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但这种程度的差距,已经是末宸靠着自己就能够弥补上的了。
至少有一点:城市里,是能够买得到资料,也请得到补习老师的。
更何况,如果转学去北京,肯定只是自己一个人转。
转学去g市的话,那弟弟就能和她一起转了,这一点比较重要。
末宸非常容易地接受了这个变化,并对牧野表示感谢。
牧野直说自己是应该的,何况他要转的,也不仅仅是他们姐弟。
向村里的学校捐款捐钱是没用的。
这里缺少的不仅仅是教室课本,缺少的是老师和视野。毕竟他们现在的校长,是很多年前的初中毕业生,这一点给多少钱都没有办法改变。
牧野说决定要帮忙,就把这件事直接揽过去了。
他当然也不用亲力亲为,而是交给别人去办。只说等房子找好了,他们去看了满意再付钱。
“行,那房子的事就托付给你了,我们是没有意见的。”
“不过小事一桩,不用放在心上。不过马上快过年了,要有消息,恐怕怎么也要到年后去了。”
“年后就年后,我们又不着急,等到后年都没关系。”
“好吧,那就这么说定了。”
河坝里过年是不会放假的,但新年的喜气却比往年浓郁。
这一年,整个度假村,都欢天喜地地,准备过一个肥年。
花样繁多的炒菜被搬上餐桌,水果饮料也不再是奢侈物品。
大冬天也有人捧着冰激凌,还有冲天而起的花炮,从前见都没有见过。
就像饿久了的人,乍然能够吃饱,便一发不可收拾,什么都想试一下,什么都相拿出来炫耀。
末宸家是要团年的。
三家人拼着两张放桌子,满满当当地挤着坐下。
大人们开了瓶装酒,推杯换盏,小孩们捧着零食,时不时摔一颗小炮,把人吓一跳,然后换来两巴掌。
挨了打也不哭,反而哈哈大笑,转眼间又拿了小炮,继续下人去了。
末宸和都末雪穿上了赞新的新衣裳,一边帮忙端菜,一边听大人们闲聊。
爸爸在吹谁见了他又发烟奉承的事,妈妈在问大妈要不要也罢都末雪和都末霜转去市里的学校。
“转到市里去念书?我们哪有那个钱哟,再说他们学习也不好,转去了又能怎么样?难不成还想考上大学?”
大学是个高端词,是他们嘴上说一说,都会感觉到荣耀。
妈妈却道:“不去试一试怎么行?再说,都末雪年纪也不大,不上学还能干什么?既然反正都要念书,还不如去好一点儿的学校。”
“我们家要是像你们家一样,我当然要给他们转学了。”
当然,话是这么说,其实她已经下定了决心要给转了。
她们可是妯娌,相差太多怎么行?
入股金矿的事自己家没机会,那是男人没本事,但转个学而已,她还是愿意的。
总不能侄子侄女能去市里念书,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当乡下土农民?那绝不可能!
于是当即决定,等年一过,就买了东西,去牧大姐家拜访,求牧野办转学的时候,把自己的两个孩子也算上。
就这样,末宸终究转学去了g市,和弟弟,堂姐堂弟一起。
同时和他们一起转学的,还有另外八九个学生。
他们都不是都家村的,分别来自牧家镇那边,以及都家村上游几个村子里挑选的,学习顶尖的学生。
而末宸前世所知道的包括自己在内的六个人,显然也在名单之内。
不过和前世不同,这一次,那名单内的六个人,除了自己之外,一共来了四个,只有两个没来。
显而易见,他们的命运,也因为这小小的改变,有了天翻地覆的差别。
第 24 章
第二十四章
虽然是一起转的学,但一行十三个孩子,最终却没有进到同一个学校。
因为那几个最好的学校,想要入学,都是要参加入学考试的。
比如末宸入读的建设一中,十三个人都参加了入学考试,但最终考过的,只有七个。
是的,中学。
末宸并没有按部就班进入小学,因为g市的小学是有五年级和六年级的。
一旦她按部就班地升学三年级,那么无形中小学毕业的时间,就要推迟两年。
可她已经十一岁了!
十一岁的三年级学生,这在市里的小学,尤其是最好的小学里,是非常少见的。
更不用说,小学的课程对末宸来说,根本就没有学习的必要。她何必浪费时间?
于是入学考试,她直接选了初一的试卷。
满分通过之后,进入了尖子班。
只是很显然,她的出现,对这个班级来说,是个异数。
“听说是村里来的,家就在隔壁省。”
“隔壁省?那她怎么会转到我们学校?”
“找关系呗!呵呵!你还不知道那种人!”
“也别这样说,农村也没有什么吧!而且她既然能到我们班,说明学习不错,大家可不能因为人家是农村人就瞧不起人家。”
“这是农村人的事情吗?是她们找关系走后门儿!”
“可是转学也是正常的呀,陶叶同学转来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说他们是找关系走后门?”
“那怎么能一样?陶叶同学是父母工作调动不得不转学,他们……那天你看见了没有?来了一大群,呵呵!我还以为都要转到咱们学校呢,结果就这么几个!”
好吧,小孩子的恶意是很明显的。
他们这所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基本上都是直升。
也就是说,除非你幼儿园开始就在学校里上学,否则中途能转学过来的,非常非常少见。
这导致班上的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有着自己的默契和身份认同感,任何突然出现的人,想要融入进去,都非常困难。
末宸感觉到他们无处不在大的打量,同时也感觉到了他们的好奇。
不过,她并没有那种必须要融入他们的感觉就是了。
外来者会被旧集体天然排斥,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
而她是一个大人,不会因为被一群小孩子排斥而感到不安。
再说,他们也只是不理自己而已,并没有故意欺负霸凌。
这种事对真正的小孩子来说可能会难受,但对她来说,完全不值一提。甚至就连她前世,还是真正的小孩子的时候,都不会把孤立放在眼里。
她不是一个,需要和别人交流,才能生活的人。
不过还是庆幸弟弟进得只是普通小学了。一来那里不是全员直升,而是各个小学的都有。二来小学里的孩子更小一些,想要玩在一起,比中学生要容易的多。
相比较而言,老师们对末宸的态度就好好很多,尤其是在第一次月考结束,发现她除了语文和政治之外,其余几门全是满分之后,态度就更好了。
末宸转学之前的情况,他们已经了解过。知道她之前只是在村里读到二年级,其余的课程都是自学没并且已经学到了高中的课程,便觉得自己运气好捡到了天才。
至于语文政治失去的分数,则被他们当成了突然改变环境造成的不适应。
于是就这样,末宸靠着学重生的bug,伪装了一把小天才。不过很显然,这个人设,大概只能维持到高考结束,大概就再也装不下去了。
适应了新学校的进度,也了解了学校往年的名校录取率之后,末宸便渐渐放松了下来,没有在成天捧着书们死磕。
周末的时候,她都会带着外婆和弟弟去外面逛一逛。下午放学胡来,也会一个人去小区里玩儿,遛一遛自己从马路上捡来的短毛野狗。
她住的这个小区离学校很近,里面的住户也基本上都是有钱人。
所以这里的房子,末宸家是买不起的,甚至就算买的起,也不会有人给他们卖。
她和弟弟之所以能住这里,也是因为牧野。
他在这里有一套小房子,还是朋友转手给他的,方便他结交人脉。
是以,像这种入住条件如此苛刻的地方,各种设施还有配套环境,都是给常不错的。
比如里面栽种的植物和花卉,就漂亮得不得了。
末宸很喜欢花,专门培养出来的花卉,和她在村里看到的漫山遍野的野花,那是截然不同的。
大概是太过常见,它们给末宸的第一感觉,永远是这个猪能不能吃?割回去正好喂牛?
培育出来的花就不一样了,它们只是让人看一眼,就知道它们的作用本来就是为了被看,绝不会用去喂猪喂牛。
可要说道两者结合的话,最好的当然要数腾本的月季和白色的百合花了。
那天她是出去遛狗,偶然走到一座花墙下,看到了满墙盛开的粉色龙沙宝石,简直震惊了。
这款月季末宸当然早有耳闻,但是前世知道它时,已经是二十多年以后。却没有想到,在这一款月季才刚刚面世四年的今天,她居然就会在小小一个非省会城市的g市看到它的身影。
而且就这花墙的体谅来看,至少它已经有三年苗龄。可见花墙的主人,不仅拥有绝佳的审美眼光,对国外的花卉市场,也非常熟悉。
当然,这些对她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真的太美了。
群开的粉色龙沙宝石,是人任何一个女孩儿来说,都是无法拒绝的。
哪怕像她这种,常常被认为少了一根筋的半α女,也很容易沉迷于它的美貌无法自拔。
末宸就像个好色的傻子一般,呆呆地站在花墙下,望着那高达三米的粉色花墙,完全走不动路了。
“怎么是百合的香气?”过了好半晌,她才终于忍不住喃喃说了一句。
“因为你脚底下就是一排百合花!”少年的声音从高处传来,末宸抬头一看,就看见文质彬彬的风雪,正蹲在墙头上。
发现是他,末宸忽然明白了牧野舍北京而就g市的原因。
看着眼前准备跳墙的少年,末宸沉默半晌,后退两步,给他让开了路。
少年如同格子一般轻盈地跳下来,落在了末宸面前。而后挥挥手,说了两个字:“谢了!”然后便插着裤兜潇洒地离开了。
末宸回过头,继续欣赏月季花墙。
它是真的,很美。
在花墙便上流连忘返,知道暮色降临,末宸在牵着狗子回来。
外婆已经做好了饭,弟弟捧着零食,一边看电视一边等她。
“宸儿你回来了?快,赶紧吃饭了,霆儿都等饿了。”
在对孙子的态度上,外婆是极度宠爱的。
她宠爱表现的方法,就是予取予求,绝不拒绝他们的任何要求。
为此,完全没有在陌生的地方生活过的她,也能下定决心,忍着强烈的不适,来城里带孩子。
末宸一进门就把自己的刚才的见闻说了,并告诉她:“拿花儿太好看了,我想明天去问问能不能给我剪一根直条,回来我自己扦插。”
“月月红吗?那是能扦得活 。”
“嘿!是呢,到时候活得多了,我们就把所有的房子外面都种上。”
“好好,所有的房子都给你种上。”
只因为所有的房子这几个字眼,外婆就开心不已。
因为绝大部分人,一家只有一所房子,甚至家里不好的,常常好几家住在一起,为了这个,兄弟姐妹之间的争吵十分常见。
但她女儿离开,不仅有两所房子,其中一所,还是一整栋楼。
那可太厉害了。
因此她深深佩服女儿的眼光,为她会看女婿。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吃完饭,本想着第二天有空,就带他们去看那一墙美丽的花。
不想第二天刚放学回来,就看见艾夫人和风雪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