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萝是真的喜欢这串小玩意,虽然看起来不如那些主桌珍贵,但是胜在星期,狼牙的前段被打磨成了圆润的样子,中间再混杂着一些五彩斑斓的小珠子,看着十分吸人眼球。
两兄妹初次的见面倒是算得上友好。
用晚膳是沈青萝站在原地磨磨蹭蹭,一双灵动的眼睛不时地往沈徵那边瞟。像是想要同沈徵坐在一起,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的模样。
沈青萝右脚抵着左脚的后脚跟,手背在身后叫来叫去,一副欲说还休的模样。
“大……大哥哥,我可以同你一起坐吗?”沈青萝怯生生地开口,眼睛亮晶晶的。让沈徵有一种若是自己拒绝了,面前这个瓷娃娃就会哭出来的感觉。
沈徵轻微地点了点头,沈青萝眼中迸发出惊喜,屁颠屁颠地跟在沈徵后头。
沈徵本就生得高大,再加上这些年在边关的历练,整个人越发显得高大挺拔,沈青萝跟在他身后头就像是一个小孩一般。
沈青萝双手扶在自己的椅子上,小心翼翼地往沈徵那边挪,挪了一点,再挪一点。
沈娣珠轻轻嗤了一声,大哥不过刚回来,就上赶着讨好,真当人看不出她的小心思。
沈青萝确实存在着一些小心思,但是她的这些小心思确实让人觉得暖心。
沈徵今天才回到京城,在此之前,他已经有七年不曾回来了,难免会近乡情怯。再者和沈府的人已经七年不曾相见,心底总会有些不适应。
而沈青萝的行为无疑是帮他再次融入这个家庭,让他心中的生疏感消失了不少。
沈青萝像是没有听到沈娣珠的嘲讽。她也确实对这个大哥的印象不错,看着是个好相处的,也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这种人相处起来最是舒服。
没有人理沈娣珠,到时让她讨了个没脸。
现在全家人的心思全在沈徵身上,听到他不会再去边疆以后,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饭桌上的氛围都轻松了不少。
边疆到底是蛮夷聚集地,稍不小心,便就殒命了。沈徵作为世家之子,原本是不应该去戍边的,但是全家人若是拗不过他,硬是让他去了那鸟不下蛋的地方。
晚膳完毕,沈徵已经率先起身了:“军营中还有些事项,我先走了。”
沈青萝是谁,一眼便能看出来这是沈徵找的借口。
第三十七章
今天毕竟是沈徵回来的第一天,他并没有习惯一家人坐在一起聊着歌舞升平。在边疆时,他们都是枕戈待旦,甚至有时候连饭都来不及吃。
这样的歌舞升平,他们不曾幻想,守护边疆才是他们的使命。
在听到沈徵的话以后,整个大厅静默了几秒。
“那你几时再回来?”陈氏勉强扯出一个笑来,小心翼翼地问道。对这个儿子,她向来是亏欠的,她也想尽可能地弥补他。
只是物质可以弥补,但是人心却不可以。
原书中并没有提到沈徵去边疆的原因,甚至对他都是一笔带过,这其中的原因沈青萝也不知晓。
但是这说不定会是一个契机。
“那大哥哥记得早些回来。”沈青萝小声地添了一句,眼睛亮晶晶地,对沈徵的崇敬之情像是快要溢出来一般。
她突然想到一点,沈徵是待在军营的,若是将陆之寒送到他手上历练,倒也不至于一直被人欺负。
想法一旦成了形,便压不下去了。
沈徵看着面前小小一团的小姑娘,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罕见地露出了一个笑:“嗯。”
沈青萝愣在了原地,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倒有几分可爱。
从前从来没有人摸过他的头,这种感觉好陌生,沈青萝有些迷茫了。
在之前的那个家庭里,她那名义上的父母都是各玩各的,从来不会管她,只要每个月给了她足够的零花钱就够了,从来不会参与她的成长。
那些所谓的亲情,她从来没有体验过。
沈青萝蓦地笑了起来,好像,这样也很不错?
陈氏看到两个人的互动,眼底光不禁一点点亮了起来。
自己这个儿子她不是不了解,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今天却是愿意对青萝露出一些笑脸。
沈青萝自然是能注意到陈氏的情绪:“母亲,想来大哥哥这几日刚刚调任至京城,定是有许多公务要处理的。”
陈氏点点头,拍了拍沈青萝的手,叹了一口气。
她自然是知道的,但是心中总会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七年的时间,足以让一家人生疏起来,她不知道该怎么和自己的大儿子相处。