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萧,你哥和你嫂子肯定特舍不得我们,要不咱们『血浓于自由』一下,勉为其难在京城住下,偶尔还能串串门走个亲戚?」
「你想多了。」萧良拥有冷静的大脑,「皇家哪有什么亲情可言?这些所有东西,都是催我们赶紧滚!我要一日在京,我那个皇兄就会坐立不安。80 万大军,皇位谁来坐,与所谓臣心、民心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不是把虎符都交了吗?」我不解。
萧良看我一眼,抬了抬下巴,小骄傲。
我秒懂。
不就是认人不认符吗?设定而已,骄什么傲!
离开京城的那天,天气特别好。
全京城无论达官贵族,还是平民走卒,皆夹道相送。
我坐在马车里,几次撩开帘子,看着众人喜气洋洋的脸,总觉得打开方式不对。
「老萧,你快帮我看看,我是不是眼神出问题了?总觉得这些人不是不舍,反而像是送瘟神,瞧后面那几个男的,穿着绿衣服,拿着大红绸,感觉下一秒就能扭秧歌。」
萧良顺着我的目光,同样略感不解,随手召来心腹。
「这些人为何如此高兴?」萧良问。
「因为爷要走了!」心腹用「你认真的吗」的表情看萧良,隐隐有「你确定你不是炫耀」的意思。
「我没得罪过他们吧?」萧良皱眉。
心腹用谴责的目光看着萧良,幽怨回答:
「爷,您知道自从您前年回京,京城的成亲率直接跌了七成,姑娘们有句口号:一见良王误终生,嫁人当嫁良帅逼……」
「我那未婚妻,差点就不嫁给我了,亏得我答应带她一起离京,她这才欢天喜地和我拜堂……」
「昨天晚上拜的,特别赶!」
第13章 山中无日月(尾声)
我一听昨天晚上拜的,条件反射想问吃红烧肉了吗,好不好吃?忍了忍,努力保住我岌岌可危的纯洁高冷聪慧人设。
我朝随行的人看去,一眼看见好几个娇羞姑娘,她们头上插着小红花,肯定都是昨天晚上赶时间嫁的,于是拍了拍萧良的肩:
「老萧,你这趟离京,也算为属下脱单做贡献了,给你点赞!」
萧良抿唇。
他的下巴朝人群中欢天喜地的妇人们一抬,继续问:「那些女的呢,为何也那样开心?」
我跟着点头,同不解。
京城最受男人欢迎的女人是白纯纯,我一向是为了烘托白纯纯美好的存在,不应该有人嫉妒我,以我离开为喜。
「因为王妃要走了啊!」心腹痛心疾首,「爷,王妃,你们能不能关注下民间吃瓜群众的心理活动?」
「王妃并不招人喜欢你们都知道吧?无论是王爷的『老婆粉』『妈妈粉』还是『CP 粉』,都神烦忽然插了一脚的王妃,转折出现在这次回京——」
「王爷的『妈妈粉』们忽然爱上王妃,天天叫家里媳妇儿向王妃学习。」
「要知道,一个妈有几个儿子,就有几乘 N 个媳妇儿……王妃几乎在回来当日,就荣登『京城最受媳妇儿讨厌榜』第一!」
what?讨厌榜第一?
简直无妄之灾!
我郁闷了 0.1 秒,随即自我安慰:自古婆媳难相处,我既如此招婆婆们喜欢,不费吹灰之力解决了人类千百年第一大家庭难题,很值得总结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四项原则以及古代家庭的八荣八耻」,载入史册千古流芳。
「婆婆们是喜欢我聪慧,还是贤惠?还是有本事、有手段、有魅力让王爷天天宠着爱,琴瑟和鸣?」
每个标签都金光闪闪!
心腹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王妃,您想多了!她们是喜欢你能生……好些婆婆要求媳妇一胎生 4 个,说就算比不上王妃,也得有 1/2。」
我看了一眼正在偷笑的萧良,和颜悦色对心腹说:
「这件事婆婆们弄错了,你安排几个人去科普一番,生多生少不在媳妇,而在于儿子。所谓土越耕越肥,能生几个这事儿,除了菩萨保佑,关键看男人肯不肯用力,技术怎么样。」
心腹瞪大眼睛看着萧良,满眼崇拜,眼神里赤果果写着「8 个啊,王爷好能干」……
我憋笑,朝心腹挥手,放下窗帘,正要调侃,萧良毫无预兆扑了上来,把我压在下面。
马车狠狠晃了两下,我尖叫,随即大笑。
「坏绾绾,这么早把锅甩给我,以后生不出来,就是我不能干了!嗯?」尾音微微挑起,特酥。
「事实就是你不行嘛!」我特小声,凑到他耳朵上,恶意的咬了一口,舔一下,撩得毫无底线。
要问柳下惠谁家强?京城王府绾绾家。
萧良笑着在我脖子上又亲又咬,以示惩罚。
亲着亲着,他的背脊就僵了,笑容不复存在,脑袋离我远一点,不可思议的对我说:
「绾绾,我好像……行了。」
「什么行了?」
我完全没反应过来。
他的目光朝下,身体往我身上沉了沉,与从前完全不一样的触感,变化特别大大大大大大,我瞬间明白什么行了。
整个人爆发出无以伦比的行动力,「咻」的从他下方蹿出,躲到车厢角落,警惕的盯着他,充分诠释了「心无猛虎,只能动如脱兔」!
在从前很多年的看小说生涯,所有女频作者都反复告诉我们:男人一旦有了生理变化,一定会分分钟变狼,把女主吃得骨头渣都不剩。
雏了这么多年,又憋了这么久,我很担心萧良在大街上马车中做禽兽之事,我打不过,肯定很惨……
然——
萧良缓缓坐起,慢条斯理整理衣襟,顺便在不可描述处拍了拍,把那里拍得下去了点,表现一点不男主,低着头对我说:「你现在很像躲瘟疫。」
我瞅着他没有过激动作,这才从角落缓缓移到他对面软塌上。
「那个……不好意思啊……刚反应有点大。」我琢磨着以后得相敬如宾,不能无底线反复撩,「另外,恭喜你啊!」
他掀了掀眼皮,眸底里全是笑,带着些揶揄:「王妃就一句恭喜,会不会太寒碜?」
「要不,我把那个鸽子蛋大的钻石送给你?」我试探着问,「如果爷想要清心诀,清心咒,我默一份给你。」
「我要那东西做什么?」萧良笑意更多。
「保持灵台清明。」我可严肃,「才能摇摇扇子,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决胜于千里之外。」
「本王兵权都交了,要什么灰飞烟灭?」萧良说,「往后余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证明行不行。毕竟王妃刚已经给全世界说了,下一胎 7 个,而能不能装上,主要看本王。」
我有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悔恨。
他的目光在我肚子上落了几秒,揶揄:「怎么办?全世界都以为里面有个小哪吒,事实上,里面除了脂肪,还是脂肪。」
「还不是为了掩盖你不行的事实!为了你,我每天吃五顿容易吗?全是多油多糖的食品!」我皱着眉,试图与他理论。
「哎,老萧,做人要厚道!不行的时候,你说小奶油肚子可爱,手感好,口感好,现在行了,就嫌里面都是脂肪了。」我护着小肚子,吝啬道,「以后不给你摸了!」
萧良笑得……特别阴险。
他朝我招手:「过来,我再鉴定下。」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恋爱使人傻,一直恋爱一直傻。
我这会儿就是个傻狍子,伸爪子在肚皮上摸一把,觉得手感特好,一点不畏等级考,腆着肚着走过去。
「快摸!手感级别至少在 A+。」
我这叫心理暗示,我都说了 A+了,他怎么也不好意思说个 B 或者 C。
萧良摸一把,大赞:「绾绾真谦虚,这手感得 S。」
说话间,他顺手把我拉到他腿上坐下,环住我再揉揉,小小声:「绾绾,晚上请你吃红烧肉,嗯?」
我心里门儿清,此肉非彼肉,但我们不是成了亲吗?我年纪也不小了,亲亲抱抱举高高也 N+1 次了,对那事儿还是很好奇,有一丁丁期待,于是继续装傻狍子:
「那……你得吩咐厨子烧好吃点,我……我喜欢吃软点儿的,可以多放点糖和辣椒……」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脸好烫,感觉要原地融化了。
萧良低笑,声音在我耳边:「绾绾,你咋这么可爱?」
我腹诽:我本来就这么可爱!
我爹和我娘在城门外等我们。
他们不跟我们一起走,只是给我们送行。
我爹是萧良的铁粉,前些日子,当萧良给他说退隐桃花源时,我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只是时间上,他说缓缓。
我爹说,如果他和萧良同时离开,朝堂一定会乱:
一方面,大梁刚经历大灾,南方百废待兴,若朝堂乱,百姓必定苦不堪言;另一方面,局势太乱,他怕我们还没到桃花源,明里暗里追杀我们的人就到了。
最好的时机是等新帝登基,若不出意外,会是七皇子。
届时他有从龙之功。
权倾朝野多年,那是急流勇退的最佳时机,新帝再不必担心他专权,唱一出帝臣情深后,赏赐良田万亩,可谓好聚好散。
我觉得吧,我爹虽是贪官,是权臣,却不是奸臣。
也挺好。
至于我娘,我娘抱着我伤伤心心哭了一场,再拍了拍我肚皮,一本正经对肚皮说:
「我的小哪吒,你乖一点,快点长大出来!你要不出来的话,你的善财弟弟葫芦弟弟还有小白龙妹妹就孕育不出来了……」
我斜眼看我娘。
要不是上次在皇宴上已鉴定过她的 IQ,差点被她骗了!
「娘,您这样有意思吗?」我已经看穿你了。
「怎么没意思?」我娘回一个斜眼给我,「没听过一句话吗,二逼青年欢乐多!」
「您已经不是青年了!」我提醒她。
「我内心是!」我娘反抗,扬了扬下巴。
「哎,绾绾,我发现你挺自私的,就许你 2,不许其他人 2!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美丽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你娘也要做万里挑一那个!」
我默了一下,决定拯救下我娘的观点:
「首先,我不 2,我那叫智慧;其次,我就算偶尔降智,那不为了配合这个愚蠢的……」
我娘用一言不合要打我的眼神看我。
我紧急闭口,换话题:「娘,您和爹多保重,我和老萧,还有小鸡崽们会想你们的。哎,你还没见过我的小红公鸡,可帅了!」
我娘深情的望着远方,像吟游诗人一样:
「我的卡梅利多啊,我的乖孙孙……你一定要东跑西顾,见一个母鸡收一个,让你的儿子像星星一样多……」
我吃惊于我娘居然记得如此西化的名字,但此刻有更重要的观念需要碰撞——
「娘,我家实行一鸡一妻制,杜绝一鸡多妻。」
「蒙谁呢?」
我娘最近越来越嫌弃我了,「谁不知道你那小红公鸡做种鸡去了?只播种不负责,频率比夜夜换新娘还高,说不定一盏茶换一个……」
「你这是侮辱你乖孙孙时长!」我不服,声音稍大。
萧良和我爹正在说朝堂的事,什么赋税,什么改革,什么徐徐图之,听到我的话,双双转头。
萧良:「大白天开什么车?」
我爹:「注意点影响,好歹公众人物,别带坏市风市貌,更别带坏你娘!」
我:???!!!
爹,你对我娘的属性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萧良和我爹选择七皇子,而不是太子的原因,我曾问过。
一是之前为敌,他们不相信太子登基后会冰释前嫌,更大的可能是秋后算账,永除后患。
二是他们认为七皇子比太子更适合,七皇子虽然学识比不上太子,但他没有恋爱脑,不会丢下朝堂追逐个女人,更不会在大灾大难前,丢下百姓,天天想着某某为何不爱我了……
到桃花源是两个月后的事情。
红烧肉果然很好吃,我们一路都在吃,萧良终于有了点男主的狼性,特别是刚洞房那几天,简直不想出门。
他的理由还很充分,要补回来。
身为有智慧有学历有见识的未来女性,很清楚婚姻中,偶尔宠着老公是件高情商的事情,是实力与魅力的展现,所以……
我也几天没出门。
对外宣称小哪吒正在练绝世神功。
百姓们可热情,有人送鸡蛋,有人送鸭蛋,有人送白菜,有人送韭菜,叫我多补补,还有人送小号红缨枪,小号颈圈,以及手指宽的红绸带,说是给肚子里的小小哪吒做武器……
我脑补了一下那场景,深以为送全套武器的人不安好心,想让我儿在肚子里戳死我,然后派人回礼了一颗金花生,祝他下辈子变成一颗金光灿灿咬不动的大花生。
卡梅利多在路上就和我们汇合了,我看见它的时候,差一点不敢相认。
所谓鸡大十八变,想当初刚分别时,它还是只小稚鸡,不会打鸣,鸡冠不够大,羽毛也没长开,看见我就带着一群鸡「咯咯哒咯咯哒」跑过来,如今……
全身羽毛红似火,雄赳赳气昂昂,把脖子伸得像鹅一样,最重要的是,它看见我就把头往反方向一扭,恨不得在脑门上写上「我讨厌你」。
「嘚,这是青春期叛逆上了。」我指着鸡,对养鸡人说。
「王妃,您不能怪小郡王啊!」养鸡人一脸心疼,身同感受,「小郡王还那么小,正是需要母爱的时候,您就狠心让它为国捐精,它心里不忿是正常的。」
我看着草地上,正跳到一只羽毛稀落的花母鸡背上,两只瓜子按住母鸡翅膀,嘴角咬住母鸡鸡冠不放,疑似不分场合不讲你情我愿做不纯洁事的卡梅利多。
「它……它这是枉顾鸡权!」
我的话没说完,卡梅利多已从母鸡身上跳下来了,整个过程差不多 5 秒。
我生生咽下「母鸡不愿意,就算是夫妻,也不能强哗」的长篇大论,身为老母鸡……
啊呸,身为拥有科学素养的老母亲,我对常识的追求,原胜于超越物种,替鸡追求鸡权的远大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