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的真千金重生了——折春藏梦
时间:2022-05-17 15:03:58

  “这很好啊,我也不想要孩子,咱们可以把子珩当儿子养,除了蠢了点,没什么毛病。”
  “为什么送我这个?”
  “……这是谢家对象都有的信物,你不喜欢吗?”谢君竹紧张了。
  吴小花将饺子放在案板上,转头看他:“谢叔叔,你是不是蓄谋已久?”
  谢君竹愣了一下,随后摇头:“倒也不是,我只是觉得,咱们都坐一块吃了这么多年的年夜饭,或许可以试着,吃一辈子的年夜饭。”
  “说人话。”吴小花微笑。
  “我从滨城回来之后,看到你那么累,会觉得难受……那时候,忽然就觉得,如果有个人爱你,你本可以不用为了曾经,活得那么累。”谢君竹语气沉重。
  他确认自己心意的时间太晚了,或许动心的时刻在于他们一起拼搏努力的点点滴滴,可他意识到,却是在看到吴小花累得发飘还想去徐城的时候。
  世间感情并不都是一见钟情,他们之间互相扶持上千个日日夜夜换来的感情,只要开始,就会比任何感情都绵长持久。
  日久生情四个字,足以说明一切。
  吴小花忽而重新拿起那个福饺,第一次喊了谢君竹的全名:“谢君竹,我可能不会那么爱你,我想要一个永远爱我、宠我、懂我、无条件维护我的伴侣,但我无法付出相对应的情感,或许,这并不值得。”
  哪怕吴小花今晚感动于谢君竹包满了一整个案板的福饺,她也不会过于爱另外一个人。
  谢君竹想了想,从沙发上拿过自己的公文包,翻出来一个公章推给吴小花:“没关系,我有钱,只要你还爱我的钱一天,四舍五入等于爱我,不亏。”
  “……”吴小花深深看他一眼,到底心动了,“成交。”
 
 
第七十六章 番外一
  吴小花是白溪镇有名的惨人, 上至七八十爷爷奶奶,下至三五岁小孩儿,没有一个不知道她过得不好的。
  作为一个从小就吃狗奶长大的女娃, 大家都说,她命苦啊, 生在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家里。
  可是小地方,没人想收养一个别人家的女孩儿, 主要是乡里乡亲的,今天收养了,明天就得被李国富家跟陈月外家打秋风。
  很多人可怜吴小花,但不可怜她那家庭,为了不被缠上吸血, 平时顶多给点吃的穿的,或许不好,至少让孩子有个人样。
  那种靠所有人接济的日子一直到吴小花被李国富和陈月把她从学校抢回来为止。
  对,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是把吴小花从学校抢回来的,还靠打女儿让校长赔了一笔钱。
  给这笔钱怎么都说不通的,吴小花去上学, 交的是自己赚来的钱, 学校收了钱教育她, 就算孩子不读了要退钱,也是应该退给吴小花,怎么就到了李国富手里呢?
  不过是校长看李国富打吴小花打得太狠了,怕他把孩子打死,花钱买平安。
  大家都懂, 看不起, 可到底什么都不能做, 因为李国富是吴小花的父亲。
  一个身份,占尽了便宜。
  没几年,吴小花出嫁了,李国富一家特地等庞家人把她带走才办的婚礼,一个连新娘都没有的婚礼,庞家人意思一下跟李国富喝了个酒就走了。
  纵然这个婚礼奇怪,礼钱还是得给。
  当时村里人就知道,吴小花可能接下来过得不会好了。
  那样一个花钱买婆娘的家庭,买人回去基本就两件事:生娃、卖老婆。
  村里人都懂这种尿性,没钱嘛,又不想出去干活,那就买个老婆回来,跟旧时候一样,买了所谓的童养媳,这个童养媳为了那笔根本不到自己手里的钱,就得养活这么一大家子。
  很多人至今还保留着这种吃人的想法,找个老婆,等于用很小的一笔钱,买了个会养活自己的奴隶,得意又神气。
  吴小花已经十八岁,长得还是不好看,又黑又胖,不像是华夏的孩子,庞家人有心卖她,奈何真的卖不出去,觉得亏了,就让吴小花出去干活养他们一家子。
  本来这种生日吴小花会想办法逃走的,偏生她刚来,就怀孕了。
  后来吴小花无数次听那些爱说闲话的老婆婆说,有了孩子,就跑不了,她们是过来人,说的话即使不好听、即使讥讽,话里的内容却是对的。
  有了孩子,就生不出反抗的念头了,所以很多被买过来的女人,都因为自己的孩子留在了当地。
  吴小花的苦难肉眼可见,每个见过她的人都知道她过得惨,可那是时代环境下大部分人生的缩影,自己都顾不好,哪里还能顾别人呢?
  直到计划生育、九年义务教育等等政策发布,那一代人,都试图让每个人都能追求到自己的人生。
  可惜的是,吴小花生不逢时,政策来时她还小,被所谓的父母掌控一切;后来自己的儿子有这个条件了,儿子却被庞家人养废了。
  吴小花人生的转折点在于拆迁,庞家人虽然不干活,可他们占了户口便宜,加上当年父母成分不错,分到了宅基地跟土地。
  那一年白溪镇要作为徐城旅游重镇开发,庞家不仅宅基地要拆迁,就连那许多块靠山且荒废多年的地都要被阔老板收去搞什么度假庄园。
  两份钱一下来,还不到一零年的时候,庞家直接成了百万富翁。
  应该说,那几年,白溪镇很多人都靠着开发、旅游业,多少赚到了安身立命的钱,除了吴小花。
  在工厂里的时候,有个心善的大姐,说自己在山上有个老房子,她记得吴小花识字还会做饭,就想跟吴小花合伙去做个农家乐。
  她们这个年纪的人,会识字、算简单的数已经很了不起了,大姐觉得吴小花勤奋又心细,她们一块干活说不定能赚到不少钱。
  吴小花很想同意,可是她不敢一个人做决定,就说回家问问丈夫跟儿子。
  大姐知道吴小花家的情况,让她别说太清楚,就说换个地方打工,庞家人会同意的。
  一个镇子里的,谁还能不知道谁啊,大姐心里门清儿,就是不想让庞家人占自己便宜,吴小花明白大姐的顾虑,就同意了,打算先隐瞒下来。
  谁知道,刚找到机会下班回家,就被庞家人劈头盖脸打了一顿。
  只听那几个人说,要是吴小花敢从工厂辞职,就打断她的腿,还嘲笑她烂泥一滩还想当大老板呢?
  吴小花被打得进了医院,大姐第二天来看她,偷偷说,有人听见了她们俩商量的内容,就当玩笑话一样说给了庞家人听。
  让庞家人以为她只要当了大老板就会骑在庞家人头上。
  一个镇子,有好人就会有坏人,或者说,单纯就是人骨子里的劣根性作祟,偷听说闲话的人就是想看个吴小花被打的热闹。
  他们桃核大的脑仁里只能想到这种主意来看别人笑话,还觉得自己多能耐。
  这样的人,在男人打老婆孩子的时候、孩子殴打父母的时候只会在旁边喝彩,人一旦死了就说自己不是怂恿,只是说着玩的。
  垃圾的劣根性。
  大姐不敢再跟吴小花合作,怕她下一次真的被打死,自己一个人辛苦去山上收拾着做了农家乐,后来做出了名堂来,一个月光流水就几十万。
  而吴小花伤好后,还是那个在工厂里默默干活,悲惨又可怜的女工。
  庞家人离开时,说句实话,吴小花心中竟然有种隐秘的兴奋,她觉得自己好像、可能……自由了。
  那种兴奋吴小花无法表达出来,可她真的很高兴,就好像她前半生都被关在狭小的笼子里,像条垂死的老狗,靠主人的施舍苟延残喘。
  某一天,主人全离开了,还不忘把她丢出笼子去,吴小花高兴得想去田埂上跳舞。
  没有了庞家的屋子住,吴小花开始了真正的独立生活,其他人都觉得吴小花没有男人照顾说不定活得会很惨。
  大部分被洗脑女人的通病,觉得哪怕自己都要被别人家连骨头都吃干净了,还是想找个男人“照顾”自己,不知道这叫什么照顾。
  旅游业盛起前,庞家有几个邻居,后来他们跟紧潮流跟着去附近做旅游业了,最差都知道出去开铺子做生意,只有庞家人一直想等庞刚会赚钱了养活他们,然后把吴小花给丢了。
  这些邻居里,有一对夫妻年纪小,结婚又晚,加上计划生育,最后生了个宝贝疙瘩女儿。
  那个女儿是远近有名的漂亮千金,家里父母会做生意,把她养得漂漂亮亮,就是有点小姐脾气,看谁都眼高于顶的。
  就这样的小姑娘,却是改变了吴小花人生的人。
  所以说啊,不管别人说什么难听的,真正的人什么样,得接触过才知道。
  镇上的人说她小姐脾气、眼高于顶,是因为这小姑娘看不得他们那些腌臜事,出去读了书学了文化回来的人,看到那些事全部只想报警。
  村里人被她闹得不行,自然就说她脾气不好还看不起人。
  在这样的一个贫瘠、未开化的村镇里,脾气不好的姑娘约等于嫁不出去,他们就这么编排小姑娘,觉得一个女人嫁不出去是对她最大的惩罚。
  那小姑娘后来听吴小花给她说了这些,她高兴地问:“还有这种好事!”
  小姑娘叫季长乐,说是她父母就希望她一辈子四季长乐,寓意好,也算好听,就这么定下了。
  季长乐回到白溪镇当公务员,其实是她父母的期望,他们觉得自家女儿好好在体制内过一辈子安稳平淡健康的生活就好了。
  可是季长乐不这么想,她毕业后回来工作,看到了这个镇子内更多让人不耻的事情,加上工作又累又没什么钱,她怕自己将来会被困在这个小小的镇子里。
  就跟温水煮青蛙一样,曾经那些人不想跑出去吗?
  她们必然想的,可是这个镇子用一种潜移默化的手法,让所有人都觉得,出去了可能会过不好、在这里已经是最好的生活,一个个,都用着麻木偷生的表情活着。
  在其中,季长乐救起来的第一个人是吴小花,她从小就知道这个可怜阿姨过的什么日子。
  小时候她还会按照爸妈的吩咐,偷偷给吴小花送过药酒,不过显然这个记忆不好的阿姨已经把她忘了。
  吴小花看见她时,茫然又震惊,似乎是不敢相信有人对自己伸出援手,而且,她真的不记得那个偶尔给她送药酒的小姑娘了。
  季长乐无所谓,她只是想帮个忙而已,后来就是看到了吴小花身上那种奇怪的韧劲。
  真的很奇怪,吴小花明明应该是已经跌到谷底的人,她还是努力地想让自己过得好一些,比如说装饰自己简陋的出租屋、听说了五险一金就来问为什么。
  很多人根本没法拥有她这种行动力。
  两人说是邻居,其实吴小花住的是一个很小的隔间,是楼梯间改出来的小房子,季长乐那边才是正常的出租房。
  不过吴小花似乎以为自己给的钱少了许多,所以住小房子是应该的。
  在季长乐看来,吴小花反而是她时刻警醒自己的标杆,这个镇子太磋磨人的心智,她担心自己为离开做准备工作的时间太久,慢慢就被同化、吞噬,有时候,季长乐甚至是羡慕吴小花的。
  这种羡慕,在吴小花毅然辞职捡垃圾的时候,到达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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