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同志。”连打招呼都磕磕绊绊。
陆长征倒是很大方的握手:“姚大哥,叫我名字就行,不用那么拘谨。”
想着上次自己平白无故挨的那一拳头,姚顺六心说,他这真不是拘谨……
第74章
80年代初的羊城,少了高楼耸立的金碧辉煌,却多了几分沉淀的人文气息。
大街上随处都能听见羊城话,密密麻麻的自行车队占据着羊城大大小小的街道。
刘美云拒绝了姚顺六要找个招待所住下的提议,直接去了羊城宾馆,这时候羊城的地标建筑。
他们要了两间房,姚顺六自己住一间,陆长征这次则聪明了,结婚证随身携带。
姚顺六来羊城这么多趟, 第一次住宾馆,还是这么气派的宾馆,给钱的时候心里老不得劲儿了。
“要不,你俩住这儿就行了,我还是去附近找个招待所吧。”
姚顺六感觉自己跟装修气派的羊城宾馆格格不入,他还是更适合住招待所那种地方。
“姚大哥,别墨迹啦,待会儿咱们大堂汇合,出去找点好吃的。”
刘美云直接把钥匙扔给他,不给人纠结的机会。
赚钱可不就是用来花的么,刘美云心想,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以后各种星级酒店就跟雨后春笋似的冒出来,到时候姚老板出个差,不能还一直住招待所吧。
“我不去,你俩就去吧,你嫂子出门给装了干粮呢,我就在房间等你们回来。”姚顺六态度坚决。
多个人出去吃一顿,又要花不少钱,姚顺六现在做了生意,反倒是比以前还抠门,总是感觉,少花一分,就能多赚两分,他心疼啊。
刘美云知道这一时半会儿,姚顺六的观念没那么容易转变过来,凡事讲究个循序渐进,在姚顺六看来,可能当个服装店合伙人,就是他人生的辉煌巅峰了,可他哪知道,对刘美云来说,这才只是个起点赛道而已。
陆长征对于住哪儿倒是无所谓,反正这趟出来,都是他媳妇儿拿主意,他就跟在刘美云后头,也体会了一把被人安排的滋味。
“等会咱们出去吃啥啊?”陆长征回宾馆三两下收拾好,笑眯眯的问媳妇儿,满脸都是期待。
跟媳妇儿来羊城,虽说是干正事儿的,但是这对逮着机会就想过二人世界的陆长征来说,就是一次特殊的体验。
“有啥吃啥。”刘美云正在换衣裳,随口回道。
京城的冬天和羊城的冬天,完全是两个季节,他们出发前穿的棉大衣,不等到羊城就穿不了了,刘美云就换了件二四八月的衣裳,里边穿了个打底,外边套了件的的确良的长款衬衣当外套,底下穿一条喇叭裤配小皮鞋,整个人褪去厚棉衣的臃肿,曲线玲珑的身体立马显露无疑。
而且她这身打扮,带点港风,长发飞扬,气质出尘脱俗,再加上那张十年如一日都漂亮的精致脸蛋,陆长征不由得看痴了,出去的欲、望,也突然没那么强烈。
刘美云没注意到男人表情,把自己收拾完,对着镜子满意一照,就朝男人催促道:“走吧,吃完饭咱溜一圈,回来早点歇息,明天可要开始干活了。”
“好,早点回来休息!”陆长征点头,乖乖跟着出门。
刘美云这身打扮走出去,人都只以为她是海对岸过来搞投资的港商,而走在旁边一脸正气浩然的陆长征,当然就是保镖了!
说是有啥吃啥,可正当刘美云出来了,却又不想那么随便。
想起后世很有名的一家老字号粤菜馆,刘美云就带陆长征找到那儿。
后世在市中心最繁华地段的粤菜馆,这会儿还是小巷子里不起眼的一家个体户小餐馆,里边从厨师到老板娘都是地地道道的羊城本地人,说一口羊城话,热情招呼刘美云他们进去。
老板娘说的啥,陆长征是一句也听不懂,就看他媳妇儿倒是笑嘻嘻用普通话点了几道菜,好像一点无障碍。
“美云,你听得懂羊城话?”陆长征好奇。
“一点点吧”刘美云合上菜单解释说:“以前在文工团,我们宿舍就有个羊城的,她老喜欢教我们说羊城话,听多了,就会一点点。”
陆长征不疑有他,还点头附和道:“我也会两句关中话。”
部队里都是来自天南海北的战友,会说两句不同地方的方言,这不是什么稀奇事,陆长征就是觉得他媳妇儿,好像不管到哪儿都适应得特别好,相比较起来,自己反倒跟个土包子似的,连点菜都要媳妇儿大包大揽。
脆皮叉烧、菠萝包、红米肠、广式烧鹅,刘美云一样来了点儿,都是她后世来这家粤菜馆最喜欢点的招牌菜。
她饭量有限,大部分都是进了陆长征肚子,连汤汁儿都要拌饭给人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刘美云问他怎么样的时候,这人摸摸肚皮,还一脸不知足:“还行,就是没辣子,不够味儿。”
“……”
好吧,不够味儿,你还差点把人盘子都舔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